资源描述
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
维护社会稳定
最近,我县出租车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参加运营的矛盾日益突出,有不少人前来咨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能否运营问题,我所当时非常重视,通过对星子县运输市场进行摸底了解情况后,9月26日,县政府根据公安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通字[2007]28号文件、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赣公字[2007]172号文件和市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九公字[2007]120号文件精神,结合星子县的实际情况,由政府主管交通的杨副县长主持召开了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及残疾人代表。
会议认为出租车客运市场管理是非常敏感的,处理不当,及易发生罢运、群体上访等事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既要维护出租车业户的合法权益,又要关心残疾人生活现状,改善残疾人生存环境,构建社会主议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加强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定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最后决定:
1、凡是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必须下肢残疾,其他方面必须健康,符合驾驶机动轮椅车条件;
2、根据事前调查摸底的情况,数量限制在25辆以内;
3、按照政府的要求,由县残疾人联合负责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备案、统一车型(残疾人三轮摩托车)、统一保险。
4、由残疾人本人写出承诺书,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承诺,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
5、为规范县城秩序,确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行路线,确保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
根据县政府的指示精神,成立联合工作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等部门联动,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对违规者采取扣车,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规范星子县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情况,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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