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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遗传资源采集技术规范试行HJ628-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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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628-2011 生物遗传资源采集技术规范(试行)生物遗传资源采集技术规范(试行)Regulation for the collection of genetic resources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1-09-09发布 2012-01-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发 布 I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5 工作程序.2 6 采集前的准备.2 7 采集人员.2 8 采集工

2、具和材料.2 9 采集方式和对象.2 10 采集的数量.3 11 采集样品的处理和贮存.3 12 采集动物的后处理.4 13 伦理规范.4 14 安全措施.4 15 记录.4 16 重复采集.4 II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范我国生物遗传资源的采集,加强对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促进生物遗传资源的研究和利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境内野生生物遗传资源采集的程序、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

3、究所。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年 9 月 9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生物遗传资源采集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野生生物遗传资源采集的程序、技术规程和注意事项等。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野生生物遗传资源(动物、植物、大型真菌等)的采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函1988144 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国函199992 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物遗传资源genetic resources 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包括经济、

4、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价值)的,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包含物种及物种以下的分类单元(亚种、变种、变型、品种、品系、类型),包括个体、器官、组织、细胞、染色体、DNA片段和基因等多种形态。3.2 非损伤性取样non-invasive sampling 在不捕获甚至不看到动物的情况下,通过收集脱落的毛发、羽毛、粪便、食物残渣、卵壳、蛹壳等样品的取样方法。3.3 非伤害性取样non-destructive sampling 通过捕获动物来采集血液、毛发、羽毛、鳞片、脚趾等组织,不对其生理机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取样方法。3.4 伤害性取样destructive sa

5、mpling 通过严重伤害甚至杀死动物而获得新鲜肌肉、器官等组织样品的取样方法。4 基本原则 4.1 合法性原则 采集生物遗传资源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集之前应按相关规定向国家或地方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采集。4.2 保护性原则 采集生物遗传资源时应首先选择非损伤性取样,其次是非伤害性取样,除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伤害性取样。应控制采集样品的量,尽量减少对生物体的影响和伤害。不得因为采集活动破坏物种的种群和栖息环境。4.3 来源披露原则 所采集的生物遗传资源必须披露其确切来源,包括采集的时间、地点、分类地位等信息。1 5 工作程序 采集生物遗传资源的基本程序包括:采集

6、前的准备、实施采集、样品的处理和贮存、记录等。6 采集前的准备 6.1 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植物的遗传资源(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采集。需在自然保护区内采集遗传资源,应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采集。6.2 采集重点保护和濒危生物的遗传资源之前应充分研究其形态、生理和分布,避免因采集活动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6.3 采集之前应制定完备的采集方案,了解野生生物的分布区域,根据当地自然情况制定采集路线图,避免漫无目的的采集活动破坏自然栖息地。6.4 采集路线应采用

7、从生物种群(居群)的分布边缘向中心地带推进的方式,优先采集种群(居群)边缘分布的个体。如在保护区内采集,应按照实验区、缓冲区的顺序行进。7 采集人员 应对采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掌握目标采集物种的分类学、形态学知识以及生活习性、栖息环境和捕捉技巧等。8 采集工具和材料 8.1 捕捉工具包括:捕捉网、自制陷阱和麻醉枪(针)等,应根据采集对象进行选择。8.2 处理器材包括:剪刀(医用或科学级的)、解剖刀、镊子、带帽塑料试管(或离心管)、带帽广口瓶、滴管、封口塑料袋、锡箔盒、乳胶手套、手摇离心机等。器材应事先洗净并消毒,避免污染组织和传染疾病。8.3 记录工具包括:记号笔、标签纸、铅笔等。8.4

8、 处理和贮存材料包括:蒸馏水、液氮、干冰、90%100%乙醇、DNA 缓冲液、抗凝剂等。9 采集方式和对象 9.1 基本要求 遗传资源采集时应首先选择非损伤性取样,可通过收集动物脱落的毛发或羽毛、粪便、食物残渣、卵壳、蛹壳等样品,从样品残留的细胞中提取遗传资源。在无法进行非损伤性取样或需要较高质量的遗传资源时,可采用非伤害性取样。除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伤害性取样。各生物类群的常用非伤害性取样方式见 9.2-9.7。2 9.2 哺乳动物 大型哺乳动物可用麻醉枪击捕捉;小型哺乳动物如啮齿类等可采用捕笼活捕,然后用麻醉针麻醉。捕到哺乳动物后,采集带有毛囊的毛发或自颈(耳)静脉采血。采集对象以成熟个体为

9、主,尽量不捕获幼体和繁殖期、哺乳期的母体。9.3 鸟类 鸟类可用网捕,网眼大小根据鸟类体型变化。依据鸟类习性选择在其出没的林缘、水域、草地等地点设网。捕到鸟类后,采集羽毛或翅(腿)静脉采血。9.4 两栖、爬行动物 两栖、爬行动物可采用陷阱、网具、套索等方法捕捉,捕获后剪取其脚趾或尾尖。9.5 鱼类 鱼类采用渔网捕捞,网具选择和网眼大小根据鱼类体型来定。捕获后剥离鳞片或剪取鳍条。9.6 无脊椎动物 应根据无脊椎动物的类群及其生活习性制定采集方法。对于飞行昆虫可采用网扫、灯诱捕捉;爬行的昆虫和软体动物等可采用陷阱捕获;水生和底栖的软体动物、扁形动物和节肢动物等可采用抄网、拖网、采泥器等工具捕捞。获

10、得无脊椎动物后,采集翅、壳、肌肉等组织。9.7 植物和大型真菌 植物和大型真菌的采集应参照动物非伤害性取样的原则,可采集新鲜的叶、芽、花、种子、子实体等组织,尽量不采集地下的根、茎。10 采集的数量 应尽量采集少量的样本,一般 50 l 血液或 200 mg 组织即可。如果研究或开发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采集量,但不得对生物体正常生长、繁殖和活动造成影响。需严格控制重点保护和濒危物种的采集量。11 采集样品的处理和贮存 11.1 采集时应戴经过消毒的乳胶手套,使用镊子夹取样本,样本采集后用蒸馏水冲洗。11.2 动物组织放入干净的塑料管或广口瓶中,密封后放入液氮或干冰中贮存,也可滴入90%100%

11、的乙醇或DNA缓冲液将组织浸泡保存。11.3 血液样品中应加入抗凝剂充分混匀,然后等待其自然沉降或使用手摇离心机进行离心,将血细胞和血浆分离,弃去血浆,将血细胞放入液氮或干冰中贮存。11.4 植物组织放入塑料袋中,按 1:10 的比例加入硅胶,然后挤出其中的空气,袋口封闭后放入锡箔盒中避光保存。11.5 采集的样本至少要分两份贮存,以规避风险。样品应在 1 周内送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或长期保存。3 12 采集动物的后处理 对于采集完遗传资源的动物不能弃之不顾,应对其创口进行止血和消毒,等待其完全苏醒后原地释放。不得将动物带到原栖息地之外释放。13 伦理规范 对活体动物进行处理时,操作应快速、谨慎,

12、尽量减轻其痛苦。14 安全措施 采集野生动物遗传资源时要做好充分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捕捉和处理猛兽、毒蛇等危险性动物时要注意安全,避免为其所伤。对于潜在疫源动物如啮齿类、鸟类等,应注意防疫保护,必要时进行免疫注射。15 记录 15.1 采集的遗传资源样本要及时进行编号标记,做好详细的档案记录,以便向相关主管部门和保护区备案。15.2 档案记录的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1)采集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所属机构、地址、联系方式);(2)审批部门和审批文号;(3)采集的目的(写明所采集遗传资源的使用目的);(4)采集的时间;(5)样本编号;(6)采集的地点信息(地理位置、植被类型、栖息地状况、经纬度坐标、海拔高度、温度、湿度、照片等);(7)采集遗传资源基本信息(中文名、学名、分类地位、采集形态、采集数量等)。16 重复采集 一般地,采集者重复采集时必须再次提交申请。但是对于科研目的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商定,签订一定期限的采集计划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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