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目的: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生活的需要,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赛旺公司所有员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执行专项办法时不执行本办法)
3、审批程序与权限:出差人员返回公司一周内,按规定将有效票据粘贴在报销单后面,填写好报销单,交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按程序找领导审批。一般人员出差费用报销由主管副总签字报销;部长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字报销。
4、出差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通讯费补助标准
项目
标准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住宿费支付标准(元)
一般城市 省会、特区
公司级领导
软卧或硬席
二等
实报
实报
实报
部长级(含享受部级待遇人员)
硬席或硬坐
三等
实报
60
100
其他人员
硬卧或硬席
四等
实报
30
50
4.1、部长级(含部长)以下人员出差一般不得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因特殊情况乘坐者,需要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4.2、乘坐火车、汽车从晚上八点到次日晨七点之间.连续乘车超过六小时以上的可以购买同席卧铺票.应享受火车硬席卧铺而乘坐火车硬坐的,按硬坐票价的30%计发补助.
4.3、对车票丢失的,必须有至少一名同行人的书面证明并经总经理签字,按照直线距离计算票价,取消硬坐补助费用.
4.4、出差人员购买餐车茶座的费用由个人自理,不预报销。
4.5、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每人每天30元,其它地区每人每天20元。参加会议、短期交流学习期间,凡由公司统一交纳食宿费用的不再享受该项补助。凡在本市办事中午不能回到公司者,给予每人每天误餐补助5元。
4.6、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按实际出差天数计发。省会及以上地区每人每天15元,其它地区每人每天10元。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必须先经总经理同意并在票面上签字方可报销。凡报销出租车票的,不再享受当日市内交通费补助。
4.7、出差人员的通讯费,每人每天按5元补助。
4.8、出差人员出差之便,事先经公司领导同意,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的交通费用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住宿费、伙食、市内交通、通讯等补助费用。
5、如果需要借支差旅费用,借款限额为每人每天100元。出差人员完成任务返回公司后,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欠款。每托一天罚款10元。
6、因公出国人员的差旅费用标准按国内的2.5倍计算。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南京赛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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