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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 集团) 公司广州大机段文件
广大机教发〔 〕61号
关于公布《广州大机段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车间: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培训管理机制, 强化基础管理, 建立健全职责明晰、 分工合作、 齐抓共管的职工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理顺职工培训管理关系, 进一步提高职工培训管理水平, 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 结合本段实际, 经段教委会讨论, 修订了《广州大机段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细则》, 现予以公布, 请各车间认真学习, 遵照执行。前发文件《关于公布<广州大机段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细则>的通知》(广大机教〔 〕114号)同时废止。
广州大机段
7月23日
广州大机段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段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提高全体员工技术、 业务素质, 根据国家颁布的职工教育培训法令、 法规,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段实际, 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职责、 培训工作例会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等内容, 对现场培训管理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段全体职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段成立职工教育委员会( 以下简称教委会)
主任: 段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 主管段领导
副主任: 段其它领导班子成员
委员: 各科室负责人, 各车间主任
段职工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职工教育科, 职工教育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车间成立职工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车间主任
副组长: 主管教育副主任
组员: 职教专干、 兼职教师、 专业技术人员、 工人技师
第六条 班组成立教育小组
教育小组组长由工长担任, 并设立技术教育辅导员( 简称技教员) , 由工班长或技术业务能力强的职工兼任。
第三章 三级教育网的职责
第七条 段职工教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逐级负责, 成立段、 车间、 班组三级教育培训网络。
第八条 完善段教委会统一领导下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分工负责制: 认真落实各项教育培训政策、 制度和措施, 充分发挥三级教育网的作用, 积极为职教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并对段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按铁路总公司、 集团公司要求组织送培, 负责中级工、 初级工资格性培训、 在职工班长轮训和职工的适应性培训。
1.职工教育委员会( 简称”教委会”) 职责
( 1) 全面负责督促段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各业务科室岗位职责范围, 纳入党政领导任期目标、 年度方针目标、 经济考核责任制和领导岗位责任制。
( 2) 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委员会成员会议, 负责审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技能竞赛项目、 兼职教师任职资格、 职工培训使用待遇一体化等重大问题。
( 3) 检查、 监督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 督促落实职教队伍建设和职工教育培训情况。
( 4) 协调职工教育工作中的各项工作。
( 5) 审查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 6) 表彰奖励职工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2.职工教育科职责
( 1)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全员培训的要求,根据段人员素质状况, 结合段运输生产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 编制职工年度培训计划, 做好年度培训计划的自主培训、 送外培训和委外培训工作。
( 2) 严格执行”先培训、 后上岗”的任职准入原则, 做好新工人、 转岗工人、 复岗工人上岗前培训和大中专毕业见习生培训,督促、 检查生产工人师徒合同的执行情况。
( 3) 抓好工人学历教育培训、 现职工班长轮训及技师考前培训等工作。
( 4) 会同段有关科室组织各车间开展岗位练兵、 职业技能竞赛。指导车间、 班组开展日常技术业务学习, 督促、 检查日常业务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定期组织抽考。
( 5) 建立主要行车工种试题库, 健全职工教育卡片和职工技术档案, 做好职工教育台帐、 报表的填写、 报送工作。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半年、 年底有总结, 定期对车间日常培训质量、 培训效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 6) 按照集团公司统一标准逐步完善职工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输入。逐步建立满足全员培训需要的、 功能齐全的培训基地, 制作或购置教学模具、 模型仪器、 教学工具书籍和电化教学设备。
( 7) 做好职工《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自轮运转车辆驾驶证、 和大机设备操作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检查职工持证上岗情况。
( 8)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岗位练兵计划, 做好年度职教经费预算。职教经费实行科目负责制。努力降低培训成本, 提高培训质量。
( 9) 加强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积极参加成人教育理论研究, 撰写论文。
( 10) 每月召开一次职教工作例会, 研究月度培训工作, 并做好记录。
3.各科室职责:
各科室是职工培训的重要力量, 每年11月30日之前要根据段安全生产、 施工、 检修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 向职工教育科提报培训需求计划。每个科室设一名培训兼职, 负责本专业新技术、 新设备、 新知识和新规章的培训; 提供业务指导、 兼职教师参加授课, 举办技术讲座等。
( 1) 机械设备科职责: 负责新设备操作规程和关键技术资料的提供, 厂家培训的联系及监督; 参与岗位练兵、 技能竞赛实作试题评分标准的制定、 考评和裁判工作,参与”三新”人员的定职、 转岗考评, 参与大机设备操作证的取证考评。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 科技项目的攻关和推广。
( 2) 施工调度科职责: 负责标准化作业施工技术资料的提供, 及时预报各施工队民工进点时间, 参与”三新”人员的定职、 转岗考评, 参与大机设备操作证及职工技能竞赛的考评工作等。负责技术资料、 技术标准、 技术规范的购置、 发放工作。
( 3) 安全科职责: 协助职教科做好”三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知识培训及定职、 转职考试。协助职教科收集特种作业人员的信息与资料; 根据全段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培训需求, 并配合完成培训工作。
( 4) 人事劳资科职责: 负责提供全段人员知识结构及人员动态情况, 及时提供段新进人员( 含劳务工) 、 转岗、 定岗、 复岗、 晋升人员名册, 向职教科提报工班长( 预备工班长) 、 技能鉴定及段关键岗位人才培训需求; 协助职教科执行岗位准入制度。
( 5) 物资材料科职责: 负责新购置机具、 设备、 材料使用管理及操作知识培训资料的提供, 厂家培训的联系及监督; 负责对材料管理人员日常业务知识的培训; 负责技能竞赛实作项目的材料准备工作。
( 6) 行政办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职工消防安全培训、 机关司机班汽车司机的安全、 业务培训及年审; 协助职教科搞好培训基地建设。
( 7) 党群办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职工思想政治、 职业道德、 法制观念、 综治路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负责入党积极份子的教育培训; 负责对支部书记、 工会成员开展培训, 负责段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
( 8) 计划财务科职责: 负责对车间计工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 对职工进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足额提取教育经费并监督职教经费的使用。
( 9) 车间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本车间职工的日常业务学习、 岗位练兵、 学技练功和新进、 转岗、 复岗、 定职人员的二级安全知识学习、 考试, 负责三级安全教育卡、 师徒合同签订的落实和检查。
4. 职工教育科科长岗位职责
( 1) 了解掌握党和国家职工教育的方针、 政策,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职工教育培训的指示精神及有关规定, 在段职工教育委员会领导下, 开展各项培训工作, 保证职工受教育的权利, 全面提高职工文化、 业务素质。
( 2) 根据段职工文化状况和安全生产实际需要, 完成培训任务。
( 3)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逐步完善段职工教育的各项管理制度。
( 4) 组织编制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定期主持召开部门职教工作会议, 分析、 研究、 安排培训工作, 年中、 年底要有培训工作总结, 对职教的重大问题, 提出建议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 5) 会同业务科室把好新入路工人、 转岗、 提职、 复职人员的岗前培训、 考试、 考核关。
( 6) 督促、 检查师徒合同的执行情况和各岗位任职资格的培训、 发证工作。
( 7) 掌握职教经费的使用情况, 做到统筹安排, 合理使用, 并遵守财务制度, 接受监督。
( 8) 组织检查各科室、 车间职教工作完成情况和管理情况, 督促建立相应台帐, 完善统计资料和档案。
( 9) 督促、 指导有关人员按年度培训计划完成各项适应性培训。
( 10) 组织选聘兼职教师, 积极组织专兼职人员开展教研活动, 不断提高职工教育水平和能力。
5.教育专职管理岗位职责
( 1)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和段关于职工教育的指示精神及有关规定, 努力做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 2) 参与编制职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随时掌握职工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如期实施培训计划。
( 3) 收集整理职工教育的有关资料, 负责各种职工教育台帐的建立, 职教报表的统计、 填写、 上报工作, 建立健全职工技术档案。
( 4) 负责职工技术理论和技能培训、 考核工作, 指导车间、 班组开展日常业务学习, 督促、 检查日常业务学习计划的落实和岗位练兵、 适应性培训办班情况, 检查师徒合同的执行情况。
( 5) 做好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前培训和工人技师的考前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 6) 负责新职、 改职、 复职人员的安全、 技术培训及考核, 做好定职、 定级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 7) 负责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工人岗位培训合格证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证、 操作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 8) 负责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 编写培训班的教学进度计划, 从教材、 场地、 聘请兼职教师等方面进行教学组织工作, 掌握学员的考勤, 及时、 正确填写教学日志。
( 9) 负责日常培训计划的拟订与实施。
( 10) 负责教学仪器、 教具、 图书资料、 电教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 11) 不断地学习新技术、 新知识, 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 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 提高培训质量。
( 12) 指导车间按时将培训考试信息输入职工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6.车间职工教育工作小组职责
( 1) 根据段职工教育管理细则及要求, 结合实际, 细化车间的职教管理细则, 制定职工培训学习制度。
( 2) 根据段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制定本车间年度培训实施方案、 月度业务学习计划和岗位练兵计划, 并报职工教育科备案。
( 3) 结合车间实际, 每年组织1次车间技能竞赛活动, 并选拔技术业务能手参加段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
( 4) 督促、 检查、 指导班组开展日常业务学习、 岗位练兵等工作; 每月对工班长、 班组职工的业务学习情况进行抽考, 做到有记录、 有成绩。
( 5) 负责新职、 转岗、 复岗人员的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 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督促检查班组对新职、 转岗、 复岗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 6) 组织检查、 督促班组做好师徒合同的签订, 检查本车间职工持证上岗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向职教科反映。
7.车间主管教育副主任岗位职责
( 1) 组织制定本车间年度业务学习计划和各种适应性培训计划, 并报职教科备案; 组织召开月度车间职教工作小组会议; 做到对职工教育工作安排与安全生产同布置、 同总结、 同检查、 同考核。
( 2) 督促、 检查、 指导班组开展日常业务学习、 岗位练兵等工作, 每月不定期抽查班组业务学习和考试卷, 抽考数量不少于总人数的20%, 每季组织车间开展1次岗位练兵。
( 3) 指导、 督促、 检查车间、 班组完成新工、 转岗、 复岗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师徒合同的签订工作, 追踪培训计划的落实, 检查本车间职工持证上岗情况及师徒合同的执行情况。
8.车间职教专干岗位职责:
( 1) 贯彻、 落实段有关职工教育培训文件、 通知要求, 负责日常培训工作。
( 2) 建立健全车间各种职教管理台帐, 及时收集并上报各种职教报表、 资料。
( 3) 根据本车间月度业务学习、 岗位练兵计划, 组织兼职教师编制考试试卷和岗位练兵考核评分标准; 下发学习计划并负责检查和指导班组实施。
( 4) 认真组织段安排的各类学习和考试, 及时选派职工参加委外培训。
( 5) 按段要求组织各类适应性培训, 在培训和考试后一个月内上交相关教学日志、 试卷资料。
( 6) 按时将各类培训考试信息输入职工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 7) 主动开展本车间技术业务讲座、 救援演练和岗位练兵, 按 ”七有”( 有大纲、 有计划、 有教材、 有教师、 有教案、 有考勤、 有考试) 建立相关台帐。
( 8) 根据段要求组织新职、 转岗、 复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考试合格后, 按要求组织签订师徒合同, 不定期检查师徒合同履行情况。
( 9) 检查本车间职工持证上岗情况, 做好本车间职工的《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填写登记工作。
( 10) 于每月22日前将本月培训小结及下月计划上报职教科。
9. 班组技教员职责
( 1) 根据车间月度学习计划, 结合班组实际情况, 协同工( 班) 长组织做好每月2次业务学习、 1次考试、 每季度2次岗位练兵或学技练功活动, 保证每位职工每月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小时( 累积学习时间) 。
( 2) 做好班组日常学习、 岗位练兵、 业务技术考试等各种职教管理台帐, 及时上报职教各类台帐、 报表。
( 3) 组织职工业务学习, 开展每班一问一学。职工必须有学习笔记, 技教员必须有备课讲义, 考试卷留存备查。
( 4) 负责对班组新工人、 转岗、 复岗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4课时; 经过师徒合同的形式进行实作技能培训, 完成新工、 转岗、 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班组的职责。
( 5) 组织开展车间下达的业务学习, 做好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
( 6) 定期组织班组职工的业务学习考试, 认真填写车间( 班组) 综合学习台帐( 广综学-01) 。
第四章 教育工作例会制度
第九条 段教委会主任每年主持召开1次职工教育委员会会议, 研究解决职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段分管领导或教委会办公室主任每季度( 一季度会议与年度会议合并召开) 主持召开1次专题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会议。
第十一条 职教科长每月组织职教人员召开1次工作例会, 研究、 总结、 分析、 安排职教工作。
第十二条 车间职教工作小组, 结合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 每月召开车间职教工作会议, 制定车间的业务学习计划, 对上月职教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对下月的培训重点工作进行布置, 表扬奖励在岗位练兵、 互教互学中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
第五章 自培班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自办培训班在段职教部门的统一管理下, 实行班委会、 班主任负责制。办班须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职工年度培训计划或生产的实际需要开设培训班。
2.培训班的开设应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十四条 培训班的管理规定
1.参培人员根据段培训主办部门的通知进行集中。
2.培训主办部门指派专人担任班主任, 负责培训班的全面管理和学员的考勤工作。
3.培训班应指定班长协助负责班主任开展班务管理工作。
4.班主任及班长应及时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 并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要将相关的资料归档, 并由班主任做出总结。
6.培训班结束的第二天, 学员应回各部门报到, 转入正常上班。培训过程包含星期六、 日的, 星期六、 日应正常休息。特殊情况需星期六、 日上课的, 应安排教员和学员进行补休。
7.各类培训班均应做到”七有”, 即有教学计划、 有教学大纲、 有教材、 有教师、 有教学日志( 含办班时间、 地点和培训形式、 对象) 、 有考勤、 有成绩。
第十五条 课堂纪律
1.上课集中精神, 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 提问先举手, 并得到教师允许后, 方可提问。
2.不得在课堂内抽烟、 吃零食, 不得随地吐痰, 丢杂物。上课时, 手机必须置于振动或关闭位, 课堂内不准接听电话。自习时不得高声喧哗, 妨碍她人学习。
3.按时按质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
4.服从管理, 轮流值日, 打扫教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5.凡违纪者, 班主任和教师有权对其批评教育, 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 培训主办部门有权根据文件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和处理。
第十六条 作息制度
1.学员需入住段( 或材料综合车间) 招待所的应严格遵守招待所的管理制度。
2.培训班每天分上、 下午上课, 一般每天为6个课时。
第十七条考勤管理
1.参培人员无故不参加按100元/人/天核扣奖金。
2.未携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其它要求携带的证件参培的, 考核奖金50元。
第六章 职工日常业务学习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为全面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水平, 适应段安全生产、 施工、 检修发展需要, 各车间必须组织好职工日常技术业务学习。
第十九条 职工日常学习要坚持”缺什么、 补什么”、 ”需要什么、 学什么”的原则, 确保学习实际、 实用、 实效。学习内容根据本车间制订下发的月度学习计划, 一般为单项技术业务理论和技能知识、 安全规章、 新技术、 新设备的运用知识等。
第二十条 班组每月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技术业务学习、 1次技术业务考试, 每季度组织2次岗位练兵或学技练功, 培训时间不少于5小时( 累积学习时间) 。车间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业务学习, 每季度一次岗位练兵, 学习要有笔记, 岗位练兵有成绩, 其内容应与授课( 辅导) 情况一致。
第二十一条 日常业务学习形式可将学习内容、 复习提纲发给职工自学, 利用班前班后会进行学习辅导, 也可聘请专业人员上课或开专题讲座, 还可有针对性地组织观看安全、 技术教育、 标准化作业录像片等。
第二十二条 日常技术业务理论和案例规章的考试以笔试为主, 实作技能考核应结合生产实际, 选择典型的工件或标准化作业的项目进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各类安全、 业务、 技术规章考试的满分均为100分, 培训考核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 ”各类安全”为90分、 ”业务理论、 实作”为60分( 高铁为80分) 、 ”业务规章”80分、 ”安全规章”90分、 ”关键岗位”业务分数比照安全类办理。
第七章 工班长培训制度
第二十四条 工班长是指有人事命令, 并享受班组长津贴的现职班组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 工班长应严格执行”先培训、 后考核、 再任职”的上岗制度, 未经集团公司组织的工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并在《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铁路继续教育证书》中”工班长资格培训合格证”栏目登记认证的人员, 不得聘任担任工班长。
第二十六条 工班长培训分为: 任职资格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1.任职资格培训是指对新任职工班长及预备工班长任职前的培训, 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 经培训合格后, 由集团公司在培训人员《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铁路继续教育证书》中登记认证。
2.适应性培训是指由段组织对在岗工班长进行的以提高适应能力、 管理水平和知识更新为目的的轮训, 每两年脱产轮训时间不少于5天, 轮训率须达到100%。
3.每月进行一次工班长常态化考试。
第二十七条 工班长参加培训期间, 无特殊情况, 段、 车间不得中途抽走工班长, 在培人员不得无故请假、 旷课, 违反者按段有关考核办法处理。
第八章 三新人员安全培训制度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生产岗位新入路、 外单位调入、 转岗( 工种或职名发生变化) 、 复岗( 离岗一年重新上岗) 、 晋级( 仅职业技能等级晋升) 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未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二十九条 新入路、 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接受站段( 单位) 、 车间、 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 其中站段( 单位) 培训不少于20学时, 车间级培训不少于4学时, 班组级培训不少于4学时。
第三十条 各工种职名之间的转换视为转岗。生产人员在本单位转岗的, 由车间和班组进行各不少于4学时两级岗前安全教育, 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 签订《师徒合同》。
第三十一条 复岗是指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后又重新上岗。
复岗人员上岗前先由车间、 班组进行不少于4课时的安全培训。
第三十二条 级安全教育: 段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20课时, 内容为: 规章制度、 常见事故预防、 相关安全知识并进行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组卷、 闭卷、 笔试的方式进行, 其中新入路、 外单位调入人员安全培训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其它安全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合格后应填记纸质的三级安全教育卡( 见附件1) , 考试卷及《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片》由职教科存入个人技术档案。
2.车间级安全教育: 由车间组织、 车间兼职教师负责授课不少于4课时, 培训内容为: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 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与伤亡事故, 安全设备设施、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等( 其中预防机车车辆伤害和预防触电科目各不少于1课时) 。学习结束后车间组织考试, 考试卷以安全知识为主, 试卷暂存车间, 成绩登记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 车间主管教育负责人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签字, 新工本人带《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分至班组。
3.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工长组织、 班组技教员负责授课不少于4课时, 授课内容以: 岗位劳动安全风险点、 防控措施、 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实地安全知识( 其中预防机车车辆伤害和预防触电科目各不少于1课时) ; 学习结束后进行考试, 考试卷以安全知识为主, 由班组长或班组技教员负责批阅, 试卷暂存班组, 工班长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
第三十三条 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车间、 班组根据见习和岗位要求, 选定师傅, 签订师徒合同, 在师傅的监督指导下跟班学习, 学习时间根据岗位不同分为: 一个月至一年不等。
第九章 技能培训制度
第三十四条 新入路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 后上岗””先理论培训、 后实作技能训练”的原则。
新工人培训是指从入路到学徒期满定职这一段时间的培训, 内容包括入路教育、 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等三个部分。
一部分: 入路教育、 技术理论学习
( 1) 入路教育内容包括: 思想政治、 职业道德、 规章制度、 常见事故预防、 相关安全知识等方面。技术理论培训按相应工种的《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来进行。
( 2) 新工人的入路教育采用集中的方式结合段安全教育一并进行, 其中安全教育不少于4天, 分配到现场, 由车间、 班组分别按三级安全教育要求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填写相关资料( 《新入路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师徒合同等) 进行技术理论知识学习。
二部分: 实际操作技能训练
( 1) 新工人经集中培训考试合格, 车间、 班组分别按三级安全教育要求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到班组上班, 班组按规定委派师傅并签订师徒合同, 在本工作岗位上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
( 2) 实作技能训练采用以师带徒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按相应工种的《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和相应工种的应知应会内容进行。
( 3) 学徒期满, 经考试合格, 办理定职手续。定职考试理论试卷和实作考评成绩交职教科后存入职工个人技术档案。
3.新工人培训, 车间、 班组需及时上交和填写的资料:
( 1) 车间级、 班组级安全考试卷、 《新入路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及员工卡片, 交职教科存入技术档案。
( 2) 车间于学徒期满1周内, 将班组级《师徒合同》交职教科存入技术档案。
( 3) 学徒期实施过程中, 师傅对《师徒合同》的执行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 做到教完一项登记一项。
第三十五条 转岗人员重点培训安全规章和本岗位的实作技能内容。理论培训采用集中的方式, 实作技能训练采用以师带徒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六条 复岗人员培训: 复岗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 对离岗一年以上的复岗人员, 根据规章和技术设备的更新情况, 组织进行适应性培训和考试; 对离岗两年以上的复岗人员, 除进行上述培训外, 还须按原等级进行专业考试, 考试合格者可复岗工作, 考试不合格者组织进行资格性培训。
第三十七条 健全责任考核制:各级要明确各自职责, 做到职责分明, 责任到位, 考核严格, 奖罚分明, 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1.新工未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的, 缺哪级培训, 考核哪级培训负责人, 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等处分。
2.《三级安全教育卡》必须按规定入档, 延期或遗失的, 考核责任人。
3.新工三级教育考试必须按规定进行, 未按规定进行的, 考核各级职教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
4. 考试考核不及格者延长学习期一个月再进行补考, 并按段相关考核文件规定执行考核。
第十章 师徒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师徒合同的签订对象为新职或转岗的主要行车工种及技术工种员工。(定职干部的人员除外)
第三十九条 师徒合同的签订, 由车间根据车间、 班组岗位要求, 员工业务技术水平情况, 选定师傅, 组织师徒合同的签订; 师徒合同书一式三份, 车间、 班组、 职教科各存一份, 师徒合同完成后, 班组一份上交职教科存入职工技术档案。
第四十条 新入路的大专( 高职) 生以现场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作为见习岗位, 师徒合同以六个月为期限; 其它新入路人员在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学习, 师徒合同以一年为期限。转岗人员合同根据岗位不同, 以《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为标准核定, 最短不少于一个月, 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如必须跨年的, 可分阶段进行签订。
第四十一条 签订师徒合同师傅的条件: 思想进步, 技术不保守, 热心培养徒弟,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高级工或中级及以上技术业务水平, 能胜任带徒和传授技艺、 技巧的能力。
第四十二条 师徒合同书统一使用集团公司下发的师徒教学合同书, 培训内容以集团下发各工种《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依据, 所在车间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和学员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
第四十三条 《师徒合同》学员学习期间日常管理由所在车间负责。车间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及时进行跟踪检查, 掌握其学习进度及培训质量, 期中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并在《师徒合同》中形成文字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于不认真教或不认真学的要及时进行教育或考核, 确保师徒合同学习质量。
第四十四条 在《师徒合同》期内职教科会同业务部门, 不定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遇特殊情况中途需要更换师傅者, 车间须到职教科办理手续。师带徒数量至多一师带两徒。
第四十五条 师徒合同期满后, 由本人写出自我鉴定, 经班组、 车间鉴定合格后, 车间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对徒弟进行出师定职实作考试, 并将资料齐全的师徒合同及相关资料上报职教科。
第四十六条 职教科根据车间上报情况, 会同有关部门, 统一组织定岗定职理论闭卷考试。
第四十七条 师徒合同指导费支付标准: 徒弟在规定期限定职的, 按100元/月标准发给师傅津贴, 不能按期出师的, 按50元/月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一章 学历培训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段根据上级职教部门的要求, 组织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含中专、 大专、 本科)。
1. 学历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是学用一致、 专业对口、 层次相当; 二是重点培训和普遍提高相结合; 三是业余时间为主。
2. 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各车间应结合本车间实际, 做好职工学历教育规划, 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职工教育科提报次年的职工学历教育需求计划。
3. 凡申请参加学历教育的职工, 在每年4月底前, 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学历教育招生计划, 填写《广铁集团职工学历教育申请表》, 经所在车间同意, 报段职教科审查、 主管领导同意、 单位盖章和集团公司职教处审核备案后, 到相关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4. 职教科根据学历教育申请情况填报本单位《广铁集团职工学历教育报名计划表》, 并与《广铁集团职工学历教育申请表》一并报集团职教处。
5. 已审批同意的职工经报考院校考试录取后, 应将报考院校有关资料、 录取通知书、 入学登记表( 复印件) 等资料报职教科备案。
6.对因工作需要, 报考非铁路专业的职工, 在经单位同意、 集团公司职教处职教部门审核备案后, 可到相关院校办理报名手续。在取得正式录取通知书后, 到职教科办理备案手续并签订《广铁集团职工学历教育培养协议》。
7.职教科根据各院校录取情况填报本单位《广铁集团职工学历教育录取新生名册》, 同时报集团公司职教处审核备案。
8.参加学历教育高职( 大专) 以上的职工须签订《广铁( 集团) 公司职工学历教育培养协议》, 同意培训结束后履行服务期五年。
9.经批准参加学历培训职工的面授、 考试时间, 凭学校通知由下至上向主管领导或车间申请假期, 否则, 按旷工处理。脱产参加学历、 学位学习期间的工资和其它待遇按有关文件办理。往返的交通按出差办理, 住宿费标准按集团文件执行。
第四十九条 经费及学历认定的管理与使用
1.职工参加集团公司组织安排的学历教育培训, 经职教科审核, 报段领导审批同意后, 纳入集团公司学历培训计划, 取得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 报销50%学费。
2. 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培训的职工, 在完成学业后, 凭《毕业证书》及学习档案, 到职教科变更档案学历记录, 并将其学习档案材料归入职工本人档案。对于未经批准同意自行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毕业的职工, 除一切费用自理外, 段不安排学习考试时间, 学历认证须凭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省级以上学历、 学位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进行认定。
第十二章 送外培训制度
第五十条 委外的学历培训、 岗位培训及适应性培训纳入段年度培训计划, 送培工作由职教科归口管理, 并协调有关部门有计划、 有组织地进行。
第五十一条 审批及报销程序: 接到培训文件或电报 主管领导签批 职教科组织、 备案 参加培训 培训完毕后由车间职教专干持成绩单( 或合格证) 到职教科办理审核、 登记手续 主管领导审批 到财务报销。未经按上述审批及报销程序办理的培训一切费用自理, 考试成绩不及格或没有取得合格证的也不予全额报销。
第五十二条 委外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认真学习, 完成学习任务。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与工资收入挂钩, 培训期间经培训机构反馈被评为优秀学员的, 按培训时间长短给予50-100元的奖励。如有违反规定的, 视情节轻重, 按培训单位的有关规定和段有关考核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委外培训人员除往返路程所需时间按出差办理外, 学习期间按规定标准报销学习补助, 一律不再享受其它补贴, 但不影响各类奖金待遇。
第十三章 职教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第五十四条 职教经费按单位本年度职工工资总额规定的比例从成本中计提, 其中70%上缴集团公司, 30%单位自留使用。自留部分原则上按33%和67%的比例分别用于干部和工人培训。经费实行科目负责制, 财务科监管使用。段职教经费的使用均按《广铁( 集团) 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铁财发〔 〕119号) 文件办理。
第五十五条 职教经费使用范围
1.职工培训必备的图书资料, 教学设备维修费,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教学设备、 教具及教材的购置费。
2.聘请兼职教师的授课津贴; 职工各类考试的试卷纸张、 监考、 阅卷、 出题、 考务费用。
3.职工教育理论研究费用和编写培训教材费用。
4.列入培训计划的各类培训班、 学技练功比武的培训费用。
5.大学毕业生见习指导老师指导费。
6.教学培训设备的购置和维护费用。
7.其它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可予列支的费用等。
第五十六条 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范围
1.专兼职教师的工资和各种劳保、 福利、 奖金等。
2.学员学习用的个人工具费。
3.学历教育产生的报名费、 录取费、 杂费、 教材参考书、 证书费、 学历( 学位) 认证费等;
4.学员就学期间的奖学金、 医疗费、 食宿费、 差旅费等。
5.个人书报费。
6.生产用工具书等的购置费。
7.其它不符合国家有关部委教育培训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的支出。
第十四章 职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 职工技术档案管理是职教重要的基础工作, 指定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严格按照技术档案中有关要求填写内容和收集资料。要求档案管理规范、 标准。
第五十八条 职工技术档案基本内容
1.职工教育登记卡。
2.新入路人员三级( 段、 车间、 班组) 安全教育考试卷;
3.转岗、 复岗人员车间、 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卷。
4.工人各类安全、 业务新规章考试卷。
5.工人定职、 定级、 晋升理论、 实作考试卷。
6.工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7.特种作业工种证件复印件和最后一次复审记录的复印件。
8.最高学历复印件、 成人大中专学历教育等情况的登记及有关资料。
9.《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复印件。
10.《师徒合同书》。
11.参加铁道部、 广铁( 集团) 公司、 公司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的名次或被授予称号的比赛成绩。
12.职工防止事故和发生责任事故的奖惩情况。
13.其它有必要存档的资料。
14.其中1至4项为必存资料。其它为应存资料。
第五十九条 职工调出本段时, 职教科将调出人员的技术档案转入新的单位。外单位调入的人员, 职教科要主动与原单位取得联系, 及时转入有关技术档案资料。原单位未建立技术档案的, 应重新建立。
第十五章 《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 为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统一规范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管理, 根据《广铁( 集团) 公司关于公布〈广铁集团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铁职教发〔 〕132号) 文件,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 铁路从业人员上岗前, 应按照相应等岗位标准和配需规范, 进行岗前资格性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 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六十二条 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按使用对象不同, 在我段分为两类: 一类为《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以下简称《培训证》) , 使用对象为纳入集团高铁岗位管理的从业人员、 普铁生产岗位从业人员; 第二类为《短期培训合格证书》, 使用对象为从事委托( 外包) 业务的集团公司外单位作业人员和铁路季节性临时用工, 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第六十三条 铁路岗位培训合格的管理
1.职教科根据广铁( 集团) 公司要求, 负责证书的请领、 登记、 发放, 以及证书台帐的建立和日常管理。
2.原则上《培训证》由个人保管, 流动作业人员和实行班组集体作业的人员, 由班组统一保管。岗位变动后, 应做到证随人走, 以备随时接受查验。各车间职教专干负责《培训证》初、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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