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产科急救药品药理作用及不良反应 全
急救药品临床应用、不良反应、用法
药名/剂量
临床应用
不良反应
用法用量及禁忌症
一、强心药
1西地兰
(0.4mg×5支)
用于急性和慢性心力衰竭、
心房颤动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新出现的心律失常、胃纳不佳或恶心、呕吐(刺激延髓中枢)、下腹痛、异常的无力、软弱。
少见的反应包括:视力模糊或“黄视”(中毒症状)、腹泻、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精神抑郁或错乱。
罕见的反应包括:嗜睡、头痛及皮疹、寻麻疹(过敏反应)。4.在洋地黄的中毒表现中,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见者为室性早搏,约占心脏反应的33%。
静脉注射 成人常用量: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首剂0.4-0.6㎎,以后每2-4小时可再给0.2-0.4㎎,总量1-1.6㎎。
禁忌:①任何强心甙制剂中毒; ②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
③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若伴收缩功能不全或心房颤动仍可考虑);④预激综合征伴心房颤动或扑动
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心率及心律;②心电图;③心功能监测;④电解质尤其钾、钙、镁;⑤肾功能;⑥疑有洋地黄中毒时,应作地高辛血药浓度测定
二、肾上腺皮质激素
2.地塞米松
(5mg×10支)
过敏性及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严重感染
各种休克,血液疾病和器官移植
长期大剂量应用所致不良反应为满月脸、水牛背、向心性肥胖、皮肤变薄、痤疮、多毛、浮肿、
低血钾、高血压和糖尿、肌无力、肌萎缩;
诱发或加重感染;
反跳现象:突然停药原病复发或加重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
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氢化可的松
(25mg×10支)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垂体功能减退症,也用于过敏性和炎症性疾病,抢救危重中毒性感染。
本品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一般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及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1.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癒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2.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尤易发生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
3.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4.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肌内注射 一日20~40mg,静脉滴注一次100mg,一日1次。临用前加25倍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同时加用维生素C 0.5~1g。
对本品及其它甾体激素过敏者禁用。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可能: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霉菌感染、水痘、麻疹,较重的骨质疏松症等。
三、抗组胺药
4.盐酸异丙嗪(非那根)
(25mg×10支)
皮肤粘膜的过敏: 对血液或血浆制品的过敏反应,
晕动病:防治晕车、晕船、晕飞机。
3用于麻醉和手术前后的辅助治疗,包括镇静、催眠、镇痛、止吐。
4.用于防治放射病性或药源性恶心、呕吐。
5.及哌替啶等配成冬眠注射液,用于 人工冬眠。
小剂量时无明显副作用,
但大量和长时间应用时可出现吩噻 嗪类常见的副作用,
较常见的有嗜睡
肌内注射:成人用量
1.抗过敏,一次25mg ,必要时2小时后重复;严重过敏时可用肌注 25- 50mg,最高量不得超过100mg;
2.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可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至0.25%,缓慢静脉注射;
3.止吐,12.5- 25mg ,必要时每4小时重复一次;
4.镇静催眠,一次25 -50mg 。
四、中枢兴奋药
5.盐酸洛贝林
(3mg×10支)
本品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临床上常用于新生儿窒患,一氧化碳、阿片中毒等
可有恶心、呕吐、呛咳、头痛、心悸等。
1.静脉注射 常用量:成人一次3mg(1支);
极量:一次6mg (2支),一日20mg。
小儿一次0.3~3mg,必要时每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3mg (1支)。
2.皮下或肌内注射常用量:成人一次10mg ;
极量:一次20mg,—日50mg。小儿一次 1~3mg。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剂量较大时,能引起心动过速、传导阻滞、呼吸抑制甚至惊厥。
6.尼可刹米
(0.375g×3支)
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
常见面部刺激症、烦躁不安、抽搐、恶心呕吐等。大剂量时可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出汗、面部潮红、呕吐、震颤、心律失常、惊厥、甚至昏迷。
皮下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必要时1~2小时重复用药,极量一次1.25g。
小儿:常用量6个月以下一次75mg,1岁一次0.125g,4~7岁一次0.175g。
抽搐及惊厥患者禁用。
五、抗休克活性药
7.盐酸肾上腺素
(1mg×10支)
心脏骤停
过敏性休克【首选】
支气管哮喘
及局麻药配
5.局部止血
1.心悸、头痛、血压升高、震颤、无力、眩晕、呕吐、四肢发凉。
2.有时可有心律失常,严重者可由于心室颤动而死。
3.用药局部可有水肿、充血、炎症。
1.常用量:皮下注射,一次0.25—1mg(1/4支—1支);
2.极量:皮下注射,一次1mg(1支)。
临床用于:
(1)抢救过敏性休克:如青霉素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皮下注射或肌注0.5—lmg。也可用0.1~0.5mg缓慢静注(以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l0ml),如疗效不好,可改用4—8mg静滴(溶于5%葡萄糖液500~1000ml)。
(2)抢救心脏骤停:,以0.25~0.5mg以l0ml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或心内)注射,
8.盐酸多巴胺
(20mg×10支)
用于心肌梗死、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综合症
补充血容量后休克仍不能纠正者,尤其有少尿及周围血管阻力正常或较低的休克。
3.由于本品可增加心排血量,也用于洋地黄和利尿剂无效的心功能不全。
1.常见的有胸痛、呼吸困难、心悸、心律失常(尤其用大剂量)、全身软弱无力感;心跳缓慢、头痛、恶心呕吐者少见。
2.长期应用大剂量或小剂量用于外周血管病患者,出现的反应有手足疼痛或手足发凉;外周血管长时期收缩,可能导致局部坏死或坏疽;3.过量时可出现血压升高,此时应停药,必要时给予α受体阻滞剂。
成人常用量 静脉注射,开始时每分钟按体重1-5ug/㎏,10分钟内以每分钟1-4ug/㎏速度递增,以达到最大疗效。
慢性顽固性心力衰竭,静滴开始时,每分钟按体重0.5-2ug/㎏逐渐递增。多数病人按1-3ug/㎏/分给予即可生效。
3.闭塞性血管病变患者,静滴开始时按1ug/㎏/分,逐增至5-10ug/㎏/分,直到20ug/㎏/分,以达到最满意效应。
4.如危重病例,本品20㎎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00-300ml中静滴,开始时按75-100ug/分滴入,以后根据血压情况,可加快速度和加大浓度,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分钟500ug
重酒石酸间羟胺
(10mg×5支)
①防治椎管内阻滞麻醉时发生的急性低血压;
②由于出血、药物过敏、手术并发症及脑外伤或脑肿瘤合并休克而发生的低血压,本品可用于辅助性对症治疗;
③也可用于心源性休克或败血症所致的低血压。
①心律失常,发生率随用量及病人的敏感性而异;
②升压反应过快过猛可致急性肺水肿、心律失常、心跳停顿;
③过量的表现为抽搐、严重高血压、严重心律失常,此时应立即停药观察,血压过高者可用5~10mg酚妥拉明静脉注射,必要时可重复;
④静脉注射时药液外溢,可引起局部血管严重收缩,导致组织坏死糜烂或红肿硬结形成脓肿;
⑤长期使用骤然停药时可能发生低血压。
1.成人用量:
①肌肉或皮下注射:2~10mg/次(以间羟胺计),由于最大效应不是立即显现,在重复用药前对初始量效应至少应观察10分钟;
②静脉注射,初量0.5~5mg,继而静滴,用于重症休克;
③静脉滴注,将间羟胺15~10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滴注,调节滴速以维持合适的血压。
成人极量一次100mg(每分钟0.3~0.4mg)。
2.小儿用量:
①肌肉或皮下注射:按0.1mg/kg,用于严重休克;
②静脉滴注0.4mg/kg或按体表面积12mg/m2,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25ml中含间羟胺1mg的溶液,滴速以维持合适的血压水平为度。配制后应于24小时内用完,滴注液中不得加入其他难溶于酸性溶液配伍禁忌的药物。
去甲肾上腺素
(2mg×4支)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对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低血压或嗜铬细胞瘤切除术后的低血压,本品作为急救时补充血容量的辅助治疗,以使血压回升,暂时维持脑及冠状动脉灌注,直到补充血容量治疗发生作用;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跳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1. 药液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2. 本品强烈的血管收缩可以使重要脏器器官血流减少,肾血流锐减后尿量减少,组织供血不足导致缺氧和酸中毒;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升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
3. 应重视的反应包括静脉输注时沿静脉径路皮肤发白,注射局部皮肤破溃,皮肤紫绀,发红,严重眩晕,上述反应虽属少见,但后果严重。
4. 个别病人因过敏而有皮疹﹑面部水肿。
5. 在缺氧﹑电解质平衡失调﹑器质性心脏病病人中或逾量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后可出现反射性心率减慢。
6. 以下反应如持续出现应注意:焦虑不安﹑眩晕﹑头痛﹑皮肤苍白﹑心悸﹑失眠等。
7. 逾量时可出现严重头痛及高血压﹑心率缓慢﹑呕吐﹑抽搐。
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滴。1. 成人常用量:开始以每分钟8~12μg速度滴注,调整滴速以达到血压升到理想水平;维持量为每分钟2~4μg。在必要时可按医嘱超越上述剂量,但需注意保持或补足血容量。2. 小儿常用量:开始按体重以每分钟0.02~0.1μg/kg速度滴注,按需要调节滴速。
禁止及含卤素的麻醉剂和其他儿茶酚胺类药合并使用,可卡因中毒及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多巴酚丁胺
(20mg×10支)
用于器质性心脏病时心肌收缩力下降引起的心力衰竭,包括心脏直视手术后所致的低排血量综合征,作为短期支持治疗。
可有心悸、恶心、头痛、胸痛、气短等。如出现收缩压增加[多数增高1.33~2.67kPa (10~20mmHg),少数升高6.67kPa(50mmHg)或更多]心率增快(多数在原来基础上每分钟增加5~10次,少数可增加30次以上)者,及剂量有关,应减量或暂停用药。
成人常用量
将多巴酚丁胺加于5%葡萄糖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稀释后,以滴速每分钟2.5~10μg/㎏给予,在每分钟15μg/㎏以下的剂量时,心率和外周血管阻力基本无变化;偶用每分钟]15μg/㎏,但需注意过大剂量仍然有可能加速心率并产生心律失常。
禁忌尚不明确
盐酸雷尼替丁
(50mg×5支)
抑酸药。主要用于:
1.消化性溃疡出血、弥漫性胃黏膜病变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胃手术后预防再出血等;
2.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和阿司匹林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亦常用于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下应激性溃疡大出血的发生;
3.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腹泻、乏力、头痛、眩晕等,一般较轻微,继续用药过程中可缓解;
2.部分病人于静脉注射后出现面热感、胃刺痛等,10余分钟后自行消失;静注局部可有瘙痒,发红,l小时后可消失;
3.偶见静脉注射后出现心动过缓;
4.及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5.少数患者用药后引起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
6.本品可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ALT可逆性升高,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及药物的用量无关;
7.偶有发热、男性乳房发育、肾炎等。
成人:
(1)上消化道出血:每次50mg,稀释后缓慢静滴(1~2小时),或缓慢静脉推注(超过10分钟),或肌注50mg,以上方法可每日2次或每6~8小时给药1次;
(2)术前给药: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前60~90分钟缓慢静注50~100mg,或5%葡萄糖注射液20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1~2小时。
小儿:
静注:每次1~2mg/kg,每8~12小时一次;
静滴:每次2~4mg/kg,24小时连续滴注。
有过敏史者禁用。
六、血管扩张药物
13.雷及丁(酚妥拉明)
(10mg×2支)
治疗周围血管疾病,如肢端动脉痉挛症、手足发绀、感染中毒性休克
去甲肾上腺素外漏
抗休克
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急性心肌梗死
嗜铬细胞瘤的诊治
消化道症状,如:腹痛、腹泻、呕吐和加重溃疡病;
静脉给药会有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律失常和心绞痛,需缓慢注射或滴注
肌内或静脉注射,每次5-10毫克。肌注或静注:5mg/次,1—2次/d;静滴:5mg/次,以0.3mg/min速度滴注
禁忌症:低血压、严重动脉硬化、心脏器质性损害、肾功能减退者忌用。
七、防治心绞痛药物
硝酸甘油注射液
(5mg×2支)
松驰血管平滑肌,用于各种类型心绞痛的防治
1. 手术
保持一种可控性的低血压状态。
2. 不稳定型心绞痛 。
3.隐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1.在用药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头痛和恶心,
2.其它可能出现的副作用有低血压、心动过速、干呕、出汗、忧虑、坐立不安、肌肉震颤、胸骨后不适、心悸、眩晕和腹痛,
3.也可出现异常的心动过缓。
1.用量应根据患者的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并应监测患者的血流动力学参数。推荐剂量范围是10~200微克/分钟,
2.可以静脉给药,用合适的输液装置可任意配制该药浓度,如可及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混合,静脉滴注或输液泵缓慢静脉输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给药速度和剂量。
禁忌症:
以下情况不能使用本品: 对硝酸盐过敏;
严重贫血、重症脑出血,未纠正的低血容量和严重的低血压; 患者有闭角型青光眼倾向者。
八、抗心律失常药
15.利多卡因
(100mg×2支)
救治各种心律失常,表面和局部麻醉药
出现嗜睡、眩晕,大剂量使用可引起语言障碍、惊厥甚至呼吸抑制。偶见窦性过缓、房室阻滞等心脏毒性
1.肌内注射一次按体重 4.3mg/kg,60—90分钟后可重复一次;
2.静脉注射,按体重 1mg/kg(一般用50—100mg)作为首次负荷量静注 2—3分钟,必要时每 5分钟后再重复注射 1—2次,一小时内最大量不超过 300mg;
3.静脉滴注,用负荷量后可继续以每分钟 1—4mg速度静滴维持;或以每分钟按体重 0.015—0.03mg/kg速度静脉滴注。
禁用:下列情况应禁用;①阿斯综合症;②严重心脏阻滞,包括 Ⅱ或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阻滞;③严重窦房结功能障碍
异搏定(盐酸维拉帕米)
(5mg×10支)
1.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转复。应用维拉帕米之前应首选抑制迷走神经的手法治疗(如Valsalva法)。
2.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的暂时控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合并房室旁路通道(预激综合症和LGL综合症)时除外。
发生率在≥1%的不良反应:症状性低血压(1.5%);心动过缓(1.2%);眩晕(1.2%);头痛(1.2%);皮疹(1.2%);严重心动过速(1.0%)。
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恶心(0.9%);腹部不适(0.6%);静脉给药期间发作癫痫;精神抑郁;嗜睡;旋转性眼球震颤;眩晕;出汗;超敏病人发生支气管/喉部痉挛伴搔痒和荨麻疹;呼吸衰竭等。
必须在持续心电监测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至少2分钟。本品注射液及林格氏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忌。因无法确定重复静脉给药的最佳给药间隔,必须个体化治疗。一般起始剂量为5~10mg(或按0.075~0.15mg/kg体重),稀释后缓慢静脉推注至少2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首剂15~30分钟后再给一次5~10mg或0.15mg/kg体重。静脉滴注给药,每小时5~1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一日总量不超过50~100mg。
禁忌:1.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继发于室上性心动过速且可被维拉帕米纠正者除外)。
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有房室旁路通道。
6.已用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中毒的病人。
7.室性心动过速。QRS增宽(≥0.12秒)的室性心动过速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显著的血流动力学恶化和心室颤动。用药前需鉴别宽QRS心动过速为室上性或室性。
8.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心律平(盐酸普罗帕酮)
(35mg×5支)
用于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及预激综合征伴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的预防。也可用于各种早搏的治疗。
1.早期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闪耀,其后可出现胃肠道障碍如恶心、呕吐、便秘等。也有出现房室阻断症状。有两例在连续服用两周后出现胆汁郁积性肝损伤的报道,停药后2~4周各酶的活性均恢复正常。据认为这一病理变化属于过敏反应及个体因素性。
2.在试用过程中未见肺、肝及造血系统的损害,有少数病人出现上述口干、头痛、眩晕、胃肠道不适等轻微反应,一般都在停药后或减量后症状消失。有报道个别病人出现房室传导阻滞,Q-T间期延长,P-R间期轻度延长,QRS时间延长等。
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 1-1.5mg/kg或以70mg加5%葡萄糖液稀释,于10分钟内缓慢注射,必要时10~20分钟重复一次,总量不超过210mg。静注起效后改为静滴,滴速0.5~1.0mg/分钟或口服维持。
禁忌:无起搏器保护的窦房结功能障碍、严重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传导阻滞患者,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严重低血压及对该药过敏者禁用。
九、拟胆碱药
新斯的明
(1mg×5支)
抗胆碱酯酶药。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本品可致药疹,大剂量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流涎等,严重时可出现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言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
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应明确是否能否静脉注射,并应说明静脉拮抗肌松的剂量)
禁忌:(1)对过敏体质者禁用。(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 、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十、抗胆碱药
19.阿托品
(0.5mg×10支)
1.解除平滑肌痉挛{适用于各种内脏痛,对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如尿频尿急等疗效较好}
2.抑制腺体分泌
3.眼科检查
4.治疗缓慢型心律失常
5.抗休克[但对休克伴有高热或心率过快者,禁用阿托品]
6.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口干、心悸、视力模糊、皮肤燥红、体温上升、排尿困难便秘等。
过量中毒时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并出现中枢兴奋现象,如烦躁不安、言语不清、呼吸加快加深、谵妄、幻觉、惊厥等。
严重中毒是中枢可由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及呼吸麻痹等。
最低致死量,成人为80-130毫克,儿童约为10毫克。
禁忌症:青光眼·幽门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因阿托品能使尿道括约肌收缩而加重排尿困难。心肌梗死 心动过速及老年人慎用
阿托品中毒解救:主要对症治疗。可用拟胆碱药如新斯的明
毒扁豆碱或毛果芸香碱等缓慢静脉注射,可迅速对抗阿托品中毒症状
20.654-2
(10mg×5支)
M胆碱受体阻断药,适用于胃肠道、胆管、胰管、输尿管痉挛引起的绞痛,
血管痉挛和栓塞引起的循环障碍,如脑梗死、锥动脉供血不足、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及感染中毒性休克。
有机磷中毒的解救作用较阿托品弱。
可见口干、皮肤潮红、心率增快、视力模糊、排尿困难。
用量过大有类似阿托品样中毒症状,可用新斯的明或氢溴酸加兰他敏解除症状。
1.治疗腹痛:5~10mg口服或肌内注射。
2.治疗循环障碍:10~20mg,静脉小壶,4~6次/日或30~40mg/日加入500ml液体中静滴。
3.治疗有机磷中毒用法同阿托品。
4.禁忌症:脑出血急性期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十一、利尿药
11.呋塞米(速尿)
(20mg×10支)
1.急性肺水肿及脑水肿[急性肺水肿急救的首选药]
2.严重水肿
{一般不宜首选,多用于其他利尿药无效的心、肺、肾性水肿病人}
3.急慢性肾衰竭
4.加速某些毒物的排泄
5.用于高钾血症和高钙血症的治疗,还可用于高血压危象
1.水和电解质紊乱
2.耳毒性,
3.胃肠反应,
4.高尿酸血症而诱发痛风。
成人
(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20—40mg,每日1 次,必要时6—8 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
(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分2 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治疗高血压危象时,起始40—80mg 静注,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酌情增加用量。
(3)治疗高钙血症时,每日口服80—120mg,分1—3 次服。必要时,可肌内或静脉注射,一次80mg。
禁忌症:痛风病人慎用
十二、强安定药物
22.盐酸氯丙嗪
(25 mg×10支)
镇静、安定,2.抗精神病,
镇吐,
抑制体温调节,影响内分泌治疗精神病,止吐,人工冬眠
视力模糊、便秘、少汗、眼压升高,鼻塞、血压下降、体位性低血压和心动过速,
椎体外系反应:帕金森综合症、急性肌张力障碍、静坐不能、迟发性运动障碍,过敏反应,急性中毒
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
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隔1~2日缓慢增加25~50mg,治疗剂量一日100~200mg。不宜静脉推注。
人工冬眠合剂配方有 I号方:氯丙嗪(冬眠灵)50mg,哌替啶(度冷丁)100mg,异丙嗪(非那根)50mg。加入5%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适用于高热、烦躁的病人,呼吸衰竭者慎用。
十三、平喘药
23.氨茶碱
(0.25 g×5支)
1.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
2.也可用于心力衰竭的哮喘(心源性哮喘)。
1.局部刺激明显;中枢兴奋:烦躁不安、失眠等;
2.氨茶碱中毒:可引起严重的心脏毒性反应,表现为严重的心律失常,血压骤停,甚至心脏猝死
静脉注射:1.一次 0.25—0.5g,一日 0.5—1g,每 25—100mg用 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 20—40ml,
2.注射时间不得短于10分钟。
禁忌症:静脉输液时,应避免及维生素C、促皮质激素、去甲肾上腺素、四环素族盐酸盐配伍。
异丙肾上腺素
(1mg×4支)
1.治疗心源性或感染性休克。
2.治疗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心搏骤停。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口咽发干、心悸不安;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面潮红、恶心、心率增速、震颤、多汗、乏力等。
1.救治心脏骤停,心腔内注射0.5~1mg。
2.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心率每分钟不及40次时,可以本品0.5~1mg加在5%葡萄糖注射液200~300ml内缓慢静滴。
禁忌:心绞痛、心肌梗死、甲状腺功能亢进及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
十四、抗高血压药
柳胺苄心定
(50mg×2支)
1. 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高血压,尤其是高血压危象。也适用于伴有冠心病的高血压。
2. 适用于外科手术前控制血压。
3. 适用于嗜铬细胞瘤的降压治疗。
4. 适用于妊娠高血压
1.患者偶有头昏、胃肠道不适、疲乏、感觉异常、哮喘加重等症。
2.个别患者有体位性低血压。
1. 静脉推注,一次25~50mg加10%葡萄糖注射液20ml,于5~10分钟内缓慢推注,如降压效果不理想可于15分钟后重复一次,直至产生理想的降压效果。总剂量不应超过200mg,一般推注后5分钟内出现最大作用,约维持6小时。
2. 静脉滴注,本品100mg加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l,静脉滴注速度为1~4mg/分,直至取得较好效果,然后停止滴注,有效剂量为50~200mg,但对嗜铬细胞瘤患者可能需300mg以上。
[禁忌]
1. 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
2. 心源性休克、心传导阻滞(Ⅱ至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禁用。
3. 重度或急性心力衰竭、窦性心动过缓等患者禁用。
十五、子宫兴奋药
26.催产素
(10U×10支)
兴奋子宫作用催产和引产,,收缩子宫、产后止
促进排乳,催乳
还能松弛血管平滑肌有短暂的降压
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偶有恶心、呕吐、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
大剂量应用时可导致子宫强直性收缩,引起胎儿宫内窒息,
大剂量应用时可引起高血压或水滞留。
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及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
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十六、止血药
止血敏(酚磺乙胺)
(0.5g×10支)
用于防治各种手术前后的出血,也可用于血小板功能不良、血管脆性增加而引起的出血。
本品毒性低,可有恶心、头痛、皮疹、暂时性低血压等,偶有静脉注射后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
1.肌肉或静脉注射 一次0.25~0.5g,一日0.5~1.5g。静脉滴注:一次0.25~0.75g,一日2~3次,稀释后滴注。
2.预防手术后出血 术前15~30分钟静滴或肌注0.25~0.5g,必要时2小时后再注射0.25g。
禁忌尚不明确
止血芳酸(氨甲苯酸)
(0.1g×5支)
本品主要用于因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过度所引起的出血,包括急性和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的高纤溶出血,后者常见于癌肿、白血病、妇产科意外、严重肝病出血等。
本品及6-氨基己酸相比,抗纤溶活性强5倍。不良反应极少见。长期应用未见血栓形成,偶有头昏、头病、腹部不适。有心肌梗死倾向者应慎用。
静脉注射或滴注 一次0.1~0.3g,一日不超过0.6g。
禁忌尚不明确
31.止血海绵
(5包)
用于填塞止血适用于各种体表创面及体表肉芽创面的止血
对壳聚糖过敏者禁用
1、创面经清创彻底后,取本品贴敷创面,并适当固定。。
2、产品使用后,一般可自行溶解吸收或自行脱离创面,无须二次取出
十七、解毒药
亚甲兰
(20mg×5支)
本品对化学物亚硝酸盐、硝酸盐、苯胺、硝基苯、三硝基甲苯、苯醌、苯肼等和含有或产生芳香胺的药物(乙酰苯胺、对乙酰氨基酚、非那西丁、苯佐卡因等)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有效。对先天性还原型二磷酸吡啶核苷高铁血红蛋白还原酶缺乏引起的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效果较差。对异常血红蛋白M伴有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无效。对急性氰化物中毒,能暂时延迟其毒性。
本品静脉注射过速,可引起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腹痛。剂量过大,除上述症状加剧外,还出现头痛、血压降低、心率增快伴心率失常、大汗淋漓和意识障碍。用药后尿呈蓝色,排尿时可有尿道口刺痛。
静脉注射。亚硝酸盐中毒,一次按体重1~2mg/kg,氰化物中毒,一次按体重5~10mg/kg,最大剂量为20mg/kg。
禁忌尚不明确
纳洛酮
(0.4mg×5支)
1.治疗阿片类药物及其他麻醉性镇痛药(如哌替啶、阿法罗定、美沙酮、芬太尼、二氢埃托啡、依托尼秦等)中毒。
2.治疗镇静催眠药及急性酒精中毒。3.阿片类及其他麻醉性镇痛药依赖性的诊断
1.出现口干、恶心呕吐、厌食、困倦或烦躁不安、血压升高和心率加快,大多数可不用处理而自行恢复。
2.但有报道,个别患者可诱发心律失常、肺水肿、甚至心肌梗死
静脉输注:
静脉输注本品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稀释。
把2mg本品加入500ml的以上任何一种液体中,使浓度达到0.004mg/ml,混合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超过24小时未使用的剩余混合液必须丢弃。根据患者反应控制滴注速度。
3.成人使用阿片类药物过量 首次可静脉注射本品0.4mg~2mg,如果未获得呼吸功能的理想的对抗和改善作用,可隔2~3分钟重复注射给药。如果给10mg后还未见反应,就应考虑此诊断问题。如果不能静脉给药,可肌内给药。
十八、其他
32.50%GS
(20ml×5支)
补充能量和体液: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足或大量体液丢失(如呕吐、腹泻等),全静脉内营养,饥饿性酮症;
低糖血症;
高钾血症;
高渗溶液用作组织脱水剂;5.配制腹膜透析液;
6.药物稀释剂
静脉炎,外渗可致局部肿痛,电解质紊乱
低糖血症 重者可先予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ml静脉推注
[禁忌]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未控制者; (2)高血糖非酮症性高渗状态。。
33.10%氯化钾
(1g×5支)
低血钾、心律失常
静脉滴注浓度较高,速度较快或静脉较细时,易刺激静脉内膜引起疼痛;外渗至皮下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胃肠道反应;抑制心脏
一般用法10%氯化钾注射液10~15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滴注(忌直接静脉滴注及推注)。
钾浓度不超过3.4g/L(45mmol/L),
补钾速度不超过0.75g/小时(10mmol/小时),
每日补钾量为3~4.5g(40~60mmol)。
禁忌症:
1、高钾血症患者。
2、急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4.10%氯化钠
(1g×5支)
各种原因所致的水中毒及严重的低钠血症。本品能迅速提高细胞外液的渗透压,从而使细胞内液的水份移向细胞外。在增加细胞外液容量的同时,可提高细胞内液的渗透压。
(1)输液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
(2)不适当地给予高渗氯化钠可致高钠血症,甚至出现急性左心衰竭。
①严重低渗性失水时,脑细胞内溶质减少以维持细胞容积。若治疗使血浆和细胞外液钠浓度和渗透浓度迅速回升,可致脑细胞损伤。一般认为,当血钠低于120mmol/L时,治疗使血钠上升速度在每小时0.5mmol/L,不得超过每小时1.5mmol/L。
②当血钠低于120mmol/L或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可给予3%~5%氯化钠注射液缓慢滴注。一般要求在6小时内将血钠浓度提高至120mmol/L以上。补钠量(mmol)=[142-实际血钠浓度(mmol/L)]×体重(kg)×0.2。待血钠回升至120~125mmol/L以上,可改用等渗溶液或等渗溶液中酌情加入高渗葡萄糖注射液或10%氯化钠注射液。
下列情况慎用或禁用:
(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等;
(2)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药反应不佳者;
(3)高血压、低血钾症;
(4)高渗或等渗性失水。
35.10%葡萄糖酸钙
(1mg×5支)
治疗皮肤粘膜过敏性疾患;解救镁盐中毒和氟中毒;
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引起的手足抽搐症;
心肺复苏时的应用
静脉注射可有全身发热,
静注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心脏骤停;
可增加洋地黄中毒;有强烈的血管刺激性
1静脉注射时如漏出血管外,可致注射部位皮肤发红、皮疹和疼痛,并可随后出现脱皮和组织坏死.若发现药液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并用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冲洗注射,局部给予氢化可的松、1%利多卡因和透明质酸,并抬高局部肢体及热敷
1.用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分钟不超过5ml。
2.成人用于低钙血症,一次lg;
3.用于高镁血症,一次l-2g;
4.用于氟中毒解救,静脉注射本品lg;
36.25%硫酸镁
(10 mL×10支)
可作为抗惊厥药。常用于妊娠高血压。降低血压,治疗先兆子痫和子痫,
也用于治疗早产。
应用硫酸镁注射液前须查肾功能,
2.有心肌损害、心脏传导阻滞时应慎用或不用。
3.每次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定时做膝腱 反射检查,测定呼吸次数,观察排尿量,抽血查血镁浓度职出现膝腱反射明显减弱或消失,或呼吸次数每分钟少于14~16次,每小时尿量少于25~30ml或24小时少于600ml,应及时停药。
4.用药过程中突然出现胸闷、胸痛、呼吸急促,应及时听诊,必要时胸部X线摄片,以便及早发现肺水肿。
5.如出现急性镁中毒现象,可用钙剂静注解救,常用的为10%葡萄溏酸钙注射液10ml缓慢注射。
6.保胎治疗时,不宜及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如利托君(ritodrine)同时使用,否则容易引起心血管的不良反应服过量可引起脱水
1.治疗中重度妊娠高血压征、先兆子痫和子痫
首次剂量为2.5~4g,用25%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以后每小时1~2g静脉滴注维持。24小时总量为30g,根据膝腱反射、呼吸次数和尿量监测。
2.治疗早产及治疗妊娠高血压
用药剂量和方法相似,首次负荷量为4g;用25%葡萄溏注射液20ml稀释后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以后用25%硫酸镁注射液60ml,加于5%葡萄溏注射液1000ml中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小时2g,直到宫缩停止后2小时,以后口服b 肾上腺受体激动药维持
低分子肝素钙
(4100IU×4支)
适应症为在外科手术中,用于静脉血栓形成中度或高度危险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