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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燃煤锅炉拆除和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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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加快燃煤锅炉拆除和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省 市铁腕治霾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燃煤锅炉实施拆除 和改造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政府领导、分工负责、整体推进、逐台考核”的工作思路, 以自已锅炉自已拆、自已改,行政事业单位带头拆、带头改,限定 时限必须拆、必须改,逾期不改强制拆”的原则,实施燃煤锅炉拆除 与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市政府下达的县域燃煤锅炉滑 零”工作目标。二、拆改对象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应拆尽拆、非拆即改”的原则,对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X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 的通知(X政

2、办发X41号)中确定的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和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铁腕治霾X年煤炭削减等10个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42号)中X县铁腕治霾X年燃 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燃煤锅炉拆改范围进行调整,即全 县范围内所有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燃煤锅炉进行天然气、电等 清洁能源改造,对不能进行改造的予以拆除。三、拆改技术要求及政策(一)X年起全县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新建35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必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二)燃煤锅炉的改造采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三)燃煤锅炉的拆除要严格按照烟囱落地、锅炉移位、断水 断电”的标准进行验收。(四)按期完成燃煤

3、锅炉拆改的,给予以奖代补补助。6月底前 完成的每蒸吨以奖代补1.2万元;7月底前完成的每蒸吨以奖代补0.8 万元;8月底前完成的每蒸吨以奖代补0.5万元;8月底以后不再进 行补助。四、职责分工(一)环保局负责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牵头和统一监管,为燃煤 锅炉的拆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依据,组织做好拆改工作的协 调、督办、汇总、验收和上报,及时下发工作通报及动态。对逾期未 拆改的,协调落实强制性拆改措施。同时,负责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的 拆改工作。(二)住建局负责完成城区所有小区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督促加 快天然气供应管道建设,与发改局共同协调,做好我县天然气供应工 作。(三)教育局负责完成全县幼儿园、

4、小学、初中及高中等所有教 育系统内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四)卫计局负责完成全县卫生系统内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五)市场监管局负责完成全县经营性单位和个人燃煤锅炉的拆 改工作。(六)工信局负责完成全县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七)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完成下属单位及所属行业燃煤锅炉的 拆改工作。(八)各镇街负责完成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九)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逾期未完成拆 改任务单位的强制性拆除工作。公安局负责打击和处置阻挠、破坏燃 煤锅炉拆除工作的违法案件。(十)供电分公司负责对逾期未拆改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采取断 电措施。(十一)广电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对燃煤锅炉拆除工作进行跟踪 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十二)监察局负责对逾期未拆改的镇街及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 责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五、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4月1日至5月31日)。制定燃煤 锅炉拆改工作方案,印发工作通告,召开城区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宣传 动员会。入户宣传拆改工作政策,对每户燃煤锅炉逐一建档,夯实工 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住建、教育、卫计等牵头单位,要对所属燃 煤锅炉逐一清查登记建档,5月20日前报县铁腕治霾“1+10工作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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