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公司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前准备事项-实施盘点的步骤.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161415 上传时间:2025-04-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7.0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前准备事项-实施盘点的步骤.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公司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前准备事项-实施盘点的步骤.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资产盘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真实、准确、有效、帐实相符,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下属门市店。 第二章 盘点范围 第四条 存货盘点,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半成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各公司下属的门市店内存货等。 第五条 货币资金盘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门市店现金等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 第六条 固定资产盘点,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信息设备,各公司下属的门市店固定资产,以及以费用报销形式购入,属保管性质非低值易耗品资产。 第三章 盘点方式 第七条 年终盘点:每年春节假期结束后上班第一周进行存货全面盘点。 第八条 月末盘点:每月月末最后一天,由财务部主持安排仓库盘点。各门市店进行自盘或由财务部派员监盘。 第九条 不定期盘点:固定资产、货币资金、低值易耗品等以及认为有必要进行盘点的资产,可以进行不定期盘点。 第十条 抽检盘点:公司财务部随机对仓库和门市店进行抽盘。 第四章 盘点人员安排 第十一条 年终盘点由各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正常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第十二条 主盘人:由各公司财务部经理〔主管〕担任,负责落实盘点工作的展开及实施,指导盘点工作。 第十三条 盘点人:负责记录盘点数量,存货分类,原因查找。 第十四条 盘点人:负责盘点记录,并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认数量正确。 第十六条 协点人:负责盘点时,物料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第五章 盘点前准备事项 第十七条 各子公司财务部组织年终全盘时,应事先召集各相关业务部门〔采购部、销售部、市场部等〕召开盘点协调会,按盘点种类、项目组建盘点小组,拟订盘点计划表,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做好盘点准备工作,并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准备盘点所必需表格,对盘点小组的任务进行分配,并对盘点人员进行必要的盘点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盘点方法和熟知盘点流程。仓储部门负责准备相关搬运工具、称量设备等盘点用具以及协点人员。 第十九条 仓管员负责整理仓库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条件充许的,应先自行预盘点。 第二十条 货币资金盘点,现金类应按币种整理并列清单。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盘点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第二十二条 成品仓库管理员〔直营店〕应事先整理好借条,并全部录入物流系统(分销系统),核对明细正确。对未提货物全部列出清单或退回仓位。对代管品列出清单并分开场地堆放。 第二十三条 材料仓库管理员对已入库原材料,应在物流系统中全部办理完实物入库单。对已发出的原材料应全部做完领料单,对已开领料单尚未出库的,实物要全部出库或红冲领料单退回仓位。对代管品列出清单并分开场地堆放。 第六章、实施盘点 第二十四条 仓库盘点前要通知相关部门盘点的时间,做好事先领料和发货工作,盘点期间除总经理特批核准外,暂停所有收发料。抽检盘点不得事先通知。 第二十五条 盘点物品时,盘点人应依据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表》。除记录盘点数量外,还应对存货进行分类,即分A、B、C三类,A类指正常物品,B类指陈旧、过时的存货,C类指毁损、残次存货。同时对陈旧、过时的存货做好样卡。同盘点人记录核对无误后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并交由主盘人审核确认。假设账面和实际盘点数量出入较大,必需进行复盘,再次确认,并查明原因。 第二十六条 不定期抽检盘点,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有关部门为原则。同一城市直营店抽检盘点,应同时进行。盘点前应先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确实实帐面结存数,再进行盘点。不定期抽检盘点,应填写《盘点表》。 第二十七条 现金、银行存款、备用金等货币资金,除年终盘点外,财务部门协同经管人员至少每月抽检一次。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备用金等存放处封锁,在核对账务后再开启,由盘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银行存款余额有开通网上银行的,以网上银行余额作为盘点数,未开通网上银行的,应取得银行出具存款的余额证实。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盘点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按账载明细和各部门实物进行盘点。 第七章 盘点报告 第二十七条 无论是那种类型的盘点,财务部门均应依据审核后的《盘点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披露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所形成的原因和责任人,拟采用的改善方法,盘点盈亏状况及提出处理看法,报总经理审批并抄送集团财务中心。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和仓管人员凭总经理审批过的《盘点表》,对盘点结果出现的盘盈或盘亏进行调整账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负责落实盘点报告后续整改事项,跟踪整改结果,报总经理并抄送集团财务中心。 第八章 注意事项 第三十条 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照规按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签到,接受工作安排。 第三十一条 所有盘点数据必需以实际盘点、磅秤或换算确实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测数据、伪造数据记录。 第三十二条 外部审计盘点统一由财务部按排。 第九章 赔偿处理 第三十三条 经管人员有以下状况者,除赔偿相同的金额,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作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通过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 / 4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