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总包对建设单位的分包单位管理规定
1、总包对分包单位交底会
1.1交底时间:分包合同签订或分包单位确定后,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
1.2交底形式:总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召开正式交底会。在交底会完成后一天内,总包单位将交底会议纪要和全过程影像资料一并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档案员处存档。
1.3参会单位及人员
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栋号长、安全员等。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监理单位: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工程主管等。
1.4交底内容: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管理、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等。
总体要求
总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总图、基本参数等进行介绍。
要求分包会后1天内报送给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组织架构、联系电话等。
计划管理
项目总体工程进度及关键时间节点要求。
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介绍,分包单位施工停止点的划分及工作质量鉴定。
分包单位进场时间、完工时间要求。
文档管理要求。
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报送的各种报表(分包总进度计划、材料计划、月进度计划、月度完成量等)、方案。分包单位会后3天内上报责任范围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周计划至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审核后报至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传送至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和工程部档案员。总包召开的生产会时间及周期、参会人员要求;监理单位组织召开的生产会时间及周期、参会人员要求。
质量管理
总、分包工序交接界面、场地移交界面。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质量控制要求。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成品保护要求。
现场配合协调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用水、电搭设及水、电费交纳要求。
施工临设搭建位置。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签订总、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2、总包对分包单位工程协调会
总包单位可以不定期组织工程协调会,要求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主管、片区主管视情况列席参加。会议主要讨论解决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有关问题及各分包方需要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5元;擅自不参加会议者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罚款通知上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会上由总包单位做好会议纪要,整理后下发各与会分包单位,并书面传送至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主管及档案员处存档。
3、总包对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责任
3.1在分包商进场前建设单位将分包商的名称、工地负责人、分包工程范围、开竣工日期和需总包单位提供服务的内容书面通知总包单位。
3.2分包商进场前由建设单位工程主管引见总包项目经理与监理工程师见面。
3. 3总包单位与分包商签订安全、消防保卫、成品保护协议书。
3.4总包方向分包单位提供服务,如现有的施工临时设施,水、电源道路、消防设施及场地、测量标高与定位轴线等,可利用的土建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安治安管理、施工协调进展管理等,以保证分包方各项工作的实施和完成。
3.5总包方抽出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组成专门负责此类分包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和检查监督,每星期召开一次协调例会。
3.6总包方应当及时向分包方提供工程实施需要的各项通知和设计变更。
3.7总包单位协助公司实施对分包方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现场监督管理,初审分包方施工方案及其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召开分包方单位现场协调会,及时向分包方及监理通报分包方中安全、文明施工及部分需在整个工程施工相互配合或影响的工作情况,按照总包合同、土建合同的约定及公司或监理单位的指令向分包方发出各类所需的指令。
3.8向分包方提供孔洞塞补、垃圾外运工作有偿服务及人工费、材料费,并合理安排分包方在工程现场的施工平面布置,向分包方提供总包方现场的用电、用水接驳点,分电箱由分包方自行解决。
3.9有偿提供分包方所要求的其他服务(费用另行洽商)。
3.10总包单位承担任何总包方或总包方人员的行为或过失、疏忽、失职、造成分包方现场设施、工程施工机具、工程成品或半成品等任何损失的赔偿。
3.11总包单位对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协调配合工作是整个施工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工作,协调配合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施工效果等。总包单位务必做好对机电安装各专业的施工协调、配合工作。
4、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责任
各专业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负责,需接受总包单位现场管理和协调。具体责任为:
4.1分包方须根据总分包合同实施并保质保量完成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安装合同的工程内容,服从总包方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统一协调,在各方面均须达到公司、总包方和监理单位根据总分包合同所提出的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文明施工、统一协调等方面的要求。
4.2分包方及分包方人员须遵守建设单位、总包方工程现场的一切管理规定,公司、监理及总包方的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对分包方及分包方任何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4.3完成安装合同及其承包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4.4分包方开工前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承包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应费用。
4.5分包方开工前向总包方提供安装合同及与安装合同相关的(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和进度计划一份。
4.6承担任何因分包方或分包方人员的行为或过失、疏忽、失职造成总包方现场设施、工程施工机具、工程成品或半成品等任何损失的赔偿。
4.7承担分包方人员或其他在分包方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因受人身损害提出索赔,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而导致建设单位或总包方所受的任何损失或赔偿。
4.8每月18日前向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提交下月施工生产计划;月质量安全报表和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及工程事故报告。
4.9分包方参与工程作业的人员,在进场时,须向总包方出示并向总包方及监理单位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务工许可、特殊岗位操作证(复印件),及按照建设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4.10分包方所需的制作场地、工程材料的周转仓库和现场的堆放场地等生产生活用地(场所),由分包方向总包方提出申请,分包方须按总包方批准的方案实施。
4.11分包方所有人员须统一式样配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在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前,做到工完场清、场洁,符合建设单位及总包方有关文明施工规定的标准文明工地要求。
4.12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负责相关项目的深化设计。
4.13按照建设方确定的质量目标,各专业分包单位自行控制为主,严格执行自检、隐检,工程验收采取分包单位质量初验,分包、总包、监理工程师和建设方项目专业工程师综合检查验收。
4.14按时参加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召集的各种形式的专题会、协调冬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并能代表分包单位的决策者,接受安排和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令,并贯彻、布置、落实下去。
4.15主动、积极、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的现场指挥、管理,遵守总包单位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执行总包的工作程序,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负责。
4.16接受总包对的专职工程师的管理,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配齐各岗位合适的管理人员,并保证能胜任该岗位的工作要求。对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上报总包。
4.17保证进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计量器具的数量及质量能满足专业分包工程的需要。按总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及部署布署生活生产设施,并保证以上临设的标准达到总包的要求。
4.18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按总包单位规定,做到工完场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个人劳保用品的配备要达到总包单位的规定,安全、消防、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安全,责任明确,保证总包单位制定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4.19对施工图纸详细审核,进行细化、深化,优化设计,及时上报建设单位项目专业对的工程师,在对专职工程师牵头组织下,与建设单位设计部、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协助设计院将对施工图的修改方案落实到图纸上。
4.20按总包单位及建设方工期要求,编制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采购计划及进场计划,上报监理单位审核、转发。对甲供物资,承担进场验收的质量责任;自供物资,进场前必须向监理单位提供样品、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进行报验,报验通过方得组织进场。
4.21严格按规范、标准控制工程质量,主动接受总包单位对质量的监督,工程质量检验,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总包方、监理方及建设方报验。
4.22严格按总包的规定进行文件和资料的管理,保证达到总包的档案要求。
4.23组织好本专业的交工验收工作,保证按总包及建设方下达的日期完成政府部门、公司对本专业的验收。
4.24积极做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协作,对自己专业的成品保护负责,并不得损坏其他专业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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