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投标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服务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部门/岗位
地产出资
物业出资
品质管理部
受委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协调
配合
组织30,0元以上的
招投标工作
组织新项目招投标工
作
财务管理部
受委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协调
配合
参与30,0元以上的
招投标工作
地产客户服务中
心
组织50,0元以上招投标工作
必要时参与工程监督
及竣工验收
地产成本管理部
工程费用的审算
必要时工程费用的审
算
申请部门
受委托负责10,0 — 50,0元以内招投标工作及具体工程实施
操作30,0元以上招投标工作及具体工程的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包括:招标申请部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地产相关部门人员(与地产相关项目)、分管领导、总经理。定标时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整个招标过程必须保持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
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与效果。
对全委项目的服务/工程外包招投标工作,应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执行。
4.2招标项目的确定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或是按照公司、地产公司、业委会、全委项目甲方等的要求,确定拟招标项目。
4.3地产出资工程招标权限界定
由管理处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向地产客户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详列招标原因、工程规模、费用预算等,经地产客户服务中心或地产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A. 造价在10,0元以下的工程,由地产客户中心确认审算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管理处按公司采购管理程序选择承包商。
B. 造价在10,0 — 50,0元以内的工程,经地产委托认可,邑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客户服务中心、成本管理部参与定标,报地产领导审批。
C. 造价在50,0元以上的工程,由地产公司组织招投标。
4.4招标工作程序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招标邀请函、投标承诺书、合同样本、相关标准或要求(包括规模、用途、标准、费用、期限、人员配置、工艺流程、质量要求和安全防护责任等)、相关技术资料(如图纸)等文件。
各类招标文件、记录由品质管理部制定示范文本挂网,作为公司该类招标的标准范本。
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
4.4.2. 1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等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实行邀请招标,由招标申请部门、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共同从公司《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中选择所需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如《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或数量不够,应由相关部门推荐,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选为投标方,需要时纳入《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
4.4.3 发标
4.4.3. 1招标文件的发放、答疑及现场勘察由史请部门组织,品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参与。
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供应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答疑由典部门负责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4.4 开标
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申请部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标书必须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标书。
申请部门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由申请部门作好记录并填写《开标记录表》,参加开标
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评标和定标
金额
评标定标权限
1万-5万元
经办人、招标主办部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地产相关部门人员(地产出资工程)参加定标会确定,报物业或地产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5万-10万元
经办人、招标主办部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公司分管领导参加定标会确定。
10万元以上
经办人、招标主办部门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参加定标会确
定。
4.4.5.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书内容进行分析评比(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由申请部门填写《定标书》,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人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自己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应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依据。定标原则为:
A. 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其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B. 同等条件下,原来与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方优先中标。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A.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B. 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 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D. 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各标价均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须作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申请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函,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对全委项目,申请部门在得出招标结果后根据合同约定通知
甲方。
签订合同
由招标申请部门参照合同范本拟定合同,按权限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必要时由地产成本管理部和法律组审核合同条款,合同拟定完毕,约中标单位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确认后签订正式合同。
5.记录表格
VKWY7.4-Z02-F1《开标记录表》
VKWY7.4-Z02-F2《定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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