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县2021年安全生产八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现就开展全县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
二、主要内容
各部门按照《―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职责分工,牵头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是:
(一)整治许可证过期仍经营和倒卖、出租、出借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以及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数量经营的行为。(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二)整治烟花爆竹经营中非法违法买卖、燃放、运输和储存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三)整治经营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市监局)
三、工作步骤
从20__年―月至―月,分3个阶段推进,完成每个阶段
工作后可转段。
(一)动员排查阶段
1. 全面宣传发动。制定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
2. 全面查找风险和隐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统一规范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通过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整治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对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认真查找风险和隐患。
3. 全面梳理建立档案。对辨识的风险应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实行分类分级,严格措施,有效管控。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确定的隐患等级,按要求上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实行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各牵头单位要跟踪监督。
4. 全面纳入线上管理。经营(批发)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登录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真实、完整填报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如实将所排查的隐患以及治理措施、销号情况在系统中登记,按照“两个15天”要求纳入动态管理。重大隐患要在企业内部公示并向属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5. 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在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基础上,重点制定风险分级的管控措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要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
(二)集中整治阶段
1. 全面隐患清零。企业对自查和监管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人,切实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隐患全面清零。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负责的各类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清零过程中,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使排查出的隐患真正清零到位。
2. 严格挂牌督办。对排查出来列入整改台账的安全隐患,
3要实行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归,较大隐患、重大隐患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实行挂牌督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督促企业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预案“五到位”。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组织监管监察执法,要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对表检查,并加强巡查、监控和盯防,确保安全。
3. 严格“四个一律气对发现的每一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开运输证、吊销证照等强制措施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4. 严格“五个一批气“清零”行动期间,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5. 实施联合惩戒。对企业未开展全面排查、“五个一”活动和未上线管理、未完成“一图、一牌、三清单”的,要纳入诚信管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记入诚信档案。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实行隐患清零。
6. 严格约谈问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抓实各项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检查走过场、超许可范围经营超规格超药量烟花爆竹或者违禁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的,要对当地党委和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对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当地党委和政府相关负责人以及有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
1. 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扫雷”行动和“清零”行动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或零售点逐一复查。
2. 着力实行智能化管理。加强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推广应用,汇集大数据。
3. 树立标杆作出示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培育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示范企业、烟花爆竹行业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整顿和产业转型升级。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实施产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
(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强化“打非治违气一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要求,对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要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执法检查。
(三)严格监督企业按照许可范围组织经营活动。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必须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批发和经营活动,烟花爆竹产品的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规格、药量等,必须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县安监部门要严厉查处烟花爆竹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等的监督,全面排查并依法查处取缔经营超规格、超药量烟花爆竹或者违禁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落实领导机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安委会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
2. 坚持定期通报。县和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月分析、季通报、年总结方式,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呈报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寄送下一级党委、政府和同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级整治行动牵头单位每月向同级安委会报送1次集中整治情况报告。
3. 加强分析研判。要分析、研判本地集中行动工作,建立防范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长效机制,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为专项行动造势。
(三)公布举报方式。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由此引发事故的严重后果,充分利用
“12350 ”举报电话或开通并公布当地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邮箱,受理集中整治行动来电、来信。发动和鼓励企业职工及当地群众自觉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切实做好专项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乡镇
(场)、县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方案,从20―年3月开始到专项整治结束,每个月底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当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县安委会办公室在每月1日前,要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20―年―月―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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