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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内操安全职责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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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内操安全职责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B287G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负责本岗位属地范围内的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合同书条款。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配合反应、稳定岗完成汽轮机岗位和监督其他岗位的DCS操作。负责辅导外操共同执行操作规程。
4、按时参加车间安全会议和培训。
5、按时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定期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6、对本属地范围内所有风险进行辨识,持续维护各项控制措施使其完整、有效。
7、熟悉掌握本岗位事故应急预案,参加演练。处理生产装置突发事件。
8、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事件落实整改情况。
9、负责本岗位的设备及工具的使用保管和清洁,落实制度化管理。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C1BA8
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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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编制单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店塔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汽轮机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汽轮机技术监督的目的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影响汽轮发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使有关能耗的重要参数和指标达到最佳水平,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第三条 本标准适发电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分管领导是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本企业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发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由分管领导领导下的汽轮机技术监督三级网。第一级为厂级,第二级为部门级,第三级为班组级。汽轮机技术监督统筹安排,协调运行、检修、试验等部门的汽轮机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汽轮机监督三级网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总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国家、行业、公司颁发的有关汽轮机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等。
(二)落实公司下达的汽轮机指标;
(三)审批汽轮机技术监督的实施细则、岗位职责、各项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等;
(四)审批各项汽轮机指标计划。
(五)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汽轮机监督职责:
(一) 负责汽轮机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汽轮机监督的法规、规程、规定及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的制度;
(二) 负责编制汽轮机监督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及实施细则;
(三) 负责定期召开汽轮机监督分析会议,全面掌握汽轮机及辅机设备运行、检修和消缺情况,对重大的设备问题,制定反事故措施,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督网运作良好;
(四) 负责定期上报汽轮机监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月报、年报、信息速报;
(五) 负责落实查评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技术监督提出的预警问题的整改计划并闭环管理;
(六) 负责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汽轮机设备的设计选型和审查、监造和出厂验收、安装和投产验收工作;
(七) 负责落实各汽轮机技术监督指标和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
(八) 负责汽轮机技改的可研准备,工程管理和改造工程完成后的分析总结和评价效果;
(九) 负责建立健全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档案,如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月报、年报、技改可行性报告、方案等。
第七条 设备维护部、运行部汽轮机技术监督主要职责
(一) 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和重大技术问题研究,为处理重大技术难题提供有效地技术支持;
(二) 协助编制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技术措施;
(三) 参加发电公司举行的汽轮机监督工作交流会议;
(四) 参与审查发电设备汽轮机技术改进方案、评估报告、大修技术方案、工作计划等;
第三章 设备缺陷与监督
第八条 主设备缺陷和一般设备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应及时消除。
第九条 主设备出现重大监督指标超标、发生损坏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生产副厂长。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应将事件概况、原因分析、采取措施,以技术监督速报的形式报送公司技术研究院、技术监督咨询服务单位。
第四章 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十条 汽轮机设计监督应按照DL 5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和DL/T 892电站汽轮机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选型应符合GB/T 5578、DL5000、DL/T 892 等标准的要求进行,主要对汽机房布置、汽轮机设备选型、主蒸汽、再热蒸汽和旁路系统的确定和其它汽轮机辅助系统及设备选型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供货厂家设计方案、图纸、设计单位设计资料(包括软硬件、布置、选材等)和原理图纸等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汽轮机监造监督就是汽轮机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对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监造过程的监督。汽轮机监造监督应按照DL/T 586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制造厂的企业标准和供货协议等进行。主要对监造合同、监造报告、监造人员资质、监造质量评价等进行监督,重点对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技术监督人员(包括携带必要的检测设备)应到达制造厂,根据技术方案、设计资料和技术指标等,协作对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和确定处理方案;对重要技术环节,应派遣有经验、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三条 设备验收阶段:根据供货合同、清单和有关验收标准,对进厂主要设备进行验收。对进厂后设备的现场储存保管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设备安装阶段:汽轮机建设安装监督就是电厂汽轮机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根据DL 501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厂家设备安装要求、有关设计、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工程主要质量控制点,对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安装及监理过程的监督。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以国家/行业、技术/管理法规和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第十五条 基建期间技术监督既区别于工程项目管理,又区别于工程监理。主要是根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技术管理法规,对建设质量提供技术监督和支持,以使机组在良好状态移交商业运行。
第十六条 汽轮机调整、启动、试运行监督:按照DL/T863汽轮机启动调试导则,根据制造厂运行维护说明书、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合同,对分部调试、整套启动调试过程中所有试验方案、技术指标、主要质量控制点、重要记录进行监督。
汽轮机技术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3ECED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 总 则
1.1为加强我厂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水平,规范相关岗位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汽轮机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1.2检查部门与考核方法:
1.2.1汽轮机技术监督应每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考评办法,对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各项技术监督评比活动,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电厂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1.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每年对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包括:
1.2.1汽轮机技术监督网络活动情况。
1.2.2汽轮机技术监督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1.2.3汽轮机各项技术监督计划(包括大、小修技术监督计划,设备检修等辅助计划)的完成情况。
1.2.4汽轮机技术监督管理定期工作的完成情况。
1.2.5基建施工阶段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1.2.6汽轮机异常技术监督指标处理。
1.2.7试验室及试验监测设备的标准化管理。
1.2.8反事故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1.3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作为电厂汽轮机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设备设备消缺、检修、改造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技术监督工作执行情况。
1.4对参与汽轮机技术监督有关的部门和人员,每月随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一起考核,每年进行总的检查与考核。
2 检查与考核内容
2.1按本标准考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和有关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2.1.1对汽轮机设备的安全问题没有进行定期分析和研究,对安全的薄弱环节,没有提出改进措施或提出改进措施而具备条件未进行整改的考核100元-200元;
2.2.2对监督基建投产或大修后汽轮机设备的交接验收试验(外因条件限制的除外,但应积极创造条件执行),以及运行中汽轮机的预防性试验,没有严格把关或把关不严的考核200元;
2.2.3没有认真作好汽轮机的大、小修计划、设备定期试验计划,以及大小修的技术监督总结和事故分析报告的考核100元;
2.2.4未按规定格式或规定时间上报各项报表、计划及总结, 考核50元/次;
2.2.5报表不准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考核50元/次;
2.2.6应对获得年度 技术监督先进部门 和 技术监督先进个人 称号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网络成员实行表彰和物资奖励。
2.2.7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因技术监督失职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造成事故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部门和个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2.2.8对年度技术监督工作完成较差的责任部门应予以经济考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应连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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