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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电气安全规定.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000456 上传时间:2025-04-1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500.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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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般电气安全规定常用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一般电气安全规定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DY-1880A编写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1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机械操作者,应首先了解附近电源位置及操作方法,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切断电源。 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证无电前,一律当作有电对待,任何人不得触及任何有电之处。需检修时,应有可告停电、经试验确认无电后,挂上警告标志牌,方可进行检修。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3、电气设备除专人操作外,其他人员,非经领导同意,均不得乱动。电气设备操作者应每日检查其运转情况、温度及有无异音等,并按规定注油。非电工人员,

2、不得在任何电气设备上作有、无电试验。 4、各车间生产厂房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与照明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等级的要求。 5、各高大建筑物、厂房、高压线杆、配电房以及粗苯库等,须按规定设避雷装置。定期测定接地电阻。 6、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安装时不得有临时观点,必须有良好绝缘,均应妥为保护,不得擅自移动或改变其原状。禁止乱拉临时电线和接临时灯。必要时,可采取安全措施,按规定办审批手续,且应限期拆除。 7、低压线路低于规定高度的,禁用裸露电线。一切电气设备的非带电金属外壳,结构及穿线管等,必须有安全接地防护设施。 8、移动式电动用具和手提式照明,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使用电动工具和参加电气检修,施工时

3、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鞋和接好地线,方能工作。 9、在夜间或黑暗地方工作时,应有照明,所有防爆照明应保护完好,用手提照明时电压应在36V以下,在潮湿地方或在金属容器内,应用12V的安全灯。 10、变电所、配电室应设防护网、安全栏、警告标志及信号灯,明电线应有明显标志。 11、电气设备要加强保护,防止把水、蒸汽、酸碱、腐蚀性气体等弄入电气设备。禁止用湿布或导电物清擦电气设备及线路。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注意防止铁屑侵入其内,严禁在电线上晾晒物品或用灯炮烤衣服。 12、使用可逆性电动机械,当要变更转动方向时,务必待电动机停止后,再行反向开动。 13、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电

4、危险作业时,需报经安全科审批,填写危险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派专人监护进行。 14、电气设备线路的修理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更换保险丝必须按负荷规定,不得任意改变,并禁用铝、铜线代替。 15、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事先检查开关、电机及机械设备各部位是否良好。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16、断合开关器时,必须将手擦干,无水、无油污。操作运行时将闸刀开关合上、停止后要将闸刀拉下。开关外罩应齐全可靠,合闸时避免脸对开关,须稍离开关面向半侧动作敏速准确,以防短路电弧伤人。 17、电气装置拆除时务求彻底,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头,如须保留电线时,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用绝缘布包好。 18、如电气发生着火时,

5、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 1211 或灭火弹进行灭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以防导电伤人。 19、应熟悉并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懂得救护知识;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首先高喊 触电 ,立刻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前,不可直接拉触电者,更不能用金属或潮湿棒接触电者; 触电人在高处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脱离电源后从高空摔伤;如触电者脱电后,神智正常,应使其保持安静,请医生诊治; 如触电者呼吸不齐微弱或停止呼吸,心跳微弱或停止,应即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先救后送医院,在途中或救护车上均不应停止人工呼吸等急救。 带电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DY-3109D编写

6、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1.下述规定适用于在海拔1000m及以下交流10500kV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变电所(发电厂)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以及低压带电作业。 两线一地的线路及其电气设备上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带电抢修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3.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

7、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和使用。 4.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局)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也可经工区领导批准。 5.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6.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对带电作业现场情况不熟悉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查勘。根据查勘结果作出能否进行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 7.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调度联系

8、工作结束后向调度汇报。 8.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1)中性点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 (2)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作业。 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9.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DY-241EG编写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施工机械安全防护一般规定: (1) 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与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安全装置。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维护保养。 (3)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集中思想、服从指挥、谨慎操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将机械随意交给他人操作。 (4)交付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防护装置齐全,生产及安全所需备品配套,并经设备部门和现场负责人认可,方能使用。 (5)起重机行驶与停置时,必须与沟渠、基坑、输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按计算)。 (6)机械设备进入作业点,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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