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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清包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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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清包工)全套资料 (全套标准方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 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清包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九州医药C区分拣车间钢结构 工程地点:太原市小店区 工程结构:门式刚架 第二部分承包内容及总要求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工期、包成 品保护、包进场材料的卸货、包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劳保用品等。 二、工程承包内容和价格 1、承包内容:(1)C区钢结构车间的檩条、拉杆、隅撑、屋面板、墙板的安装。按照实际 安装彩板面积计算,门窗洞口按一半面积计算每平米23元。 (2)C区天沟安装,安装费:总计4000元。 三、承包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工期:天. 2、乙方须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所承包工程。 第三部分付款方式 1、进场付 3000元进场费。 2、彩钢板安装完成付到80% 3、验收合格后付到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偿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一年) 第四部分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第五部分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等. 2、甲方随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 ,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使用材料. 1 3、甲方负责组织乙方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等相关教育,并组织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学习。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人身伤亡、伤害及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书的内容,严格按图施工. 3、乙方在收到甲方传递的图纸、技术规范、设计修改等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与总包单位进行沟通并作出相应的更正、确认。 4、分项工程完工后,甲方人员会同监理、总包单位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时,乙方应及时返工。 5、完工后保证工完场地清,不留任何施工垃圾及余料。 第六部分保险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等。 第七部分其他 一、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由此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变更方(或解除方)赔偿。 二、合同生效和终止 1、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时失效。 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相互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发包方(甲方):(公章)承包方(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 :联系 : 年月日年月日 2 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福鼎市一建建筑工程 承包方:福鼎市建全工程 工程名称:福鼎市云鼎茶业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福鼎市南大路166号一建办公楼八楼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钢结构工程安装合同 发包方:福鼎市一建建筑工程(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福鼎市建全工程(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福鼎市云鼎茶业茶厂(车间二、车间三) 2. 工程地址:福鼎市点头镇观洋工业集中区A-01地块。 3. 承包范围和内容:承包福鼎市云鼎茶业茶厂车间二建筑占地面积909.00平方米、车间三建筑占地面积1037。8平方米的轻钢结构厂房施工. 二、 合同价款:包工包料。(车间二435元/平方米,车间三430元/平方米)。 金额(大写):人民币捌拾肆万壹仟柒佰伍拾伍元整。 三、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责任: a。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现场施工监督。 b。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保证做好供电、供水. c.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如有拖延则每天支付应付货款0。05%违约金. (2)承包人责任: a.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就符合设计方案图材料标准甲、乙双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b。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c.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d。在施工过程中,原因由承包方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e。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 f。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应付货款0.05%违约金。 四、 合同工期 1、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b.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c。发包方原因造成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e。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f.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 工程质量 1、 涂装材料要求:钢构材料现场除油污除锈,防锈漆一道,中灰调合漆一道。 2、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监督。 3、 承包方在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就及时报告发包方代表,协同解决。 六、 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30%计人民币25万元作为材料款;钢构材料进场付合同款30%计人民币:25万元;彩钢板进场付合同款30%计人民币25万元,余款计人民币柒万壹仟柒佰伍拾伍元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达到目的合格标准后七天内付清。余款2万元作为工程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保质期按国家法定时间,保质金按各时间段分别返还)。 七、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 甲方生产工艺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必须另行协商。 八、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九、 附则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3、 补充协议 a.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和竣工报告; b.属于本合同承包内的有关质量安全验收等接待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施工时就做好内业资料,验收前汇总给总承包单位; c.乙方严格按照福鼎市云鼎茶业厂房车间二、车间三图审后的结构施工图施工. d。消防涂料由乙方施工,两车间计另加工程款2万元人民币。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 : : : 日期:日期: 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清包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九州医药C区分拣车间钢结构 工程地点: 太原市小店区 工程结构: 门式刚架 第二部分 承包内容及总要求 一、承包方式 包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工期、包成 品保护、包进场材料的卸货、包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劳保用品等。 二、工程承包内容和价格 1、承包内容:(1)C区钢结构车间的檩条、拉杆、隅撑、屋面板、墙板的安装 。按照实际 安装彩板面积计算,门窗洞口按一半面积计算每平米23元。 (2)C区天沟安装,安装费 :总计4000元. 三、承包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2、乙方须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所承包工程。 第三部分 付款方式 1、进场付 3000元进场费. 2、彩钢板安装完成付到80% 3、验收合格后付到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偿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一年) 第四部分 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合格 第五部分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等。 2、甲方随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 ,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使用材料。 1 3、甲方负责组织乙方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等相关教育,并组织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学习。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人身伤亡、伤害及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书的内容,严格按图施工。 3、乙方在收到甲方传递的图纸、技术规范、设计修改等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与总包单位进行沟通并作出相应的更正、确认。 4、分项工程完工后,甲方人员会同监理、总包单位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时,乙方应及时返工。 5、完工后保证 工完场地清,不留任何施工垃圾及余料。 六部分 保险 第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等。 第七部分 其他 一、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由此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变更方(或解除方)赔偿。 二、合同生效和终止 1、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时失效。 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相互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发包方(甲方):(公章) 承包方(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 : 联系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2021年11月4日 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法律制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厂房钢结构建设 二、工程地点:河东区经济开发区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基础施工及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地面硬化制作工程、周边墙体工程、门窗安装工程。 四、工程造价:¥690305万元整(人民币陆拾玖万零叁佰零伍元整)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 5—200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2002)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4、建筑施工所有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均与承包方负责支付。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 2021 年 11 月 4日开工至 2021 年 12月 23日止,共 50 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承包方应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其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2、在本工程验收合格的交工日以前,施工现场上一切的安全责任,均由承包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按工程及安全要求,承包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承包负责看管好施工现场上所有的材料物资,如有 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照价赔偿。 5、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承包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6、安排专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7、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给发包方之前,承包方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8、承包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规范的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5—2001);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2002)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5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3、承包方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指定的材料品牌及要求,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发包方认为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发包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予以退货处理,且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其复验费也由承包方承担。 4、在钢结构厂房建设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5年内,厂房的房顶如果出现漏雨、漏雪等损坏状况,承包方需无条件免费给发包方维修。如果在钢结构厂房建设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1年内,出现漏雨、漏雪等损坏状况的,剩余5%工程价款,发包方有条件不予支付。 第六条工程设计技术及用料要求 一、基础:挖1。5*1。8*1.2米的坑,下面打20cm垫层,底部用Φ12的钢筋扎筋,底部混凝土1。5*1。8米,上部预埋件钢筋用Φ14扎筋,混凝土1米见方,混凝土标号为C35型,基础高度高出路基30cm。预埋件用Φ32的螺栓。 二、钢结构用料要求: 1、H型钢:立柱用H400型标准莱钢 梁与抗风柱用H300型标准莱钢 2、梁要现场变接,梁要求起架2.6米,变接要求下面变接3米,上面变接3米,用二保焊,梁上焊好板再上C型钢,连接板、 柱脚板、加固板,一定要焊接牢固,焊接连贯,无残渣。 3、 C型钢:要求用2。5mm厚镀锌140型,屋面C型钢间 隙0.8米,墙体间隙1。05米,C型钢焊接要牢固,多焊点, 无残渣。 4、房顶吊钢丝网铺10cm厚岩棉,顶封叶辉蓝色0.4mm厚376 合同编号:_ _ 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二层钢结构含承重结构钢柱、梁、楼梯的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处理。   四、工程造价:元整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2天内),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钢结构施工图纸设计; 3、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5—200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2002)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发包人批准,检查、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误,应迅速通知发包人处理,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6、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竣工资料(包括调整后的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备案材料)。 7、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共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通水、通电)的施工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5、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安排专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7、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8、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规范的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 5—2001);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2002); 5、《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2001);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7、《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9、《碳素结构钢》(GB1591-88); 10、国家、河北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达合格等级.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北京市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部、分项的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监理费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5、承包方供应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发包方认为承包人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发包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承包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元整,其中包含本工程的保险费和施工人员的保险费。 二、本合同签订后__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元整; 三、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四、如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五、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将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审核,发包方在审核完成个工作日内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尾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材料供应与检测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约定。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三、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给发包方使用,每延误一日,向发包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承包方验收申请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十条 附 则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正副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附件: 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施工图纸、材料明细表; 3、工程量清单;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进度计划;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重型钢结构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代表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工程的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红光水泥厂3.2米磨机房: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45天(下雨天工期顺延),进工地以后算起。 1、甲方在乙方安装施工前,必须彻底清理腾空工场上所有的障碍物。并提供乙方在安装施工期间的水电设备,确保乙方正常顺利安装施工。 2、签定合同后,甲方不得以设计、变更,任何种种借口造成乙方误工延期,若有违反,甲方要补偿乙方一切损失。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屋面350元/平方,总计650平方,工程结束后按层面实际面积结算。 五、发包方责任: 1、按照合同规定按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 2、定时不定时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承包方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建设单位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单位的验收标准。 2、负责所需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工具. 3、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本工程施工所需用的氧气、乙炔、、电焊条均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范施工,做到常备不懈,防患未燃,明确安装施工责任.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一切人身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八、甲方所建钢结构屋面大概650平方米,计总造价227500元。(验收按实际平方计价验收) 九、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进场后付工程款的50%,屋架焊好彩钢瓦进场后付35%,余款10%于工程完工后半个月内付清,5%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一年内没有质量问题付清。 十、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促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工程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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