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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大检修安全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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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大检修安全规定常用版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 设备大检修安全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EGC52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根据化工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和化工设备大检修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经验,为确保大检修全过程中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避免在大修和停开车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各类案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检修前准备 1.1落实检修项目,制定检修施工命令书,其中安全措施要详细具体。 1.2检修前,要办理检修设备交出手续,安全环保处在各主体车间设立现场办公室。 1.3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前,参加检修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各级负责人要佩带明显标志。 1.4凡是两人以上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1.5设备所属单位,必须为检修提供安全保证,如泄压、排放、降温等,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1.5.1停车:按上级指令和有关停车程序进行。 1.5.2置换:对检修设备中存在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进行置换,并选择正确的取样点定时分析。 1.5.3加盲板:需检修设备,必须用盲板与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前,应办理盲板作业证,并挂盲板标志。 2.检修中安全要求 2.1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好机具安全检查,并交代清楚安全注意事项。 2.2从事容器内作业、高处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 2.3检修前,各有关部门要绘制好安全施工进度图;抽堵盲板流程图;开停车清洗、置换流程图;重点检修项目控制图;大件吊装方案等。 2.4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风设备要备足,并确保安全好用。检修者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5各检修项目要做到“三清楚”:责任清楚、施工安全措施清楚、施工时间与技术标准清楚。 2.6检修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容器内作业应使用12伏安全灯,并在焊接时做好特殊保护措施。 2.7严格执行票证制度,参检的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2.8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照明,遇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雷电时,要停止高处作业。 2.9多层交叉高处作业,要设安全网、防护栏等安全设施。拆卸的零件要安全放置,严禁在高处抛接。 2.10距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实行高挂低用。 2.11吊装大型设备时,要有专人指挥,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所有吊装孔要有明显拉绳标志。 2.12压力容器射线检测时,要划定安全距离,以免对他人造成辐射伤害,作业前应办理作业票。 2.13动火作业前,先要填写动火作业证,分析合格,经审批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2.14容器内作业,要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容器前30分钟内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2.15电焊作业执行电气安全规程,保护接地线严禁搭在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和管道及暖气管和水管线上,并不得任意移动。 2.16电气设备检修,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17拆装射线源要根据放射源强度划分安全区域,拆卸的旧源集中存放在源库内。 2.1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拆。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严禁用下部掏空的办法拆除构(建)筑物。 2.19拆除工程现场要加围栏,应设警告标志,夜间挂红灯指示,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20拆除构(建)筑物 前,必须切断水、电、气源,以及其它管道。 (三)检修后安全要求 3.1检修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检查并清理现场,严防工具、杂物遗忘在设备、容器内。 3.2试车前应确认压力、温度、流量、联锁、信号报警等仪表处于良好状态,各种孔、洞均已盖严,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处理。 3.3检修完毕后,生产与检修双方严格按安全标准交接,并按施工方案规定逐项复核验收。 二、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为确保乙烯分公司大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的畅通和井然有序,进一步加强检修期间的保卫工作,对治安保卫管理做如下规定。 1.门卫内部管理 1.1仪表严整、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 1.1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于管理。 1.3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2.人员进出厂区管理 2.1集团内部支援检修人员凭工作证进入厂区。 2.2外部单位参加检修人员,必须凭安全环保处给予办理的临时入厂证入厂。 2.3相关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需临时入厂的,必须经安全环保处同意,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厂,并进行安全告知。 2.4严禁闲杂人员、各类推销人员进入厂区。 3.车辆进出厂区管理 3.1 严禁摩托车、电动车进入厂区。 3.2 严禁轿车、面包车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3经常进出厂区的检修车辆,办理车辆进入装置区检修证,大修期间凭证进出厂区。 3.4 临时运送设备、材料进入厂区的车辆,应提前到安全环保处办理《车辆进入装置区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由所属区域人员带领进入。 3.5 特种检修车辆(吊车、叉车等)经安全环保处同意,在门卫登记后可随时进入厂区。 3.6 消防车、120救护车、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车等其他抢险救援车辆可直接进入厂区。 3.7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工作完成后及时出厂。 4.物资进出厂管理 4.1 检修、更换、返厂物资出门时,生产车间、安全环保处、公司领导签字,检查物、证相符后,方可放行。 4.2 废旧物资出门时,生产车间、公司职能处室、公司领导签字及交款后,由安全环保处检查物、证相符后,方可放行。 4.3 运至塑料制品公司的废旧料出门时,必须返回上车的称重单,否则不予放行。 4.4 塑料制品公司购买的成品料从3号路门出厂时,需交给门卫提货单,值班人员检验数量,并逐车累计。 4.5外来车辆及人员携物资、机具进厂时,必须在门卫室填写《物资进厂登记表》,未持此登记表的物资、机具不得出厂。 三、奖惩规定 违反安全、环保和治安保卫规定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生产装置大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1F4C6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2021年度惠州炼油分公司生产装置大检修的HSE监督管理,规范各种检修行为,保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2021年度生产装置相关设备检修施工作业。 (三)本规定所称检修是指对惠州炼油分公司生产装置及相关设备进行的检维修、拆除、停开车的各类施工作业项目。 二、一般规定 (一)检修项目管理 1.每项装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外单位施工队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装置检修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3.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在办理检修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同时交待安全措施,并签订HSE责任协议书。 5.对待检修的装置要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或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6.装置检修的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作业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 (二)作业安全基本要求 1.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2.装置检修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与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3.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护规定,进入装置现场前,须穿戴好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并对检修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4.有作业票证安全管理要求的,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作业票证方可进入装置现场作业。 5.检修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要求: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等,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 6.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三)动火安全要求 1.装置检修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2.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有效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场的不动火。 3.在含有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安全可靠的隔绝方式确保与外部物料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绝,并经吹扫、清洗、置换等作业程序,使可燃介质含量降低到安全动火作业允许范围之内。动火前必须对设备、容器、管道内可燃介质作取样检测分析,动火持续时间较长或有可能发生工况变化的应定期进行检测分析,并做好记录。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动火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开具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4.装置动火现场不得搭设毛竹架、雨布等易燃物,确有需要,须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5.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应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封闭处理,对低层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应采取遮挡或封闭等保护措施。 6.明火作业周围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作业周围禁止排放任何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 8.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保持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保持5米以上,不得放在烈日下曝晒或接近火源。 (四)电气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检修作业现场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2.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 3.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 5.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6.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设备停产大检修安全作业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CA578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一、设备停产大检修作业基本定义 生产区域内重大设备设施涉及系统或全厂停产大检修的安全作业。 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申办程序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由生产车间主任或分管设备负责人提出,经机电部、生产部、安环部审核同意,经生产副总经理核准签发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三、设备检修安全作业有关规定 ㈠ 检修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均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㈡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㈢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 禁止启动 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㈣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如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需重新办理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 6、对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㈤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以上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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