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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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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目 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1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1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2 四、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3 五、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5 六、生产经营单位各主要工种安全生产职责9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负责人、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在生产中应负安全职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来讲,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从业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起相应的责任。至于具体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应根据各单位的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不同分别确定。 安全生产是渗透到生产经营单位各个部门和各个层次的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调一致,才可能实现真正的安全生产。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一项企业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通过这一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卫生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七)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八)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九)生产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佩戴和使用。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十六)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十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厂长(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安全负全面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组织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主持制订、定期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文件;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定期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执行情况; 4、协助厂长(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或者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发生重伤及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应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准确地向厂长(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国家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权限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参与或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确定事故责任或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落实应急救援设备和药物; 7、为注册安全主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研究解决注册安全主任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章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和休息休假工作,做好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四、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总工程师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厂、新工艺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审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研究解决注册安全主任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注册安全主任职责 1、注册安全主任是协助受聘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   3、协助管理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和工艺技术等档案资料;   4、对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报告提出建议,跟踪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   5、定期进入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和重大设备安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职工暂停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权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参与重大危险源评估,以及新建、改建和扩建生产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7、参与聘用单位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并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意见;   8、直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年度向所在地、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个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三)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对本单位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车间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订和定期修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 5、定期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指导和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6、及时向本单位上一级领导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并采取正确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低事故危害,协助有关部门保护好现场,作出详细记录; 7、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四)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本单位和本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3、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五)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六)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把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现场,及时、如实地上报,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定期按规定认真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各种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从业人员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上一级有关领导;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制订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二)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管理人员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不得与从业人员签订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三)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和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 3、负责定期组织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 4、定期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和防雷装置的检查检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负责追查并限期整改。 (四)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6、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五)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律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进行舆论监督; 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协助行政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7、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9、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当然成员,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六)厂长(经理)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厂长(经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单位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安全教育; 4、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七)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制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同时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生产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八)计划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要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状况; 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内容; 6、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九)企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中去; 2、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和目标; 3、在各项工程建设项目中,为确保安全设施及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留足资金; 4、参与对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过程的安全检查; 5、严格审查产品外销的安全运营手续,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销售设施、设备、地点、人员和制度,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6、在进行企业基层单位达标评定中,把安全工作列为首要评定条件。 (十)机动设备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锅炉等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修工作;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维修; 4、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6、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保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 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十二)环境保护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订并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知识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清洁生产; 4、制订“三废”治理、噪声防治等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6、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部和本单位与地方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 7、负责环境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建档工作。 (十三)医疗卫生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做好入厂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健全职业病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2、认真做好工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 3、在生产区域应设置医疗点或急救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现场急救; 4、接到火警通知或厂内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出动救护人员并携带救护工具,到现场抢救; 5、负责医疗事故的上报,参加工伤鉴定,提出医学鉴定依据; 6、负责作业场所尘毒点、高温点的监测、统计、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和改进意见。 (十四)物资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 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3、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4、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负责,质量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的要求; 6、负责督促本部门消除安全隐患。 (十五)档案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遵守国家及上级有关防火制度,配备符合规定的防火和消防设施,保持其良好性能; 3、认真做好本单位电气用品的安全工作,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4、大力开展灭鼠防虫害活动,保持各类资料完好无损; 5、定期对各类消防器材、工具、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规范; 6、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盗工作,防止资料失窃。 六、生产经营单位各主要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一)车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修理。工件和刀具要固定牢固,床面上不准放工夹具、量具及其它物件; 2、卡盘、花盘必须有保险装置,使用前要扳紧。专用卡盘(如圆锥轴卡盘)要装上拉杆; 3、机床运转过程中不准用手清除切屑; 4、用锉刀在车床上操作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5、加工长零件时要用刀架或中心架。长料加工时从主轴后伸出长度不得超出200mm并应加上醒目标志。超出200mm时应装上支架; 6、工件转动时严禁用手缠砂布擦光零件或用棉纱擦光零件; 7、擦光内孔和外圆时,必须用木棒垫缠砂布; 8、加工形状不规则的零件或偏心零件时,要加平衡配重并夹紧。先开慢车,然后变为需要的转速; 9、高速切削及加工铸件时,要戴防护眼镜或加设防护罩,以防切屑伤眼; 10、加工钢件应注意采用断屑刀具,并用专用铁钩清理切屑; 11、在装夹工件、调整卡盘、校正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并把刀架移到安全处。校正后拆除垫板等物,方能开车; 12、下班时应关闭电源,将各种走刀手柄放在安全位置; (二)立式车工安全职责 1、工件必须用卡盘夹紧或用压板螺丝压牢,不能有松动现象; 2、在开车时应先检查机床运转是否受阻碍,以及工作台上是否有未固定的物件; 3、加工形状不规则的零件或偏心零件,必须加有适当的配重; 4、装卸、测量工件,检查工件表面光洁度或改变速度时均需停车后进行; 5、使用锉刀、刮刀、砂布时必须把刀架移到安全的位置; 6、应根据车床刀具性能和工件情况决定切削用量,不可进刀过猛; 7、绝对禁止手握物件或把工量具放在车床卡盘上(零件卸掉后,卡盘上的爪子应立即固紧或卸掉)。开车前应检查,防止甩出伤人; 8、铁屑不准用手摸或用嘴吹,必须停车后用刷子、钩子或其它工具清除; 9、卡盘四周应加设防护栏杆和挡板。工作时身体不得靠近卡盘; 10、严禁站在机床工作台上调整机床; 11、横刀架不得超过工作台中心; 12、在调整机床时禁止随便拿东西(箱子或椅子)做脚下的垫板; 13、大型立式车床需二人以上同时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开车前应打招呼。 (三)六角车工安全职责 1、在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各种限位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2、调整、安装夹具或刀具时,必须停车。安装要牢靠,防止松动发生危险; 3、机床调整试车和工作时如有铁屑飞溅应加设防护罩或戴上防护眼镜; 4、调整机床后,在开车前应仔细检查,机床或装置上不许留有工夹具及其它物件; 5、长杆料加工时从主轴后伸出不得超出200mm并要加上醒目标志。超出限度时,应放入送料管,防止甩弯伤人; 6、转动六角刀架时必须将其移至安全位置,防止被凸出的刀具和刀杆碰伤; 7、小六角车床在开车送料时严禁用手送料。严禁机床运转时调整送料架; 8、操作人员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四)镗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先检查各操作手柄、开关是否在正确位置,并进行润滑和开空车运转2-3分钟,检查正常后方可加工零件; 2、工件装在工作台上必须用压板、虎钳压牢以免松动发生危险; 3、装在主轴上的刀具与刀杆必须固定紧压牢; 4、开车前必须检查并清除机床上所有妨碍工作的物体; 5、禁止在机床运转时将手伸入转动部分。测量工件时必须停车; 6、主轴、刀杆、刀具的突出部分必须加防护装置。工作时严禁背靠在机床上; 7、刀具不得超出花盘,如必须超出时一定要用防护装置; 8、装卸夹具、工件和测量工件时应把工作台或主轴移到安全位置; 9、行程限位器必须按照工件需要长度调整好。调整后要拧紧螺丝,固定限位器的位置; (五)坐标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设备和恒温装置是否良好,对设备加油润滑; 2、加工的工件必须有加工好的基准面。待加工面不得有锈; 3、停车八小时以上重新启动设备时,应先低速运转3-5分钟,确认润滑系统及各部分运转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4、禁止将金属物品放在机床导轨面或油漆表面上; 5、设备上必须使用标准的、符合机床要求的工具、卡具、量具。垫块必须磨光; 6、要细心使用光学装置,保持清洁,用完后立即罩上。严禁任意拆卸和调整光学装置及刻度尺; 7、工作台运动速度快时,不得扳动离合器操纵手柄。但可在慢速(<35mm/分)时扳动离合器操纵手柄; 8、禁止站在工件上。在工作台上校正工件和加工时,注意头部不可靠近或进入刀身回转范围内; 9、下班前必须将各手柄放在“空位”位置上,并切断电源。 (六)铣工安全职责 1、开车前先将刀具与工件装夹牢固,如中途需要固紧压板螺丝或刀具时,必须在停车后进行。铣刀必须用拉杆拉紧; 2、开车时注意工件与铣刀不得碰击,拖板往返松紧应均匀,否则禁止开车; 3、在机床运转时不准用手直接清除切屑或作测量工作。不准离开机床; 4、装卸工件和刀具时应先关闭开关; 5、自动走刀时,必须先检查行程限位器是否可靠,并将手轮拉出(不准拆除手轮保险弹簧); 6、装卸笨重工件时必须使用吊车。如多人抬运,必须注意彼此配合。 (七)龙门刨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各运转部门及防护装置是否正常齐全,前后是否有障碍物和行人,并将润滑部分注油; 2、工作前先开动机床,刨台空车运转2-3分钟,根据加工零件的高度,将横梁调到安全位置,调整并固定行程,然后开始工作; 3、工件必须卡紧,并用夹具和压板螺丝将工件固定在床板上。刨刀架不许有摇动现象,防止吃刀时松动; 4、机床运转时,不得将头或手伸到工件两侧和上面摸触工件,防止夹伤。安装刀体时必须卡牢,对刀时要选工件最高点; 5、刨床走刀时严禁擦刨床、测量工件或变速度。从事上述工作或离开机床时必须停车; 6、必须保护好床身导轨,注意刨床导轨表面的清洁,以免金属屑或研磨粉落到上面; 7、禁止站在或坐在床面上工作,不准将手或脚搁置在机床的转动(活动)部分。二人以上操作时,必须配合好; 8、工作后关好电源并将各手柄放到中间位置,清除切屑,整理好工作地点,办好交接班手续。 (八)牛头刨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各部分运转情况和防护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润滑部分注油; 2、装卡工件和刀具时必须卡紧并用夹具和压板螺丝将工件压牢在床面上,防止吃刀时工件或刀具松脱崩飞; 3、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侧面,以免铁屑飞出伤眼。不准把手或脚放在机床的转动部分; 4、刨床走刀时严禁擦刨床、测量工件、调整行程或变换速度。从事上述工作及离开机床时必须停车; 5、装夹大工件时,应使用吊车或二人以上搬抬,并要互相配合好。使用吊车时必须遵守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6、工作完毕要及时关闭电源、清理机床和工量具、搞好机床周围卫生并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九)内外圆、平面磨床工安全职责 1、加工零件前必须检查砂轮和机床各部分运转是否正常,保险螺丝是否良好。换砂轮时,要检查砂轮有无裂纹;夹板(法兰盘)之间是否有软垫;夹板(法兰盘)是否夹紧,并要经过平衡试车后方可加工零件; 2、操作时不准戴手套,要注意防护设备的完整,干磨时要戴防护眼镜; 3、装夹零件时要稳固,细长零件要用中心架。调整行程要先停车。调整行程限位器后,一定要紧固螺丝; 4、机床开动后,人要站在砂轮侧面,不得随便离开,非操作人员不得开动机床; 5、新砂轮在未装以前要检查是否有高速试验合格标签; 6、使用磁铁吸盘时,要吸工件的大面。若工件面积小,两侧要加垫块,保证吸牢夹紧; 7、测量和检查工件或清除吸盘上铁屑时必须将砂轮移到安全位置,防止伤手; 8、用金刚钻修整砂轮时,必须将金刚钻固定在机床上,不得用手拿着金刚钻去修理。 (十)刀具磨床工安全职责 1、加工零件前应首先检查机床各部分运转是否正常、砂轮是否装好安全罩,并开动洗尘设备; 2、更换新砂轮时要仔细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可用木棒轻轻敲打砂轮,无破裂声音时方可装上使用); 3、装紧砂轮法兰盘使其不松动。法兰盘之间应垫有软垫片,使法兰盘受力均匀; 4、砂轮装上安全罩后应空转2-3分钟,检查砂轮运转是否正常(运转时人应站在旁边不得面对砂轮); 5、用较薄砂轮进行侧面磨削时,应轻轻进刀,以免砂轮破裂飞击伤人。 (十一)螺纹磨床工安全职责 1、工作前应仔细检查机床各部分运转是否正常,并开空车试转2-3分钟; 2、更换砂轮时应仔细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装夹砂轮时应注意保持夹紧力均匀且无松动。装好后应空车试转2-3分钟; 3、进刀前必须保持桃形夹头与拨盘拨杆牢靠,防止砂轮与螺纹啮合不好挤碎砂轮; 4、开车前应将挡板挡好,并根据工件长短调整行程限位器位置; 5、工作时不准站在砂轮旋转方向的正前方。检查工件、调整机床、更换齿轮均应停车后进行; 6、扳手或手柄使用后必须取下或拉出来,以免随机床旋转飞出伤人。 (十二)钻工安全职责 1、操作钻床前要检查钻床各部分情况是否良好、防护是否齐全、转速是否合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及调整; 2、操作钻床时严禁戴手套,袖口要扎紧,女工要带工作帽,钻帽要上紧,思想要集中。小零件钻孔时要用虎钳夹紧,大零件钻孔时要用压板压牢,不得用手抓住零件钻孔; 3、使用摇臂钻时,调好钻头位置后,应将主轴箱和摇臂固定牢才可开车; 4、加工零件需要用手添加冷却液时,要用毛刷进行,不得用棉纱绞缠物加冷却液; 5、换钻头和调速时,必须停车。 (十三)钳工安全职责 1、使用钻床严禁戴手套,小零件钻孔要用虎钳夹好,大零件钻孔要用压板。使用手持电钻时要检查其绝缘是否良好,防止漏电伤人。 2、使用虎钳时应注意: (1)虎钳装在工作台上必须牢固,不能松动; (2)夹较长工件进行操作时,未夹的一端必须用支架支牢。夹紧工件时,不得敲打虎钳手柄; 3、使用手锤时应注意: (1)木柄要选用无裂纹的硬木材料; (2)锤柄和锤头不得沾有油脂,否则易从手中滑脱; (3)锤头券边或不平时应修理后再用; (4)使用手锤应注意附近人员的安全。 4、使用凿子时应注意: (1)凿子的顶端应保持清洁,不得沾有油脂,避免敲打时滑脱; (2)凿子用久尾端卷边时必须修整后方能使用; (3)使用凿子时,禁止对面站人。如二人对面工作,应在前方放置屏障或档板。在金属屑快要脱落时要轻轻用力以防铁屑崩飞伤人; (4)使用凿子时要握紧,精神要集中。 5、使用锉刀和刮刀时应注意; (1)不得使用无木柄或木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2)锉刀不得当作手锤或撬棍使用; (3)锉屑不可用嘴吹和手抹,必须用刷子清除; (4)使用锉刀不可用力过猛,以防折断; (5)使用刮刀不可拿着工件削刮或用力过猛,防止刮伤。 6、使用螺丝起子时应注意: (1)起子刀口不可太薄或太狭窄,以免拧紧螺丝时滑出; (2)不得将工件拿在手上用起子松紧螺丝; (3)螺丝起子不可用榔头锤击,以免手柄破裂; (4)螺丝起子不可当凿子使用。 7、使用手锯时应注意: (1)使用手锯时,锯条不可装得太松或太紧; (2)手锯往返必须在同一直线上,用力不要过猛并当心锯条折断伤人; (3)工件一定要紧固牢,以免因工件松动折断锯条伤人; (4)工件将要锯断时,不可用力过大,防止工件脱落砸伤足部; 8、使用扳手时应注意: (1)扳手必须与螺帽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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