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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照明管理制度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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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照明管理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6G429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每周由照明专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汇总后立即更换。
2、每日当班人员在巡视检查设备时若发现灯具照明不亮、应立即汇报及时更换。
3、灯具照明存在问题解决不了的应汇报到工区。
4、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走廊的灯具照明应每日检查一次,发现有损坏不亮应及时更换。
5、白天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允许开灯。
6、阴雨天气光线比较暗在室内工作需要开灯、工作结束后应将灯关闭。
7、室外照明、晚间打开、天亮关闭。
8、定期对灯具的数量更换情况进行统计、并分类放置。
9、专责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全所有充足照明。
临时线管理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02E1D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申请批准手续
1.1凡厂区内由于工作需要临时安装照明、焊接、运输、起吊及各类电机、电大的线路,均需申报批后,方可动工。
1.2临时电源线路,一般使用不超过十天,建筑工地的临时线,总开关到电源按正规安装,总开关以下装触电保安器,否则不能申请。
1.3临时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的装搪,应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点,无电工操作证者,一律严禁安装拆装,否则追究该电工的责任。
2.临时电气线路装接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2.1电工在装接临时线时,必须严格查验手续,按领导批准范围操作,装接完毕应交使用者验收,并按期拆除,不符合手续应拒绝装接。
2.2临时线必须绝缘性能良好,使用负荷选择正确,接头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2.3采用悬架式沿墙敷设时,户内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禁止在树上或肢手架上挂线,更不准在高压线或易燃易爆物周围架设临时线。
2.4临时线与设备、水管、门窗等安全距离应保持0.3米以上,交道处高度不得低于6米,并需用杆和专用瓷瓶固定。
2.5临时线一般不得任意拖动,如确实需要,则需铺设地面上部位加可靠的硬质套管,管口半保护圈,防止移动磨损割袭电线。
2.6全部临时线路装置,必须有总开关,每一方线都要装容断器,使用电具一律装触电保安器。
2.7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要有良好接地。
2.8安装完毕的临时线,未经安全部门同意,其他电工和部门不得擅自更动或搭接使用。
代维管理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D5997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拉萨联通代维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维护制度,加强维护管理工作,提升代维工作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能;加强公司代维质量,促进代维工作的良性发展,完成公司的代维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根据拉萨联通代维框架协议,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制定的《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综合代维服务考核办法》,结合公司代维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
(一)1.1、岗位责任
l代维负责人:定期召开例会、与用户接口;项目执行的控制管理。
l装机班:负责装机组的日常维护以及故障处理工作。
l大客户组:做好大客户设备维护与故障处理工作。
l基站组:做好日常的基站巡检维护与故障处理和资源的摸排工作。
l电源组:日常抄表以及及时发电与交电费。
l抢修组:负责所有较大故障的处理,其中包括大面积停电保障,一二干光缆抢修,线路的迁改,大客户、固网的线路替换的搬迁工作。
l 传输组:负责光电缆的日常维护工作,巡检各光电缆线路以及光电缆线路的故障处理工作。
l 驻县组:负责驻地日常维护工作,巡检以及辖区内的装机和发电等工作。
l 内勤组:负责整理代维部的内部资料,做好资料上传与传递工作,做好代维部内部的协调工作。负责备品备件进出库记录,返修故障备件;及时录入拆卸进来的分布系统设备;及时整理各种工程资料和联通公司所要求的各种材料报表。
1.2基站的安全管理
(一)以运营商的基站代维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准则,确保安全。我公司在代维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策和规定,做好基站现场管理工作。维护人员进场后,必须制定出施工安全制度,做好宣传工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及生产安全监督工作。
(二)基站内不存放过量的易燃易爆材料,配备足够的各种灭火装置;机房内不许吸烟,基站机房内非特殊要求,严禁使用明火,要动用明火,必须得到公司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三)基站机房内注意用电安全,谨慎使用电烙铁及其它电器设备。代维人员进入基站工作,严格按相关工作规范进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机房内长期通电的电源、空调等设备,必须对其发热情况进行监视,制定确实可行的防火措施。
1.3人员的安全管理
(一)各维护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演习,对各种安全事例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提高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各维护人员应学习防火安全管理条例、电气安全技术、劳动防护安全法规、技规,并在运行维护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四)项目组的安全作业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作业人员坚持操作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操作和文明作业。
(五)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作业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运维人员要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安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每个运维人员都应掌握灭火常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
(五)运维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方法,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定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具,当确实安全时,方可进行工作。
(六)在运维、测试、障碍处理等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工伤和通信事故。
(七)机房内非特殊需要,严禁使用明火;若确实必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严密措施后,方可动用明火。
(八)机房一旦发生火情,运维人员应按流程图进行处理,并立即逐级上报。
(九)机房应有良好防静电措施,插拔板子等设备时要戴防静电手带。
(十)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行业安全技术规定。
(十一)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故障运行,并要做到规范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二)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十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十四)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十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客户方统一安排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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