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疗机构物品、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1 .物品管理
1.1.一般物品是指病房内家具,各种电器被服等物品。
1.2 护士长指定专岗护士负责科室一般物品领取,维护,报损等管 理,建立账目,分类掌管。
1.3 管理人员应保持各类物品定量,定位,每年与仓库总管总核对 账务一次,做到账务相符。
1.4 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物品性能,注重维护保养,提高使用率。
1.5 借出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名。
1.6 爱护各种物品,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物品损坏, 丢失,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1.7 科室护士长及管理人员调整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交接双方 共同清点,签字。
2.仪器设备管理
2.1 护士长指定护士负责科内仪器设备的管理,包括定期清点,登 记及维修保养等,护士长每月对科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进行质量监控。
2.2 科室内所有仪器均实行编号管理,包括心电监护仪,呼吸机, 输液泵,微量注射泵,负压吸引器,血液净化仪,心脏起搏器, 升/降温设备等,同类仪器从 “1始:顺序编号为:心电监护 仪: 1 号 2 号 3 号……,呼吸机: 1 号 2 号 3
2.3 科室内各类仪器常规规定: 1 号机器为周转机,即仪器的配置 完善如(储电池配置等),性能长期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可用于其 它仪器故障时调配,患者外出检查,转运及停电等特殊情况下使
用,以保障患者安全,科室全体护理人员均因知晓“周转机”的 编号及管理。
2.4 抢救用仪器设备:包括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仪,心电图 机,简易呼吸气囊,微量泵,负压吸引器,氧气表等的管理应执行 “五定”制度,即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 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受医院统一调配管理,不随意外借, 抢救车内仪器严格遵照《抢救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5 管理人员每月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点,分类登记,做到账目相符。
2. 6 科室对各类仪器设备均应健全维护保养规范,并建立维护保 养单。
3. 7 管理人员严格依据规范, 并参照仪器说明书, 定期完成仪器的 科室维护项目,并做好记录,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备用。
4. 8 性能良好的备用仪器设备要悬挂“运行”标识; 出现故障时, 及时与信息设备动力科联系维修, 做好交班, 并备好备用仪器, 以 保证临床正常使用,不能及时维修要悬挂“待修”标识,做好登记, 并尽快联系进行维修,无法维修者及时做好“报废”处理
5. 9 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仪器使用说明,操作规范及维护方法 ,严 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及时维护保养,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 3.药品管理
3. 1 病房药品管理
3. 1.1 各病房根据病种专业, 保存一定基数备用药物, 便于住院患 者按医嘱或应急使用,用后补充,不得擅自取药私用。
3. 1.2 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分别放置,定位存 放;指定专人管理,每日检查、记录并负责领药、退药及保管。
3. 1.3 护理部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 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3. 1.4 每月总清点一次,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有沉淀、 变色、 过期、 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 标签模糊或涂改者立即停 用,并报药房处理;近效期药品及时更换 ,特殊原因暂不能更换者 做好管理。
3. 1.5 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 定量、 定位放置, 有定位图 示,标签清楚,每日检查,保证随时急用(根据科室性质执行班班 交接或封车管理交接)。
3. 1.6 患者自备或贵重药品按药学部相关制度执行。
3. 1.7 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 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3. 1.8 对包装相似、 听似、 看似药品、 一品多规或多剂型药物的存 放有明晰的“警示标识”。
3.2 高警示药品管理
3. 2.1 高警示药品应单独放置,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存放处 应有醒目标识。
3. 2.2 专人管理, 每班进行清点; 定期进行检查, 同病房药品管理 要求。
6. 2.3 高警示药品包括: 高浓度电解质制剂 (10%氯化钠、 10%氯 化钾、 25%硫酸镁、氯化钙)、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药品(环磷 酰胺、甲氨喋吟等)、胰岛素制剂、麻醉剂、抗凝药、20%以上浓 度的葡萄糖注射液等。
3.3 精麻药品管理
3.3.1 精麻药品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严格加锁,专柜钥匙妥善保 管。
3.3.2 精麻药品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标识清楚,不得混放,每班交 接班时双人清点,双方签全名。若发现药品与基数不符,应当即
查明原因,若发现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立即报告护士长 并逐级上报(药学部、安保科)。
3.3.3 医生开具医嘱或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精麻药品, 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3.3.4 使用精麻药品时,护士应及时准确填写“使用登记”,各项 内容不得空缺。
3.3.5 精麻药品使用后,保留空安甑,补药时连同专用处方一起交 回药剂科,并与专职人员进行交接登记。
3.3.6 科室定时由双人对精麻药品进行检查,若发现有变质、变 色、过期、瓶签模糊不清等应停止使用,上缴药剂科处理。
3.4 近失效期物品、药品管理
3.4.1 科室各类物品、药品等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4.2 认真填写“近失效期药品物品登记表“,存档备查。
3.4.3 管理要求
3.4.3.1 近失效期<3 个月:粘贴警示标签,各科室之间根据需求 相互调换或自行进行更换,尽快使用完毕或撤出。
34.3.2近失效期 W1.个月:粘贴警示标签,高度警惕!无特殊情 况,此类物品、药品等均不应在科室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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