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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站运行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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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编制的目的与依据 为了提高运行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建立起科学化,程序化的运 行管理体系,依据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组织编写的《南水北调京石段 工程临时通水运行管理暂行规定(2010 年修订)》中规定,结合临时 通水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组织保证 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的领导下,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主管调 度运行工作,负责全线的统一调度,现地运行单位负责辖区具体运行 工作 ,服从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调度中心和二级运行管理单位的调 度。 第三条:统一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 通水实行统一调度、 分级负责的运行制度。 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 通水调度中心下达调度指令是二级及现地运行管理单位进行操作的 依据,及时落实指令内容是各自的职责。在运行期间 ,通水调度中心 对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负责,二级运行管理单位要对通水调度中心负 责,现地运行管理单位要对二级运行管理单位和通水调度中心负责. 第四条:适应范围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南水北调京石段工程临时通水的运行管理工作。各 级调度、管理、 运行机构及人员须参照《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京石段工 程临时通水运行管理暂行规定(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贯彻落 实细则的要求,完成细则制定的工作内容。 第二章 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通水前,应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人员的培训及动员、值 班安排、工程检查、试试模拟调度等。 第一条:运行人员的培训 1、为提高各级运行管理人员的素质,适应通水的需要,需对进行上 岗前培训,没有经过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进行管理、 调 度、运行工作。 2、培训计划由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通水调度指挥部制定,培训 内容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 2010 年临时通水 运行实施方案》、 《南水北调京石段工程临时通水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2010 年修订)》结合渠道输水等相关知识选定。 第二条:各级机构上岗与开展工作要求 各级管理、调度、运行人员按照要求时间上岗 ,尽早熟悉各自的 工作环境,明确工作任务,并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 2010 年临时 通水运行实施方案》、《南水北调京石段临时通水调度运行管理暂行规 定(2010 年修订)》的要求,明确各岗位和职责。 2、按照各自岗位,熟悉工作内容,掌握工作程序,本着先急后缓 的原则,开展手头工作。 3、通水前由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工程 检查,主要目的是判断是否具备通水条件,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渠道、 建筑物、机电设备、供电、通讯、测流、安全措施等,现场通报检查 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4、各单位编排出调度运行值班表,报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通水 调度中心。 第三条:金属结构设备满足要求 1、本段总干渠涉及金属结构设备的检修闸、节制闸、控制闸、 退水闸、分水闸(分水口门)均应满足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的要求。 2、输水工程所有检修闸、节制闸、控制闸、退水闸的工作门、 检修门或事故检修门及相应启闭设备均应安装调试完毕且运转正常 , 现地操作台面板的各种显示、 指示标志与实际运行操作相符,闸门启 闭操作的实测结果与预制开度值满足设计误差要求,各种相关设备运 转正常,设备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运行人员确切掌握操 作规程及要领,并演练熟悉。 第四条:供电设备应满足要求 1、供电线路敷设应安全可靠,应能有效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2、供电系统的主要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各用电设备电源点 的电压、容量满足设计要求,继电保护及控制、接地系统等完善且性 能稳定。备用电源的启用所需时间应能满足运行调度要求,主、备电 源转接应灵活方便. 3、渠道沿线衬砌下的强排设备能随时启用 ,相应的电源点的电 压、容量和保护系统能满足运行要求。 4、各现地闸站的办公和生活设施能正常供电. 5、应有详细的巡检保护及维修措施. 第五条:通信与监控系统应满足要求 1、通信所需固定电话、传真电话、移动电话应处于通畅状态 , 并且具有长途直拨功能. 2、制定通水期间通信设备使用规定,保证设备专用,不能擅自 带离工作岗位. 3、编制完成通水期间的通信录:包括各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移 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等号码,及常用火警、 匪警、 交通事故报警、 急救电话等电话号码,通信故障申告台等电话号码。 4、各级调度室应配电脑,具备上互联网功能,能够接收从互联 网发来的与通水有关的各种信息。 5、输水渠段所有节制闸、退水闸、控制闸和需开启的分水闸等 控制操作系统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设备与元器件 安装接线正确;设备与元器件动作正确、可靠;传感器的测量精度和 范围及动作灵敏度达到设计要求;闸门启、闭和停机等操作正常可靠; 闸门启闭操作的实测结果与预置开度数值满足设计和运行误差要求 , 设备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6、对各种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时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六条:安全防护、暖通及生活给排水应满足要求 1、 通水前,各闸站及管理机构建筑物的所有消防灭火设备均应安 装到位,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2、对需消防车到达的闸站和管理机构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及回车 场等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消防车道应能到达可供消防车取水的水源 处 . 3、电缆穿墙(楼板)及电缆管的所有孔洞均已采用防火堵料封 堵。 4、各闸站及管理机构的应急照明及疏散只是标志均应安装久违 并能投入使用. 5、危险部位的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全部布设到位。 6、管理机构、闸站及建筑物的暖通系统应安装就位,并能正常 投入使用。 7、管理机构、闸站卫生间、污水池等生活排水系统应已建成, 并能投入使用。 第七条:应急处理的准备 按照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制定的《南水北调京石段工程临时通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0 年修订)》,各级调度、管理、运行单位要 掌握其内容,熟练程序与步骤,落实好各种应急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为使通水调度期间指令通畅、落实迅速、操作无误,在冲水前进 行全过程模拟调度演练。 演练内容:正常冲水过程,正常供水过程和退水过程的模拟调度 以及典型事故模拟调度、包括调度指令的下达、执行、反馈 ;水位流 量及闸门开启度的观测上报 ;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通信、电力设 施故障及其他需启动应急调度的情况);其他在实际运行中涉及到的 工作等。 第三章:正常运行阶段的控制 第一条:日常水位流量测报 1、 水位测报:输水运行初期,各控制闸应每 2 小时上报一次闸前 后水位(自动水位计水位与人工刻划水尺水位一并测报),特殊情 况按调度指令执行. 2、 正常供水期间日常水位测报每 4 小时一次(自动水位计水位与 人工划水尺水位一并测报,闸门调整前、后加测次,特殊情况按 调度指令执行。 3、 流量测报:安装流量计断面的流量随水位测报一起上报;过闸 水流或闸前后水位有较大变化时要增加观测次数,特殊情况按调 度指令执行. 4、 在接到电话指令后首先应自报家门,例如:我是 ##节制 闸 # # # ,对于操作指令必须问清对方单位和发令人的 姓名,同时重复对方的内容,以保证接受内容的准确. 5、 在接到总调中心的指令后首先不要急于操作 ,应考虑好具 体的操作程序,以及操作内容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实际,如有 疑问,必须反馈问清楚后再实施. 6、 在完成总调中心的指令后,应在完成后立即向总调中心电 话回复指令完成情况,同时向分调中心也汇报指令完成情况。 7、 日报表(水位变化、闸门调整、设备运行情况等)盖章后 在每日 8 点前报分调中心;水位观测记录表( 24 小时内包括交 班时八点的水位观测)盖章后在 8 点前报总调中心。盖章应 盖在左上角闸站名称处。 8、 在运行或闸门调节过程中,应监视闸前后水位变化情况,避免 产生高水位运行状态。 第二条: 冰期输水阶段的控制 1、 所有的节制闸、检修闸、退水 閘的防冰设施(如闸门门槽加热 设备)应完成调试,具备正常运用条件。 2、 为防止浮冰阻塞水流通道 ,在沿线倒虹吸、涵洞、渡槽等建筑 物进口适当位置设置拦冰索,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破冰、排冰机械 设备,以备应急之需。 3、 为处理紧急情况,及时排除流冰形成的冰塞冰坝等险情,应合 理安排相应的排冰通道。 4、 冰期通水时,用电量将大幅增加,供电系统应满足冰期通水的 用电要求.要求现地的运行管理设施、供电通讯设施、管理人员的 生活设施均应满足越冬要求。 5、 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冰塞险情,应增加可能发生冰塞险情地点的 值班人员和监测手段,并保障全线退水閘、节制闸的通讯畅通。 6、 在 12 月 10 日前做好冰期输水的一切准备工作,防冰设备调试 完毕,进入启用状态;工程施工准备就绪;冰期增加运行人员到岗. 7、 融冰期应密切关注融冰渠段的水位变化。 第四章:闸站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条: 值 班 制 度 1、运行值班方式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值班员需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值班工作。 2、运行班组换班或替换别人值班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一律 不得私自替换值班. 3、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除提前请示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者外只有取得值班长允许方可离开。 4、禁止运行人员上班前喝酒及酒类饮品。 5、值班员打接电话须用规范用语,禁止用电话聊天. 6、禁止值班人员私自操作场区设备. 7、交接班必须对中控室及值班室进行彻底清扫,确保室内整 齐、卫生。 第二条: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工作应在规定换班时间前 10 分钟进行,交接时交班和 接班值班长必须在场。 2、交接内容以记录为准,应详细交待设备运行状况、故障情况, 以及下发的文件精神的要求,其记录要求详细,准确无误,字迹清晰(口 头交待仅作为补充及解释,不能作为正式依据)。 3、由于交待的错误或未作交待而发生的不安全及以上的安全责 任,由交班者负责. 4、交接班工作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 .若接班人员在换班时间 10 分钟后仍没到场,交班人员应向主管领导报告,听候指示;但交班人 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当接班值班长在交接记录簿上签名后,交接工 作放完成。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交接班: ( 1)交接值长未到时或接班人数未达规定,不得进行交接班,应立 即报告管理处,直到有人替班; ( 2 )事故处理(不包括事故的善后处理)未告一段落; ( 3 )设备的操作未告一段落; (4)记录不清楚或设备运行方式的状态交待不清楚或存在其他 疑问时; ( 5 )发现接班人员中有人饮酒或精神状态很差时。 6、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中止交班,由交班值负责事故处 理。若有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指挥两个值班长共同进行处理. 7、遇有下列情况时交接班人员应到现场进行交待: (1 )设备的异常现象尚未消除; ( 2)设备存在较大缺陷或经过检修后重大设备缺陷已经处理或 消除; (3 )新投入设备运行或设备经过改动部分; 8、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 1 )打扫值班室卫生,检查清理公用技术台帐、文件等; ( 2 )在交班前半小时,各专业值班人员应详细作好值班记录, 特别对本班发生的事故、 异常情况应交待清楚。 对各种记录及报 表,要求做到准确、清楚、字迹清晰; ( 3 )检查两票、钥匙、各种工器具齐全,登记摆放正确; ( 4 ) 接班人员应在接班时间准时到达 ,认真审阅各种记录,接 受交班值的“对口”交接,接班人员若有疑问,应在接班前询问清楚; ( 5 )接班人员应根据交班记录和口头交待的有关情况,对设备进 行全面检查。 第三条: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 1、闸站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原理和操作程序。 2、防误装置应具有以下功能:⑴防止误启、停设备;⑵防止误 分、合断路器;⑶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 ;⑷防止带电挂接地线 或合接地刀闸;⑸防止带地线或接地刀合断路器或隔离开关;⑹防止 误入带电间隔. 3、凡能引起设备误停、断路器分闸的阀门、控制开关、按钮等, 均应加设防误操作装置。 4、结合设备的停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各闸站应有防 误装置安装使用说明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 装置的原理和操作程序。 5、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应按规定保管。当设备故障或检修 工作需要使用解锁工具时,应经值班长同意并进行记录 .解锁钥匙应由 闸站值班长单独保管并按值移交。 6、操作中防误装置发生异常,应及时报告值班长,查明原因, 确认操作无误,并经值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 第四条:防止小动物管理制度 1、 各站应制定防止小动物的措施,每月由值班长组织检查一次落 实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并在运行日志中做好记录. 2、当检修或施工需拆除防小动物措施时,要采取临时措施,完工 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要求封堵、恢复。 3、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不得有空缝,人员出入时应随 手将门关好,并有防鼠措施。 4、各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隧道)应封堵严密。 5、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他食品,并放有鼠药或捕鼠器械. 6、各开关、端子箱、机构箱应关闭并封堵严密. 7、高压配电室、主控室门应装 4050 厘米高的防鼠类挡板,且装 设严密。 8、站内不准饲养家禽或宠物,不准种植引鼠的作物。 第五条:消防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 防措施。 2、 闸站内外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每月应定期 检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要定期组织运行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 做到人人会用。 4、消防器具不得随意挪动,要做到随用随补。 5、闸站电缆夹层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夹层内不许乱拉, 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 6、电缆竖井室外电缆沟进入电缆夹层、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 通往主控室的空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在电缆沟与电缆夹层、 高 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路口各侧加防火墙,并有明显标志. 7、闸站控制室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 配电室和储油设备区、 配电室、 库房附近均应设有消防设施, 放置地点要有明显标志。 第六条:巡视检查制度 1、负责设备巡视检查的值班人员应按职责分工按规定的时间对 需巡视检查的内容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设施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 巡视检查的内容:建筑物各部位、机电设备、金结设备、通信设施、 管理范围内的渠道或闸墩,水流形态等进行检查。 2、巡视检查工作由两名值班人员进行,正常情况下设备每 2 小时 巡视检查一次,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没 15 天检查一次。巡检中禁止对 设备进行操作(巡检时每班至少有一名主值). 3、值长应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情况组织不定期巡检 , 做到心中有数。 4、巡视检查应认真、仔细、切实到位,保证巡视检查质量,要 做到“五到”,即走到、闻到、看到、听到、摸到。记录数据要准确, 不得估测,有疑问及时向值长汇报。 5、在进行巡回检查时,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机 械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不得移开或跨越安全 遮栏,或者随意取下标示牌等。 6、备用中的设备应视为运行设备,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7、若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相应增加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机动巡视 检查:设备存在缺陷和异常时; 新投入运行或经改造后投入运行的 设备;检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或者缺陷已处理后的设备;运行方式 发生较大变化时;由于受外界因素(天气、气温等)影响,设备设施 存在有薄弱环节时;遭受特大洪水、风暴、强烈地震或发生重大工程 事故,并采取相应措施后。 8、在巡视检查中,若发现设备缺陷应严格按照《设备缺陷制度》 中有关规定执行. 9、在巡视检查中,若发现设备有故障,且严重威胁人身、设备 安全时,可以事先进行正确处理,但事后必须立即汇报值长。 10、巡视检查中,若发生事故,应立即中断巡回检查,统一听从值 班长指挥,参与事故处理。 11、 进行巡视检查时,巡检人员应随时检查设备卫生情况, 发现 设备卫生不合格应向值长汇报. 12、巡视检查中,若发现有无关人员接近设备时,应问清原由劝其 退出现场。 13、巡视检查完毕应随手关闭屏柜门、通道门,认真做好记录, 钥匙归放在指定位置。 14、巡视检查完毕后,及时向值长汇报巡回检查情况。 第七条:闸站钥匙管理制度 1、 闸站所有钥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分类存放在固定的钥匙 柜内,根据设备进行编号,并对号入座。 2、 存放设备钥匙的钥匙柜应上锁 ,其钥匙由闸站值班长负责 保管,并按值移交。 3、 交接班时值班人员应对照清册对钥匙进行清点、交接。如 有丢失做好记录。 4、 定期对设备上的锁进行开锁检查,对坏死的锁及时更换。 第八条:安全用具、专用工器具管理制度 1、 安全用具、要造册登记,须由闸站安全员进行专人保管、 整理,定期维护和校验,保证帐物相符. 2、 安全用具、 应放在方便存取的房间内,各类安全用具要分类 放置,并按顺序编号,对号入座. 3、 安全用具、专用工器具应按闸站最大运行方式、检修方式 配置. 4、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对照安全用具清册进行清点、检查, 双方核对后方可移交下一班值班人员。 5、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具。 第九条: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各类备品备件的使用或存放,由闸站专人专库保管,定期对 照清册进行清点、检查。 2、 备品备件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器材报废单 " ,办理帐务 注销手续,废旧物品应回收。 3、 当班值班人员需要更换设备元件时,由值班负责人开具出 库单据,用所保管的值班钥匙领用备件。交接班时,钥匙 移交。 4、 备品备件出入库应造册登记,备品备件应进行归类存放并 编号。 5、 备品备件不得外借或先用后领,所领备品备件应随出库单 同时出库,应对库房定期盘点检查,做好记录,应对数量、 品名、型号及规格有无差错,质量有无变化。 6、 备品备件库房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品,防止事故发生。 7、 备品备件库房应定期清扫,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适宜, 防止各种元件受潮或老化,要对备品备件定期保养。 8、短缺的备品备件应由材料管理员时上报主管领导,及时配置. 第五章:应急调度与控制 第一条:应急事件的产生 根据事件发生的过、性质、机理,结合京石段应急供水的运行特 点,将输水调度过程中可能导致应急事件产生的事件归纳为以下几 类: 1、暴雨洪水、地址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或遇紧急情况需要应 急退水。 2、交通肇事或其他事故引发的剧毒物品泄漏入渠、人为恶意投 毒、水源保护区污染等导致水质污染的事件. 3、跨渠交通桥梁因超重车辆通行或交通肇事导致破坏或坠车或 落人落物,或者发生通讯故障、供电系统中断的事件。 4、 冰期输水过程中,因水位下降速度过快或上涨过快使冰盖破坏 或塌落,造成冰塞或冰坝事故。 5、闸门故障、局部供电中断、通讯故障等引起的事件. 第二条:应急调度的先期处置 1、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时,岗位人员或单位要逐级上报,报告调度中心的 时间不要超过 2 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告当地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 2、信息处理与核实 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各级调度、管理,运行单位按以下内容 进行登记,并逐级核实: (1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 ,简要经过,初 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输水是否中断、伤亡人数和事件发展趋 势; (3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要上报的 事项。 第三条:应急调度原则 1、应急调度时,渠道水位下降速度不受每日 0.3 米的水位降幅 限制,但各节制闸闸前水位标高一般不超过警戒水位。 2、出现紧急状况时相关渠段沿线地下水强排设施应立即启动, 为执行应急调度做好准备。在此期间 ,各节制闸、退水闸需工作人员 随时守候待命,各水位监测点需要进行不间断监测。 第四条: 应急处理 1、 闸门故障。 当水流处在正常运行状态、 闸门处在相应位置时, 可维持原运行状态不变,及时处理故障 ;当某孔闸门无法维持原运行 状态位置而关闭,可用加大其他孔闸门开度的方式;当全部闸门因故 障处于关闭状态而无法过流时,根据预计的故障处理时间采取相应的 调度策略: (1 )为避免渠道水位漫堤,可开启临近上游退水闸适当排 出多余水量,紧急情况下,可关闭水库取水口闸门与上下游各节制闸, 下游采取减小供水流量的方式;(2)若闸门不能自由落下(或上行),可 通过调整临近上下游节制闸闸门开度 ,进行必要的输水控制,防止渠 道水位升降幅度过大,从而达到正常输水的要求;( 3 )分析诱发事故的 因素,是机械故障、电气设备故障或是断电原因 ,紧急联系相关维修 人员进行现场故障排除,从而达到闸门灵活启闭的要求。 2、局部供电中断,不会对运行带来很大影响,特别是稳定运行 期,可维持原运行状态,并及时修复故障或开启备用电源。当运转状 态处在变化过程中,须立即开启备用电源,使各项操作不间断. 3、在通信中断期间,当全线处在稳定运行状态时,发生通信中断应 尽量维持运行状态不变;当运行状态处在变化过程中 ,应特别注意因 调度失灵引起的水位骤降或漫堤等问题,原则上维持运行变化趋势, 并及时采用其他方式与调度中心取得联系。 4、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坚持属地为主原则,属地各级人民政府按 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 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应急调度结束后,要尽快采取措施恢复正常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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