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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种药房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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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 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 顺利进行的保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各种药房管理制度,欢迎 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一)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 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 条例>、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 <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 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 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 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 应当理解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 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 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 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 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得 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 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 1 年,但不得少于 3 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 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 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 0— 30℃)、阴凉(温度不高于 20℃)、冷藏(温度为 2— 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持续在 45—75%之间。对储存有 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 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 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 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 ; 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 ;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 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务必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务必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 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 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 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 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持续工作环境卫生整洁 ;使用的容器和
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 ;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 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 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 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 在±5%以内。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 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 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务必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 方的最大用量应当贴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 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 ;对不贴合规定的,处方的 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 处方至少保存 3 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 2 年。
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山东省药品安全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 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 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心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 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 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 <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 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报告表>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 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务必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二)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1、司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 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
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3、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 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 药店管理制度。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 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5、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 上共同签字。
6、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 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7、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持续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 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8、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 火灾。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三)
药房工作制度
一,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 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 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二,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 料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三,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 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 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四,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 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 回。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五,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贮药 瓶应保留原包装,并每日检查开零药品批号。
六,对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 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七,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 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持续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 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 自脱岗。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四)
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 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 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对有配 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 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 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 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 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 ;应定期检查药 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 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配发 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 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 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 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 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 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 药品柜等。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五)
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 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 接班者务必提前 15 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 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 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 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 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 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 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 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 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 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 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 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
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 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 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 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 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 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 以解决。
十、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 私自收款发药。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六)
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大型门店对 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 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 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 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 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 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 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 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 不得少于两年。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七)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 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 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 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 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 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 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 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 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 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 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 消防安全管理;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 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 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 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 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 录上签名;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 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 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 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 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 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五.奖惩
1、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药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行 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 100-300 元不 等。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八)
一、目的:
为规范处方调配人员的行为,保证处方调配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 81、 83 条,《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实施细则》第 72 条。
3、《处方管理法》。
4、本院有关管理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方调配人员。
四、责任:
处方调配人员对本职责的实施负责。
五、工作内容: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 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在药房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 人员代班。
4、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席,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学专用 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处方管理制度。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对处方 查对的内容为: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规格、 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 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7、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品,应主动、 及时地通知临床科室并介绍新药和代用品,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 ;做好 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注意及时地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 ;做好 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8、工作时着清洁工作衣,挂牌服务,下班前应做好药品补充和清 洁卫生工作。
9、工作时间不会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当 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同志可以拒绝接班。如遇不能解决 的问题,应及时向药房主任请示汇报。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九)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 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 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 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 (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 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 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 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 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 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 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 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 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 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 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 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 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 ;非处方药 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 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 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 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 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 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 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 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篇三:医保刷卡规章制 度及管理办法(1)铁路医保卡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__)26 号文, (20__)57 号文等系列文件 精神,特制定本店铁路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供药店全体员 工共同学习,遵照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 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作明显定点标识。在药店明显地方悬挂 医保投诉箱,设医保政策咨询处,执业药师指导购药处及宣传医保政 策栏,保证药店 24 小时供药。
3、严格执行国家及宝鸡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本着价格合理, 服务百姓的宗旨,明码实价,保证刷卡药价与现金药价一致。
4、刷卡人员坚持核对持卡人身份,对人、证、卡不相符者拒绝刷 卡,并作好解释工作。
5、熟悉医保目录,熟悉微机操作技术,提高业务水平,不得将医 保目录外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对个别不理解的参保人员要作好耐心细 致的工作。
6、店内人员坚持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文件精神,以上乘的服务态度,优质的药品质量,低廉的价格,赢得 参保人员的认可,争做医保合格药店。
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十)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 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 (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 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 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 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 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 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 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 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 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 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 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 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 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 ;非处方药 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 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 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 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医保定药 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 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 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 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 时某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 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定点零售药房主要负责人全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专 (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规 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员 IC 卡设置 密码,确保持卡安全。有效杜绝冒名持卡购药。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调配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审 方、配方、复核等程序进行。由药师及调配员双人复核签章方可发药, 并保存处方两年以上。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要尽量提供有适 应方法的小药装药品,以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收银人员应规范电脑操作,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操作,不准以物代 药,不准以医保卡套取现金,严格执行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规定要求, 确保对症用药,留存购药电脑小票,认真做好并及时接收各类信息数 据,做好记录准时上报。保证医疗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定点药房要遵守职业道德,优化服务,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 民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杜绝 搭车配药,以药易药等违规行为。
加强发票管理,主动为购药人员提供出具专用票据,严禁多开, 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 努力化解矛盾。
凡违反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追究其经济,行政,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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