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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医保处方管理制度(通用 3 篇)
摘要: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 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 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零售药店医保处方管理制度篇 1
一、外配处方必须是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
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处方自开具之日起 3 日有效。
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处方当日有效。
四、患者处方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医保卡号应当与社会保障卡上的一致。
五、处方药的用药和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处方书写规范,明确临床诊断、开具
日期等。处方上药品名称(通用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要准确规范。处 方用药与临床诊断要相符合性、不得有重复用药现象。处方上不得有药物相互作用和配 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每张处方(西药)限 1 至 5 个品种,中成药限 1 至 3 个品种。每张处方(中药)是相互配伍作用用药,不得有单味中药品种。
六、门诊西药、中成药处方限 7 日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处方限 15 日用量。
七、医保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原处方医师在更改处签单。
八、处方经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名(盖章)后,处方按照质量管理体
系文件中的《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调配、登记,调配完成后,调配人员(营 业员)应在处方上签名(盖章)。
九、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当做好处方药销售处方收集和保管,并做好处方药品销 售记录,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
十、凡发现外配处方中存在配伍禁忌、字迹不清、涂改,以及有违规用药、应予退 回,拒绝销售。处方按规定保存 2 年,以备核查。
零售药店医保处方管理制度篇 2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公司医疗保险管理组,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并配备一 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工作。
2.分店成立医保管理小组,由店长、药师、领班组成,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 医保工作。店长负责对店内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 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3 .贯彻落实医保管理中心有关政策规定。
4 .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药品管理
(一)药品采购
1.分店所经营药品由公司总部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药
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和配送。
2.医保定点分店按照 2010 年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 目录》配备足目录内 90%以上的药品,并标明医保用药,满足参保人员选购。
3 .分店应严格按照公司《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存、销进行规范管理。
(二)药品储存
1 .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 .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 1
(三)药品销售
1.规范配药行为,对购药者应认真查验和身份核实,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
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 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 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应保存 2 年以上,以备核查。
3 .药品销售必须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
三、服务管理
1.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营业员要对所经营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熟悉,店长要每天 考核,随机抽查,督促学习。
3.营业员要着装统一整洁,服务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用普通话准确的解答参 保者咨询。
4.做好基本用药目录缺药登记,免费为参保人员寻找新特、急救等急需药品。
5.设置夜间售药服务窗口并有服务电话,提供 24 小时售药服务,悬挂“定点标牌” 方便参保人员视牌购药,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和“投诉箱”,公布监督电话。正确 及时处理医保购药人员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6.营业时间内设置用药咨询,药师应根据病情对购药参保人员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 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并说明用药的注意事项。
7.认真填写处方购药登记本,医保消费登记本和大额购药登记本,非本人持卡购药 或本人大额购药的,要登记有效证件、电话号码和本人签字。
零售药店医保处方管理制度篇 3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 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 2— 3 名专(兼)职管理 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 .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 措施的执行情况。 5 .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 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 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 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 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 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 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23 .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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