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xxxxxx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代用茶。2 术语和定义2.1 代用茶以除茶叶外, 植物的可食用部位或食用菌为原料, 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料和(或) 食品添加剂, 经加工制成散型、袋泡型和紧压型的,采用冲泡、浸泡或煮等方式饮用的产品。2.2 混合类代用茶包含两种及以上植物的可食用部位、食用菌或其他食品原料的代用茶。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具有该类原料应有的品质特征,无劣变、无霉变、无外来异物,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检验方法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形态和色泽。称取混匀试样
2、3g10g 置入带盖审评杯中, 按照茶水比 1:50 加入沸水, 浸泡 5min 后, 将代用茶汤沥入评茶碗中, 嗅茶底香气,用温开水漱口,品尝代用茶汤滋味要求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与色泽,无劣变,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杂质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项目形态、色泽气味、滋味3.3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3.1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中相应类别食品的规定;无相应类别食品的,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污染物限量指标项目铅(以 Pb 计) /mg/kg限量(mg/kg)3.0检验方法GB 5009.121GB xxxxxxxx镉(以 Cd 计) /mg/kg总砷(以 As 计) /mg/kgGB 5009.15GB 5009.110.50.53.3.2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中相应类别食品的规定;其中混合类代用茶应符合所含有食品原料在 GB 2761 中相应类别食品的最严限量规定。3.4 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5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 其他预包装代用茶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 和相关规定;产品或使用的原料有适用人群和食用量要 求的,还应在标签上清晰标示产品的适用人群和食用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