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GB xxxx—xx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代用茶。
2 术语和定义
2.1 代用茶
以除茶叶外, 植物的可食用部位或食用菌为原料, 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料和(或) 食品添加剂, 经加工制成散型、袋泡型和紧压型的,采用冲泡、浸泡或煮等方式饮用的产品。
2.2 混合类代用茶
包含两种及以上植物的可食用部位、食用菌或其他食品原料的代用茶。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具有该类原料应有的品质特征,无劣变、无霉变、无外来异物,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检验方法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形态和色
泽。称取混匀试样 3g~10g 置入带盖审评杯中, 按照茶水比 1:50 加入沸水, 浸泡 5min 后, 将代用茶汤沥入评茶碗中, 嗅茶底香
气,用温开水漱口,品尝代用茶汤滋味
要求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与色泽,无劣
变,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杂质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项目
形态、色泽
气味、滋味
3.3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3.1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中相应类别食品的规定;无相应类别食品的,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指标
项目
铅(以 Pb 计) /mg/kg
限量(mg/kg)
3.0
检验方法
GB 5009.12
1
GB xxxx—xxxx
镉(以 Cd 计) /mg/kg
总砷(以 As 计) /mg/kg
GB 5009.15
GB 5009.11
0.5
0.5
3.3.2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中相应类别食品的规定;其中混合类代用茶应符合所含有食品原料在 GB 2761 中相应类别食品的最严限量规定。
3.4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3.5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4 其他
预包装代用茶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 和相关规定;产品或使用的原料有适用人群和食用量要 求的,还应在标签上清晰标示产品的适用人群和食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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