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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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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精选 15 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 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 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 )、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 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 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 家收集的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 暑假来临,针对部分特殊家庭暑期照管孩子难的现状,落实为民 办实事的教育初衷,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帮助家庭确有需要的学生 过好暑假生活,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和上 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暑假延时服务工作。 目的意义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 是确实落实”双减“政策,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 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学校发展更 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暑期延时服务以 xx 市 xx 小学校为实施主体,面向学校确有延时服 务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不含毕业年级),为学生提供基本服务,缓解 暑期部分家庭孩子看护难问题,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课后服务工作内容 (一)延时服务对象 在我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 1-5 年级学生。 (二)课后服务方式及内容 1、服务时段 暑期延时服务时间(不含非工作日): xx 月xx 日—xx 月xx 日; 延时服务时间每天 8: 30— 17:00。 为了给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课后服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如有 特殊情况家长可提前告知课后服务老师,教师上报学校当日值班干部。 做好登记学生方可离校。 2、服务方式:根据人数重新组班,即: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 集中。 3、服务内容: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相结合,督促学生完成作 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每天组织读书及文体活动 等;与德育活动相结合,将课后服务延伸到校外,开展研学活动、社 会课堂活动等。 4、服务人员:学校教师统一辅导,每天安排一名学校干部进行巡 查; 5、遵循机制:“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 机制;通过全体学生家长会和学校公众号发布并解读学校的方案,确 保每一个家长了解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内容。对于家长 提出变更托管需求的申请,班主任及时上报教导处,教导处根据情况 进行编班或插班,确保孩子能按时入托; 保障措施 1、确保安全。坚持立足学生实际,将安全目标列在托管工作的第 一位,采取班主任接收、轮值教师点名、家长确认离校等“无缝衔接” 交接措施。强化活动场所防疫安全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 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2、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不与 无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服务原则。尊重家长意愿,全面落实一生一策,尊重家长的意 愿和灵活性。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2 为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 时接送孩子的难题,促进学生健康、快乐、适性成长,我校根据教育 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 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议研究后,特制订 2022 年春季课后服 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 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 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 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 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 会性难题。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 长和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 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成员: xxx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 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2、坚持自愿参加原则 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 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 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3、坚持公益惠民原则 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4、坚持循序渐进原则 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 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 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三、服务对象 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四、服务时段及安排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 3 课时( 2 小 时)计算,起止时间: 11: 10— 13: 30。 2、地点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小学本班级教室。 3、编班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 30 人及以上以原 班级编成一个班;年级不足 30 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五、服务内容 基于课后服务不少于 2 小时的规定,加上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一般 在 5 点左右,如果晚托大概 7 点才能结束,这样违背了课后服务的初 心,所以学校决定实行午托服务,并保证每天不少于 2 小时,根据学 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中午这一时间段 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 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 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2、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 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 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 ( 1 )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 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 室开展课外阅读,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 2 )把课后服务与巩固学习成果结合起来,开展作业辅导、答疑 解惑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班级为 单位开展活动,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 ( 3 )把课后服务与兴趣小组结合起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由于 我校综合科教师配备较齐全,可以组织美术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 兴趣小组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以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并落实责任教师与 管理措施。 六、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 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 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 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 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 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 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 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 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 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 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 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 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 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 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 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 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 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 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 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 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 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 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七、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1、经费来源 ( 1 )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由上级拨款,不足部分向家长收取相结合。 ( 2 )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 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 15 元,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 定。 2、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 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 务费为不超过 3 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 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 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 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 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 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 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 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 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 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 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 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 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 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 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 1 )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 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 2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 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 3 )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 4 )自愿参加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保人身保险。 ( 5 )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 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中办发〔20xx〕 40 号)文件精神,根据 20xx 年秋季学期雷州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校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收费管理 (一)服务收费 校内课后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结合我市家长普遍经 济承受能力,参考其它兄弟县市收费标准,本学期下午放学后校内托管 服务收费,各校必须根据成本估算并与家委会商议标准,但是收费标 准不超过 4 元/天/生(若发改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标准,按照新标准 执行)。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 补助,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 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收支情况,不得擅自增加课后服务项目或提高收 费标准,不得挪用服务项目经费。 (二)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需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将学 校课后服务项目、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认真落实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的要求,严禁强 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学期收取,开学 两周内学校向学生家长预先收取本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并签订课后服 务自愿协议书。 (四)课后服务费和课后培训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缴入 所在学校基本户,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在开学通知中注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 费依据等信息,并通过学校公示栏对上述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 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 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 第二章支出管理 (一)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 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 常职责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 务报酬,补助标准暂定为: 30-40 元/课时/人(如果上级有新规定, 按照或参照规定执行) (二)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公用、耗材等支出。 (三)学校水电费及保安人员工资的支出。 第三章监督管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内课后服务的重要性, 把校内课后服务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具体举措, 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参与学校要 成立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学校 主渠道作用,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校内课后服务高质量开展。 (二)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收费项目、标准、收支情况、劳 务费发放情况要在公示栏公开 ,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4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 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 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 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 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 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 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 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 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 `工作情况,发动 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 gPS 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 3g 实时监 控系统。 11、必须办理 50 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 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 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公安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 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 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 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 60 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 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 20 公里;在校内 行车不超过 5 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 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 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 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 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 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 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 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 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班主任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 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木才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 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 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 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 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 `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 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 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 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蓝球架等。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5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 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 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 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 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 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 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 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 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 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 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6 一、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 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 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 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学校。 二、服务时间 第三条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 2 小 时。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 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 选择。 三、服务内容 第四条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 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 面作业。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 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 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 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 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 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 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 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 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 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资源支撑 第六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 课后服务。 第七条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 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 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第八条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 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第九条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 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 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 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条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 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社区 委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 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 五、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 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 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 得强迫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所具备的活动(课程)资源,可按 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统筹进行编组,具备条件的也 可以按照年级进行组织,按计划实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活动(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 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 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 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 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第十六条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 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 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 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 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课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第十七条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 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 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 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 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 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 资分配。 第十九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 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 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 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第二十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 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 风险。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与人员保险费用 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或由第三方单位按规定支出;鼓励家长为 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 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七、其他 第二十二条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 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 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 21:00 ;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 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第二十三条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 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 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7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 20xx) 40 号文件精神,根据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市场监管局、 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 的通知》州发改发(20xx) 26 号和兴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开展课后 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兴市教(20xx) 21 号文件精神,为了提升教育 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家 长放心的教育,帮助家长解决孩子课余时间和非工作时间无人照顾和 管理的实际困难,切实减轻家长和学生作业负担,经学校研究决定, 现制定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 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xxx (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 xxx (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 xx 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 xx、 xxx 任办公室副主任,教务处其他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课后服务的统 筹安排,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申请参加课 后服务的项目,学校根据学生或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后,根据申请后 的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实施内容 (一)课后服务对象 学生或家长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全体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每个星期一到星期五 7 节课以外及周末的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1、早晨: 6:30 至 8:00; 2、中午: 11: 50 至 14:20; 3、下午: 17:10 至 19:30; 4、晚上: 21:20 至 22:40。 5、周末:星期六半天(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上午实行 3 周休息 1 周) (三)课后服务内容 学校实行封闭式闭环管理,每天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各项工作, 除了每天 7 节课以外,开展了以下课后服务: 1、开展早读( 7:30—7:50 ) 由第 1 节课的教师利用 20 分钟的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早读和课前准 备,培训学生良好的读书习惯。 2、社团活动( 17:20— 18:20 ) 学生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有特长的教师(或外聘专业教师)开发文 学类、体育类、艺术类等社团(目前开设了 23 个),满足不同学生的 兴趣爱好和需求,供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自主选择,并负责组织 参加社团活动的各年级学生按时参加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 3、学习辅导( 17:20— 18:20, 19:40—21:20 ) ( 1 )每天下午 17:20— 18:05 ,没有社团活动的学生,由教务处 每班安排 1 名科任教师进入班级开展学习辅导。 ( 2 )每天晚上 19:40—21:20 ,教务处每班安排 1 名该班的科任 教师进入班级辅导学生学习,做当天的作业、预习第二天的课程、阅 读课外书物等。 ( 3 )星期六上午 7:30— 11:50 ,教务处每班安排 1 名该班的学科 教师进入班级辅导学生学习,一周知识小节等。 4、托管服务 除了上面的时间安排外,学校加强学生的就餐管理、安全管理、 自主学习管理、睡眠管理等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安全、注重学生行为 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养成、保证良好睡眠等,具体如下: ( 1 )起床管理:早上 6:30—6:50 ,由 4 名值班人员组织教官到每 间寝室叫学生起床,督促学生及时进行洗漱,打扫卫生、整理内务等。 ( 2 )就餐管理:早上 6:50—7:20 ,中午: 11:50— 12:20 ,下午: 6:00—6:30 ,由 4 名值班人员与教官一起组织学生排队吃早餐、中餐、 晚餐。 ( 3 )睡觉管理:中午 12:30— 14:00 ,晚上 22:40 以后,由 4 名 值班人员与教官一起组织学生按时洗漱、睡觉,让学生安安静静睡觉, 保证每一个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保证上课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 状态。 ( 4 )新闻联播: 19:00— 19:30 ,由 4 名值班人员组织学生按时收 看新闻联播节目,了解和关注国际国内时势动态,增强学生视野和格 局。 ( 5 )自主学习管理:每天晚上 21:20—22:00 和星期六下午、星 期天上午( 3 周休息 1 周),由 4 名值班人员和教官组织学生在教室自 主学习,期间不间断进行巡查,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效果。 ( 6 )安全管理:每天从早上学生起床到学生睡觉, 4 名值班老师 和教官要全方位开展巡查工作,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要及时 排查和处理,确保每一个学生在校安全。 四、课后服务管理 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在学校领导 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 影响和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五、收费管理 1、收费依据:依据州发改发(20xx) 26 号文件执行。 2、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兴义市第七中学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及标 准》执行(附件一)。并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向全体学生和学生 家长公示课后服务的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 据,批准文号,投诉电话等信息。 3、资金管理:课后服务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全额汇缴到市财政局 财政代管资金账户(预算单位子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 占和挪用。课后服务费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由学校按国库集中 支付程序申请支付,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补 助,其余支出应使用税务发票,人员补助一律采取银行卡方式发放, 并依法纳税,发放课后服务费应提供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考勤表,课 程表,等证明实际开展服务的印证资料,严禁虚构服务项目套取服务 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服务费。 六、实施流程 (一)宣传学习 1.教务处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学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 件,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让全体教师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课后服务 工作中来,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切实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班主任要吃透相关的文件和方案精神,在每个学生和学生家长 中进行积极的宣传,主动向他们告知课后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课 后服务的方式、项目、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和家长义务等,充分 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让他们积极配合和参与学校的课后服务。 (二)提出申请 教务处统一制作课后服务申请书,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或学生家长 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课后服务申请书,并签字认可后统一上交教务处 进行统计汇总。 (三)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学生或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参加的每个项目,进行分类统 计,再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学生人数进行审核,结合学校资源配置、 师资力量、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统筹考虑,合理研究,决定该项目是 否可以实施。 (四)统筹安排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针对可以实施的课后服务项目进行统筹安排, 组织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课后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 容,关乎学校的发展、关乎学生的发展、关乎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请全体教师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部 署下,积极、主动的参与此项工作。 2、狠抓落实。 各处室必须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全面做好此项工作,参 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尽职尽责、认真细致、 扎扎实实的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用心、用情为每一个学生做好服务, 让每一位家长满意、放心。 3、严肃纪律。 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不到位、不负 责、不按时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纪律进行严肃 处理,对因此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和社会不良影响的教师将依法追究 相关法律责任。 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8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 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 为本、回应关切,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 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完善校 内外协同育人格局,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 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厅[20xx]2 号)和《xx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 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xx) 28 号)关于 xx 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 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及 xx 市、 xx 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解决中小学校下午 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同时也为了丰富学生的课后生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双减”为中心,“五项管理” 为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 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我校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 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在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 长自愿选择。通过召开家委会会议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充分征 求家长意见,主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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