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店长淘汰制度
为提高各门店店长工作积极性、 提升管理水平、 提高工作效率, 特制定以下 规章制度。本制度只适用于老乡鸡餐饮公司各门店店长。
一、降薪
凡违反以下制度之一者,处以降薪三个月惩罚:
1、顾客投诉赔偿累计超过 5000 元低于 10000 元的;
2、工伤事故赔偿累计超过 10000 元低于 20000 元的;
3、营业额完成率低于 85%的;
4、成本控制完成率连续 2 月超过 35%的;
5、可变费用控制完成率连续 2 月超过 95%的;
6、年人员流失率超过 120%的;
7、全年店面同比增长率低于 12%的。
二、降职
凡违反一下制度之一者,处以降职处分:
1、通报批评一次的;
2、重大违纪罚款超过 1000 元的;
3、顾客投诉赔偿累计超过 10000 元的;
4、工伤事故赔偿累计超过 20000 元的;
5、营业额完成率低于 70%的;
6、成本控制完成率连续 3 月超过 35%的;
7、可变费用控制完成率连续 3 月超过 95%的;
8、年人员流失率超过 150%的;
9、全年店面同比增长率低于 10%的。
三、开除
1、由于个人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
2、出现重大违纪的;
3、顾客投诉由于个人处理不善赔偿超过 2000 元的;
4、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工伤事故赔偿超过 20000 的;
5、营业额完成率低于 50%的;
6、成本控制连续 1 年超过 35%的;
7、可变费用控制连续 1 年超过 95%的;
8、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且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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