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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5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考试题库
大题(共100题)
一、
【背景资料】
某高校投资一建筑面积30000m2教学楼,拟采用工程量清单以公开招标方式施工招标。业主委托有相应招标和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5000万元)。咨询企业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限价时,发生:事件1:为响应业主对潜在投标人择优高要求,咨询企业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中设定:①投标人资格条件之一是近5年必须承担过高校教学楼工程;②投标人近5年获得过鲁班奖、本省省级质量奖等奖项作为加分条件;③项目投标保证金为75万元,且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④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为最高投标限价10%。事件2:项目经理认为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是粗略条款,只需将政府有关部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添加项目基本信息后,附在招标文件即可。事件3: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研究评标办法时,项目经理认为本咨询企业以往招标项目常用综合评估法,要求编制人员也采用此法。事件4: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审核项目成果文件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要求修改。项目经理认为第二天需要向委托人提交且合同条款中已有漏项处理约定,故不用修改。事件5:咨询企业负责人认为最高投标限价不用保密,因此接受了某拟投标人委托,为其提供报价咨询。事件6:为控制投标报价水平,咨询企业和业主商定,以代表省内先进水平的A施工企业定额为依据,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答案】(1)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2)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以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3)妥当。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10%。2.(1)事件2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明确了施工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同时规定了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的文件格式。其中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相抵触。(2)事件3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普通教学楼属于通用项目,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进行评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费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3)事件4中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观点正确。理由: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纰漏,应及时作出修改。(4)事件4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
二、案例分析三
【背景资料】
某政府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事件1: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事件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事件3:为了加大竞争,以减少可能的围标而导致的竞争的不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并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事件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事件5: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了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某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又不提出书面意见。事件6: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为了降低造价,向中标人提出降价的要求,双方通过多次谈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第32天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说明事件1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2.指出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指出事件3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1.事件1中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由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控制价再下浮10%”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招标控制价按照规范规定编制,不得上调或下浮。“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妥,理由: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5.王某做法不妥。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第32天签订书面合同”不妥,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某企业拟建一条生产线,设计使用同规模标准化设计资料。类似工程的工程费用造价指标见表1.1.4,类似工程造价指标中主要材料价格表见表1.1.5。拟建工程当地现行市场价格信息价格及指数见表1.1.6。问题1.拟建工程与类似工程在外部建设条件有以下不同之处:(1)拟建工程生产所需黏土原料按外购考虑,不自建黏土矿山;(2)拟建工程石灰石矿采用
2.5km皮带长廊输送,类似工程采用具有同样输送能力的1.5km皮带长廊。根据上述资料及内容分别计算调整类似工程造价指标中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2.类似工程造价指标中建筑工程费用所含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综合税费占建筑工程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8.64%、14.58%、9.46%、17.32%。根据已有资料和条件,在答题纸表1.1.7中计算建筑工程费用中的材料综合调整系数,计算拟建工程建筑工程费用。3.行业部门测定的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与类似工程设备购置费相比下降
2.91%,拟建工程安装工程费与类似工程安装工程费相比增加8.91%。根据已有资料和条件,计算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费用。(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问题1(1)类似工程建筑工程费调整:不建黏土矿减125.00万元运矿皮带长廊加长1.0km增加430×1.0/1.5万元=286.67万元类似工程建筑工程费调整为(19896-125.00+286.67)万元=20057.67万元(2)类似工程设备购置费调整:不建黏土矿减380.00万元运矿皮带长廊加长1.0km增加460×1.0/1.5万元=306.67万元类似工程设备购置费调整为(22210.00-380.00+306.67)万元=22136.67万元(3)类似工程安装工程费调整:不建黏土矿减1
2.00万元运矿皮带长廊加长1.0km增加152×1.0/1.5万元=101.33万元类似工程安装工程费调整为(6456.00-1
2.00+101.33)万元=6545.33万元问题2材料价差调整系数计算如表1.1.7所示:拟建工程建筑工程费用为:20057.67×(1+58.64%×24.32%+14.58%×43.00%+9.46%×17.50%+17.32%×3.6%)万元=2463
2.76万元问题3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为:22136.67×(1-
2.91%)万元=2149
2.49万元拟建工程安装工程费为:6545.33×(1+8.91%)万元=7128.52万元拟建工程的工程费用为(2463
2.76+2149
2.49+7128.52)万元=53253.77万元问题1(1)类似工程建筑工程费调整:不建黏土矿减125.00万元运矿皮带长廊加长1.0km增加430×1.0/1.5万元=286.67万元类似工程建筑工程费调整为(19896-125.00+286.67)万元=20057.67万元(2)类似工程设备购置费调整:不建黏土矿减380.00万元运矿皮带长廊加长1.0km增加460×1.0/1.5万元=306.67万元类似工程设备购置费调整为(22210.00-380.00+306.67)万元=22136.67万元
四、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3600㎡的职工住宅,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一、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1.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曰:工期总日历天数:330天(扣除春节放假16天)。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3.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陆佰捌拾玖万元(¥6890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为签约合同价5%;(2)暂列金额为签约合同价5%。
【答案】问题1:答:该合同条款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修改:(1)工期总日历天数约定不妥,应按日历天数约定,不扣除节假日时间。(2)工程质量为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妥,本工程是住宅楼工程.目前对该类工程尚不存在其他可以明示的企业或行业的质量标准,因此,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3)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一定比例不妥。应约定人民币金额。(4)承包人在开工前采用内部竟聘方式确定项目经理不妥。应明确为投标文件中拟订的项目经理。如果项目经理人选发生变动,应该征得监理人和(或)甲方同意。(5)针对工程量变化幅度和材料上涨幅度调整工程价款的约定不妥。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全面约定工程价款可以调整的内容和调整方法。(6)工程预付款预付额度和时间不妥。(7)工程价款支付条款约定不妥。“基木竣工时间”不明确,应修订为具体明确的时间:“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条款显失公平,应说明甲方资金不到位在什么期限内乙方不得停工和拖延工期.逾期支付的利息如何计算。(8)质量保修期(50年)不妥,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保温工程为5年;其它工程(水、电、装修等)为2年或2期.(9)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不妥。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在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程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应于14天内进行核实,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0)补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不妥。在补充协议中,不仅要补充工程内容,而且要说明工期和合同价款是否需要调整,若需调整则如何调整。问题2: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下列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五、背景资料某建设单位拟建设一电视机生产厂,设计能力为每日生产150台,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1.建设投资50000万元,其中贷款20000万元。贷款利率10%,建设投资与贷款在建设期内均衡投入。
2.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10年,残值率:3%3.运营期第1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后各年达到设计能力。每年按365天计算。4.电视机售价为2000元/台(不含销项税)。5.运营期第1年的经营成本为2000万元(其中含进项税500万元),以后各年为2500万元(含进项税652万元)。6.建设投资借款在运营期前5年内等额本金偿还。7.增值税率10%,增值税附加率10%,所得税率为25%。问题:1.列式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
2.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第2年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应支付的利息。3.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利润总额及应纳所得税。
【答案】问题1:建设期贷款利息:20000/2=10000万元建设期第一年利息:10000/2×10%=500万元建设期第二年利息:(10000+10000/2+500)×10%=1550万元合计:500+1550=2050万元问题2:第1年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应支付的利息:本金=(20000+2050)/5=4410万元利息=(20000+2050)×10%=2205万元第2年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应支付的利息:本金=4410万元利息=(20000+2050-4410)×10%=1764万元问题3:
六、某市政府投资的一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15个潜在投标人资格,筛选了10家单位,并向剩余5家发出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通知,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向5家提供了合格的10家的资料,用以证明这10家相对优秀。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日;在出售标书时公布了招标控制价总价,同时要求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候要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控制价的5%标准计取。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要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请简述招标做法。2.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说明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5.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问题2:事件1中:(1)“招标人把招标方式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因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工期要求比较紧,可以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2)“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因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限制、歧视待遇。(3)“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不妥,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问题3:招标人把合格的10家信息给未中标5家不妥,因为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的信息要保密。问题4:事件3中:(1)“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日”不妥,因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至不得少于5日。
七、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投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现:①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②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③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④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⑤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⑥F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问题:1.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2.分析A、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3.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4.该项目施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合同价格应是多少
【答案】问题1:(1)“业主提出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不正确。理由: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2)“业主要求采用邀请招标”不正确。理由:因该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相关法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由有关部门批准。(3)“业主提出的仅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不正确。理由:资格审查的内容还应包括:信誉、技术、拟投入人员、拟投入机械、财务状况等。问题2:(1)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2)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原投标文件)有效。但补充说明无效,因开标后投标人不能变更(或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或28天),或在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天(或28天)内继续有效。(4)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5)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问题3: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问题4:(1)该项目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招标文件和A投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合同价格应为8000万元。
八、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棑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先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问题:
【答案】1.(1)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可以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 (2)妥当;《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不妥当,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 (4)妥当,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 (5)不妥当,不是低于招标控制价而是适用于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标底、成本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棑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 3.评标委员会应该把投标人A和B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不妥当,暂估价不变动和更改。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表现出来 5.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亩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九、
【背景资料】
某新建建设项目的基础数据如下:(1)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建设投资3600万元,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2)建设投资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2000万元,年利率6%(按年计息),贷款合同约定运营期第一年按项目最大偿还能力还款,运营期第2—5年将未偿还贷款等额本息偿还。自有资金和贷款在建设期内均衡投入。(3)项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残值率5%,直线法折旧。(4)流动资金250万元由自有资金在运营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不用于建设期贷款偿还)。(5)运营期间正常年份的营业收入为900万元,经营成本为280万元,产品营业税金及附加税为6%,所得税率为25%。(6)运营期第一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该年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均为正常年份80%,以后均达到设计产能。(7)建设期贷款偿还完成之前,不计提盈余公积,不分配股利。
【问题】
1.列式计算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2.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一年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3.列式计算项目运营期第二年偿还的贷款本息,并通过计算说明项目能否达到还款要求。
【答案】(1)建设期利息的计算:贷款均衡投入,每年投入2000/2=1000万元第一年利息=1000x6%/2=30万第二年利息=(1000+30+1000/2)×6%=91.8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0+91.80=121.80万元(2)固定资产=建设期投资+建设期利息=3600+121.8=3721.80万元年折旧=固定资产×(1-残值率)/使用年限=3721.8×(1-5%)/10=353.57万元运营期第一年利息=(2000+121.8)×6%=127.31万元运营期第一年总成本=280×80%+353.57+127.3=704.87万元运营期第一年利润=总收入-营业税附加-总成本=900×80%×(1-6%)-704.87=-28.07万元运营期第一年可用于还款的资金=-28.07+353.57+127.31=452.81万元运营期第一年偿还的贷款利息=127.31万元运营期第一年偿还的贷款本金=452.81-127.31=325.50万元(3)运营期第一年末总贷款额=2000+121.80-325.50=1796.30万元运营期第二年利息=1796.30×6%=107.78万元
一十、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先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问题:
【答案】1.(1)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组织踏勘现场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或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2)妥当;《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不妥当,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4)妥当,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应该视工作量的大小确定,一般建议应该在3人以上。(5)不妥当,不能将因为低于招标控制价一定比例且不能说明理由作为废标的条件。《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3.评标委员会应该把投标人A和B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不妥当,暂估价不能变动和更改。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表现出来。5.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一十一、某工程为七层框混结构,2~7层顶板均为空心板,设计要求空心板内穿二芯塑料护套线,需经实测编制补充定额单价;土方工程由某机械施工公司承包,经审定的施工方案为:采用反铲挖土机挖土,液压推土机推土(平均推土距离50m);为防止超挖和扰动地基土,按开挖总土方量的20%作为人工清底、修边坡工程量。为确定该土方开挖的预算单价,决定采用实测的方法对人工及机械台班的消耗量进行确定。经实测,有关穿护套线及土方开挖数据如下:穿护套线:(1)人工消耗:基本用工1.84工日/100m,其他用工占总用工的10%。(2)材料消耗:护套线预留长度平均10.4m/100m,损耗率为1.8%;接线盒13个/100m;钢丝0.12kg/100m。(3)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单价:20.50元/工日;接线盒:2.5元/个;二芯塑料护套线:2.56元/m;钢丝:2.80元/kg;其他材料费:5.6元/100m。土方开挖:(1)反铲挖土机纯工作1h的生产率为56m3,机械利用系数为0.80,机械幅度差系数为25%:(2)液压推土机纯工作1h的生产率为92m3,机械利用系数为0.85,机械幅度差系数为20%:(3)人工连续作业挖1m3土方需要基本工作时间为90min,辅助工作时间、准备预结束工作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休息时间分别占工作延续时间的2%、2%、1.5%和20.5%,人工幅度差系数为10%;(4)挖土机、推土机作业时,需要人工进行配合,其标准为每个台班配合一个工日;(5)根据有关资料,当地人工综合日工资标准为20.5元,反铲挖土机台班预算单价789.20元,推土机台班预算单价473.40元。
【答案】(1)确定空心板内安装二芯护套线的补充定额单价:安装二芯塑料护套线补充定额单价=安装人工费+安装材料费①安装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工日单价令:人工消耗量=基本用工+其他用工=×则:(1-10%)×=1.84得:×=2.044工日安装人工费=2.044×20.5=41.90(元)②安装材料费=∑(材料消耗量×相应的材料预算价格)其中:二芯塑料护套线消耗量=(100+10.4)×(1+1.8%)=112.39(m)安装材料费=112.39×2.56+13×2.5+0.12×2.8+5.6=326.16(元)安装二芯塑料护套线补充定额单价=41.90+326.16=368.06(元/100m)(2)确定每1000m3土方开挖的预算单价:①计算每1000m3土方挖土机预算台班消耗指标:1/(56×8×0.80)×(1+25%)×1000×80%=2.79(台班)
一十二、[背景材料]某拟建生产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6年。设计年产1000台设备,不含税售价3万元/台,增值税税率为13%,运营期第1年达产85%,以后各年均达产100%。1.建设投资3600万元,在建设期内均衡投入,其中有180万元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6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其余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残值率为5%,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一次收回。无形资产在运营期内均匀摊入成本。
2.建设投资中每年贷款800万元,其余为自有资金,贷款利率6%,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4年等额本金偿还。流动资金300万元为自有资金,于运营期第1年投入,在项目运营期末一次收回。3.增值税附加按应纳增值税的6%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4.运营期第1年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为1800万元,以后各年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为22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按当年的经营成本的5%计算。(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问题:1.列式计算年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
2.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第2年建设投资贷款应偿还本金、利息。3.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第2年的所得税。
【答案】问题1:建设期贷款利息:第1年:800/2X6%=24.00(万元)第2年:(824+800/2)X6%=73.44(万元)合计:24+73.44=97.44(万元)折旧=[(3600-180-600+97.44)X(1-5%)]÷10=277.16(万元)摊销=600÷6=100.00(万元)问题2:第1年、第2年本金=(1600+97.44)/4=1697.44/4=424.36(万元)第1年利息=1697.44X6%=101.85(万元)第2年利息=(1697.44-424.36)X6%=76.38(万元)问题3:运营期第1年应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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