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名称: 药品配送运输管理制度 编号: SYGRDYF-QM-027-2020-01
起草人: XX 审核人: XX 批准人: XX 颁发人: XX
起草日期: 2020.1.10 审核日期: 2020.1.30 批准日期: 2020.2.16 执行日期: 2020.4.1
修订记录: 修订原因: 版本号: 003
1 、目的:加强药品配送的质量管理,保证配送环节的药品质量。
2、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制定本制度。
3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配送药品过程的质量管理。
4 、责任者:配送中心、各连锁店。
5、规定内容
5.1 药品配送管理
5.1.1 公司配送中心负责向连锁体系内部各合法门店配送药品商品,各门店不得 自行向其它企业个人采购药品商品。配送药品前要审查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 业执照,超过经营范围的药品和商品不得配送给该门店。
5.1.2 配送中心每周 2 次接受并汇总由各门店经理上报的要货计划,在 2 个工作 日内开出配送单组织货源统一配送,应急要货随时开单,以防门店脱销。
5.1.3 配送清单的药品名称应有通用名和商品名,并注明门店名称、收货地址、 发货日期、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限、生产企业(产地) 、数量、含税单价、 金额、 零售价、 质量状况、 备注等内容, 配送清单还应有开单人、 发货人、 复核人、 质量复核状况、 送货人的签名以及门店验收员签名, 出库时配送清单加盖公司药品 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5.1.4 发货员应按照配送单的项目逐一对照药品进行发货,对发现有质量问题 的药品应停止发货,悬挂停止发货标识并立即通知养护人员。
5.1.5 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5.1.5.1 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5.1.5.2 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5.1.5.3 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5.1.5.4 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5.1.5.5 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5.1.6 仓库复核员应对所配送的药品进行药品品名、质量等内容的复核(具体详见 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并在商品配送单的复核人一栏签字并写明出库复核质量 状况。药品出库复核要建立记录 , 出库复核记录包括购货单位、药品的通用名称、 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 内容。
5.1.7 复核完毕拼箱装货时应注意:液体药品和固体药品不混装,外用药品与内 服药品不混装,易破碎污染的药品与其它药品不混装 ,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 要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5.1.8 封箱后写明发往门店的名称和件数,不能立即发货的应存放在固定位置同 时悬挂门店标识牌。
5.1.9 药品发往门店验收后应在配送单上签字,门店留存一联后,其余两联交给 送货员, 由送货员送回公司相关部门保存, 每月下旬商品部应对本月各门店商品配 送额作出统计,交财务部结算。
5.1.10 做好药品配送记录
5.1.10.1 药品配送记录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 生产厂商、门店、数量、单价、金额、配送日期等内容。
5.1.10.2 中药材配送记录应当包括品名、 规格、 产地、 门店、 数量、 单价、 金额、 配送售日期等内容。
5.1.10.3 中药饮片配送记录应当包括品名、 规格、 批号、 产地、 生产厂商、 门店、 数量、单价、金额、配送日期等内容。
6 、记录与凭证:
6.1 商品配送单(出库复核记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