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吉林市儿童医院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工程项目行为管理, 提高项目施工质量, 节 约项目成本, 加强医院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的财务管理, 特制 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医院工程项目由院总务科负责实施管理。 第二条:
工程项目申报和审批。
1、院总务科拟定年度医院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的计划, 报 院党委会议审核确定,并成立或指派项目监督员。
2、临时维修项目由总务科负责申请,报后勤院长审核 确 定。
3、党委会审核批准的项目,经院长签署意见后,进入 施 工程序, 由院总务科依法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及审批手续, 由财 务科编制工程预算,报院长批准后提交审计科进行预算 评审。
4、预算评审结论报院长最后审核批准后,进入招投标 程 序,不需要进入招投标程序的,可直接进入施工阶段。
第三条:项目投标及工程合同管理。
1、所有基建工程和维修项目, 都要预先签订施工合同, 对 于零杂维修项目,可以按月、季、年签订维修施工合同。 合同 预留四份,院办、财务科、审计科和总务科各留一份。
2、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法人 委托人。 经济合同在正式签订前, 必须按规定上报院长审查 批 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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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人委托人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 性 负责; 负责保管好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 合同签订完毕后 应立 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4、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维护医院合法权益为宗旨,决 不 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利益。
5、医院对经济合同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负责 合 同的归档、分类、保管和查询工作。
6、合同包括合同正本、 附件 (包括文书、 电传) 、签收 记 录及附加协议等,均应妥善保管。
7、医院建立合同档案, 其主要内容包括: 序号、 合同 号、 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施工单位、履行情况及 备注等。档案建立应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8、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总务科要 和 办公室、财务科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结算关,切实有效地履行 合同款的给付工作。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管理由总务科和施工单位共同实施。
2、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 施工方案和合同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施工 验 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施工。
3、总务科管理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原始记录, 妥 善保管原始资料, 对工程量、 材料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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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和上报。 对使用 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地材等,除要求具有质量合格证外,还应 按一定比例现场取样做好试验和检验记录证明, 确 保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施工单位不能擅自修改设计或施工方案,不得随意 加 大项目工程量。
5、工程建设的材料采购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 执 行国家有关规定,无相关资质企业、未达标产品、三无产品一 律不得进入工程招投标, 非国标、 非标准材料必须对样 品送检 合格后方可进行采购。
6、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实施安全责 任制。 总务科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 要经常检查施 工现场的 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 度,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严禁违章操作。
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 提 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 场, 并立即上报。
9、在施工过程中, 精心组织、 科学管理、 严格信守合 同、
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化施工,对施工质量要做到一丝不 苟、精益求精
10、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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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必须亲自检验上道工序质量, 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 提 出意见,并督促修正后,下到工序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 绝质量不合格问题的存在。
第六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1、工程项目竣工后,总务科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方 案、合同要求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进行 验收。
2、要做好验收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工程项目竣工验 收 报告》, 对验收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督促施工 单位 落实整改, 做到工完场清, 及时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组 织归档,妥善保管。
3、竣工验收完毕后, 要做好工程量签证, 作为结算依 据。 第七条:项目预、结算管理。
1、预算管理
除 3 万元以下的改造及维修项目外,其他所有工程项 目 都要编制工程预算, 于开工前送交财务科、 审计科各一份
2、决算管理 所有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包括土建、 修缮、 装修、设 备维修及其他维修)都要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决算书。 决算 书中所列材料,要注明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价 格、 金额,所有决算书都要及时编制完毕。决算书经总务科长、 后勤院长签字认可后,报送审计科,纳入审计程序。
3、预付款限额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送达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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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预付款或进 度款支付不能超过工程预算总额的 60%,待工程 决算《审计 意见书》送达后,方可支付工程决算尾款。
4、工程决算送审管理
1、送审材料范围
(1)工程决算书一式两份
(2)工程签证单(工程量计算单)
(3)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取费证书 (两书印章与决 算 书的印章必须一致,否则,不能作为取费凭据)
(4)材料采购发票或发票复印件。
2、送审材料要求 决算书:要求按省市建设管理部门有关 文件规定编制。 工程签证单:凡已供材料,要详细列明材料的 品名、型 号及规格、尺寸、数量(列计算过程) 。医院审计人 员要仔 细审核材料发票、 价格、 质量、 数量、 仔细核对工程量, 然 后在工程签证单上签下详细意见(不能只签名没有明确意 见)。
5、决算审计
1、原则上 5 千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院审计科出具《审 计 意见书》, 5 千元以上的项目经院审计科初审后, 一律由审 计 科统一送交卫生局实施审计。
2、总务科和施工单位人员,积极配合审计人员进行工 程 量、各种材料、工程质量等现场核查工作。对较大的基建 项目, 要加强施工过程审计管理, 总务科负责人要及时通知 审计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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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现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审计意见书》下达 工程项目审计结束后,统一由审 计科出具《吉林市儿童 医院基建工程、维修项目审计意见书》 。 施工单位将该《审 计意见书》附在发票后面,按我院规定审批 程序签字领取款 目。 基建工程及维修项目发票后不附 《审计意 见书》的,一律不予报销。发票金额与《审计意见书》所示的 审减后金额 不符的,按审减后决算金额付款。
第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 00 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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