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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验收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鱼** 文档编号:9972965 上传时间:2025-04-1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44.0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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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严格制度,规范各类工程验收工作,切实抓 好工程质量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矿井安全 质量标准化建设健康发展,按照 “所有工作量必须经 过验收把关”及“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对各类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补充如下。一、质量验收职能划分1.安监处质检办:负责牵头采掘工作面检查、监督、工程质量验收。2.生产技术部运输组:负责牵头验收井下各类绞车安装、轨道及安全设施。 3.机电部:负责各类机电设备安装、撤除等工程验收工作。 4.综机办:负责牵头验收:综采、综掘、综机设备安装、撤除工作。 5.调度室:负责牵头开工验收,相关部室和单位参加; 验收合格同意后并在开工验收单上签字,

2、生产单位方 可组织生产。调度室应急安排的工作由调度室牵头组织验收。 6.通防部:负责牵头各类通防设施、风门施工等有关通防方面施工验收。 7.内部市场办:负责井上下施工的各项工程的材料消耗验收把关,执行有关考核。 8.地面和井下临时单项工程必须依据业务联系书规定 的标准,由主管业务部室牵头组织验收,按照 “谁主 管,谁负责牵头验收”的原则进行。 9.领导现场应急安排的工作量、隐蔽工程必须在验收 时一并验收;各单位零星工作量没有验收相关部室不予承认签字。二、各类工程的验收必须有正规验收单,相关人员必 须经过验收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相关单位存档备 案,以备责任追究。三、系统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

3、施工单位提前申请 相关工程验收部门或有关领导组织竣工验收。有关领 导或有关工程验收部门牵头组织竣工验收,有关部室 或单位参加,参与验收的人员要在竣工验收上签署意 见并签字。牵头部门在竣工验收中对现场有关材料等 交接工作做出妥善处理。竣工验收中发现工程没有达 到设计标准或仍需完善,工程验收部门或相关领导要 确定修补措施及完工期限,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没有竣工验收单,人资部不予结算。四、工程质量不合格不 予结算,每复验一次罚款 1000 元。整改后经复验合格,方可结算。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由牵头部门复验,复验没有进行整改的每一条问题罚款 100 元,也 可根据整改不符情况加倍罚

4、款,牵头部门不复验,处 罚牵头部门相关责任人一次 500 元,并纳入绩效考核。六、所有系统工程或单项工程必须竣工验收,由牵头 部门组织验收,牵头部门没有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处罚牵头部门相关责任人一次 500 元,并纳入绩效考 核。七、验收人员对所验收项目质量负责,牵头验收部门 负主要责任。八、其他未尽事项按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执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 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 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 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 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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