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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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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力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勘察工程 4 第三章 基础工 程 5 1、定位放线 5 2、冲(钻)孔、 旋挖灌注桩工程 6 3、 基坑验槽 1 0 4、基础工程检测 10 5、边坡支护工程 1 1 第四章 土石方工程 ······································12 1 、 土 石 方 开 挖 12 2、土方回填 1 3 第五章 主体结构工程 13 1、 模板工程 1 4 2、 钢筋工程 ···········································1 4 3、 混凝土工程 15 4、 砌体工程 16 5、 抹灰工程 16 6、 外墙工程 1 7 7、防水工程 ··········································· 1 8 8、烟道工程 19 9、门窗工程 1 9 1 0、栏杆工程 19 1 1、西瓦(水泥瓦)工程 19 1 2、GRC 安装工程 20 第六章 装修工 程 2 0 1、装修工作面移交 2 0 2、 墙砖及墙面石材铺贴 2 1 3、 地砖及地面石材铺贴 21 4、 吊顶工程 22 5、涂饰工程 22 6、入户门、户内门安装 2 3 7、 墙纸铺贴 23 8、木地板安装 24 9、成品保护 2 5 10、 交叉施工规定 ······································25 第七章 6  水电安装工程 ····································2 1、 室内给水工程 2 6 2、 室内排水工程 26 3、 室内采暖工程 2 7 4、 室内电气工程 28 5、 通风与空调工程 2 8 6、室外综合管网工程 30 第八章 园林园建工 程 30 1、 园建道路 3 0 2、人工湖 3 1 3、饰面工程 ··········································· 3 1 4、 园林小品 32 5、 园林种植 32 第九章 材料验 收 32 第十章 验收资料管 理 33 第十一章 工程验 收 33 第 十 二 章 附 则 ··········································· 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富力精品”战略方针,坚持“质量第一” 原则 ,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全过程验收, 规范验收管理流程 ,强化验收管 理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验收程序 ,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 一道工序。 第三条 工程部为工程验收责任主体部门 ;工程技术部为工程验 收检查部门,负责对工程部日常验收工作的考核;管理及监察部为工程 验收监察部门 , 负责对重大质量问题进行查处并对工程技术部进行考 核. 第二章 勘察工程 第四条 勘察工程 1、验收内容: (1)孔位、孔口标高、孔深; (2)土样、岩样、 水样的数量; (3)原位测试、岩土芯采取率等。 2、勘察施工过程中 ,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 ,并现场做好旁站 记录;项目经理必须每班次检查三次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 , 工程部负 责人必须检查一次。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孔位及孔口标高进行核验,并现场在验收 台帐上签字。 4、勘察钻孔过程中 ,岩芯采取率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否则应判 定为不合格钻孔,并在设计及规范要求范围内重新钻孔。 5、勘察过程中出现与勘察技术要求严重不符时 , 总工室及时向外 委设计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反映, 必要时对勘察方案进行调整。 6、勘察终孔时,进行岩土芯拍照,并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单 孔完成当天上报原始记录及照片至工程部负责人并存档. 7、 基础施工时, 勘察报告内容必须与岩土层的分层情况相吻合, 严禁出现虚假报告。 第三章 基础工程 第五条 冲(钻)孔、旋挖灌注桩工程 1、验收内容:(1)桩机规格型号;(2)桩位(轴线)及标高; (3)孔 径、孔深、入岩深度、持力层岩性; (4)沉渣厚度、泥浆比重;(5) 钢筋笼制作与安装;(6)混凝土标号、混凝土浇筑及充盈系数等 . 2、 工程部负责人必须按合同对进场桩机的规格、 型号进行核查, 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桩机,由工程部书面通知招投标部限期更换。 3、 桩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轴线)及标高进行核验,并 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 4、第一根桩(试桩)终孔时工程部须提前通知设计、勘察、施 工单位、总工室、工程技术部共同确认终孔标准 ,将岩样拍照并封存 交项目经理保管。 5、测量孔深时 ,监理工程师需用带0。5K g 重锤的测绳直接 测量。 6、入岩时监理工程师须对比岩样,明确入岩标高 ,对入岩进尺 速率进行监控,并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7、 终孔时监理工程师及保安必须测量孔深、 嵌岩深度并对比终 孔岩样,验收合格后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复印当日存档 ,还应将 测量标示深度及岩样拍照封存。 8、 监理工程师应对钢筋笼进行逐一编号 ,并将测量标示长度、 编 号等拍照存档. 9、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钢筋笼及导管安装、 混凝土灌注过程进行 全程旁站 ,并现场做好旁站记录. 10、灌注桩在混凝土浇筑前必须进行清孔并检查沉渣厚度是否符 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清孔完成之后 ,必须用比重计测量孔底 50 c m 以 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 1。 25 并符合设计要求) ;混凝土浇筑须采用导 管,导管底部至孔底距离为30 -5 0 cm;同时根据核算初灌量 ,保证 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少于80 cm ,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 须严格控制拔管速度,保证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在 2-6m 之间。 1 1、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项目经理 必须按要求 100%核验; 12、成孔过程中 ,如遇地质情况与地勘资料严重不符时 ,工程部须 及时通知总工室、设计到场处理. 第六条 CFG 桩工程 1 、验收内容: (1)水泥的品牌、标号;(2)桩机规格型号; (3) 桩位(轴线)及标高; (4)桩径、桩长、水泥混合料配合比、地基承载 力、褥垫层的选料及夯填度等。 2、水泥进场由一名非监桩的监理工程师及保安进行验收,并现场 在验收台帐上签字。水泥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之后方 能使用。 3、进场水泥设立专用仓库双方共管 ,水泥出库时非监桩的监理工 程师必须监控水泥的去向。若水泥退场,则按进场程序办理。 4、工程部负责人必须按合同对进场桩机的规格、型号进行核查, 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桩机 , 由工程部书面通知招投标部限期更换。 5、桩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轴线)及标高进行核,验 并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 6、监理工程师必须对CFG 桩施工进行全程旁站 ,并现场做好旁 站记录。 7、 施工时 ,须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水泥和外加剂的用量。 监理工 程师每天对水泥总用量和成桩数量核查一次。 8、每根桩成桩验收合格后 ,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在原始记录上 签字并当天归档. 9、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项目经理 必须按要求 30%核验 . 第七条 桩基础工程如出现有效桩长不足、严重倾斜、承载力 严重不足、桩位及轴线偏位严重的,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 . 第八条 基坑验槽 1、验收内容:边线复核、原始地面标高、基坑(槽)截面尺寸、基 底标高、原位测试、核实钎探资料等。 2、基坑开挖前必须由两名监理工程师对基坑开挖边线及原始地 面标高进行核验,并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3、基坑开挖达到设计要求后,必须由两名监理工程师对基坑(槽) 截面尺寸、基底标高、原位测试等进行核验,并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 4、 基底开挖达到设计要求后 2 天内 ,工程部必须组织总工室、 工 程技术部及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验槽. 第九条 边坡支护工程 (一)锚杆(索)工程 1、验收内容:孔位、 孔径、成孔角度、 孔深、水灰比、锚杆(索) 长度等. 2、 锚杆(索)钻孔前,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锚杆(索)孔位进行验收 , 并现场填写验收台账 ,项目经理必须 100%核验 ,合格后现场在验收台 帐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锚杆(索)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并现 场填写验收台帐,项目经理必须100%核查,合格后现场在台帐上签字。 4、锚杆(索)进行安放、灌浆、预应力张拉、锁定时 ,监理工程 师必须全程旁站监理 ,并现场记录锚杆 (索)预应力值、锁定时间等 ; 项目经理进行 3 0%的抽查,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必须对第一 批锁定的预应力锚杆(索)进行1 00%验收 ,并对其它批次进行 10%的 抽查。 5、网格梁(或腰梁)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网格梁(或腰梁) 上的锚杆(索)数量进行清点,并现场填写验收台账,项目经理必须 1 00%核查,合格后现场在台帐上签字. (三)基坑监测 1、监测内容 :监测基准点定位、变形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 监测数据资料等。 2、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测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并现场填写验收记 录,项目经理必须按要求 100%核验,合格后签认 . 3、基坑监测须由独立第三方进行监测 ,不得由同一基坑支护施工 单位监测。 4、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数据有异常情 况立即报工程部负责人 ,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 土石方工程 第十条 土石方开挖 1、验收内容: 原地面标高、开挖边线、土质类别、开挖完成面标高. 2、土石方开挖前 ,必须由两名监理工程师对开挖边线、标高进行 复核,复核无误在台帐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3、土石方开挖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施工。如有合理 调整 ,必须及时修订专项方案 ,按程序报审通过后方能实施。并做好过 程取证的原始记录(附照片)。 4 、工程部必须组织工程技术部、总工室、预决算部、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等共同进行现场土石分界面测量验收,并签字确认。 5、 土石方收方时,工程部必须组织土方施工单位、接收场地的施工 单位三方对土石方工程挖填前和完成后的地形测量资料进行会签。 第十一条 土方回填 1、验收内容:基层清理、回填土质、分层夯实 , 密实度检验等。 2、土方回填必须进行方案报审,并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施工。 3 、存在土壤改良的,监理工程师须对回填土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 4、管理及监察部对土方回填工程密实度检测结果进行不少于 2 0%比例的抽查。 第五章 主体结构工程 第十二条 模板工程 1、 验收内容:模板材料、 轴线、 截面尺寸、 表面观感、 板面标高、 起拱、支撑体系、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拆除时间等。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模板进行 100%验收 ,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3、大跨度梁板、悬挑结构、后浇带、高大模板等部位模板拆除必 须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4、验收后仍出现结构尺寸、轴线、洞口尺寸、涨模等偏差超出 规范要求的 ,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 责人 10 元. 第十三条 钢筋工程 1、验收内容:钢筋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钢筋连接及锚固 长度、保护层厚度等。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钢筋隐蔽工程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 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10% 的核验 ,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3、验收后仍出现漏筋、锚固长度不足、钢筋连接不符要求、偏 位、箍筋间距不符设计要求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 理20元、工程部负责人 1 0元。 第十四条 混凝土工程 1、验收内容 : (1)混凝土配合比(强度等级) ;(2)混凝土运输、 浇筑及间歇时间; (3) 混凝土坍落度 ; (4)剪力墙、柱节点部位分 隔网设置 ; (5)混凝土试件留置; (6)施工缝留设位置; (7) 拆模后混凝土外观质量; (8)混凝土养护等。 2、混凝土浇筑前,监理工程师必须核查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 度、商品混凝土合同厂家、混凝土从出厂运输至浇筑完成总时间(不 能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等 ,并如实做好检查记录. 3、节点区域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浇筑时 ,如梁柱(墙)等节点部位 , 必须按规范要求在交接区域中采取分离措施 ,对节点核心区先浇筑高 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再浇筑梁板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4、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稀释, 旁站过程中 ,监理工程师应 检查钢筋位置、混凝土浇筑高度、尺寸、振捣质量、全程见证混凝土 试件取样等等 ,并如实填写旁站记录。 5、混凝土拆模后一周内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层混凝土外观质 量(表面是否有露筋、烂根、狗洞、裂缝等)进行验收,对发现问题及 时跟进处理并做好记录。 6、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龄期(大于 28天)后一周内,工程部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层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进行验收 , 每层抽查构件 (墙、柱、梁板)不少于三组。 第十五条 砌体工程 1、 验收内容: (1) 砌块材料、 龄期、 强度 ; (2)砌体放线; (3) 预留洞口位置、尺寸; (4)砌筑砂浆配比; (5)砌体垂直度、平整度、 灰缝厚度与平直度 ; (5)墙柱预留拉结筋;(6) 顶砖砌筑时间和方式; (7)构造柱、圈梁设置等。 2、二次结构验收内容: (1 )钢筋预留及安装绑扎; (2)连接面 清洁与凿毛处理 ; (3)混凝土配合比;(4)混凝土观感质量等.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砌体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 0%的核验 ,并 在墙体上签字。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 程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各1 00 元。 4、砌体工程顶砖砌筑间歇时间必须大于七天。否则,每处扣罚 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5 0 元。 5、验收后仍存在墙体厚度、门窗洞口尺寸、墙体垂直度超出规 范允许误差1.5倍等质量问题的 ,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 ,项目 经理2 0 元、工程部负责人1 0 元. 6、砌体工程构造柱、圈梁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 验收后仍存在构造柱、 圈梁漏设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分。 第二十六条 抹灰工程 1、验收内容:水泥及砂等抹灰材料、 抹灰砂浆强度、基层处理、 挂网、抹灰层平整度及垂直度、砂浆配合比、空鼓开裂情况等. 2 、天花宜采用无抹灰工艺,杜绝空鼓脱落现象。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抹灰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 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 0%的核验 , 并在墙体上签字。每少 1%验收比例 ,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 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 4、 验收后仍存在墙面平整度与垂直度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1. 5 倍 以上、空鼓、开裂、抹灰砂浆强度不足、露网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 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1 0 元。 5、 验收后仍存在抹灰砂浆强度不足、 墙面严重空鼓、开裂、 脱落、 房间(窗台)大小头等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装修场地移交的,给予相关责 任人降一级工资处分。 第二十七条 外墙工程 1 、验收内容: (1)外墙保温:保温材料厚度及防火等级、保温层 基层、保温层粘结与固定、增强网铺设、热桥部位处理等 ; (2)外墙 砖 (涂料): 基层平整度、垂直度;面砖排版、色差(涂料);墙面空鼓开裂、 滴水线、窗台等细部构造收口等。 2、监理工程师对外墙工程进行 1 0 0%验收 ,项目经理进行不少 于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 工程技术部、 管理及监察部进行不少 于 10%的核验。每少 1%验收比例 ,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 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 0 0 元。 3、外墙涂料、真石漆、石材施工时必须样板先行,对班组进行培 训交底 ,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及设计要求施工。 4、 验收后仍存在基层平整度垂直度偏差较大、 外墙砖空鼓脱落、 墙砖或涂料色差明显、细部构造处理不符要求等质量问题的 , 每处扣 罚专业责任工程师3 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 0元。 5 、外墙验收后仍出现墙面砖大面积空鼓、脱落、外墙严重渗水、 外墙立面与设计图纸不符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 理降三级工资处分。 第二十八条 钢结构工程 1 、验收内容: (1)钢材、构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涂装材料等进场材料及成品 ;(2)焊缝质量、紧固标准件紧固程度 等;(3)钢构件组装、预拼接质量; (4)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 和标高、 地脚螺栓(锚栓)的预埋等; (5) 压型金属板安装等;(6)防腐、 防火涂料遍数、厚度等. 2、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1 00%验收 ,并现场填写验收台账 , 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 0%的验收 ,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 少于 10%的核验 ,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按上述比例进行验收的, 每少 1%抽查比例,扣罚责任人 1 0 0 元。 3、监理工程师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 栓(锚栓)的规格和位置、焊缝质量、连接件紧固紧固程度进行1 0 0%验收 ,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1 0%的核验 ,并在验 收记录上签字。未按上述比例进行验收的 ,每少1%抽查比例,扣罚 责任人 200 元. 4、钢结构(含网架)吊装施工必须实行方案审批制度并进行旁站 监理 ,否则 ,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分。 5、 验收后仍存在压型金属板安装不平整、 顺直 ,搭接长度不满足 要求造成渗水等问题, 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100 元、项目经理 5 0元、 工程部负责人 30 元。 6、验收后仍存在焊缝质量问题、防腐(防火)涂料漏涂、紧固件 漏装、紧固件紧固程度不达标等问题 ,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100 元、 项目经理5 0 元、工程部负责人3 0 元. 7、钢结构验收后仍出现构件弯曲、变形、脱落等造成结构支撑 失稳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若属于严重偷工减料行为 , 有意损害公司利益的 ,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开除处分,给予工 程技术部责任人、 工程部负责人降六级工资处分, 给予项目总经理或 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三级工资处分. 第二十九条 防水工程 1 、验收内容: (1)基层处理; (2)防水层厚度及铺贴;(3)涂膜遍 数、厚度、上返高度; (4)蓄水或淋水试验; (5)防水保护层;(6)管根 处理等.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防水工程进行 100%验收 ,项目经理进行不 少于20%的验收; 工程部负责人、 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 每少 1%验收比例 ,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 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 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卫生间、阳台、外墙、外窗、屋面、露台 等部位进行蓄水或淋水试验验收 ,做好蓄水或淋水试验记录(附照片) 并存档。否则 ,对责任工程师降一级工资处分。管理及监察部对蓄水 或淋水试验进行不少于 20%比例的抽查. 4、验收后仍存防水层厚度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1.5 倍及渗漏水等 质量问题的, 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30 元、 项目经理 2 0元、 工程部负 责人 1 0元。 5、防水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就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每次扣 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各1 0 0 0 元 ,扣罚工程部负责人 800 元。 6、防水工程未严格验收 , 出现大面积渗漏水的 ,给予相关责任人 降三级工资处分 ,若属于偷工减料行为造成大面积渗漏水 ,有意损害 公司利益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降开除处分 ,给予工程部负 责人、工程技术部责任人降六级工资处分. 第三十一条 门窗工程 1 、验收内容: (1)型材、玻璃规格及型号;(2)门窗框定位及固 定; (3)门窗边塞缝 ; (4)成品保护等。 2、工程部监理工程师必须每层对门窗塞缝进行验收,项目经理进 行不少于3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管理及监察部进 行不少于10%的核验,并在窗边墙体上签字。每少 验收比例,扣罚 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100 元。 3、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所有外窗(包括开敞式阳台推拉门) 部位进 行淋水试验验收,做好淋水试验记录(附照片)并存档.否则,给予责 任工程师降一级工资处分。 4、验收后仍存在窗边大面积渗水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降 六级工资处分,给予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 第六章 装修工程 第三十五条 装修工作面移交 1、批量装修开始前 ,工程部组织由综合计划部、工程技术部、总 工室、主体单位、安装单位、装修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装修工作面 移交会议,会议必须制定装修工作面移交计划,划清工作面移交责任, 做到场地移交、管理移交、责任移交、费用移交.同时做好垂直运输及 施工用水、用电安排.对于交楼有延期风险的项目, 必须由主管工程领 导主持装修工作面移交会议。未按要求组织装修工作面移交会议的, 每次扣罚工程部负责人1000元。 2 、装修工作面移交标准: (1)建筑的结构、 砌筑、 抹灰、 卫生间沉箱回填等土建工程完成 , 土建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建筑尺寸、入户门和户内门的位置、洞口尺寸及墙厚须符合 设计要求; (3)室内地面、 阳台、楼梯、电梯前室等部位的标高须符合设计 要求 ,并提供结构一米线 ; (4)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屋面等部位防水施工完成 ,并 蓄水试验合格; (5) 室内水电、 煤气、 空调机的插座等预留孔洞、 预埋完成 ,位置、 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 (6)给排水、电气、地暖等管线安装完成,给水管、地暖管试压 完成并带压移交 , 电管穿铁线完成 ; (7)消防主管、支管及消防箱等安装完成; (8)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封边收口完成; (9)阳台栏杆安装完成 ; (10)外立面施工完成,脚手架拆除完成; (1 1)室内垃圾已清除。 3、原则上,装修工作面必须整栋移交。个别情况,工程部必须 保证至少每十层办理工作面移交手续。 4 、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部、装修单位、主体单位、安装单位、 监理单位等进行逐层验收 ,验收合格方可移交。管理及监察部对装修 工作面移交质量进行不少于 20%比例的抽查。 5、未按上述内容办理装修工作面移交就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的 , 每次扣罚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各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墙砖及墙面石材铺贴 1、验收内容:(1)基层; (2)排版;(3)粘贴质量; (4)色差、 平整度、 垂直度、 阴阳角方正、 接缝直线度、 接缝高低差、 接缝宽度 ; (5)细部处理。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 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 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 验收总数的1 0% ,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 1%验收比例 ,扣罚责任工程 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 00元。 3、 玻化砖施工时 ,宜采用玻化砖专用粘接剂、 背栓铜丝灌注水泥 砂浆等工艺 ,避免空鼓. 4、管理及监察部对墙砖粘贴质量(主要是接缝高低差及空鼓情况) 进行不少于 2 0%比例的抽查。 5、验收后仍存在墙砖(墙面石材)空鼓、错缝、高差、有明显色 差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30元、项目经理20元、工 程部负责人1 0元. 6、 墙砖及墙面石材大面积出现空鼓、 脱落等质量问题, 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的,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降三 级工资处分,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一级工资处 分。 第三十七条 地砖及地面石材铺贴 1、验收内容: (1)排版; (2)粘贴质量; (3)色差、坡度、平整 度、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 (4)细部处理.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 0 0%验收;项目经 理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30%; 工程部负责人、 工程技术部抽查不 少于验收总数的 1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1%验收比例 ,扣罚责 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100 元。 3、 地砖及地面石材铺贴必须符合施工工艺及施工工序要求,厨 房、卫生间、客厅阳台门槛石必须采用湿铺方式铺贴。 4、管理及监察部对地砖粘贴质量(主要是接缝高低差及空鼓情 况)进行不少于20%比例的抽查。 5、铺贴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地砖(地面石材)的找坡方向 及坡度进行验收。 6、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砖(地面石材)铺贴完成 后必须进行二次蓄水试验 ,做好蓄水试验记录(附照片)并存档. 7、验收后仍存在地砖(地面石材)空鼓、错缝、高差、有明显 色差、 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30元、 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负责人1 0元。 8、地砖及地面石材大面积出现空鼓等质量问题 ,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的, 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程部负责人降三级工资 处分 ,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一级工资处分。 第三十八条 吊顶工程 1 、验收内容: (1)木龙骨的防火、防腐处理;(2)吊顶内管道、 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3)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 连接方式;(4)吊顶标高及造型; (5)罩面板的表面平整度、接缝高 低差 ; (6)细部处理。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100%验收;项目经理核 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 0 %;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 验收总数的1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1%验收比例 ,扣罚责任工程 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 3 罩面板安装前必须对吊顶内管道设备安装、吊杆安装、龙骨 、 安装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 就进行罩面板安装的,每次扣罚责任工程师200 元、项目经理10 0元。 4、验收后仍存在罩面板返锈、开裂、标高及造型不符合设计要求 的 ,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30 元、项目经理2 0元、工程部负责人10元。 5、吊顶龙骨、罩面板材质、品牌等存在弄虚作假、偷工减料 , 有意损害公司利益的, 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程部负 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 第三十九条 涂饰工程 1、验收内容: (1)基层处理; (2)基层腻子施工质量; (3)涂刷遍 数 ; (4)观感质量.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100%验收;项目经理核 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 收总数的1 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 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 0元。 3、涂饰施工前必须留置出合理的施工间歇时间 ,确保基层含水率 不大于 12%时方能进行基层腻子施工. 4 、涂饰工程最后一遍涂料施工时间须安排在装修最后一个月、 粗开荒之前进行。 5、 涂饰工程阴阳角施工时宜使用阴角线、 阳角线 ,保证阴阳角方 正度及抗冲击性。 6 验收后仍存在墙面明显凹凸不平、空鼓、开裂、脱落,涂料明 、 显不均匀, 有明显色差等质量问题的 ,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 项 目经理2 0 元、工程部负责人1 0 元. 7、涂饰工程验收后出现大面积空鼓、开裂、发霉等质量问题 ,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 责人降三级工资处分, 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一 级工资处分。 第四十条 入户门、户内门安装 1、 验收内容: (1) 门洞口尺寸及墙体厚度;(2)门框内腔及门框 与墙体缝隙填塞; (3) 门框固定; (4)标高、水平度、垂直度、留缝 限值;(5)合页、门锁等五金安装。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 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3 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 验收总数的 10% ,并粘贴验收标记. 每少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 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 3、入户门门扇安装时间须安排在湿作业施工完成、主要材料运 输完成之后进行; 户内门门扇安装时间须安排在装修最后一个月、 粗 开荒之前进行。 4、 验收后仍存在门框塞缝不密实、安装不牢固、开启不灵活等 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0 元、项目经理 2 0元、工程部 负责人 10 元。 第四十一条 墙纸铺贴 1、验收内容:( 1 )基层及封闭底漆涂刷; (2)粘贴质量;(3)观感 质量; (4)细部处理。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核 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 3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验 收总数的 10%,并粘贴验收标记。 每少 1%验收比例 ,扣罚责任工程师、 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 3、墙纸铺贴前,必须对基层含水率(不大于 8%)及基层封闭底 漆涂刷质量进行验收. 4 、墙纸铺贴时间须安排在装修最后一个月、精开荒之前进行。 5、气候潮湿、空气湿度大的地区宜选用无纺布材质的墙纸 ,不 宜选用PVC 材质的墙纸. 6、管理及监察部对墙纸粘贴质量(主要是返潮发霉情况)进行 不少于 20%比例的抽查. 7、验收后仍存在墙纸开裂、皱折、明显斑污、胶痕、返潮发霉 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3 0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 部负责人 1 0元。 8、墙纸大面积出现返潮发霉等质量问题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 给予责任人降六级工资处分 ,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 导降三级工资处分. 第四十二条 木地板安装 1 、验收内容: ( 1)地面基层及基层夹板设置; (2)防潮薄膜和 防潮珍珠棉的敷设 ; (3)木地板及踢脚线安装质量;(4)观感质量。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 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3 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 验收总数的 1 0%,并粘贴验收标记。每少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 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1 0 0元。 3、 木地板安装时间须安排在装修最后一个月、 精开荒之前进行. 4、 木地板安装前必须对基层含水率、基层夹板设置、防潮薄膜 和防潮珍珠棉的敷设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或隐 蔽工程验收不合格就进行木地板安装的,每次扣罚责任工程师 200 元、项目经理 10 0元。 5、 管理及监察部对木地板安装质量(主要是木地板空鼓情况) 进 行不少于 20%比例的抽查. 6 、验收后仍存在木地板空鼓、翘曲、接缝不密实、色差明显、 受潮发霉发黑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30 元、项目经理 2 0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 7 、木地板大面积出现空鼓、起灰、受潮发霉发黑等质量问题,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 责人降六级工资处分, 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三 级工资处分。 第四十三条 银镜安装 1、验收内容: (1)基层防潮处理; (2)基层板设置;(3)银镜 固定;(4)镜框材质及安装质量。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上述验收内容进行 10 0%验收;项目经理 核查不少于验收总数的3 0%;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抽查不少于 验收总数的 10% 。每少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 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100 元. 3 银镜安装前必须对基层防潮处理、基层板敷设等隐蔽工程进 、 行验收。未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就进行银镜安装 的,每次扣罚责任工程师200元、项目经理100元。 4、验收后仍存在银镜基层未满铺、镜框掉漆发霉、银镜腐蚀掉 漆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30 元、项目经理20 元、工程 部负责人 1 0元。 第四十四条 成品保护 1、须做成品保护样板的有:入户门、户内门、木地板、地砖、窗台 板、墙砖阳角、阳台栏杆、铝合金(重点是阳台推拉门、) 电梯、浴室 柜、橱柜、马桶及灯具等. 2、 成品保护样板验收合格后开始批量实施。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 序 , 防止施工顺序不当或交叉作业造成对成品、半成品的污染、损坏。 3、管理及监察部在精装修期间每月对成品保护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 查. 4、未做成品保护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 人降一级工资处分 ; 因成品保护不力 ,导致成品、 半成品损坏的, 每处 扣罚责任工程师30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 5、 因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 导致大量成品损坏 ,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的, 给予工程部责任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程部负责人降六级工资 处分,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三级工资处分 . 第四十五条 交叉施工规定 工程部须组织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各工序进行施工 .杜绝出现以下 工序不合理交叉施工情况 : 1、混凝土楼板浇筑完成后,混凝土未初凝即上人作业; 2、砌体顶砖间歇时间不满七天 ; 3、砌体工程完工后 , 间歇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即进行抹灰作业; 4、地面砖、石材铺贴完成后,间歇时间不符合集团要求即上人作;业 5、最后一道面漆施工时间,入户门、户内门门扇安装时间,墙 纸铺贴时间,木地板安装时间不符合集团要求。 工程部做好技术交底并检查落实, 工程技术部、 管理及监察部进 行专项检查。 如有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砸除, 并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一 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七章 水电安装工程 第四十六条 室内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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