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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院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鱼** 文档编号:9972875 上传时间:2025-04-15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34.9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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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2、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办法 3、 医院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 、 公 司 车 辆 的 费 用 核 算、 维 修、 保 养、 手 续 承 办 、 行 车 安 全 及 车 辆 财 产 安 全 等 一 切 事 宜 由 各 办 公 室 统 一 负 责 管理。 (二) 、 为 强 化 费 用核 算, 办 公 室 制定 出 各 种 型 号 车 辆 的 每 公 里 单 价 和 燃 油 标 准, 并 在 用车 单 上 标 明 行 使 里 程 和 金 额,以此对用车单位进行费用分配。 (三)、车辆管理。 1、 各类车辆建立健全单车档案; 2、 所 有 车 辆 实 行 单 车 费 用 核 算。 维 修 费 用 核 算 按 该 车 使 用说 明 书 中 规 定 的 各 类 系 数 考 核, 并 严 格 按 该 车 技 术 参 数 的 规 定 实 行 保 养、 换 件、 维 修 及 大 修; 油 料 消 耗 按 百 公 里 油 耗指标考核,超标自负。 3、 车 辆 维 修 由 各 办 公 室 组 织 至 少 两 名 本 企 业 资 深 望 重 的 司 机 对 车 辆 进 行 鉴 定、 市 场 询 价 后, 提 出 计 划, 按 规 定 权 限审批后,方可到指定厂家修理。 4、 所有车辆均实行定车专人驾驶,未经批准不得自行 串驾,有违者罚责任人 1 元。 5、 出 市 车 辆 必 须 由 总 经 理 签 批, 各 办 公 室 主 任 负 责 安 排、调度。 6、 驾 驶 员 因 公 出 车, 属 自 身 责 任 车 辆 被 扣、 被 罚, 其 损 失 由 责 任 人 自 负; 车 辆 肇 事, 费 用 由 保 险 公 司承 担, 费 用 缺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四)、驾驶员管理。 1、 学 习 掌 握 交 通 法 规, 遵 守 交 通 规 则 和 公 司 的 各 项 规 章制度,保证行车安全和车辆财产安全。 2、 爱 护 车 辆 及 其 配 套 设 施, 负 责 车 辆 的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清 扫、 使 用 及 随 车 附、 备 件 和 工 具 设 备 的 保 管, 要 随 时 保证车辆的内、外整洁,经检验不合格者处罚 20元。 3、 要 服 从 指 挥 调 配, 如 无 故 拖 延 或 不 服 从 调 动, 影 响 工作者,给予除名处理。 4、 未 经 主 管 领 导 批 准, 不 得 出 车, 如 擅 自 出 车, 均 属 出 私 车, 除 费 用 自 理 外 并 处 罚款 3 元, 出 私 车 所 造 成 的 一 切后果,均由责任人自负。 5、 车 辆 晚 间 必 须 入 库,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回 库, 要 及 时 汇 报 并 经 批 准, 否 则处 罚款 3 元, 发 生 的 一 切 后果, 均 由责任人自负。 6、 出车严禁私自收取小费,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 给予 10倍处罚。 7、 不 得 私 自 截 留 油 票 或 私 自 抽 取 油 料, 用 油 单 车 核 算 , 超标部分由司机承担。 8、 撤 换 司 机 交 接 时, 必 须 严 格 履 行 包 括: 车 辆 清 单、 备品、保养时间、项目明细及车损坏情况在内的一切手续。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方针,增强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 安全,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安全行车规定 (一) 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 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 自觉服从部(分厂)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公司组 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 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 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 “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 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 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 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 停)。 (六) 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 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 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 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 随车走。 (九) 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 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第二条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 车况完好,无磕碰刮擦和丢损; (二) 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 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 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 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 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第三条 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 (一) 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 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 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 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 关条例处罚。 (三) 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将停驾一个月, 同时处于 2 元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 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 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 1 元。 (五) 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 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 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 司 机 在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后, 并 给 公 司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在 10 20 元, 扣 当 月 工 资 10%, 经 济 损 失 在 20— 50 元, 扣 当 月 工 资 20%, 并 停 驾 一 个 月。 经 济 损 失 在 50— 1 元 以 上, 扣 当 月 工 资 30%, 并停驾 6 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 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 2 万元 至 5 万 元 以 上, 将 对 肇 事 者 罚 款 20— 50 元, 停 驾 一 年 或 调 离 原 岗 位。 对 单 位 罚款 20— 50 元 , 对 部 门 主 管 领 导 罚 款 2— 5 元。 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 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 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 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 5 元。 (二) 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 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 (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 10 元,可奖励 1 元。 第五条 本 制 度 由 行政事 务 部 负责解 释, 自经理 办 公 会议审 定 通过后施行。 3、医院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医 院 车 辆 的 规 范 化 管 理 应 本 着 “ 节 约 开 支, 合 理 使 用, 减 少 漏 洞, 杜 绝 事 故 ” 的 原 则, 合 理 进 行 调 配 和 使 用, 保 证 每 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1. 医 院 各 种 公 务 车 辆 由 院 长 办 公 室 统 一 管 理 和 调 度, 车 辆 适 用 范 围 包 括: 院 领 导 和 各 部 门 因 公 外 出 用 车、 各 种 会 议 用 车、 医 院 统 一 组 织 的 集 体 活 动 用 车、 请 专 家 会 诊 用 车 以 及 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 各 部 门 使 用 车 辆, 需 提 前 一 天 到 院 长 办 公 室 填 写 车 辆 使 用 申 请 单, 经 科 主 任、 主 管 院 长 签 字 同 意 后, 由 院 长 办 公 室 统 筹 安 排, 并 填 写 车 辆 使 用 派 车 单 通 知 出 车 司 机; 超 出 市 区 范 围 的, 必 须 由 院 长 批 准。 凡 事 先 未 填 申 请 单 的 部 门 , 用 车 不 予 保 障, 使 用车 辆 时 应 按 派 车 单 批 准 的 线 路 行 驶 , 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3. 医院职工私人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用 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院长批准后,院长办公室给 予安排。 4. 司 机 必 须 凭 派 车 单 出 车, 未 经 允 许 不 得 私 自 出 车, 否 则 发 生 交 通 意 外, 由 本 人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并 赔 偿 损 失。 双 休 日 和 节 假 日 不 出 车 时, 应 将 车 辆 停 放 在 医 院 指 定 地 点, 并 将 钥 匙 统 一 交 院 长 办 公 室 保 管 ( 值 班 车 辆 钥匙 由 值 班 司 机 保 管)。 5. 司 机 每 次 出 车 回 院 后, 要 及 时 告 知 院 长 办 公 室, 以 便 办 公 室 掌 握 车 辆 情 况, 合 理 调 配。 如 遇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按 时 返 回, 应及时通知院长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6. 医 院 每 部 车 辆 设 专 职 司 机 管 理, 负 责 车 辆 的 保 管 和 维 护, 每 次 出 车 后 要 对 车 辆 进 行 清 洗、 擦 拭, 并 要 定 期 进 行 检 修、 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7. 司 机 驾 车 时 应 严 格 遵 守 交 通 规 则, 证 件 配 戴 齐 全, 不 酒 后 驾 车、 疲 劳 驾 车, 凡 因 自 身 原 因 违 章 或 证 件 不 全 被 处 罚 , 所 有 后 果 及 费 用 由 驾 车 司 机 本 人 负 责, 驾 车 司 机 不 得 无 故 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8. 所 有 车 辆 有 关 证 件 的 年 检 及 保 险 资 料 统 一 由 院 长 办 公 室 保管,并负责安排一切费用的缴纳及车辆维修。 9. 车 辆 需 要 维 修 时, 由 各 车 辆 负 责 人 写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院 长 办 公 室 主 任 核 准 后 方 能 进 行, 重 大 检 修 项 目 须 经 院 长 或 主 管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 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10.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 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方可借用。 11.车辆超出规定使用年限,由司机班提出报废申请,并 拟定新车购置方案,经院长办公室确认并呈总经理核准后, 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指定专人选购。购置各类车辆应 以坚固耐用、节省燃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用车申请单 年 月 日 部门: 往返时间: 到达地点: 往返公里数: 合计里程: 事由:  姓名: 车号: 总经理(签名): 用车人(签名): 员:  办公室主任(签名): 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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