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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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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商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商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1 1 .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 .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 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 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 培训工作。 各营运部门则 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 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 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 用电,易燃、 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 调查、 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 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 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 .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 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 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 .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 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 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 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 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 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 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 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 50cm )。 15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 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 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商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 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 企业财产及 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商场、 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商 场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商场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 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场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此外,各生产 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 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商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商场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商场和本部门的 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 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商场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场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 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 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 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 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 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 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 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 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商场防火 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 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 水管、 烟感报警 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 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 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 烧焊工、 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 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 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 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 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商场保 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商场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 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 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 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 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 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商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3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店按管理权限分 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公司的进场资格,市场经营部负现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公司商品质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 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岗前培训。经考 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 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 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被招商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 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 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 经营部提供被招商公司执照副本,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 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公司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 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 信息员受双重公司管理,享受其所在公司(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被招商公司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 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 3 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 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公司市场经营部有权提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公司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 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公司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公司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 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 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销、假冒、伪 劣商品。 5、招商联营期限,一般为 3 个月至半年,有发展前途的可订 1-2 年,到 期后根据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 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公司产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公司,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 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审批表(一式四份)、 样品、 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商店商场审 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 A 输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 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 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公司不得擅自更换信息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 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 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 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 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公司,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 工公司,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 卫生许可 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公司,要追究商场商店主 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公司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 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公司要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 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发票一到, 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公司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公司销 售月报表》 ,内容包括:单位名称、 品种、 销售额等, 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 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公司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 楚、整洁,每月 5 日前将其经营情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公司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 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公司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 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产损失的,由招商公司自行负担。 6、被招商公司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 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 《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公司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 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 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 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家处以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 500 元以下的罚款。 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 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 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 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 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 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 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公司经营范围、 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 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 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 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 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 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公司,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 终止协议。 商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4 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关系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发展的要求, 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员工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营业前准备: 1、提前十分钟到岗,打卡后应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2、检查货架商场及陈列品,做到充足美观。 3、检查和核对物价、标签、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准确无误。 4、做好商场、货架、商品、销售工具的卫生清洁。 5、穿着制服、佩带工牌、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二、商场纪律:(违者处以警告或罚款) 1、不准在商场内吸烟、吃东西、看与业务不相关的书和玩手机。(第一次 罚 100 元第二次移交人事部) 2、不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违者罚 30 元) 3、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商品。(违者罚 50 元) 4、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违者罚 50 元) 5、不得与同事或顾客恶言相向,顶嘴吵架和辱骂殴打。(罚 100 元/次) 6、不得趴柜台,打瞌睡、无精打采。(违者罚 50 元) 7、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罚 100 元/次,累计 3 次职工移交人事 部,信息员退回厂家) 8、不得同部门两人以上在饮水间,导致出现空岗情况。(罚 50 元/次) 9、未经许可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 50 元/次) 10、 前台收款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收款台。 (违者罚 100 元) 11、执行公司各制度文件,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安排。(不按时 完成者罚 100 元/次) 13、严禁未经部门主管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或对商品打折出售。(罚 100 元/次) 14 严禁伪造或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券)。(罚 100 元/次) 15、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涂改或伪造考勤记录。(罚 50 元/次) 16、关注货品周转情况,减少断货或滞销情况发生,积极提出促销方案。 (奖励 50 元/次) 17、积极主动处理顾客投诉。(令客户不满意罚 50/次) 三、服务纪律 1、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并正确运用。 2、员工应按规定及制定路线做好退场及进场,退场不得携带商品。 3、早进场后,不得出现坐柜、嬉笑打闹、化妆、聊天、串岗、吃零食等违 规现象。 4、中午、晚间用餐及休息时间没有空岗、空柜、迟到、早退现象,员工休 息后准时回岗。 5、员工下班后,不得着便装在营业现场滞留,交接工作或参与销售,如需 加班必须着工装、佩戴胸卡 6、工作时不允许有抓头皮、抠鼻子、挖耳、梳头、剪指甲、吃东西、看书 报、 唱歌哼曲、 照镜子、 抠手、 抠脸、 拖拉鞋、 涂抹化妆品、 剔牙等不规范行为。 7、员工不准聚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会私客及逗小孩。 8、营业期间禁止员工现场换装。 9、员工在销售期间严禁以任何名义代替顾客保管、看护财物。 10、员工不得坐姿接待顾客或因结账、制表、点货等怠慢顾客。 11、专柜营业用电脑或电脑类商品只允许安装体现商品功能的相关程序、 软件,不得随意使用游戏、 QQ、 MSN 等娱乐性程序及软件,禁止工作期间利 用专柜电脑网络,看电视、收听(收看)娱乐性影音文件或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 件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员工不准着工装、工牌在商场周围聚堆说笑、抽烟或长时间闲聊。 13、员工等候顾客是站姿标准:两肩自然下垂,两手在身前交叉或自然放 于身体两侧;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站姿端正,不随意倚趴货柜、开票桌、立柱 等。 14、等候顾客时保持自然站姿或从事简单的整理工作。员工两人以上应分 开站立,并处于让顾客看到的明显处。 15、员工在陈列或搬运商品时,充分留意身前身后顾客,不得妨碍顾客的 行走、观看及购物。 16、员工应注意商品安全,离柜时应让附近员工代看。 17、员工不准在卖场内佩带、使用手机。员工岗上需接打固定电话应标准 站姿接听或拨打。 18、员工应按规定时间早迎宾,晚送宾,遵守早晚迎送宾纪律。 19、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代客办理会员卡或将会员卡积分积入自己卡内。 20、员工不得在卫生间内休息。 21、员工不准着工装乘坐卖场内的客用电梯或与顾客争道抢行、推挤、扒 拉顾客。 22、员工在营业过程中应主动劝阻顾客或制止拾荒、吸烟、采价、违规发 放宣传页、利用中心经营场地从事违规销售等闲杂人员,处理不了及时上报。 23、员工办事需通过卖场时,应成列行走,禁止成排结伴搭伙行走。 24、员工应遵守考勤制度,不得出现迟到、早退,营业期间严禁无故空岗、 脱岗、串岗。 25、按时参加早会、并做好记录,及时交接,做到内容清晰、全面。 26、不得在专柜内堆放垃圾、杂物,发现专柜前过道有垃圾、杂物,员工 应及时主动清理。 27、工作期间文明送货、理货,禁止运送货物、理货期间大声喧哗。 28、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使用客用电梯上下货,应按规定路线使用四轮 小推车在货梯上下货。 29、厂家(厂家人员)在现场不得出现与专柜、临柜员工聊天、说笑或在 现场吃东西等现象。 30、厂家(厂家人员)不得直接参与售后处理或在现场与顾客发生争执。 31、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便装参与销售、私收款、私自打折,严禁进入 商场调货。 32、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33、员工不得有互相包庇、弄虚作假、通风报信、有损于企业利益的不良 行为。 34、员工外出商场应经管理人员批准。 35、不准辱骂、纠缠甚至威胁检查人员及店内专管,不得顶撞领导或不服 从管理。 36、在服务过程中严禁与顾客顶撞、争吵或做出侮辱顾客的言行。 37、不准随意讲价、打折扣、私收货款、挪用货款等;不准以工作之便优 亲厚友。 38、不准有问不答、答话生硬、以貌取人、嘲笑顾客或与顾客吵架打架(包 括员工之间争吵打架)的不良言行。 四、员工形象 1、员工上岗,必须穿着统一服装,佩戴胸牌,须着公司规定工装或审批合 格店服上岗,专柜员工着统一工装上岗,无破损、脏污、私自更换工装现象,穿 着内套衣服不得露出领口、 袖口、 下摆,不佩戴有色眼镜。 胸卡佩戴于左胸上方, 不得有破 损、涂改、串戴、卡壳上粘贴物品现象出现。 2、员工不得有纹身,一经发现,责令下岗,整改后方能上岗。 3、专柜确需穿着形象装,应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必须穿 着商场统一服装。 4、女员工发型标准:自然端庄,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梳怪异发行;发长过 肩 10CM 应扎束并挽起。 5、女员工需淡妆上岗,化妆标准:浓淡事宜,唇膏为自然红色,睫毛膏为 黑色,眼影为咖啡色;不留长指甲( 1MM 为限),指甲油仅限使用透明色。 6、女员工佩戴首饰标准:仅限于一副耳钉、一枚戒指、一条细项链。 7、女员工鞋袜标准:工鞋前掌厚度不超过 1cm ,禁止穿超过 3cm 的高跟 鞋、拖鞋、凉鞋上岗,无破损、脏污,鞋的颜色为黑色;袜子为统一的肉色或黑 色。 8、男员工发型标准:庄重大方,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烫卷发;发长标准为 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盖耳,鬓角不过耳朵中部。 9、男员工不准留胡须、长指甲、涂有色指甲上岗。 10、男员工岗上佩戴首饰仅限于一枚戒指。 11、秋冬季员工工装衬衣应平整掖于裤装中。 商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5 为规范商户及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强化 XX 商场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 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 XX 百货商场经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本规定所指的物业管理公司为:XX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 司),本规定所指的商管公司为:XX 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 一、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 闭店,经营方 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经营。 如需进货,经营方需指定他人 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 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 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 的,经营方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二、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 装修等。 3、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 4、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 面的防盗防火工作。 经营方遇到盗抢、 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 冷静地控制局面, 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 助。 5、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 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 30 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 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 原有电源、 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 电炉、 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广场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物 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 使用。 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 购物广场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广场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商品城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 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 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方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 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三、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以良好的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 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袋装、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 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方拆装商品,装修 所产生的包装物、 废料等,应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 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方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 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经营方应做好围离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四、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广场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 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 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 经营方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 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 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 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方并与经营方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 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五、经营管理 1、经营方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方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广场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 变更经营内容,经营方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方的营业情况,经营方应积 极并真实的报告相关数据。 4、经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 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 六、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方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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