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篇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和 《业主大会规程》 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 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 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 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 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 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 实行业主自治 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 维护 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及职责
第四条本业主委员会由本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向业主大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 业管理企业、 业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 筹备小组组织推荐业主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成立 15 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管理行政 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三)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六条本业主委员会设委员 9 名, 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3 名,由一 名副主任兼任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组织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 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五)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
(六)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 ;
(七)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监督公用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 使用和管理;
(九)听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支持物业管理企 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十)监督业主公约的遵守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 有 2/3 以上的委员提议 或主任、副主任两人以上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 7 天将会议通知及有 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委员因事不能参加, 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 人参加,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 主任因故缺席时, 由副主任 主持,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会议决定问题, 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其决定必须经全 体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有效。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二条本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 3 年, 可连 选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 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但有下列情形的人 员不得担任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
(一)个人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 年内的;
(二)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无故缺席会议 3 次以上;
(四)已不是业主;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六)已以书面形式辞职的;
(七)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八)其他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情形。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
(一)委员有下列权利
1、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 、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委员有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
2、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交办的任务;
3、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
4 、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停任时, 须在停任后 1 周内, 将管理和保存 的属于业主委员会的资料、财务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 成部分。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组织召开业主 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一)有 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改选的;
(二)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
(三)因决策失误给业主或物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2 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合并为 1 个的;
(五)法院判决必需改选的;
(六)因其它原因确需改选的。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内被解散时, 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按首 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上届业主委员会在 30 日内将有 关文件和资料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篇 2
(一)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1、 机关经费 (办公费、 业务费) 由办公室统一分配使用, 从严掌握, 不得违反财务规定。 2、经费开支,严格审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类开支发 票,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未经审核和 批准的各类发票,一律不准入帐报销。
3、 未经领导同意, 各科 (室、 站) 和个人不得随意购买物品, 否则, 不予报销。
4、出差预借经费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出差归来后一周内,如实填写 差旅费报销单, 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无特殊情况拖延报销者由出差 人负责。报销差旅费,必须单据齐全,手续完备,不得弄虚作假、多 报或重报。 5、经费开支实行经办人在发票或单据上签字、 审核、 报销登记制度。 6 、经费开支情况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并呈送月收支平衡表, 每季度向主任办公会议汇报, 并在公开栏公开, 年终向委务会汇报并 公开或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7、机关共用财产均由办公室统一配置管理(包括省人口委配置财产)。 固定财产均要造册登记, 配给各科 (室、 站) 的财产由各科 (室、 站) 具体负责管理, 凡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工具, 均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 任批准,使用人办理借用手续,妥善保管使用,用后即还,不得长期 占用或化为己有,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8、配置的物品、财产,如发生报废、损坏、丢失等情况,要及时向 办公室经管人员注明,在登记册上注明原因。固定财产若损坏、丢失 可视其情况赔偿。
(二)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使用范围:领导工作用车、公务用车、人口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用 车、职工和离退休干部有急事或因病住院用车、其它特殊情况用车。 2、管理制度 ①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统一调动,机关公务用 车由办公室派车, 凡属领导和干部职工个人办私事用车和外单位借用
车,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打招呼,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派车。 ②驾驶人员要保养好车辆,按时出车,安全行驶。 ③驾驶人员要按机关作息时间上下班,除维修车辆外,在机关坚守 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按时出车,按旷工对待。 ④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出车或以车谋私,违者按下列办法处罚:第一 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除当月工资内奖金,若再次违反,停止工作, 限两月内自行联系单位调出。 ⑤驾驶人员要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做到勤保养、会 维修、 文明驾驶, 安全行车, 做好出车登记, 作为年终考核工作实绩、 评比的依据。 ⑥不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违者 按擅自用车处理。 造成事故和损失者由本人负责, 司机按第四条办法 处理。 ⑦车辆需购零部件,司机必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打招呼,经请示分 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人员与司机两人购买结帐。车辆修理,须由 司机和办公室人员同去修理厂, 共同验证修理部位、更换零件、计价、 结帐,否则不予报销。 ⑧车辆城区加油由办公室负责,外出加油由随车人员和司机结帐。 ⑨驾驶人员必须增强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出车回来后,车辆必须 停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驾车在外过夜,造成车 辆损坏和丢失由驾驶人员负责赔偿。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篇 3
为坚持服务业主、节俭办事的宗旨,防止因权力集中缺失监督、滋生 腐败及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小区实际情 况,制定民警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收入范围
1、向各位业主收取的各项必须开支费用; 2、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 3、墙体、楼顶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收费中属业委 会应提作经费的部分; 4 、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向业主公告后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财务开支范围
1、支付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 2、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3、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4、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5、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6、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须在资金充盈的情况下 Ь 业 主代表大会审批后有计划地安排; 7 、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额外开支。
第三条账目管理
业委会财务专委须监督做好现金收支日记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 核、财务公开的工作。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 时间、 由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做到手续齐全。 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
作的业委会成员保管登记, 其他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 理工作。账目保管人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 下进行交接,由三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资金管理
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银行现金存龋其他任何人员 不得保管、 私存业委会的资金。 除业委会共同议定的款项外业委会资 金不得用于因私或挪作他用。超过__元的大额备用现金必须存入业委 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出纳, 要在业委会指定的委员 的监督下进行交接,三方必须签字确认。提取__元以上的现金,必须 提前一天通知出纳,提取 2 万元以上的现金ケ匦胩崆 2 天通知出纳, 经主任委员及分管财务副主任同意出纳对现金金额确认并登记然后 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第五条费用开支计划 1 、业委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并于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结束后 7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年度预算、决算方 案和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内公告, 接受业主的质询监督。 每年业 委会根据上期财务开支情况, 预期本期将要发生的费用, 制定本期财 务费用开支计划。 财务费用开支计划可适当留有余地, 并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调整,日常办公费用列入财务预算。 2、在小区维修基金保养期结束后,每年初根据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实 际状况,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制定维修计划公示。
3、业委会必须每季度初将上季度的经费收支账目在小区大院进行公
示,主动接受业主的质询和监督。
第六条审批权限及程序 1、正常开支以年度财务预算为准ヌ厥饪支须经业委会研究批准,具 体开支费用由当事人书面申请。
2、在财务预算内的开支: 500 元以内的开支,由主任审批。 500 元以 上 1000元以下的开支不含 1000元由业委会主任委员和主管财务委员 审查签字后方可开支, 特殊开支须经业委会研究同意后由主任、 主管 财务副主任审批。
1000 元以上__元以下含__元的须经业委会会议简易程序,半数以上 的业委会委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 __元以上的开支已列入年度财务 预算的由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 须有会议决议方可开支, 为列入年度 财务预算的, 由业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半数以上委员表决同意须有会议 决议后方可开支。 3、费用报销须经办人或当事人在合法报销单据上说明开支用途并签 字,审查同意开支的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或参于业委会会议简易程 序的委员,签字证明后确定。无法办理合法凭证的ビ芍魅巍⒏敝魅喂 餐审批。
第七条业主有权对业委会的账目进行预约查询, 分管的委员应定期或 不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
第八条业委会委员违反上述规定的, 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过半 数以上同意呈报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终止其业委会委员资格。 因个人 行为造成损失及属业主公产共产流失的, 由个人完全承担经济赔偿责
任及法律责任。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篇 4
第一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恪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指导 思想,确保业委会财务透明,规范报销行为,加强收入、支出管理, 保障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
本财务管理制度于 20__年 5 月 8 日融侨锦江 C 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分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组成人员
业委会财务设会计一名(暂由有会计证的本小区业主兼任),出纳一 名(暂由业委会秘书兼任) ,负责财务会计报表账务处理。
第三条财务账目管理
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银行存款收支明细账以及收支单据的填制、审核、 财务公开的工作,凭单收支,凭单报销,账户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借贷 方式体现。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 字, 做到手续齐全。 所有财务收支账目由会计或负责财务工作的业委 会成员按月登记,装订成册,经财务监督小组签证后单独保管。其他 人员不得经手保管和干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账目保管人、会计、出 纳更换的,须经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名认可监督下进行交接,由三 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财务审批流程与权限
所有支出按如下流程签批:
先由经办人填写报销事由并签字、 再交会计审核、 审核通过后交主任 审批, 审批后由出纳通过业委会银行帐户付款到经办人银行卡号, 一 切支出都必须有合法或合理凭证。
财务审批权限: 1、业委会日常开支(业委会日常的工具、办公用品等开支)单笔金 额 1000 元以内 (含 1000 元) 的由业委会主任审批; 业委会日常开支 单笔金额 1000 元以上的, 或某个单项累计支出金额 3000 元以上 (含 3000 元)的,须经业委会会议事前讨论、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 字同意后审批;单项累计支出金额预计超出 5000 元的需事前公示 7 天。 2、非日常开支,如会议费、物业招标费、维权费、财务审计费、公 共设施工程设备维修费等相关支出以及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或组织 本小区文化娱乐活动而产生的必要开销等专项支出, 由业委会会议事 前一事一议,按会议的决定审批,决定后应事前公示 7 天。
3、超过 5000 元日常开支计划和专项支出决定的公示, 在截止日期之 前,如果有本小区超过三分之一户数(183 户)的业主签名反对,业 委会不能审批这些支出。 4、支出报销时,业委会会议事前讨论由半数以上的业委会委员签字 同意的事项确定书(或会议纪要),作为凭证的一部分和票据一起粘 贴装订。
第五条财务收入与支出
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包括:
1、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 2、墙体、楼顶、电梯等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门面、地面等其他 收费;
3 、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合法收入。
业主委员会财务支出包括: 1、维持正常工作必须的`工具、办公用品及有关费用; 2、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和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 3、小区物业招标费用,包括宣传广告费、评估费、公告等费用; 4、小区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取证等费用; 5、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
6、财务审计费用;
7 、其他经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开支。
第六条资金、银行账户的管理
为确保资金安全,业委会账户采用印鉴(网上审核)、经办(网银 U 盾)由业委会主任、会计、出纳分别负责,互相配合的管理模式。主 任负责保管个人印鉴(网上审核),会计负责登帐保管凭证,出纳负 责具体经办(网上付款申请)。业委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由专人负 责银行现金存取, 使用网上银行支付系统, 所有支出款项原则上通过 网上银行进行。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保管、私存业委会的资金,不得用 于因私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财务监督
1、 业委会出纳于每月 1 —5 日提供业委会经费收支凭证, 由会计核对
统计制作经费收支明细表。业委会必须每季度初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将 上季度的经费收支账目进行公示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2 、业主有权力对业主委员会帐目进行预约查询。 3 、业主委员会必须在业主(代表)大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4、业委会和财务监督人员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专业的会计审计公司 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公示。
第八条法律责任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业委会委员, 应提交业主大会终止其委员资格; 涉 及个人违法行为的, 业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 关惩处。
第九条本财务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财务管理制度自通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半年。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篇 5
为规范业主委员会财务收支管理, 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根据国家财 务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财务收入只要包括“公共设施、设备、场所租赁 费”“公共设施、设备、场所广告费”等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 合法收入,财务支出包括“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费用“业主委员会会 议费用”“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费用”“业主委员会成员津贴”“业主委员 会常委秘书工资”等业主(代表)大会同意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 每项财务收支必须建立帐目,并由常委秘书保管登记。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金额 300 元以内的支出,金额超过 300
元以上支出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 主任签名确认, 提取现金 必须提前 3 天通知现金保管人,由常任秘书对现金金额确认、登记, 转交办理人或当事人。
第四条 主任、副主任不得保管、私改帐目,不得保管现金。
第五条 现金由委员专人保管或者在保险箱保存,大额现金必须存入 业主委员会指定银行。
第六条 更换现金保管人或帐目保管人,要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 行交接,双方必须签字确认。
第七条 每季度在小区物业范围内公布财务收支并接受质询。
第八条 业主有权力对业主委员会帐目进行预约查询。
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必须在业主(代表)大会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和接 受质询。
第十条 违反上述规定的委员,终止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个人行 为的,业委会必须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篇 6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均在自愿为广大业主服务的愿望中当选。 为 保障小区业主应有服务, 从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特依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的各种合约规则和业主委员会章程特拟定 《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守则》。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搞虚假的原则,认 真学习相关法律及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明确业主委员会在小区 民主自治中的地位与责任,业主委员会应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树立全心全意为全体业主服务的思想、有奉献精神。不遗余 力地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接受各业主的监督和考验。
第四条: 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各种会议, 不迟 到、不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主任请假,经批准 后可不参加会议; 中途退席的应征求多数委员同意。缺席可以委托其 他委员表决意见。
第五条: 坚持组织领导, 服从组织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 一切以组织决定统一行事。不得自作主张, 擅自行事, 不得谣言惑众, 肆意妄为。坚决不做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事情。
第六条:委员要举止文明, 形象得体。不得在小区内公然参予打架斗 殴,不得随便辱骂、诽谤他人。文明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禁止对其它委员出言不逊。 禁止辱骂其他委员, 禁止以各种方式扰乱 会议秩序。坚持学习,关心时政,提高从事为业主服务工作的理论水 平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各委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恪自律,勤奋工作。主任 要管理好公章及其它由其保管的各种资料、 文件, 要按组织的决议使 用公章、材料。
第八条:坚持委员值班制度,各委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接 待处理业主的各项投诉、来访事务、细心调研、解答疑难。不得态度 横蛮无礼, 不得敷衍应付, 推卸责任, 不得办事避重就轻, 有始无终, 忠实履行委员义务。
第九条: 委员违反第五条未请假、 请假后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的或未
经批准中途退席的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以下处理;
1、违反一次的予以警告;
2、违反两次的 .责令书面检查;
3、三次以上的责令停止委员工作,并通报批评;
4 、情节严重的提交业主大会罢免其委员职务。
第十条: 委员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 长期不能出席会议并长期不能为 业主服务的,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不同情节作出以下处理;
1、警告;
2、责令书面作出检查或通报批评;
3、责令停止委员工作并解除一切职务;
4 、提交业主大会罢免其委员资格。
第十一条: 一切正常或非正常原因停止委员职务的, 离职前须作好与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交接。造成损失的通报批评,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本守则。 规范金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行为。
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 适用于全体业 主委员会的各委员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篇 7
第一条 本规则由一栋洋房业委会全体委员(含候补委员)共同制定, 作 为业委会的工作守则,由全体委员共同遵守。
第二条 业委会委员应恪守《业主规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程》的相 关规定,在业委会工作中力求公平、公正、公开,尽职尽责,不以委
员身份谋取私利。
第三条 所有委员一律平等,业委会的所有决定均应以少数服从多数 的方式产生。
第四条 执行主任制 1、一栋洋房业委会日常工作采取执行主任制度,即由执行主任负责 业委会日常事务。执行主任采用轮换制,三月一轮换,委员依次担任 执行主任。 2、执行主任与后两任执行主任组成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 共同负 责处理社区日常事务, 例如涉及帐号共管的财务审批事项, 处理收发 文件,组织业委会会议等。 3、执行主任是业委会的召集人,执行主任轮换不应影响业委会工作 的连续性。
第五条 业委会内部可对委员进行专项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各有侧 重。
第六条 业委会会议: 1 、业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可由主任,或副主任,或执行主任,或三名委员联合申请召 开。 会议由执行主任或其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主持人应根据近期工作 和委员意见确定议题。 2、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参会者。业委会会议应向业主公 开,允许业主旁听。业委会的所有决定均应通过表决方式产生,表决 的少数一方可以保留意见,但不能妨碍决议的执行。
3、业委会会议也可采用书面或网络形式召开,即会议发起人将需要 讨论或者表决的文件以书面(含邮件、 OA 系统)方式提供给委员, 征求 书面意见。 确定委员已经收到表决文件的情况下, 征求意见截止期限 到达之时未表态者,视为同意。 4、决议:业委会决议应加盖公章,及时在社区公布并报送社区居委 会。
第七条 公章 1、公章由业委会秘书或者非主任委员保管,每次公章使用均应书面 记录,在决议上盖章必须经多数委员签字同意。 2、如公章保管人未按照本规定使用公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 人个人承担。
第八条 秘书 1、业委会秘书负责业委会日常工作,包括接待工作,收发文件,会 议记录,文件起草等工作,具体由执行主任安排。 2、秘书应认真做好业委会会议记录,并在会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会议 记录发给委员并存档。 3 、业委会的所有表决文件均应由秘书负责落实委员的签字并存档。 4、秘书应向委员做每日工作通报(以邮件、短信或 OA 方式),将当日 所接到的投诉、文件,以业委会名义所做的工作向委员通报。
第九条 监督 1、业委会全体委员均应尊重、遵守本守则之各项规定,如有严重违 背者,业委会可通过表决予以罢免。
2、社区业主、业委会委员、业委会秘书均有权监督业委会或者委员 的工作,如发现有违背《业主规约》、 《议事规则》和本《守则》则, 均可向业委会提出(由秘书记录, 并通报全体委员)。业主反映的意见, 业委会必须及时反馈;委员或秘书反映的意见,当事委员应及时向业 委会做出反馈。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