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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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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1. 目的和依据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 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 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 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 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 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 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 职责 5.1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 5.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 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 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 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 安管办职责 : 5.2.1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 第 1 页 共 12 页 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 整改。 5.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 5.2.4 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 5.2.5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 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 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 人力资源部门 5.3.1 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 作。 5.3.2 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 安置。 5.4 各单位(各车间、部门、合作合资公司)职责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 安管办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 报,接受监督。 6.2 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 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 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 7.1.2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 7.1.3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 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 7.1.4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 第 2 页 共 12 页 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 7.1.5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 举和控告的权力 ; 7.1.6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权力。 7.2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 预防措施 7.2.1.1 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 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 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 测和评价。 7.2.1.2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 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 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 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 毒、噪危害。 7.2.1.4 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 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作业。 7.2.2 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 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 以 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7.2.2.2 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 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 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第 3 页 共 12 页 7.2.2.4 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 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5 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6 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 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 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 使用。 7.2.2.7 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 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8 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2.2.9 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 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2.2.10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 施。 7.2.3 职业卫生管理 7.2.3.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 的生理特点。 7.2.3.2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3.3 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 由安管办和人力资 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 行检查、诊断。 7.2.3.4 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 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 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 所禁忌的作业。 7.2.3.5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 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 4 页 共 12 页 7.2.3.6 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 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 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 等。 7.2.3.8 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 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 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8、办公室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 ,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 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 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某某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 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某某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 ,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整改和整治, 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 作。 4、某某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 业病的医治工作。 5 、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 、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第 5 页 共 12 页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 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 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 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 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同时要妥善安置;离 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 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 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 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 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 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 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 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 第 6 页 共 12 页 护 :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 ,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 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 ,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 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 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 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供应处要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 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 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 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 进入设备、容器作业,抽堵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盲板作业等易发生急性职 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 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 十二、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 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 同时通知公司设安处和公司医 护人员,必要时请求县或市医院救护。 十三、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 要求, 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 法》 ,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职工的 自我防护能力。 第 7 页 共 12 页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 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 ;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 4. 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 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 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 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 ;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 4. 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 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第 8 页 共 12 页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定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 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建立、修订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 ; 3.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 日常监测 1. 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 2. 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 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 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 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 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 岗前告知 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 明确职业危害检查负责部门和人员,以及相应的任务和职责 ; 第 9 页 共 12 页 2. 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 专业性)及检查周期; 3. 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 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 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 6. 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实现跟踪问效 ; 7.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是否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是否分开。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 申报工作负责人 ; 2.每年申报时间; 3. 申报程序 ; 4. 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 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 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 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 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 4. 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 5. 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 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 明确维护检修单位和检修人的职责范围 ; 3. 明确检修的种类 ;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第 10 页 共 12 页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明确配备标准 ; 2. 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 3. 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和管理责任人。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 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 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三)职业健康检查 1、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 业。 2、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 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 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 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开展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 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 11 页 共 12 页 4 、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 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 2.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预 防措施不放过、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的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成立应急机构,明确各人员应急救援管理责任 ; 2.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资金,经论证后由负责 人批准发布实施 ; 3. 明确重大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宣传、学习、教育、演练等相关工作。 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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