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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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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卫生局设立的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 通经营。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确保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要不断加强监督,增 强生产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内部管理能力。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精选 24 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 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 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 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 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 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 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 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 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 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 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 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 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 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 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 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 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 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 .应 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 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 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 存放。 四、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 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 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 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 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 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 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 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 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 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 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 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 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 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 标志。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 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 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 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 10 厘米以上的平 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 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 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 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 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 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 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 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 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 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 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 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 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 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 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 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 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 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 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 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 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 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一)本单位销售的食品为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并以“x”号结束); (二)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 活动;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 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 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 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 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 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 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 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 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 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 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 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啑。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 )清洁卫生( 2 )通风干燥( 3 )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 20cm— 30cm ,离墙 30cm ,货架之间 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 范。 二、建立食品安全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责 任到部门每人。 三、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 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 度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知识教 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 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 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工作。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 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 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 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 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 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 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 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 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 ISO9001 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 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 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 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 SSOP 《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 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十一、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十二、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 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 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十三、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十四、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 SSOP 《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 洗衣服。 十五、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 成伤害(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 执行。 十六、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 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 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 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 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 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 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 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 10 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 100 度作用 10 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 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 30 分钟以上。 库房保管制度 一、所有物品应按不同种类、分架、隔墙、离地分别存放,每天定期进行打扫,保持整洁,要求离 地面 375px ,离墙 250px 摆放整齐。 二、食品库房要明亮通风,早开窗、晚关窗,定期检查、翻晒、防止霉变事故。 三、米面、食用油、食品、调料等物质入库要逐件进行质量验收,对过期或变质不符合质量的食品 不得入库。 四、对入库后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存放的时间,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值期的食品, 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处理前必须与正常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以防继续使用。 五、注意各库房清洁卫生,每周小扫除,每月大扫除,保持库房内、冰箱内无腥臭味。 六、冰箱、冰柜每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 肉类于水产品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冰箱、冰柜内的各种食品要与冰箱、冰柜周边保持一定间 隙,盛装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蝇、防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有害昆虫及其子生条件。禁止存 放有毒有害物品机个人生活物品。 凉拌菜加工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凉拌菜的卫生,加工凉拌菜要做到“五专”: ( 1 )专人:固定专人加工凉拌菜;( 2 )专室:专为加工凉拌菜用的加工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 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 3 )专用工具:加工凉拌菜用得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严禁于其它部 位的工具混用。( 4)专用消毒设备:加工凉拌菜前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人不要在 里面。( 5 )专用冷藏设备:凉拌菜加工间的冰箱专供存放凉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岗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消毒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进入凉拌菜间蔬菜,必须在凉拌菜间摘洗干净,在进入凉拌菜间消毒后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 凉拌。据食用时间越短越好。注意盛放凉拌菜的盘子不能重叠堆放,以防盘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凉拌菜要冷藏保存,冷藏保存时间不得超过 1 天。 五、凉拌菜间内的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每日进行清洗消毒。 六、严禁在凉拌菜间内加工肉、禽、水产品、蛋等动物性食品。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 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 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 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 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 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 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4.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 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5.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6.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 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 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 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3.学校食堂每月检查两次,及时排查相关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 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 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 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和检查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实行统 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 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从事食品批 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 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 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 食品保存两年。 二、日常检查和召回 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 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 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 当及时告知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 安全问题。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三、消费者投诉处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 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得无理 拒绝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信息公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 `消费、监管等信息,必 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五、日常卫生管理 1.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 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 米 以上。 2.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 扔果壳、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最少清扫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扫,保持 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3.食品存放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 物品混放。 4.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 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5.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销售区域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 严禁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 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 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 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 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 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 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 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 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 通经营。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 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 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 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 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 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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