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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xx 版_xx 年基层医疗机构整顿方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xx 版_xx 年基层医疗 机构整顿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 要求,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国家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 xx 年 3 月起,在 全国开展为期 1 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根据《市 xx 年基 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 期一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 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 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 认真履行卫生行政部门的 法定监管职责, 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 强化监 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基层医 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 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 服务站、村卫生室、一级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 面清理整顿,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消除医 疗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全面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质量安全。
(一)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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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进 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 "医 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中的医疗机构信息进行比对,进一步完善医疗 机构注册联网信息数据,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动态管理。 2.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结合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 定诊疗科目,明确执业范围。科室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注销相应诊疗 科目;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 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3.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超范围开展技术项目(手术) 、 出租承包科室、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涉 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 1.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基础 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健全医疗质量 安全责任制。 2.建立和完善我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与 管理, 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操作规 范开展诊疗活动。 3.医务人员(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医技人 员等)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开展执业活动。在乡镇卫生院和 社区卫生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需注册多个执业范围的, 应及时按规定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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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病历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门诊记录制度,确 保门诊病人和诊疗情况的可追溯性。 5.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严格把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等。及时 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 使用过期药品。
(三)严抓消毒隔离,杜绝感染事故 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 重点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 "一人一针一管一用 一消毒" 。 2.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管理, 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 消毒器械等进货验收登记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 索取、 审核相关许可 证明等文件。 3.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早处置,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4.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存放、 标识, 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交接时间、 种类、 重量等登记工作。 医疗废物交送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集中 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 县卫生局职责: 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领 导工作,制定方案,布署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对 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 校验管理进行全面复核清理,将各单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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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 "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 "中的医疗机 构信息进行比对, 负责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宣传、督查, 资料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工作。
(二)县卫生监督所职责: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 民营医院、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各单位的 集中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 对无医疗机构许可证或无医师执业证 的黑诊所、黑窝点依法取缔,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 各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集中整 顿的实施工作,依法整治和规范基层医疗机构。
四、整顿实施
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分为工作部署、 组织实施、 迎接督导 检查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xx 年 5 月上旬)
成立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制定集中 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宣传、部署集中整顿具体工作;各医疗卫生单 位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集中整顿方案,并组织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xx 年 5 月中旬-xx 年 7 月) 1.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顿主要内容和相关标 准要求,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 县卫生监督所对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民营医院、医 务室、诊所及门诊部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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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中心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做到县不漏乡(中心),乡(中心)不漏村(站),村(站)不漏人, 建立一户一档,上报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做到全覆盖、全检查。
xx 年 6 月底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将对上报的基 层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与 "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系统 "中的医疗机构信息 进行比对, 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下达整改通知、 实施记分管理并公示 通报;一个月后,对整改单位进行验收,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2.督导检查。 7 月中旬前,我局在全面复核清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 顿的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开展明查暗访,巩固工作成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xx 年 8 月-xx 年 12 月)
各单位于 8 月上旬完成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评估。并于 8 月 10 日前 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的总结(重点是医疗机构日常监督 管理的特点与亮点、集中整顿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改结果和建议等)及集中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 和电子版上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集中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明 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认真 做好动员、培训,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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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认真开展清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步调一致, 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对于不能依法履行监管责任, 导致严重医 疗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设置规划,强化队伍建设 1.县卫生局将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结合区域 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 鼓励和引导 社会资源举办医疗机构,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与民办医疗机构协调发 展,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2.各单位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力量,配齐专业技术和 执法工作人员。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学习 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并掌握医 疗机构监管内容和程序, 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 平。
(三)探索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
1.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的原则, 做到常态化、 系统化和制度化监管, 实现关口前移、 重心下沉。要强化与工商、宣传、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 立监管长效机制。 2.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 实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医疗 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严抓日常监管;建立基层医疗 机构日常巡查制度, 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每年不得少于 2 次; 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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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日常监管与现场校验相结合, 宣传培训与教育处罚相结合, 监督检 查与指导帮扶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3.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核心管理职能,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网 络,县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发挥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管 理作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市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服务; 公立 医院要充分发挥在技术指导、 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进一步规 范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热线电话、满意度调查及第三方评价等方 式, 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对群众举报投诉线索要认 真查处。
(四)加强教育培训,营造舆论氛围 1.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根据实际情 况,针对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考核和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医务人员执业档案。 2.各单位要围绕集中整顿工作主题,营造良好的集中整顿舆论氛围。 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 各单位的做法、经验和典型,树立和推广行业标杆。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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