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因选购、使 用、检查和维修保养不当而发生工伤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 在全公司范围内,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和每个工程项目部采购密目式安全 网、漏电保护器、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都必须具有市级以上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无《准用证》的物品,一律视为不合格产品。
2、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包括:密目式安全网、漏电保护 器、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搅拌机、机动翻斗车、木工机械、钢筋机械 和电焊机、打桩机等。
3、 使用旧密目式安全网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为两片,检验部门为省、 市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由其颁发《准用证》,检验费用由密目网所 在单位或工地承担,检验后使用期限为一年。
4、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安保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 格后,报市安监部门审批,取得验收合格通知后方可使用。
5、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操,维护与保养。在机械设备的显著位 置,应悬挂或张贴有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姓名的标签。该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 应对该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6、 对于在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各单位和各工地必须经常进行安全 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防止带隐患或带故障使用。
7、 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库存期间,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管,认 真搞好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完好性能,对于存在安全 缺陷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应及时报损、禁止出库使用。
8、 对于违反本制度或因此发生严重后果的责任者,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按 违章行为给予处罚。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二)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制度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机具。
3. 引用标准
4.定义
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 的装备和工器具。
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 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
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 验电笔等。
5.职责
5. 1.仓库人员负责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检查、报废等工作,并进行 定期试验,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5.3.安全部门负责审批计划和选择厂家、型号等。
6. 管理内容和办法
6. 1.采购
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
6.2.验收、检查、试验
6.2.1 需验收、检查、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6.2.1.1.新购置的应进行抽检;
6.2.1.2.经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
6.2.1.3.存在疑问或使用没有把握的;
6.2.1.4.存放时间较长或新转入的;
6.2.1.5.已经检验周期的;
6.3.保管
6.3.1.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性、完好 性、符合性,必要时可按有关要求进行实验,实验结果应填写《安全用品检验 单》。
6.3.2.待修完好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 学品的场所并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及尖锐物体,并用色标或标签加以区别。
6.4.使用
6.4.1.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6.4.2.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检验安全工器具的安全性、适用 性、完好性、符合性,当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6.4.3.安全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否则应进行 培训。
6.4.4.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 安全工器具。
6.4.5. 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确认的电压等级下使用。
6.4.6. 电动或风动的安全工器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 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
6.5.报废
下列情况应以报废:
6.5.1.经检查、试验几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6.5.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
6.5.3.超过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第4页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