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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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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 2021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 1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 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 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 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 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 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 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 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 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 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 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 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 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 罚。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 2 为规范学校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定的收支项目、开支范围和控制金 额,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要广开财源,堵塞漏洞,积 极筹措办学经费。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 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2、保证重点的原则。集中资金保证学校当年确定的重点项目开支,保证 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逐年增长。 3、定员定额预算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对 以学生人数和教工人数确定经费包干使用的预算项目,事先核定定额标准,再按标 准预算。 4、按劳取酬的原则。依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内 津贴预算工作。 二、预算编制的项目 (一)收入预算项目 我校收入预算项目为: 1 、学校经费:包括按生均拨款的经费、调资专款、其它专款等。 2、离退休人员经费:包括拨入的离休金、退休金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 费。 3 、住房公积金:指拨入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 4 、事业收入:指从财政专户拨回的预算外收入。 5 、其它收入:指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散杂收入,如存款利息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项目 我校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事业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预备金等。 〈一〉事业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1 、人员支出,包括: (1)在职职工工资、奖金; (2)社会保障缴费; (3)其他工资;教学部门津贴; (4)特殊岗位津贴; (5)寒暑假课时及劳务费; (6)零星加班费; (7)临时工工资 2 、公用支出:包括: (1)办公费; (2)印刷费; (3)邮电通讯费; (4)差旅费; (5)水电费; (6)交通费。包括: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养路费、汽车保险费、 行车费; (7)专项拨款支出,包括骨干教师培训支出;其它专项支出。 (8)专项材料费。 (9)设备购置费,包括教学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一般设备购 置费。 (10)维修费,包括教学设备维修费;零星修缮费。 (11)业务招待费。 (12)其他,包括福利费;债务利息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离退休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离休人员特需经费;离退休公 用经费。 (2)助学金,包括学生困难补助,指贫困生补助、特困生补助、勤工助 学、优秀贫困生奖励救助等。 (3)住房公积金。 〈三〉、预备金:指为处理不可预见的重大项目而实际准备的经费。 三、预算编制 每学期开学后二个星期内,由总务处根据收入情况编制出预算书(重大项 目建设,则以年度为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 四、经费预算的执行 学期中间和学期结束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汇 报。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 3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 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 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 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 、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 、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 、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 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 1000 元以上校务会决定, 3000 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 、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 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 1。 5 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 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 500 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 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 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 过一天按每餐 5 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 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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