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制度为了保护种植基地的环境卫生, 保证正常的种植生产, 特制定以 下环境检查保护制度:1、 对种植基地的灌溉水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须委托有关检测单位对生产基地进行抽 检,尤其是周围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有可能对种植生产环境 产生不利影响,应及时进行水、土、气质量指标检测。2、 种植生产基地应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应制定生产基地种植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 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 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资材的包装物等,对基地内 的卫生必须保持经常整洁。3、 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 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4、 禁止向生产基地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碱液、废液、放射性废水和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倾倒、填 埋有害的废弃物和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