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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处罚制度_安全管理处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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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处罚制度_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安全管理处罚制度_安全管理处罚制度范本 安全管理处罚制度篇 1 1、对个人的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不正确戴安全帽,罚款 100 元。 (2)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未穿防滑软底鞋,罚款 200 元。 (3)酒后作业及工作期间饮酒,罚款 100 元。 (4)擅自操作非本人操作的机械设备,罚款 100 元。 (5)擅自将车辆、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的,双方皆罚,罚款 100 元。 (6)在禁明火区域吸烟或未经申请动用明火作业,罚款 500 元。 (7)未经允许随意拆除或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罚款 500 元。 (8)人为形成事故危及他人安全的,罚款 500 元。 (9)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罚款 500 元。 (10)违章作业危及他人安全的,罚款 500 元。 (11)违章指挥造成后果的,罚款 500 元。 (12)未经允许擅自挪动或挪作他用消防器材的,罚款 500 元。 2、对单位的处罚 ⑴发生轻伤事故、未遂事故、重复事故罚 1 万元。 ⑵施工现场脏乱差,物料堆放不规范罚 3000 元。 ⑶同一作业现场有 5 人以上(不含 5 人)未合理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罚 500 元, 10 人以上(含 10 人)罚 1000 元。 ⑷对施工现场及其道路污染形成事实的或遭到投诉的罚款 2000 元。 ⑸施工现场发生有损项目部形象的打架斗殴、治安、消防等现象罚 5000 元。 ⑹生活区脏乱差,被业主和监理指出整改的'罚 2000 元。 ⑺未及时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项 2000 元。 ⑻未按期整改事故隐患的每项 1000 元。 3、备注 ⑴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有上述情形者加倍处罚。 ⑵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罚金 72 小时内交财务。 ⑶协作单位的个人罚款和单位罚款全部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安全管理处罚制度篇 2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种违反安全 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害,推动企业健康 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及在所有公司作业的 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公司安环办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与《安全管理条例》 的实施。 4.公司安环办负责与外方施工单位安全合同的签订与施工安全监管。 四、安全工作方针与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执行“教育与惩 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所有外方施工单位“先订安全合同后施工”的 原则,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五、奖惩规定 1.奖励: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现突出、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 时预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损失有功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 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发放奖金、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等形式的奖励,并记入个人 档案。正常情况下,奖金额度在 500~5000 元,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公司将给予 5000 元以上的奖励。 2.惩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听劝阻者,公 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形式的处罚,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处罚。 1)进入车间、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正确系好安全帽下颌带,发现未 戴安全帽和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颌带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 100 元以上,直接 领导罚款 20%,该区域负责人罚款 10%。 2)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一致,正确穿 戴好劳保用品,发现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每人次罚款 50 元以上, 直接领导罚款 20%。 3)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灭火器放置 在明显、无遮挡区域,检查发现区域内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对该区域负责人 罚款 100~500 元,安全员罚款 20%。 4)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通道,侵占安 全通道的对责任人罚款 100~500 元。 5)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人员 2 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 带,违反规定者每人次罚款 200 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 20%,部门主管罚款 10% , 区域负责人罚款 10% ,所有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6)维修工维修设备前必须签好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并由部门主管、区域 负责人和相关设备操作工签字,如检查发现设备维修时无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将对 维修负责人罚款 200 元。维修工维修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在 维修区域拉彩旗、挂警示牌、维修行车时要装好临时碰头、设立高空监护人和地面 监护人),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维修负责人罚款 200 元,直接领导罚款 50%,部门主管罚款 20%。 7)公司内油库必须有相应警示牌,没有挂好警示牌的对油库安全责任人罚 款 200 元,直接领导罚款 50%,如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在油库吸烟或进行明 火作业(已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并经安全员确认防火措施的除外)的,视其情节罚款 500 元以上。 8) 电工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违反 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直接领导罚款 50%。公司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接用 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或指定人员进行,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对违反规定私自接线或 接线不符合标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 200~1000 元处分。 9)公司内所有升降机一律禁止乘人,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乘升降机 上下的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升降机操作者罚款 200 元,双方直接领导各罚款 20%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0)公司员工及外单位施工人员上班期间禁止饮酒。上班期间饮酒者,视 其情节每次罚款 200~500 元,给予记过处分,直接领导罚款 50%,部门领导罚款 20%。 11)维修工维修设备时操作工必须监守现场,离岗者每次罚款 50 元,因离 岗造成损失的将对离岗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 100~500 元处分(按损失的实际情况 确定)。 12)行车驾驶室内必须配有灭火器、绝缘板、交接记录,如检查行车上未 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 100 元以上,行车负责人罚款 20%。行车楼梯无关人员禁止通行,有特殊情况需上行车的必须通过经理批准,未 经经理批准擅自上行车人员罚款 200 元以上,行车操作未进行阻止或上报的对行车 操作工罚款 100 元以上。 13)特殊工种员工严格按本专业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操作对责任人按 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 100~500 元处分。 14)危险作业(超负荷起重、油库区动火、大型设备安装、设备大修等)前 必须通知公司安全员,并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危险作业 未签危险作业审批单的将对危险作业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 200 元以上,部门 主管罚款 20%,区域负责人罚款 20%。 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配合,在施工区域及危险地带放置安 全警示标志。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 16)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发现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时,要及时 报告安全主管部门,隐瞒不报或谎报升级为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危险源和引发重大 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罚款 100~500 元,部门负责人罚款 200 元,安全管 理员罚款 100 元。若安全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未及时处置或上报引发安全事故的, 安全管理人员罚款 300 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 500 元以上,安全负责人 1000 元 以上。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员罚款 500 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 1000 元以上,安全负责人罚款 2000 元以上,公司总经理罚款 2 万元以上。外方施 工单位在接到我公司的整改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 由外方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解除劳动关系或施工合 同关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公司各部门、员工和外部施工人员都应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消 除。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由公司统一按照“隐患整 改通知单”形式下发,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未在规 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对相关责任人罚款 100 元以上(已审批 除外),公司每月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连续整改不到位时,部门负责 人负连带责任,接受 50%处罚。 六、解释与实施 本条例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监督检查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并将检查结果 记录在案,上报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安全管理处罚制度篇 3 1、目的 为规范职工上岗行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预防和消除各类 事故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安全处罚管理制度。 2、有关要求 2.1 本规定中与《永聚煤矿管理制度汇编》文件中有关条款相近、相同 时,以严重的项目考核为准。同时符合停止作业规定时,一并执行。 2.2 各级管理人员制止“三违”的处罚依据,必须是《安全处罚管理规 定》中“一般违章”、“严重违章” 、重大违章条款规定的违章项目,各级管理 人员对“隐患”的处罚依据,必须是《安全处罚管理规定》中“严重隐患”、“重 大隐患”条款规定的隐患。 2.3.1 一般违章每人次对个人罚款 2 元/条,严重违章每人次对个人罚款 5 元/条,重大违章每人次对单位罚款 100 元/条。严重隐患对单位罚款 50 元/条;重 大隐患对单位罚款 100 元/条。验收不合格的隐患、拖期未整改的隐患,执行被部 室管理人员“停止作业”考核程序。 2.3.2 、个人出现一次重大违章停工反省一天。 2.3.3 、月度班组出现一次停止作业对班组长停工反省一天。 2.3.4、月底统计被罚款人分数(一般违章积 2 分、严重违章积 5 分,重大 违章 10 分),按单位考核积分最高者停工反省一天,低于 10 分不考核,标准:重 大违章、停止作业、违章积分最高者一律到财务部交纳 100 元现金,停工反省期间 不支付工资,学习时间:每月月底中午 8:00- 12:00 下午: 14:00- 18:00 到安监部 报到,由安监部统一布置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如果有事休班,不能参加停 工反省的,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每次罚款 50 元,上班后进行停工反省。 2.4 对违章作业不制止或违章指挥的,与违章作业者一同处罚。 2.5 违反上级规定及《三大规程》要求,但本规定无明确条款的,属于隐 患的按严重隐患考核,属于违章的按严重违章考核。 2.6 管理人员要于当班,最迟一天内及时到安监部填写“三违”人员登记 薄,由当班信息员开出违章处罚通知单并通知违章人员所在单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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