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质量管理自控体系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1.编制说明
1)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技术含量高,质量标准要求严,项目经理部将以全新的质量管理理念,科学的质量控制手段,严格的过程控制来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2)严格遵守国家的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认真贯彻执行住建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规章,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
3)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两级管理机制,建立项目部、作业队三位一体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遵循源头把关、过程控制、严格验收的管理程序。
4)坚持科学组织,施工技术精益求精,施工工艺精雕细刻,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做到按规范操作、按验标检验,以工序质量保证工程成品质量。
5)项目依法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2.编制依据
1)国家和住建委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2)国家和住建委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国家和住建委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
4)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5)建设单位、监理、设计院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6)钦州疍家风情小镇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图纸等。
7)施工现场调查收集到的地形、地质、气象和其它地区性条件等资料。
8)集团公司近年来建筑、高速公路等类似施工经验、施工工法、科技成果;集团公司通过北京华夏认证中心认证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标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标准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编制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
3.适用范围
本体系文件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管段各作业队的施工质量管理全过程。
第二章 质量理念、方针、目标与创优规划
1.概况:
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位于广西省钦州市滨海新城沙井岛片区。项目总建筑面积:99067.07平方米,共32栋,为框架结构,建设4.5层宅基地共263户,其中90平方米的165套;60平方米的98套。主要建设宅基地住宅工程。
本管段内脚手架、模板、主体工程多,技术标准高、质量要求严。为此,我们对本工程的质量提出严要求、制定高标准,设置质量管理和监察机构,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将本工程建成世界一流水平的、经得起运营和历史检验的工程。
2.质量管理理念
终身负责 不留缺憾。
3.质量管理方针:
优化设计,精细管理,质量、环保、安全并重,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
4.质量目标:
1)工程质量总目标:
确保全部达到国家、住建局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开通速度达到设计目标值要求,满足全线创优规划要求。
2)工程质量总指标
①确保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所有工程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做到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全面满足运营需要。
⑴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⑵ 开通验收速度满足要求;
⑶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各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期的要求。
⑷竣工文件资料真实可靠,规范整齐,实现一次验收交接。
⑸所做工程开工必优,一次成优,杜绝返工;内实外美,不再修补;结构准确,尺寸无误。
⑹杜绝重大、大质量事故;将一般质量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力争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5.创优规划:
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全部获得广西公司优质样板工程奖。
如因设计图纸或工程内容的增减,将按调整后的单位工程进行评定,但必须达到广西公司优质样板工程的要求。
第三章 组织机构、人员及质量职责
1.组织机构
本段工程采用项目部→架子队的管理模式。项目设置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计划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试验室等职能部门。配备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工程技术、试验检验、测量、质检工程师(员)。队设专职质检员,形成体系完善、责任明确的质量检查、监督机构,进行全面的施工质量控制。各部门和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保证质量自控体系有效运行。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织,相关领导和部门成员为组员的质量控制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保证质量工作自上而下有效实施。质量控制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国群
副组长:刘欣荣 崔科星
组 员:程兆坤 王立光 张科辉
2)项目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是安全质量部,负责对我项目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项目所属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自控体系和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安全质量部配齐质检人员,负责现场的工程质量管理。
3)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质量控制原则,建立项目质量自控体系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4)项目经理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详见《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主要质量管理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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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项目经理 王国群
现场质量第一责任人:
崔科星
技术质量第一责任人:
项目总工 刘欣荣
质量检验直接 责任人:
实验室 杨钊
施工质量直接
责任人:
安质部 崔科星
技术质量直接
责任人:
工程部 郭嘉兴
原材料质量直接
责任人:
物资设备部 李仕军
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质量管理自控体系文件
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部主要质量管理人员汇总表
序号
职 务
姓 名
岗位证书
联系电话
备注
一、
中铁十九局钦州疍家风情小镇项目部
1
项目经理
王国群
一级建造师编号辽121050803313
18778671999
2
项目总工
刘欣荣
注册安全工程师AG00200230
18377659607
3
安质部科员
吴耀兰
辽建安BC【2015】48114
15878665619
4
安全员
程兆坤
进京京建安C(2010)0102981
13516207255
5
安全员
王立光
进京京建安C(2010)0102941
18177775157
安全员
张科辉
进京京建安C(2010)0102930
18177771570
质检员
崔科星
0209050478
18524211591
2.质量领导小组、部门的质量职责
1)质量控制领导小组(王国群)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方针和技术标准;定期召开有关质量专题分析会议;审定质量制度、规定;决策施工质量方案;总结和布置质量工作;组织教育和培训;落实质量责任制;组织开展项目的质量信誉(信用)评价工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对质量行为、过程控制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质量自控体系的正常运行。
2) 安全质量部(张科辉、崔科星)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建局有关技术质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办法,以及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办法。
(2)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和考评。组织并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负责组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工程质量管理。检查、落实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
(4)负责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质量培训管理工作。
(5)指导、监督、检查各施工队技术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的配置情况,确保能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
(6)负责组织质量自控体系的编制和完善,并组织培训和落实。
(7)负责编制关键工序的质量标准,明确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要点及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
(8)组织实施创优评比工作。
(9)按时上报质量报告或报表,及时下达质量指令。
(10)参与设备物资质量管理和过程质量监督检查。
(11)参与验工计价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工程管理部(刘欣荣)质量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住建局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京沪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现场技术调查、图纸审核、现场核对、工程数量核对、过程监控等工作。
(3)负责科技创新管理工作。
(4)负责本工程调度工作,及时收集工程信息,汇总和上报工程快报,定期分析总结施工情况。
(5)负责测量管理工作,组织各施工队实施交接桩、导线网复测、施工测量等各项工作。
(6)负责工程变更设计、办理各类变更设计的报审。
(7)参与验工计价,建立并动态管理各类工程台帐和技术档案。
(8)按照集团公司“项目管理落实年”的有关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做好方案预控,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的组织实施。
(9)参与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文件及编写工程总结。
(10)负责建立环保管理体系,制定环保、水保制度,并负责落实。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 物资设备部(李仕军)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质量目标。
(2)建立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验收制度,确保租赁机械设备手续齐全、状况完好、质量可靠。
(3)材料的采购、运输、进场、验收、库管、发放严格按照材料购置程序办理,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库,并按不合格程序办理;对不同规格材料进行标识。
(4)负责组织对采购进场的材料、构件、委托加工半成品及待安装工程设备的质量检验。
(5)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综合办公室(钟春燕)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质量目标及制定的管理办法。
(2)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有关质量的指示和印发文件。
(3)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技能。
(4)参加质量检查、评比活动。
6)计划部、财务部(王猛、陈曦)质量职责:
(1)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同时汇总和下达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
(2)经常检查、督促和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应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及统计返工损失金额,对不合格品和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不报竣工、不计完成工作量,未经质量管理部门及监察人员签证,不予以验工计价。
(3)设立质量专项资金。
7)试验室(杨钊)质量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试验规程、规定和试验方法。
(2)负责贯彻检查《试验质量管理手册》的执行情况,并经常向公司中心试验室汇报。
(3)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试验检测,按《进货检验和试验工作程序》对钢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及时进行检验。定期安排外加剂等原材料的委外检验。对所检验、检测和试验的准确性负责。
(4)及时配置承建项目所需用的各种混凝土配比,并不断加以优化,做到确保工程质量,节约原材料,便于施工。
(5)定期对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质量评定,并上报有关质量部门。
(6)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事前认真检查,事后维护保养,及时准确填写“使用卡”。定期进行仪器的鉴定工作。
(7)组织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8)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的调查及质量事故分析并负责向中心试验室汇报调查情况。
8)测量组质量职责:
(1)严格执行测量规范,不合格测量数据不能作为成果使用,提供给技术人员的资料要真实可靠。
(2)测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不准随意乱涂乱画,测量资料要真实、清楚,不弄虚作假。
(3)做好测量控制桩及定位桩、水准点的定期复测、保护工作。各墩台放样前要明确放样方法、过程及复核手段。
(4)严格管理测量仪器,正确掌握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爱护测量仪器,认真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震等保管工作,按规定定期校验,校验仪器必须具有技术鉴定证书。
(5)指导督促检查作业队测量人员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严把质量关,对作业队提供的测量资料要逐一审核,并及时提供给总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参考使用。
3.主要岗位人员质量职责
1)项目经理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法规,建设单位规章及股份公司的质量目标,对本工程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2)掌握本工程质量情况,负责监督质量自控体系的运行情况;
(3)制定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保证质量控制措施费用的投入;
(4)履行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质量职责;
(5)审批质量管理自控体系。
2)书记质量职责:
⑴指导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等,督促本企业内部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
⑵负责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发动全员提高质量意识,确保施工质量创优目标实现。
⑶协助指挥长抓好质量管理体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领导责任。
⑷负责建家建线、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
⑸负责搞好法律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
3)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质量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掌握项目生产动态,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技术管理和组织工作,对项目质量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
(2)组织研究和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及质量技术措施,并指导和落实;
(3)领导项目技术攻关活动,确定攻关项目的课题并进行技术指导;
(4)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种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对质量管理中各单位质量技术标准、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5)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审核防范措施。
5)工程管理部部质量职责:
(1)做好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工程调查、设计图纸的技术会审,把设计意图、结构构造和技术要求了解清楚,使可能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最大限度地消灭在图纸上;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并完善交底手续。
(2)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办事,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4)管理各种构、配件,非标准加工件的技术鉴定工作。
(5)制定切合实际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并贯彻实施,对违章指挥和技术指导错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责任。
(6)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技术数据,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对工程中出现的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和缺陷,提出整改、加固、补偿措施。
(7)参加质量检查,出席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质量回访工作。
(8)加强对计量、试验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责任心和测量、试验工作水平。
6)安全质量部部长质量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是本项目质量主要负责人。
(2)贯彻执行国家、住建局颁发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3) 制定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管理细则、目标、措施,并抓好实施与落实,指导各单位编订创优规划、措施等。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和抽查工作,定期对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4)参加施工组织方案的制定,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施工工艺、质量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大临结构制造安装质量。
(5) 负责对集团公司的质量月报工作;负责对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大检查组织工作,并做到事先有计划,检查有总结,对查出的问题有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6)负责组织项目质量创优、QC小组活动。
(7)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8)负责质量管理的对外联络和协调,负责与业主、咨询监理的沟通与联系。
(9)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环保情况,及时反馈有关质量、环保信息,当好领导助手。
(10)参加质量、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和审定事故处理方案。参加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7)计划部长质量职责:
(1) 加强质量成本管理和控制,搞好成本核算与经济分析,认真计算各种构(配)件的损失报废,工程的返工、返修和加固补强费用,以及外部质量索赔费用。
(2)搞好资金管理、加快资金周转,确保创优工程资金供应。
(3)参加工程验工计价,搞好工程结算,考核质量成本,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有权拒绝支付一切不合理费用,对返工补修的经济损失严加控制,并会同有关部门查明责任。
8)物资设备部部长质量职责:
(1)按设计、施工技术要求采购供应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外购的构、配件,向施工技术部门或质量检验部门提交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证书。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和时间供应材料、配(构)件,避免混装、混供。对供应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造成的质量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3)凡发生材料代用或新材料订购,必须经有关部门鉴订同意后,方可采购、供应。
(4)妥善储存保管各种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化工材料,对超期使用的水泥、化工材料应及时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采购产品、材料、半成品的验证、检验标识以及对标识的指导、检查、督促和不合格物资的处理。
(6)对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7)负责对采购(包括业主提供)的机械动力设备的检查和试验状态标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9)质检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
(2) 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有关质量的标准执行情况,发现违章施工,有权制止;
(3) 负责质量文件的管理,建立质量记录台帐,对项目分部各类质量基础资料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质量记录及资料完善、规范、齐全;
(4) 参加施工组织方案的制定,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质量措施的执行;
(5) 参加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参加质量工作会议并加以落实;
(6) 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参与工程创优和QC小组活动。
10)试验检测工程师质量职责:
(1)负责组织试验人员学习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及岗前培训工作;
(2)负责试验人员配备、管理及考核工作;
(3)负责试验仪器设备的调备、购置、检验标定及报废工作;
(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与推广应用。
11)工程技术人员质量职责:
(1)掌握设计文件、验标、规范、指南、工法、内控标准。熟悉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流程。
(2)进行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指导和协调。
(3)填写施工日志和各种施工记录,对工程形成的资料负责。
(4)工点的测量、试验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并记录或保存相关资料。
(5)建立该工点现场技术档案,在现场统一保存管理。
(6)接受质检员、监理或上级的监督检查。
(7)工序质量自检,合格后与质检工程师复检,之后配合质检工程师邀请监理检查签认。
(8)工点竣工文件和总结的编制工作。
(9)负责本管辖范围内的工程进度的统计和汇总,并协助有关部门合理编排工期和配置资源。
12)测量队队长质量职责:
(1)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项目测量控制工作,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负责。
(2)负责项目测量控制工作,与专业监理沟通,人员调配,仪器设备管理、配置。
(3)主持项目的测量会议,批准项目有关测量工作的各项规定,对项目测量工作的安全、质量、技术工作负全面负责。
(4)参加业主、监理召开的有关测量会议。
(5)参与测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项目测量组的贯标工作。
13)现场检验试验人员质量职责:
(1)负责现场、原材料、构件检验试验工作。
(2)对检验试验结果负直接责任。
(3)认真执行检验试验操作规程。
(4)负责对取样试件的保护、留置工作。
(5)负责拌和站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换算及混凝土的出场检验。
(6)迅速反馈检验试验结果。
(7)对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和错误的检验报告要及时分析原因,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报告。
14)现场测量人员质量职责:
(1)对测量成果质量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测量规范、测量操作规程、换手复核、检算制度以及测量成果审核和应用程序。
(3)按项目测量控制方案完成交接桩复测、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沉降观测、线性控制测量和竣工复测。
(4)接受工点技术人员技术指导和测量资料审查,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记录清楚,签署完善,配合工点技术负责人做好对施工队和工班的测量成果交底,完善交底资料签认手续。不得将未经审核的测量成果用于指导施工。
(5)妥善保护并按规定复核测量控制桩橛,认真保管测量资料,做好测量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归档工作。
(6)不得使用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和工具,按规定做好测量仪器、工具的校核工作。
15)材料员质量职责:
(1)负责收集质保证明材料,并负责归档保存。
(2)负责进场材料的数量和外观验收。
(3)负责建立台帐,及时将进场通知单送交试验部门进行试验检验(附生产厂家合格证或质检报告单)。
(4)试验合格的材料填写《进货、检验记录表》,注明试验报告单编号,日期,试验状态,并记录物资明细帐。现场按“未检”、“待判”、“合格”、“不合格”标识。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未检的材料不允许使用。
(5)通过点验单、发料单、物资明细帐、标识牌等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6)应做好以下的记录:a标识牌;b顾客提供产品、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记录表;c进场材料通知单;d月/季需用材料采购计划表;e年度需用物资申请计划表;f进货、检验记录表;g点验单;h发料单;i物资明细帐。
16)工班(组)长质量职责:
(1)接受上级有关人员的质量指令,认真执行项目、驻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工序作业过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2)熟悉工艺流程,掌握工序质量关键控制点和工艺标准,按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书及施工测量放样结果组织施工。对技术交底资料或测量结果有疑问时,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
(3)坚持施工程序,开展班组自检,参加互检和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不合格不出手。
(4)接受技术、质检人员的检查指导,为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条件和数据,对技术和质检人员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按要求整改。
(5)如实向上级报告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6)落实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保护措施。
17)操作工人岗位质量职责:
(1)对出手质量负直接操作责任。
(2)坚持按技术操作规程、技术交底书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3)接受上级领导、技术和质检人员的监督检查,出现质量问题主动报告真实情况。
(4)按规定认真做好自检和必备的标记。
(5)不使用不合格材料,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承接,本道工序不合格不出手。
(6)接受质量意识教育,参加技术知识学习,熟悉本工种的工艺操作规程,遵守职业道德。
第四章 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1)自觉接受住建局监督站及其分站的监督检查,并给予配合;
2)对监督站及其分站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项目经理部负责督促按期整改和落实及复查上报。
2.工程原材料、构件质量监控制度
1)严格供应商(厂家)资质审查,实行市场准入监控管理,在合格供应商(厂家)范围内进行选用,确保原材料质量;
2)重要构件实行驻场(厂)监造,由物资部门组织实施;
3)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频率,分别进行出场(厂)、进场和过程检验,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书面报告,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4)项目应和监理单位积极沟通,一起对甲供材料到达现场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5)项目要派专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使用情况进行巡检;
6)在把好碎石、砂子的源头质量控制和进场检验的同时,还应在储存材料的现场采取预防措施(如配备必要的筛子、冲洗设施等),对泥土、粉尘含量超标及级配不合格的部分进行处理,确保材料满足高性能混凝土的要求。
3.试验室验收和生产许可制度
1)试验室验收
A.工地试验室建成后,报中心实验室监理站初审合格后,向建指提出申请,由建指组织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B.工地试验室建成后,按规定报监理中心实验室初验,合格后报建设指挥部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混凝土拌和站验收
混凝土拌和站建成后,按规定报监理中心实验室初验,合格后报建设指挥部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制度
1)试验室必须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好检测和试验工作,凡需见证试验的项目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旁站,并履行相关手续。
2)全线桥梁基桩等无损检测,由建指统一招标选定检测单位,各单位给予配合。
3)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报监理项目解决,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每道工序完成后,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检查和签认。凡住建局施工质量验标中规定需要设计人员参加的工序检查,应邀请设计人员一并参加。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字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工地质检人员接到现场要求现场检查验收时,应按下列时间到达现场。
A.基坑开挖、钻孔等涉及工程或人身安全的工序验收在半小时内到达。
B.其它工序的验收应在尽快时间内到达并不得超过1小时。
C.质检人员对工序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合格后,应及时报请监理检查,由于报验不及时造成质量事故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质检人员的责任;不合格或没有检查就报监理检查的,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教育,屡教不改超过三次的,清退出质检队伍。
D.报请监理检查验收的人员,必须是专职的质检人员,不是专职的质检人员,没有资格进行报检,也不允许报检。
6.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核制度
1)开工前,项目根据业主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本标段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报业主审批。
2)指挥部拟定的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由各施工队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审查,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报业主审批。
3)其他工程按规定由各施工队编制报项目审查,监理单位审批。
4)施工组织设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7.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 定期检查
A.项目每周进行一次实物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自查,保证内业和外业同步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B.作业工班每天进行一次实物工程质量和内业资料自查,保证内业和外业同步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不定期检查
A.各级领导和专职质检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要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并派员进行旁站监督。
B.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在进行质量检查时,必须采用测量检查和目测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形成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四有”,即有分析、有措施、有落实、有验证,禁止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
A.隐蔽工程由项目专职质检工程师自检合格后,邀请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影响安全的工序在签证后立即实施下道工序施工。
B.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而自行覆盖,应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C.监理工程师因工缺席,由其委托人员代检签证时,要做好记录。必要时,事后应请监理工程师补签认可。
D.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或明显达不到承载力要求时,要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解决,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严禁擅自更改或自行主张施工。
4)工序质量 “三检制”
工序质量“三检制”是先由工班进行自己检查,再由工点技术员进行检查,最后由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
5)旁站监督检查
A.各施工队要针对各自管段实际情况配置旁站员,作为质量终端责任人,对现场所管辖里程段施工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和检查。
a)旁站员的素质要求:
①必须正式职工担任;
②必须经过培训并具备专业上岗证;
③从事两年以上技术业务工作;
④经技质部门认可或考核合格。
b)工作职责:
①责任区有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岗在位;
②必须按质量技术交底和施工作业程序进行监督;
③随工填写旁站记录;
④及时向领导反映旁站过程情况;
d).管理权限:
①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工;
②对作业层未执行质量相关规定的,有责令立即整改权和建议停工权;
③对经常违规、教育无效的人员有建议清退权。
B.各作业队必须设置队级专职质检员,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检查。
a)责任定位:作业区质量直接责任人
b)人员素质要求:
①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②具备同类工程现场质量管理能力;
③具有两年以上技术或质量工作经验。
c)工作职责:
①监督检查本队质量保证措施、制度等的落实;
②对旁站人员及作业班组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③随时排查整改本作业区施工现场质量隐患;
④组织职工上工前质量教育;
d)管理权限:
①对旁站人员有监督权;
②对施工队质量投入有建议权;
③对违规操作行为有处罚权;
④对施工队质量培训有建议权;
⑤对现场紧急情况有停工权。
e)检查频率:每天巡回检查。
C.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严格岗位责任追究,加强现场旁站人员的监督、检查,防止擅自离岗和脱岗,对因失职、渎职造成质量缺陷、质量隐患、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D.对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旁站人员要表奖兑现。
E.旁站员出现下列情况:a.工作期间不在岗;b.偷工减料行为未发现;c.质量隐患未发现。发现三次则下岗培训,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且培训后依然从事旁站员工作。
8.施工质量验收制度
1)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本标段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划分和细化,并按下列程序逐级报批后执行。
2)项目根据批准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依据验标中规定程序进行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和评定。
9.工程质量验工检查制度
验工质量检查,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签证。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监理人员签证的工程项目和数量,计划财务部不得予以计价和拨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验工质量签证。
1)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者;
2)混凝土、砂浆强度及填土夯实密度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或试验报告不能判定其质量状态者;
3)由于施工错误造成返工或处理而增加的工程量;
4)缺少应具备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或未经检查签证合格者;
5)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未经进货检验和试验合格者;
6)未办变更设计手续,擅自变更设计者。
10.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1)总则:
⑴为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施工中的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根据国家和住建局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⑵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⑶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责任单位应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并及时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⑷安质部是所有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法人是事故管理第一责任人。
2)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
3)事故报告
⑴报告时机
a)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电话报项目安质部长,项目安质部长在接到电话1小时内电话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内部调查处理工作,并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情况、是否需要采取临时应急防护措施、事故调查中的数据资料、事故起因的初步判断、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初步界定、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等。由项目会同监理、业主等有关单位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同时按相关规定向上级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有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或监督)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
b)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部位或工点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c)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三天内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事故报告单位。
4)事故调查及责任处理
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者,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必须: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
(二)组织技术鉴定;
(三)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以及责任性质;
(四)提出工程处理的方案;
(五)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六)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七)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应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项目书面报告,项目组织人员对现场检查验收,以书面批复形式结束。
5)责任追究:
事故发生后,根据项目制定的各部门单位、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将对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A.对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由所属项目单位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B.对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
C.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由项目专题例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并报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直接研究决定。处罚及处分决定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行文下发执行。
D.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介入调查处理的质量事故,项目积极配合,必要时报请集团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配合其调查处理工作。
11.工程质量报表制度
认真做好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业主、监理、局指项目部的各种质量报表,按时上报。
12.工程质量举报制度
①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②项目已在现场工程告示牌上,公布工程质量举报电话。
③项目安全质量部负责质量问题的投诉受理和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
④项目经理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并对避免质量隐患或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13.质量管理责任人登记制度
①登记人员范围:项目第一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项目的质量负责人必须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②报送单位和时间:由项目负责管段内的人员登记,在进场后一个月内汇总报项目安全质量部备案。
14.质量管理信息化制度
1)建立质量情报信息网络
质量情报信息,主要是反映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程质量和工作情况,同时还包括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等。为搞好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管理,有效控制和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认真掌握大量、准确的第一手质量情报信息资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反馈、及时分析、及时应用。
2)质量信息的内容
①进入工地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变更、隐蔽工程和有关质量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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