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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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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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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无锡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证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镇、街道、园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镇(街道)安监机构)工作及其人员管理,提高镇(街道)安监人员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安监人员的培训管理,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 ]76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锡政发〔 〕2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无锡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证》(以下简称镇(街道)安监员证),由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统一颁发。颁发对象为本市镇(街道)安监机构中的在职在岗安监人员。
第三条 申领镇(街道)安监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爱岗敬业;
(四)镇(街道)安监机构中行政在编、事业在编或者签订三年及以上用工合同的在职在岗人员,其中用工合同人员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按本办法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监管资格。
第四条 申领镇(街道)安监员证,必须参加市安监局举办的全市镇(街道)安监人员业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第五条 申领镇(街道)安监员证,应当填写《无锡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登记表》(附件1),由所在地的镇、街道、园区、开发区对申领人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市(县)区安监局对申领人资格审核,报市安监局。
第六条 申领镇(街道)安监员证,申领人必须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统一考试,经考试合格后颁发镇(街道)安监员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同级安全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不参加考试。
第七条 镇(街道)安监员证有效期为3年,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必须参加复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证件期限届满时,所在单位应当负责收回证件,交发证机关销毁,并重新换领新证。
第八条 镇(街道)安监员证,限于持证人在所在单位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履行职责时使用,不得伪造、涂改或者转借她人。
第九条 持证人赴企业、单位开展外勤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镇(街道)安监员证,不出示证件,不能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安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镇(街道)安监员证收回,并在1个月内交发证机关注销:
(一)调离安监机构的;
(二)辞职的;
(三)退休的;
(四)不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
收回镇(街道)安监员证由镇、街道、园区、开发区负责,并向市(县)区安监局报备。
第十一条 安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将其镇(街道)安监员证暂扣,并在1个月内报发证机关备案:
(一)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行政处分的;
(二)失职渎职,未造成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三)利用镇(街道)安监员证谋取私利、违法乱纪,未造成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照规定参加复审培训或者培训后未取得结业证书的。
暂扣镇(街道)安监员证的期限,由持证人所在单位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报市(县)区安监局决定。暂扣期限最短三个月,最长半年。在暂扣镇(街道)安监员证期间,应当停止持证人外勤业务工作。
第十二条 安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将其镇(街道)安监员证收缴,并在1个月内交发证机关注销:
(一)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被查处的;
(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已不适合从事安监工作的;
(三)被辞退的;
(四)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行政拘留的;
(六)被劳动教养的;
(七)被判处刑罚的;
(八)被暂扣镇(街道)安监员证两次及以上的。
收缴镇(街道)安监员证由镇、街道、园区、开发区报告,市(县)区安监局审核,报市安监局批准。被注销镇(街道)安监员证的人员不得再从事安监工作。
第十三条 持证人应当妥善保管镇(街道)安监员证,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本市权威报纸上登报声明作废。需要申请补证的,应当填写《无锡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证补证申请登记表》(附件2),办理程序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无锡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列入本办法的附件,适用本办法规定。
附件:1、无锡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登记表
2、无锡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证补证申请登记表
附件1
无锡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登记表
所在安监机构:(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贴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职称
毕业院校
编制性质
现部门及
职务
从事安全
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岗位情况
何时任现职
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
在职学历、学位、专业
是否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等同级安全专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证书名称及有效期限
家庭地址
手机号码
主要工作
经历(含
时间、单
位、部门、
从事工作)
镇、街道、园区、开发区
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县)、区
安监局审核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安监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填写后由所在地的镇、街道、园区、开发区出具审查意见,报市(县)区安监局审核后,由市(县)区安监局汇总后上报市局办公室;2.申领人应当把本人学历证书、市局安监系统业务培训结业证书、已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及安全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随本表一起上报。
附件2
无锡市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证补证申请登记表
所在安监机构:(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贴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职称
毕业院校
专业
现部门及
职务
从事安全
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初次取证时间
上次换证时间
证件编号
家庭地址
手机号码
证件遗失日期及遗失原因
主要工作
经历(含
时间、单
位、部门、
从事工作)
镇、街道、园区、开发区
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县)区 安监局审核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安监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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