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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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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6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XXX集团公司 管 理 制 度 XXX集团公司 目 录 前言 1 总则 1 附则 2 员工行为准则 3 一、目的 3 二、定义 3 三、礼仪及言谈举止 3 四、工作秩序 4 五、职业道德 4 六、工作环境 5 考勤管理制度 6 第一节 总则 6 第二节 考勤管理 6 第三节 休假 9 人事管理制度 16 第一节 总则 16 第二节 聘用 16 第三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 18 第四节 服务 18 第五节 任免 20 第六节 劳动关系的解除 20 第七节 福利待遇 24 财务管理制度 25 第一节 总则 25 第二节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25 第三节 会计档案管理 26 第四节 费用报销制度内容 26 第五节 费用报销细则 27 第六节 费用审批程序 28 第七节 收款、付款结算事项 29 第八条 关于借款的规定 30 第九条 单据及附件 30 第十条 开票规定 30 出差管理制度 32 一、目的 32 二、范围 32 三、出差类型 32 四、出差申报和审批 32 五、票务、行程预订服务工作 32 六、车辆安排的规定 33 七、出差交通、住宿标准及差旅费报销 33 八、国内长期出差人员的费用标准 35 九、报销事项说明 36 十、出差期间管理 37 十一、费用确认原则 37 十二、出差休假管理 38 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39 一、目的 39 二、业务费应用范围 39 三、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39 四、招待费用的分类 39 五、招待费用申请及审批 40 六、业务招待费标准 40 七、礼品费使用原则 40 车辆管理制度 41 一、目的 41 二、车辆管理 41 三、车辆使用 42 四、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42 五、车辆保险 43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43 办公用品的管理 45 一、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和一般办公用品 45 二、办公用品计划 45 三、办公用品购置 45 四、办公用品的发放及领用 45 五、管理员职责 46 六、办公用品的交接与收回 46 公司印章、资料使用管理制度 47 一、目的 47 二、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47 三、公司印章的使用 48 四、印章的管理 48 五、印章的保管 48 六、资质的使用与管理 49 快递邮寄管理制度 50 档案管理制度 51 一、目的 51 二、范围 51 三、档案保管制度 51 四、档案借阅制度 52 培训管理制度 53 一、目的 53 二、范围 53 三、培训机构与职责 53 四、培训方式与内容 54 五、培训的实施 54 六、培训资料 55 七、培训档案 55 会议管理制度 56 一、目的 56 二、职责 56 三、会议分类 56 四、管理方法 56 保密制度 58 一、总则 58 二、细则 58 三、责任 59 前言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最大限度的维护和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及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员工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指导下,本公司行政部负责起草审查并督促执行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应该遵守和执行本制度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制度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 凡违反本制度的员工,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按程序进行处理。 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经常开展培训督促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 本制度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全体会议集体讨论经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行政部。 第十条 本制度于二零一柒年十月二十三日正式颁布实施。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起草编制,企业管理人员参与讨论协商,行政负责人初审,董事长终审,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经过,并向全体员工公示。本制度遵循合法、民主、公示原则;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有权针对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经过合法程序并报经总经理批准颁布生效,并纳入本制度;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四条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员工行为准则 一、目的 为树立员工原则性和明确做事条理,对公司全体员工的言谈举止进行规范化指导,以提升企业和个人良好形象,营创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打造出XXX公司过硬团队与业内品牌。 二、定义 1、三无:设施、设备、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无乱堆乱放物品;地面、屋角无杂物; 2、两整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桌面整洁(工作时办公桌面可存放物品位置要求为:文件栏、笔筒、电脑、水杯、一盆绿植、电话机{摆放位置为两人中间}); 3、桌面下、电脑上不得有积灰,椅子保持干净,围巾等个人外套不得搭到椅背,可存放于衣柜中,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不得存放于公共区域; 4、下班后整理好个人办公桌面,除上述第2条里面允许可摆放的物品外,其余都应收进办公桌内,椅子推进桌下; 5、卫生打扫:轮流值日,不得在上班时间打扫,打扫范围为公共区域(值日安排及打扫区域见储物间的值日表)。 三、礼仪及言谈举止 1、衣着整洁得体、举止端庄、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2、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 3、接听电话应及时,响铃不超三声,接听时应说”您好,这里是XX公司/银建卡奔公司”; 4、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礼、有节。 四、工作秩序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上班时间不从事、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在工位上吃零食、睡觉,确保工作秩序井然; 3、言谈声音清晰适度,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她人; 4、同事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5、在工作中下级尊重并服从上级,在工作生活中上级更应关心帮助下级; 6、非因工作需要,班前班上特别在午餐时间不得饮酒,如有违者将视情形报公司领导核准后进行通报并给予不定数额的经济惩戒; 7、开会、培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确因未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向培训组织方请假说明情况; 8、严禁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从事”黄、赌、毒”等活动。 五、职业道德 1、公司登记的物品不得挪为私用,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她人的文件、物品等; 2、严禁利用工作之变挪用公款,以侵犯公司利益为个人或她人非法谋取利益; 3、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外兼职; 4、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将公司财物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或抵押; 5、不得因私事使用公司的复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 6、外出人员请遵守公司各项章程,严禁有损公司声誉及利益的行为; 7、员工在对外交际应酬中请做到礼貌大方,简朴务实,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其它不良行为; 8、主动传授经验,公平竞争,共同进步,和谐共赢; 9、工作调离时,应按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六、工作环境 1、培养全体员工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个人和集体卫生意识,做到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及时将烟火、烟蒂及其它易燃物品妥善处理。个人工作区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办公现场要做到”三无””两整洁”; 2、工作时间不聚集闲聊嬉闹、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公司内所有员工。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 第二条 工作时间 1、公司统一制定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工作八小时,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夏季:8:00~12:00 14:00~18:00 (5月1日执行) 冬季:8:30~12:00 13:30~18:00 (10月1日执行) 2、根据特殊情况或工作实际需要,对上下班时间会进行适当调整。如有变动,以公司行政部发文通知为准; 3、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自己调整时间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节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方式 为了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为公司的考勤提供直接依据,公司上下班需实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打卡。 第四条 除下列人员外,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表>经上级领导书面批准者; 3、因故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领导书面批准者; 4、公司人员因事外出,在银川市内办事的须告知部门负责人,征得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方可到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出银川市的须填写<员工外出单>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者; 5、因外界不可抗力原因,如气象灾害、无法进入办公区域、考勤设备故障、自身指纹与面部受损致无法识别等原因除外,并及时向行政部门述明原由。 第五条 考勤流程 全体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勤打卡。 上午: 上班:8:00以前 下班:12:00-12:30(夏季) 上班:8:30以前 下班:12:00-12:30(冬季) 下午: 上班:13:30-14:00 下班:18:00以后(夏季) 上班:13:00-13:30 下班:18:00以后(冬季) 如因个人原因(外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未及时进行考勤打卡者,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第六条 请假程序 1、休假以不影响公司工作为原则,由请假者在拟休假前(3日以内者须提前2日申请;超过3日者须提前3日申请)填写<请假单>,提前将工作进行交接,呈请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报行政部备案后方能离岗;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请假者,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部门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按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计算; 2、员工在休假前须将手头工作完成或做交接,如因休假造成工作上的延误,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罚; 3、若工伤假、病假及丧假等紧急事故不能呈报审核时,须在上班后一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行政部提出口头申请,说明请假理由及时限,在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后2日内补办手续,并报行政部备案; 4、请假审核 (1)请假一日(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核准; (2)请假1日以上,报请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核准; (3)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呈总经理核准; (4)请假批准后,请假表须送行政部留存备档,做考勤备用。 第七条 注意事项 考勤时间为当月首日到当月最后一日。员工考勤由行政部统一记录保管,每月最后一日统计汇总当月考勤及工资表。 休假完毕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持已批准的<员工请假单>按请假程序办理销假手续,并报至行政部。 第八条 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迟到10分钟以内的人员,每次迟到从当月工资中扣款人民币10元;迟到10-30分钟,每次迟到从当月工资中扣款人民币30元;无故超过30分钟未签到/打卡到班者以旷工半日计算; 2、早退:工作时间终了前1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每次早退从当月工资中扣款人民币10元;提前10-30分钟下班者,每次早退从当月工资中扣款人民币30元;无故提前30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计算,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部门负责人证明者除外; 3、旷工: 以下情况均视为旷工: (1)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缺勤、迟到/早退30分钟(不含)以上至4小时(含)内按旷工半日计算,4小时(不含)以上、8小时(含)以下按旷工1日计算; (2)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3次,均按旷工半日计算,(30分钟以上)3次,均按旷工1日计算; (3)未经准假擅自离岗、假期/续假逾期未获批准的均按旷工计算; (4)经批准休病假(3日(含)以上的人员须提供医院证明),但在销假时未能提供有关证明的; (5)旷工人员,事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假手续; (6)员工旷工1日,该员工无当日薪资并对其进行日薪资100%的扣罚,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7)试用期内累计或连续旷工达到1日者,转正员工年累计旷工5日(含)以上或连续旷工3日以上(含)者,除上述处罚外,将视同自动离职; (8)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12日者,予以辞退。 第三节 休假 第九条 休假类型 本公司休假分为定休、例休、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产检假、陪产假、年休假、工伤假。 第十条 休假凡超出所规定期限,超出部分一律按事假处理。 第十一条 定休日为每星期六、星期日,例休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以上休假为带薪休假日,照发薪资。 第十二条 事假 员工因处理私人事务不能正常工作而需请假,视为事假。由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岗。 员工请假均应填写请假条,原则上事假一日需提前一日申请,事假两日需提前两日申请,依次类推。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计算。事假期满逾期不归未做续假的按旷工计算。 事假期间无薪资,全月零星事假累计不超过3(含)小时的,工资不扣减。当月事假累计达12日者,当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其本人承担(公司只缴纳部分为员工在岗时间,剩余时间由员工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 1、全月事假累计超过3(不含)小时的,按0.5天事假计算,累积7(含)小时为一日; 2、事假期满需继续休假,必须于假期期满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员工连续事假超过15日时,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有权不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待其事假后复职重新安排工作或解除劳动合同;事假连续达30日以上,视为自动辞职; 4、事假日不计工资,事假扣款:事假扣款额=(员工当月基本工资÷22天)×事假日数。 第十三条 病假 员工因患流行(感染)疾病、内科疾病、外伤科等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不能正常上班的,须请病假。 每次请门诊病假不得超过一周,住院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续假时需出示上周(上月)治疗的全套手续。续假时间最迟为上期病假期满的第二日。否则按旷工计算。 涉及伤害赔偿的非因工负伤,视为事假;超过医疗期的,用人单位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辞退,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1、病假证明出具: 病休前应出具县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病假证明(病历、处方和收款收据,否则以事假计算)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批合格方可休假。如未及时办理手续须于正常上班3日内及时递交病假证明。向公司提交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扣除当月的全部工资及待遇并作辞退处理。 (1)月内第一次病假且1日(含)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2)病假一次连续在3日(含)的,应有医院的相关病假证明; (3)病假一次连续在3日以上的,须提供县市区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 2、病假工资计发: (1)每次至少以4小时计算,未满4小时按4小时计算,累积8小时为1日; (2)病假期在1个月内发放当月基本工资的50%; (3)病假期在1个月以上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十四条 婚假 凡是符合<婚姻法>规定已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登记证的转正职工,可申请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日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1-3日); 3、请婚假时需出具结婚证明; 4、再婚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5、转正员工可享受带薪婚假,含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即以自然日算),须一次性休完,未休完不予补假; 6、婚假应提前7日申请,由行政部负责复核后,经总经理审批有效;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婚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但不享受其它各项补助、奖金及提成等额外报酬; 8、员工子女结婚,其可有婚假2日,员工直系兄弟、姐妹结婚,其可享有婚假1日。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申请丧假,并由总经理核准。 1、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不超过5日; 2、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去世时,不超过3日; 3、请丧假员工可享有1-2日的路程假(省外); 4、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第十六条产假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转正的在职女员工分娩、流产或是男性员工妻子分娩,可享受产假。 1、一般产假为158日(以自然日计算); 2、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者,流产假为42日以内;妊娠4个月以内流产者,流产假为15~30日(申请假期时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一年一次以上按照事假处理); 3、公司为其缴纳社保人员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津贴均不予发放;经员工本人不愿缴纳社保的,公司在其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其它各项补助、奖金等额外报酬。休假期间工资于员工产假期满后的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4、产假前需要休息的,在公司填请假单,按照事假的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的,于产假期满前15日填请假单,按照病假的规定办理;因个人原因需要续假的于产假期满前一个月递交请假申请,按照事假规定办理; 5、产假期满之后,三日未上岗也未到公司办理请续假手续的,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为该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也将在员工产假期满的当月停缴; 6、孕期第5、6、7、8、9个月,提前从工资中扣除产假五个月的社保个人承担部份金额; 7、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事假规定处理; 8、产假期间,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有权不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待其产假后复职重新安排工作。 第十七条哺乳假 为带薪假,公司已婚女性员工生育后,小孩未满一周岁,可请哺乳假。 哺乳假每次30分钟,每日两次,可合并使用,需提供准生证明、出生证明。生育多胞胎者,每多一胎增加30分钟哺乳假。薪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再延长期间按70%发放。 第十八条产检假 公司已婚女性员工怀孕1~3个月,可享受2日带薪产检假,怀孕4-7个月,可享受每月1日带薪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每月2日带薪产检假;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每月4日带薪产检假。 第十九条陪产假 男性员工可在家属产假期间享有10日陪产假,需提供女方(配偶)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医院相关证明;休假期间享有全额工资,但不享受其它各项补助、奖金及提成等额外报酬;除工作原因须返岗外,护理假应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未休完不予补假。 第二十条年休假 员工连续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员工累计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年休假3日;已满5年不满 的,年休假5日,已满 不满 的,年休假10日;已满 以上的,年休假15日。 1、国家法定节日(不包括周六、周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能够集中安排,也能够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员工请事假,能够以年假抵充,抵充不完的部分可休年假;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1)职工上年度全年请病事假累计20日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 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 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能够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标准额外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二十一条工伤假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工外出期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公而致伤害、疾病、残疾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可申请工伤假。 必须出具事故报告、具有工伤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外出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治疗者,须出具当地有关单位及医疗部门证明),经公司审批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其治疗修养期间给予工伤假,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1、依劳动保险条例办理申请工伤给付者,如未参加医疗保险或发生差额时,由公司补齐或补足; 2、员工须持公司指定医院或参加医疗保险的医院证明,报部门负责人核准,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期限以诊断书载明日期为准; 3、工伤休假人员未能出具事故报告和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时一律按事假处理。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本公司职员管理,除遵照劳动法有关法令外,悉按本制度办理;凡本公司职员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本制度所称员工,指本公司录用之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第二节 聘用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聘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副总/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部办理招聘事宜;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审核合格后,由行政部办理入职。新员工自被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至三个月,视情况而定。工作表现优良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未按公司规定致使试用期延长不在此范围内。 第三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不合格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四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行政部提供下列表件: 1、应聘登记表(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学习工作经历以及家庭情况)的部分相关信息; 2、最近三个月内一寸照片; 3、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其它人事资料。 第五条 新员工入职后由行政专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新员工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岗位工作等相关资料,入职人员经培训后签订誓约书。入职人员安排至实习岗位,需尽快掌握熟悉部门相应业务流程的基本操作及要求。 第六条 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一至三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 第七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填写鉴定意见,如需考核由部门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安排相关内容考核。 第八条 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呈报行政部、分管领导、总经理核准后正式任用;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如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不听从上级的安排等),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告知行政部,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行政部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提供学历证件及身份证(正本审验,复印件存档); 3、最近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6张。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员工在被聘用期间,如有住宅搬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更换等,必须在三日内告知行政部。 第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1、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吸食鸦片或其它代用毒品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品行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8、未满16周岁者; 9、与其它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第三节 劳动关系的建立 第十三条 应聘者经面试合格,而且履行规定的手续并经过试用期的,即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原合同到期需续签的人员,在合同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该员工及部门,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通知行政部。如公司不做续签,需提前30日通知行政部下发相应书面通知给员工本人,如员工不续签,提前30日通知公司,做好移交等相应事宜,办理离职。双方同意续签的,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且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消失或者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保险缴纳 社会保险: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当地政策规定,企业与员工按照要求比例进行缴费。 第四节 服务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所有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八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并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珍惜自己的责任权限和职位,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不以职务高低歧视同仁,恪守职务权限; 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7、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办公室等的环境清洁; 8、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核准不得接见亲友,如确因重要事务必须会客时,应经部门负责人核准,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9、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工作时间不得吵闹、斗殴、酗酒、赌博、搬弄是非、串岗闲聊、扰乱秩序,严禁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10、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1、工作时间着装整洁,严禁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12、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及其它集体活动,服从活动组织者和部门的安排; 13、全体员工必须相互了解,惟有努力工作、团结合作、务实高效,创造良好业绩,才能获得晋升发展与增进福利待遇; 14、各级主管及部门经理须强化自身修养,加强团队建设,领导所属员工,同心协力、精诚合作,完成工作目标和提高部门业绩。 第五节 任免 第十九条 各级人员任免核决程序如下: 1、副总经理/总监/厂长(或同等职级员工)——总经理提名,总经理核定; 2、部门经理(或同等职级员工)——所属副总经理/总监提名,行政部核查,总经理核定; 3、主管级人员(或同等职级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审核,行政部核查,总经理核定; 4、基层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提名,行政部核查,总经理核定。 第二十条 主管级(或同等职级员工)以上人员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行政部填发人事任(免)文件。 第二十一条 竞聘上岗 公司为实现其内部人才梯队的搭建,组织内部竞聘上岗,参加人员将按照公司要求及相应流程竞聘,考评形式不限,成绩优异且经过会议决议者,正式任命上岗。 第六节 劳动关系的解除 第二十二条 员工离职管理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根据离职的不同原因可分为辞职、免职(辞退)、解聘等,行政部管理人员应正确贯彻公司的政策,按不同的情况进行正确解决和办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聘用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职责,如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的,转正人员应提前30日(试用期人员需提前3日)提出书面申请,并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审核表>,填写后交负责人审核签发意见确定最后工作日,再报行政部核查。 完成离职批准手续后,由行政部发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交接完成后方可离职。 在获准辞职之前或虽已获准但移交清算尚未结束前,必须继续履行其工作职责,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处;如擅自离职,公司将视其为自动离职,除非手续交接清楚否则工资不予结算,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本人自己提出脱离责任职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工作的人事调整活动。 员工应保守公司及其往来方的商业机密,如有泄露公司机密或重要资料(产品)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取消所有工资,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员工如在劳动合同期间擅自离职,不得在本地区同行业工作。同时公司有权取消其所有工资,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第二十五条 员工辞职,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并以书面形式呈于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二十六条 辞退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正常运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员工的辞退是对员工过失行为的一种惩罚,而且是属于最严厉的惩罚,一般只对重大过失者才使用辞退的手段。 1、辞退手续的办理: (1)由犯过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报过失情况及处罚意见; (2)由办公室对部门提交的处罚报告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3)报请总经理批示; (4)由行政部向其发出<员工辞退通知书>和<员工离职审核表>,收到<员工辞退通知书>的员工应在当日办理好离职及移交手续。 2、辞退管理的有关事项: (1)公司应允许被辞退者对处罚的申诉,办公室对申诉应给予重视,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如确属事实上的出入应对处罚不当及时给予纠正; (2)员工的辞退办理不得拖延,办公室要做好其它不当行为发生的防范工作; (3)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停职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反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二十八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工作交接。 第二十九条 解聘 解聘主要是对新聘员工试用不合格,或合同期满后工作不需要留用才通知办理解聘。解聘与辞退很相似,都是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关系,但解聘的员工并不一定是有过错,也不应当理解为对员工的处罚。 1、解聘的情况: 试用不合格解聘:由用人部门对其工作表现及技能情况进行评价,如果在试用期内员工有以下情况者应给予解聘: (1)培训不合格不能上岗的; (2)身体状况不能承担岗位工作任务的; (3)专业知识和技能与应聘时自述情况差异较大的; (4)使用过程发现其本人素质不宜上岗的; (5)因公司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 2、合同期满解聘 以上情况下解聘人员时,于事前30日预先通告。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经营上有特殊原因时。 因过失而被公司惩戒性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中被认为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者,不适用于上述规定。 第三十一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1个工作日内应办理好相关离职移交手续,方得正式离职。无论员工为何种离职,年终奖金不予发放。 第三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者,属于自然离职: 1、达到退休年龄而退休者; 2、劳动合同期满而不再续签者。 第三十三条 不论因何种原因离职的员工,离职后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就职期间得到的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 员工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时,行政部主管应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它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6、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7、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8、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9、收回员工钥匙、名片、胸牌等与单位相关物品。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三十五条 员工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前,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及财务清偿的义务,具体办理交接、清偿事项如下: 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清算,如公司借款、罚金等; 第三十六条 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节 福利待遇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十八条 节假日福利 1、国家法定节日元旦、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及中秋节(发放福利),春节(发放奖金); 2、公司人员生日当天可享受价值不超过200元的生日福利; 3、其它节日:妇女节(女员工)可享受公司发放的其它福利。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 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组织结构,即财务主管、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节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1、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公司财务部门的下列工作: (1)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信贷等计划资料。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 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对公司的一些长期账务,及时 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主管交付的其它工作。 3、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4)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5)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 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 (6)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节 会计档案管理 1、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 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 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会计本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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