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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诊所校验用比较全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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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善、简练、字迹清楚、整洁,不得涂改,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 3、每次检查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注意时间。 4、请求它科会诊,应将请示会诊的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书写清楚。 5、被邀请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由医师填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7、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会诊、住院、转诊等均由首诊医师负责并在门诊病历上记录清楚。 四、住院病历的书与要求 1、新入院病员必须书写局一份完整病历(接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2、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书写。 3、实习医师、进修医师要书写大病历,经上级医师审查签字,上级医师在斜线上面签名,书写医师斜线下签名,经治医还要完成住院志及首次病程记录。 4、新毕业分配我院的医师两年内需书写大病历,新调入我院的医师3个月内需书写大病历,书写大病历的医师经医务科考核批准后方可书写入院志。 5、再次入院者应书写再次入院病历。 6、首次病程记录应包括简单扼要的病史、阳性体征、病因分析(鉴别诊断)诊断依据、治疗计划等。主治医师查房要在24小时内完成,主任查房的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处置及医疗思路,凡施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及诊疗操作中病人的反应等,病程记录一般应3~7天记录一次,危重病人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主管医师、值班医师负责记载。 7、科内或全院会诊及疑难病例的计论,主治医师应做详细记录,会诊医师填写会诊记录并签字。 8、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术后总结及术后病程志应按时完成,不得拖延。 9、交接班时均需由交班医师、接班医师书写交接班记录。 10、对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11、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 12、出院小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小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法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死亡原因、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等,并做好死亡病历讨论和详细记录。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在门诊日志上逐一登记前来就诊的病人,不得漏登,登记日志数与门诊就诊人数、处方数相符。 2、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现)住址、病名(诊断后)、初诊或复诊等基本项目。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3、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晰。不能有缺项、地址不详细、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4、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立即完整、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间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在门诊日志上作“疫情已报”标记。 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规定上报时间和上报途径,以最快的方式上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诊所所有卫生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消毒隔离及疫情处理的程序。 2、诊所医护人员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报告。 3、对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和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进行报告;对乙类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于6小时内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报告,并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4、诊所工作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瞒报、谎报、漏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漏报、缓报。 5、诊所工作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6、积极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治疗室工作制度 1、进入治疗室要穿工作服,戴帽子,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操作时带口罩,每次操作前后都要用流动水按“六步法”认真洗手或手消毒。 2、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治疗结束后随时清理用品,保持治疗室清洁整齐。除医疗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进入治疗室。 3、各类医疗器械放置有序;无菌物品专柜保存,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定期检查,避免失效。 4、药品要与器械分开放置。各类药品分类明确,标签清楚、字迹醒目,避免使用错误。抢救设备和药品应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保养,及时补充更换。 5、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使用后的各种诊疗器械要按要求清洁、消毒或灭菌。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 7、按处方或医嘱配药,如是外带药物要持正规医疗机构的注射证明。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无菌液体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瓶装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对易过敏的药物,必须询问过敏史,无过敏史按药品说明书做过敏试验,皮试阴性方可注射,且严密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发生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8、使用中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根据其性能定期监测并有记录,监测结果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使用。 9、保持治疗室清洁、通风,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次30-60分钟,并做好记录。 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诊所医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进行消毒。 8.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对诊所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传染病消毒制度 1.认真学习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立即就地隔离、消毒。 3.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和分泌物,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4.工作人员进病房或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病员后应立即洗手。 5.传染病员离开后,室内床单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 6.传染病员所住房间,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具、等用具须经过严格消毒再用。 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诊所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 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索取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并做好购进记录。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摆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符合避光、通风等要求。 3.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4.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5.定期对本单位的药品购进、使用、保存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按规定的条件做好药品贮存。 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社会监督制度 一、设立并管理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 二、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 四、定期向患者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进行满意度调查。 五、诊所实行下列公开制度: (一)公开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二)公开主要检查、治疗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 (三)阐明服务宗旨,明确医疗服务的有关规定。社会服务承诺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保障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践诺诚信,树立卫生行业崭新形象。 本诊所向社会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拒绝接受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二、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三、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四、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五、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一诺千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执行以上一系列承诺,以良好的信誉、精湛的医术、优质的服务、廉洁的医风,力塑“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环境”的公众形象。请社会各届监督、指导和帮助本诊所工作更上一层楼。 便民措施 一、推行无假日门诊。 二、门诊实行义务咨询服务。 三、拓展临床服务功能,多为病人办实事和抬送病人。 四、对特困病人实行扶贫医疗。服务用语电话规范用语:您好!我是××诊室,您有什么事?……再见! 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诊所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诊所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保持药房干净,整洁,药品摆放规范合理,不同药品,分类摆放。 2.妥善储藏药品,防止药品的变质,受潮及虫蛀,鼠耗并定期清理失效药品,杜绝伪劣药品,严把药品质量关。 3.认真查对药品种类,核对市场价格,处方药划价做到公正合理,杜绝发错药,少发药。 4.剧毒,神经类及可可因,吗啡类药品要妥善保存,严格使用,严禁私自买卖。 5.协助会计做好处方现金的后期核对,清算工作。 6.在工作岗位上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认真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传染病防治工作职责 1.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对传染病疫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2.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3.对传染病人实施隔离治疗或按要求转诊; 4.对传染病疫点进行消杀等防治工作; 5.对易感人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对恢复期传染病人定期复查、随访;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防治工作任务。 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一、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5.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7.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8.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9.负责做好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11.科副主任协助科主任负责相应工作。 二、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工作。 3.负责分管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为下级医师起模范带头作用。 4.负责主治医师、医师、进修医师、实习生及放射科技术人员的技术培养和理论提高。 5.按室间质控与室内质控要求,参与科室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诊断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按有关规定完成业务总结或撰写论文。 7.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三、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着重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3.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鉴诊断报告单。 4.其他职责与放射住院医师同。 四、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治疗和必要的投照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3.参加会诊和临床病例讨论。 4.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5.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6.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五、放射科技士、技术员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技师、医师指导下,担负所分配的各项技术工作。 2.按照医师要求,负责进行X线投照、拍片、治疗等工作。 3.配合技师、工程师进行本科机器检修、保养、整理和消拭工作。 4.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 六、放射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投照工作,参加较复杂的技术操作,帮助和指导技士、技术员工作。 3.负责本科机器的检查、保养和管理,配合工程师做好安装、检修等工作。 4.开展技术革新和科研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技术操作,并担负一定教学工作。 5.参加集体阅片和讲评投照质量。 七、放射科主管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一定的投照工作,着重担负疑难病例和特殊的技术操作。 3.参加集体阅片,主持每周技术读片,点评投照质量。 4.检查、督促下级技术人员做好机器保养和管理,督促本科人员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放射防护安全规程。 5.其他职责与放射科技师同。 八、检验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业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2.负责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全科人员遵守国家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各项检验工作及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妥善保管菌种、毒株、剧毒药品和检验仪器;负责审签试剂和器材的请领、报废;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组织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 5.负责做好本科人员的分工、轮班和值班等工作。 6.引进、使用国内外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不断改进检验方法。 7.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并检查科内的工作质量,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8.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9.科副主任协助科主任负责相应工作。 九、检验科主任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业务技术工作。 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和质量控制,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 3.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参加院内疑难病例会诊及病例讨论。 4.负责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检验新技术。 5.担任教学工作,负责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及专题讲座,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养及知识更新工作。 6.副主任检验师参照主任检验师职责做好相应的工作。 十、检验科主管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日常检验工作,负责分管检验项目的检验质量,搞好质量控制,解决技术上较复杂的问题。指导检验师、士的检验工作。 3.参与科研工作,担任教学任务。带教进修、实习人员,协助做好科内下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5.做好安全、消毒及卫生工作。 十一、检验科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承担检验工作,搞好质量控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并校对结果,负责部分特殊检验技术操作和试剂调制、鉴定、检查,校正检验试剂、仪器,防止差错事故。 3.负责菌种、毒株、剧毒药品及贵重器材的管理与检验材料的请领、报废工作。做好安全、消毒、卫生等工作。 4.参加科研和技术更新工作,改进检验方法,开展新项目、新技术。 5.参加临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十二、检验科检验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 2.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做好检验工作及质量控制,防止差错事故。 3.负责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和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4.做好安全、卫生及消毒隔离工作。 十三、输血科(血库)主任(副主任)职责 1.在医院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输血科(血库)的行政管理及业务技术工作。 2.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有检查,有总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输血工作情况。 3.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临床输血的需求。大力提倡成分输血,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水平和指导临床输血的水平。 4.负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考核。负责安排进修生和实习生的临床教学。 5.制定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和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加快实现输血技术和设备现代化的步伐。 6.认真做好管理工作,大胆探索,勇于改革,不断提高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经常与各临床科室保持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十四、输血科主管技师(主治医师)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参与医、教、研各项日常工作。 2.协助主任督促各级人员严格遵守各种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 3.负责经常检查血液质量,做好血液贮备工作。 4.指导和参与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血液出入库登记和发血工作,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5.根据“输血质量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室内质控工作。 6.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反应情况和输血感染相关疾病,并做好记录。 7.负责进修生、实习生的教学工作。 8.及时了解国内外最新输血技术动态,创造条件开展新的技术项目,提高业务水平。 9.负责做好各种资料的记录、统计和总结工作。 10.参加本科值班。 十五、输血科检验技师(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技师指导下,参与本科医、教、研各项日常工作。 2.参与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血液保存、血液出入库登记和发血工作。 3.参与指导和培训进修生、实习生工作。 4.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参加科研工作,开展新业务并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5.负责药品、器材的申领和管理。 6.负责做好本科各项登记统计工作。 7.参加本科值班。 十六、输血科检验技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指导下担任科内各种日常工作。 2.负责血液出入库登记、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贮血冰箱的保养和管理、血液贮存和血液质量检查。 4.定期负责贮血冰箱的清洁工作,定期鉴定超净工作台无菌情况(细菌培养)。 5.负责科内各项目登记统计工作。 6.参加本科值班。 十七、输血科工人职责 1.在主管技师和技师的指导下,按照各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科内试验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2.负责本科人员工作衣服及值班用被服的出洗及领取。 3.负责本科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4.做好消毒隔离安全工作,节约水电。 十八、功能检查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学科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疑难病例、质量管理的讨论,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疑难病例检查诊断。经常检查各类业务,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组织全科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负责做好医师轮换、值班、休假、会诊等工作。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8.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9.审鉴本科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作用与保管情况。 10.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教学。 11.科副主任协助科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九、功能检查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分管医技、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为下级医师起模范带头作用。 2.指导主治医师做好各项工作,督促检查,按时汇报工作。 3.主持急、重、危、疑难病例检查诊断。处理医疗缺陷,遇到重大危急重病人应随叫随到。 4.负责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生的技术培养和理论提高,亲自参加讲课(至少每半年一次)介绍本专业进展情况,督促和检查下级医师的带教工作。 5.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每年至少撰写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一篇。 6.参加学术活动等外出任务,必须安排好本职工作,报请科主任同意,医教科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外出,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7.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做好相应的工作。 二十、功能检查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处理和指导下级医师对疑难和特殊病人的检查。 2.负责分管本室一定范围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3.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组织本室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做好资料的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5.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6.其他职责同医师。 二十一、功能检查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各种检查的日常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遇到疑难特殊病人的检查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复查后再出报告,并做好记录,进行随访。 3.加强与临床科室的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及时发送检查报告单,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和安全工作。 二十二、病理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科的发展规划及日常的工作计划,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诊断结果准确,严防差错事故。 4.参加疑难病例的病理检查,组织病理讨论。 5.参加会诊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督促科内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积累和保管工作,搞好登记、统计工作。 7.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培养和提高本科人员的技术水平;对本科人员提出升、调、奖、惩的具体意见。 8.学习、了解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 9.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三、病理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2.负责院内、外疑难病例(组织病理学、冷冻切片、细胞病理学及尸检)的诊断及会诊;审核下级医师的重要诊断报告,主持并指导科室的学术活动,组织临床病理讨论会。 3.学习、掌握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和技术,指导并主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参与本科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 4.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二十四、病理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上级医师指导下,承担常规病理诊断及部分复检工作并签发报告书。 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冷冻切片的术前联系工作,参加冷冻标本的取材及切片初诊工作,高年资主治医师可酌情独立承担冷冻切片的诊断工作。 3.承担常规病理标本的巨检和尸检工作。 4.积极参加本科室的科研活动,学习和运用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5.协助上级医师做好低年资医师、进修生等的辅导及教学管理工作。 二十五、病理科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上级医师指导下,承担常规病理的初检和诊断工作,高年资住院医师可独立签发部分诊断报告书。 2.完成常规病理标本的巨检(或巨检记录)工作,参加并指导技术员进行尸检工作,发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承担科室有关的预约、登记、联系及准备临床病理讨论会等事务性工作,参加临床病理讨论会,并做好讨论记录。 4.根据有关规定参加临床有关科室的轮转学习。新上岗住院医师应先参加技术室工作3-6个月,熟悉技术室常规、冷冻、组织化学及免疫组织化学等技术工作。 二十六、病理科主任技师职责 1.负责制订病理技术室的建设及发展规划。 2.负责病理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 3.精通各项技术室工作并指导各项技术工作,解决各种疑难技术问题。 4.组织技术室人员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5.负责制订进修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具体落实安排及指导。 6.组织技术室开展科研工作及参加科内外科研工作。 7.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仪器、设备、试剂等的选购工作。 8.副主任技师参照主任技师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二十七、病理科主管技师职责 1.独立承担合格的常规切片、冷冻切片及涂片制作。 2.独立承担20项以上组织化学染色工作。 3.独立开展免疫组化染色工作。 4.协助上级技师承担辅导进修技术人员的教学工作。 5.在上级技师指导下,独立开展或参加有关科研工作。 6.参加巨检及尸检记录工作,协助医师做好临床病理讨论会前的准备工作。 7.在主治医师指导下,承担或参加大体标本摄影及大体标本制作工作。 8.承担仪器的维修、保养工作。 9.在没有主任技师的科室,力所能及地承担主任技师的相应工作。 二十八、病理科技师职责 1.独立承担合格的常规切片、冷冻切片及涂片制作。 2.在上级技师指导下,参加或承担部分主管技师的工作。 3.在没有专职档案管理员、文秘相应编制的科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分别承担下述任务:收费、资料归档、各项登记工作、诊断报告书的打印及发送等。 二十九、遗传实验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实验、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督促本科人员做好登记、统计、资料积累工作,经常检查科室消毒隔离和安全措施。 5.参加部分实验工作,并组织科内质量检查,每月检查质控情况。 6.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考核,提出升、调、降、惩意见。 7.制订科室科研计划,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各种实验方法。 8.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9.科副主任协助科主任负责相应工作。 三十、遗传实验室主任医(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分管本科实验、教学、科研等工作,并指导下级医(技)师做好各项工作。 2.协助科主任制定科室计划,作好年度教学、科研计划,督促实施,按期总结。 3.负责下级医师的技术培养和理论提高,每年亲自讲课两次,介绍相关专业进展情况,督促和检查下级人员的带教工作。 4.参加部分实验工作,负责实验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 5.负责主持并开展相应科研工作,积极撰写论文(每年在省级或省级以上杂志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6.了解国内外相关学科的新技术、新进展,并努力在本实验室开展新的实验项目。 7.副主任医(技)师参照主任医(技)师职责做好相应的工作。 三十一、遗传实验室主治医(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上级医(技)师指导下,负责指导本科的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日常实验工作,并检查科内的工作质量,解决业务上较复杂的疑难问题。 3.开展科研,积极指导撰写论文,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 4.认真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并做好科内下级技术人员带教和培养工作。 5.协助科主任制定科室计划,督促实施,并学习使用国内外新技术,不断改进实验方法。 三十二、遗传实验室医(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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