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
1、重症医学科由科主任负责医疗管理和科室之间的协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理工作和病房管理
2、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必须通过专门训练,具有较好的医学基础和临床经验,能掌握心电图和电子技术基本知识,纯熟掌握抢救复苏仪器的操作和抢救药物的使用,懂得仪器结构原理
3、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遵守重症医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定工作岗位。排定的班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动。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及核对制度,严防医疗缺陷发生。
5、重症医学科内各种仪器及急救车内物品做到定位存放、定量储备、定期补充、定期消毒。急救仪器、监护设备专人保管维修,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前熟悉仪器性能和注意事项,每次抢救患者后由专人管理、检查,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并按规定放回原处。
6、一切仪器在工作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拨动,如患者需要,需有关人员先调试,然后向主管护士交班。
7、重症医学科内应保持清洁、安静、舒适,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8、工作时间内不准因私事向外打电话。接电话时,应以最简朴的话语,以免影响工作。
9、做好患者的安全保卫工作,昏迷躁动患者要约束固定好,严防患者坠床等事故发生,值班工作人员管理好水、电、气易爆剧毒等物品。
10、对转出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要提前与有关科室联系,并负责将患者安全送到转入科室,同时做好交接工作。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2、科主任及质控员随时监控科内的质量,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由科主任、业务骨干组成,讨论相关质量问题,拟定质量管理与连续改善方案,并组织实行,做好相关记录。
重症医学科工作常规
1、患者到达重症医学科后,认真及时了解病情,医护密切配合,立即给予生命体征监测并采用救治措施
①所有患者入科时均进行一次APACHEⅡ评分。
②患者意识状态评估(参考GCS评分),观测患者瞳孔是否改变,肢体活动是否正常。若患者有外伤史,特别注意脏器的损伤(如肝、脾、肾、心、肺等)。
③连续生命体征监测(血压、心率、脉搏氧饱和度、体温和呼吸频率),立即急诊生化及动脉血气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床旁ECG和胸片。
④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必要时开放气道进行机械通气。
⑤保持静脉通路通畅,常规行静脉置管进行CVP监测和必要时给予静脉营养。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期应有创性动脉置管进行血压监测和CO等监测。
⑥常规留置导尿管,记录单位时间尿量和24小时出入量。
⑦尽快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及相关重症医学科管理制度。
2、重症医学科医生天天至少一次向患者家属通报病情,病情变化特别是恶化时随时通报,涉及具体的专科病情时由专科医生给予解释。
3、所有转入患者由重症医学科医生负责管理,重症医学科医生除负责平常患者的病情观测及解决外,如遇专科情况请专科医生会诊处治。
4、重症医学科医生负责所管患者的每日病程记录书写,其书写规范按《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估标准》书写。
重症医学科收住制度
为合理使用重症医学科病床,充足发挥重症医学科人员和设备的配置优势,方便管理,特制定本收住制度。
(一)手术专科患者的收入
1、任何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严密监测和紧急救治的患者
2、术前、严重休克或伴有心、肺功能不全、多器官衰竭,需要先经ICU进行紧急抢救解决者。
3、疑难、复杂性大手术(例如颅脑、腹积极脉瘤、肝胆道、胃肠道、嗜铬细胞瘤、脊椎、颈部肿物伴气道压迫、全喉切除、颌面、口腔及妇产科、小儿外科等),术后需要继续严密监测和及时解决者。
4、术前有较严重心、肺、肝、肾功能不全,凝血障碍或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失衡,需要术后继续监测和及时解决者。
5、麻醉手术期间发生严重高血压、低血压、心衰、肺水肿、严重心律失常、心跳骤停、休克、凝血功能障碍、DIC、大出血、麻醉意外、产期大出血休克、羊水栓塞、妊娠毒血症或其它威协生命的情况。
6、术后不明显因素昏迷、清醒延迟、呼吸功能恢复不满意或呼吸衰竭。
7、肝、胰、肺、心脏移植术后,有严重并发症的肾移植术后。
8、新开展或罕见的复杂手术后需要加强监测的患者。
(二)非手术专科患者的收入
1、需严密的呼吸监测或支持治疗的患者
(1)吸入氧浓度大于50%的患者。
(2)需要呼吸支持治疗,涉及需要机械通气治疗或呼吸功能忽然急性恶化需立刻进行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的患者。
(3)需要面罩式连续正压通气或无创性通气治疗。
2、需要循环支持的患者
(1)需要血管活性药物维持动脉血压和心输出量。
(2)任何因素引起的循环血容量减少所导致的循环不稳定。
(3)心肺复苏后患者。
3、需要神经系统监测和支持的患者
4、需要肾脏支持治疗的患者,涉及紧急肾脏替代疗法、血液透析、血液滤过或血液超滤。
5、其它专科重症情况,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消化道大出血、严重感染、严重的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等。
(三)收住注意事项:
1、收住需请重症医学科总任院医生会诊以决定是否可以收住(如遇紧急情况可由病房医生告知重症医学科的值班医生和护士然后转入)。
2、所有患者入科时均进行一次APACHEⅡ评分。
3、转入前相关科室将患者的病种、病情、也许需要监护的项目,准备采用的诊治措施,告知重症医学科。便于重症医学科做相应准备。
4、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出重症医学科。
5、医保患者收住,参照有关文献规定执行。
6、特殊因素需收住者,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
7、有收住指征但无经济承受能力者,必须请示行政总值班或医务部。
重症医学科收住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1、为了客观评估新入住患者疾病严重限度及判断患者的预后,对所有入住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2、评估的方法采用APACHEⅡ评分系统,昏迷的患者家用GCS评分系统。所有新入住重症医学科患者采用评价时间窗在24小时内病情最危重时。
3、24小时内死亡患者暂不予以评估。
4、有关病情评估的相关检查由接诊医师完毕。
5、主管医师负责每位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最迟应在患者入住我科48小时内完毕评分。
6、所有转出我科或出院患者APACHEⅡ或GCS评分表专人统一保管。
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入室管理制度
1、为保证重症医学科清洁整齐,达成医院感染规定,必须严格控制入室人员。
2、工作人员按规范洗手、更衣,穿鞋套、戴工作帽,外出时必须穿外出服。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消毒隔离制度。
4、严格贯彻洗手和手消毒的有关规定,在各种检查、治疗、护理前后均应洗手用快速消毒液消毒。接触患者体液以及为保护性隔离患者和特殊感染性疾病患者检查、护理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必须认真洗手。
5、保持重症医学科室内安静,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不得在室内喧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重症医学科患者管理制度
1、入重症医学科患者必须符合监护标准,由主管医师和护士长统一协调。
2、入重症医学科患者必须及时更衣,除必须生活用品外,其他物品不得带入室内。
3、患者及家属应认真了解“患者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履行义务,配合治疗、护理和管理。
4、患者及家属对所安排的检查、治疗、护理有疑问时,可以向医务人员询问,如拒绝治疗护理,应按规定签字。
5、患者住院期间应按医嘱进食,对有特殊膳食规定的患者,护士做好膳食指导,取得患者及家属配合。未经医护人员批准,患者不可食用非医院提供的膳食。
6、家属须服从医护人员管理,按规定探视,配合医疗护理工作,做好患者的心理工作,协同促进患者康复。
7、患者及家属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转抄、复印病历及其它医疗文献,不得将病历带出院外。
8、重症医学科患者一律不允许陪护。
重症医学科知情批准书制度
1、在重症医学科临床诊治过程中,因患者病情危重、体质特殊、需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费用过大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等情况,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责任,具体填写知情批准书。
2、重症医学科知情批准书的内容涉及:有创操作、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也许并发症等,也涉及不执行此操作、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所带来的后果。
3、紧急避险时,以维持患者生命安全为原则:
(1)危及患者生命的手术、操作,有时由于各种因素不能再签完字后才干进行,这时可告知家属,讲明情况后执行。
(2)若由于各种因素不能告知到家属及签字者,应征得上级医师及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为最大限度维护患者的生存权,对心肺复苏初期C、B、A,涉及电除颤等紧急避险时,在紧急无时间先征求家属意见时,可先救命后告知。
4、知情批准书一旦签署,必须妥善保存,切勿丢失。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出(院)制度
1、符合下列病理状态的患者可转出重症医学科:
①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它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
②病情转入慢性状态。
③手术后患者病情稳定。
④患者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2、患者需要转回临床专科,患者病情及途中风险,取得家属批准并签字后,方可进行转出(院)事宜。
3、根据专科医嘱,进行转移前患者各项护理准备,并告知接受科室的护士。
4、检查患者护理记录齐全,记录内容完整。
5、检查患者的个人卫生:转出时患者面部、手足、会阴、皮肤清洁,无褥疮。
6、检查各管道应清洁通常,固定合理、牢固、引流袋清洁。注明插管、换管日期、时间、伤口敷料干燥清洁。
7、检查静脉穿刺部位。保持静脉输液通畅,所用药物标志清楚。
8、备妥病历记录、各种检查胶片、有关药品和患者的物品准备移交。
9、向接受科室护士介绍患者的情况:姓名、诊断、重要治疗、皮肤及各种管道情况。转出(院)继续治疗原发病时,由医生向家属交代。
10、根据患者病情危重限度,安排医师护士(本院原则上由病房医生和ICU护士)陪同。
11、转出(院)途中备好必要的抢救药品及用物。认真观测患者病情变化,保证各种管路通畅。
12、在转出(院)时,由重症医学科主管医生与该科室(院)的主管医生在进行重症医学科床旁进行床旁交接班(转院时需与接受医院护士进行床旁护理交班),到达原科室后,重症医学科护士应认真与该科室(院)的主管护士进行床旁交接班,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记录。
重症医学科查房制度
1、ICU医生坚持每日早查房制度,早查房至少有下列人员参与:夜班医生、夜班护士、当天接班医生以及分管ICU的主任。
2、转入ICU的患者,不管病情轻重,各专科医生至少应天天早上抽时间来ICU查房;查房一是可以全面了解自己患者在ICU的情况,二是可以与ICU医生碰碰面,在治疗解决上与ICU医生互相沟通,达成共识。查房后如有建议可以向ICU当班医生提出,ICU医师应尊重并尽量采纳专科医师的意见。
3、专科医师查房后,对专科出现的特殊情况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上,并将其情况告知ICU值班医生。
4、早查房后患者是否需要转回病房,由ICU医生和病室医生共同商议决定,不得在未征求ICU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单方面将患者转回病房。
5、ICU值班医生对入住ICU 的患者,至少天天记一次病程记录,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有特殊解决、检查、重大的治疗也赢记在病程记录上。
6、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责任制护理查房,重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重症医学科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所有查房人员必须作好准备,衣帽整洁,佩戴胸卡,态度严厉认真。
2、查房时,查房人员按行政技术职务进入病房,在病床旁依次排列。
3、查房人员在查房过程中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要再病床旁讨论患者的诊断、治疗、预后、发表了一些意见和有关讨论应在医生办公室进行。
4、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科主任每周一次总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与。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2~3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住院医师坚持天天上午、下午、晚上和节假日查房。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疑难病例查房。
5、住院医师报告病历及诊治过程,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提出具体解决意见。
6、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责任护理查房,重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重症医学科交接班制度
1、各班医师应准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2、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解决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3、各病房设交接班记录本,将危重Ⅰ级护理、手术当天、新入院患者的情况与值班者进行床头、书面交接班,其他需要观测、注意病情变化的患者,也需书面交接班,明确职责。值班人员离岗前,同样要向有关医师进行交接班。
4、每日晨会,护士可按照特护记录,具体、准确交待清楚各患者24小时内生命体征情况,涉及24小时出入量、CVP、各引流管情况以及痰液变化等。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解决的问题。
5、急诊危重患者收入院、病区间危重患者转入、麻醉科护送术后患者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至病房,并进行床头交班。
重症医学科抢救工作制度
1、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功能齐全、性能完好的抢救设备,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消毒、及时维护,保持备用状态。
2、抢救车物品定位、定量放置,每日清点登记,质管员每周核对清点,保证账物相符。
3、重症医学科人员纯熟掌握抢救流程、抢救设备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抢救工作由科主任、主管医师、护士长负责制定抢救方案,组织安排人力、物力,及时组织抢救,并按医院有关规定上报。
5、参与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护士应严密观测病情,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口头医嘱要经复述核算后方可执行,所有药品包装、安瓿必须在抢救结束经2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7、具体作好抢救记录,准确记录病情变化和抢救通过。
8、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以备再用。
9、如需紧急抢救而患者经费一时的确有困难者,应先进行抢救,并告知医务部及我院行政值班人员由其进行协调,不能因经费问题拒绝抢救。
重症医学科医嘱制度
1、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具有下达医嘱的权限。
2、准确录入或书写下达医嘱时间、患者姓名和床号。书写医嘱时笔迹要清楚,签全名。意义要明确,不得随意涂改,修改医嘱要署名。
3、医嘱内容规定使用中文通用名,无准确中文译名的药品,用公认英文代号。
4、如开错或取消未执行的医嘱用红笔在此条医嘱中注明“取消”字样及本人签字。对护士已执行的医嘱,严禁使用“取消”,只能下达停止医嘱。
5、医生在开完医嘱后需及时告知该患者的主管护士,以免漏掉、延误执行。
6、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抢救时除外)。抢救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半小时内完毕口头医嘱的补记。
7、电子录入医嘱系统应能有效辨认录入者的身份和权限。
8、必要时设立不同级别医师的医嘱权限。
重症医学科危重病或急救抢救过程中执行口头医嘱制度
在临床工作中,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时,应遵循以下制度。
1、口头医嘱范围标准:
(1)医生由于正在做无菌操作,不能书写医嘱,而患者又急需解决时。
(2)危重病的抢救时,来不及书写医嘱时。
2、口头医嘱方式:现场口头医嘱方式。
3、相关措施:
(1)严格执行口头医嘱的管理范围与标准,原则上使口头医嘱应用到最少并能执行的最佳。
(2)医生是做好口头医嘱的关键:能下达医嘱时的书写原则必须遵守。医生在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楚地说出药品(涉及商品名)、姓名、年龄、床号、剂量等。注意避免使用片、瓶等容量来表达所使用药物的剂量。特别需要说明在剂量上,如g、㎎,并反复两遍。
(3)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或医嘱本上并签字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完毕已执行的口头医嘱补记和转抄医嘱工作。
4、护士当好医嘱的直接执行者:应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清楚地复述医嘱并保证得到医师的确认。
(3)现场中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口头医嘱。
(4)现场能直接记录下来作为口头医嘱的凭证为好。
(5)及时核对认可的口头医嘱。
(6)执行护士书写口头医嘱时应当笔迹清楚、药名、剂量准确。
(7)执行口头医嘱的注射医嘱时不要把液体瓶、安瓿遗弃,以作为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8)认真执行口头医嘱制度,保证及时在所有口头医嘱上签字。
(9)建立双方核对制度,保证口头医嘱的正的确施,保证患者的安全。
重症医学科会诊制度
1、凡碰到疑难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2、急诊会诊:被邀请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3、重症医学科科内会诊:值班医生如遇疑难病例问题无法解决,白天可请示主管重症医学科的主任,晚上请示当天的征询班医生,征询班医生无法解决,再请示主管重症医学科的主任共同会诊解决。
4、重症医学科科间会诊:如遇相关科室的专科情况无法解决,值班医生在征求重症医学科上级医生批准后,有权电话告知相关科室主管医生或相关医生会诊,被叫医生须及时赶到,不得推诿。主管医生或相关医生无法解决,再告知其二线班医生或主任会诊解决。
5、院内会诊:科室碰到疑难病例,科内讨论认为需院内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将会诊患者的病情简介在会诊前24小时内送交或通过局域网发给邀请专家,拟定会诊时间及目的,经医务部批准,告知被邀专家准时参与会诊。不能准时参与会诊者需及时报告医务部并另派专家参与。
6、院外会诊:本院专家会诊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主管重症医学科的主任提出,经医务部批准并与有关外院专家联系,拟定会诊时间,会诊由重症医学科主持,将会诊意见记入病历。
7、会诊时,重症医学科主管医生须具体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病情报告时需明确提出会诊目的,并记录专家会诊意见和组织实行。
8、重症医学科会诊抢救患者所需药物应设绿色通道,保证随时拿到,如遇障碍,应迅速联系院总值班,院总值班应在第一时间给予协调解决。
重症医学科输血监护制度
一、输血的监护
(一)、严格核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袋标签上袋内容逐个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
(二)、确认受血者:输血前,医护人员应面对受血者,核对受血者姓名、病床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三)、使用合乎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四)、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二、输血中监护:
(一)、除生理盐水以外,输血前和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中加任何药品。
(二)、严格控制一般输血的速度:输血的前15分钟应缓输(每分钟为2ml,约30滴);15分钟后若受血者无不良反映,可酌情调整输注速度。
(三)、输血的全过程中应随时观测受血者情况,特别是输血开始的15分钟内,医护人员应留在受血者床边严密观测,以便一旦出现异常症状能及时发现,对婴幼儿、意识不全、全身麻醉、用大量镇静剂等不能表述自我感受的受血者,特别是注意有无输血不良反映。
(四)、若发现可疑的输血不良反映时,医护人员必须立即报告主管医生及输血科(血库)迅速采用措施,减慢输血速度或停输血液及作出治疗解决。
三、输血后监护:
(一)、输血科对受血者的血型、交叉配血等原始记录必须保存2023以备查。
(二)、若发生输血不良反映,应由临床医护人员向输血科提交“输血反映卡”及留有残余血液的血袋,由输血科调查。如怀疑输血不良反映与采血机构有关,必须书面报告采血机构,严重的输血不良反映则应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应注意临床监护的培训和考核,认真记录临床输血过程中不良反映的表现和通过,分析发生的因素和检核对不良反映的观测和解决是否及时。
五、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小组)应对每例输血发生不良反映作出及时的调查和责成有关部门迅速作出结论。如遇输血责任事故应及时作出治疗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重症医学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碰到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告知有关人员参与,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初期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2、入科室治疗后未拟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患者,由副主任医师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
3、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患者可提交医务部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拟定诊疗措施。
4、疑难病例讨论时,总院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5、住院医师应将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另立专页,夹入病历。
重症医学科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医院内死亡的患者必须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于患者死亡后1周内进行。
3、死亡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或具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参与人员涉及全科医师。
4、讨论发言应具体记录,并另立专页。
5、死亡病例讨论内容涉及讨论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姓名、职称、主持人、病历报告人、病历摘要、各发言人姓名及具体发言内容、主持人的总结意见,涉及最后诊断、死亡因素和经验教训、记录着署名。
6、死亡讨论记录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科主任应审核、修改并署名。
7、死亡讨论记录应归于病案之中。
重症医学科医生值班制度
1、重症医学科医生值班分白班、夜班。
2、白班:
时间:8Am—5Pm
职责:管理好自己主观患者,负责转出、转入及新收患者的文献书写;及时书写病程记录及与家属谈话,说明病情,并了解患者或家属思想动态。
3、夜班:
时间:5Pm—次日8Am
职责:负责夜间患者的管理,转入及新收患者的解决。次日交完班、查完房及解决完患者后离开。
4、值班期间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开病房。
5、严格观测病情,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作出解决。
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7、患者进入ICU时,应仔细听取护送医生的交班,了解患者的重要问题、病例特点及治疗情况。
8、ICU内医生之间交班,应将病房的病情具体记录整理清楚交给下一班。
9、随时记录病情变化。
重症医学科医患沟通制度
1、来院患者均拥有医疗权、自主权、知情批准权、保密权和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故医护人员均有向患者或家属提供必须的信息和取得患者自愿批准、保守秘密和保护隐私的义务。
2、所有损伤性诊断、治疗及麻醉、手术和输血等均应事先向患者或直系家属交待病情、转归及也许发生的并发症等相关问题并签字。
3、手术及治疗过程发现与术前讨论有出入,需要调整手术治疗方案,而原谈话又未涉及到的内容时,须及时告知患者或家属,征得其批准并重新签字,并在病志中记录。
4、病重、病危患者应将其病情、治疗抢救情况及也许的预后告知患者家属并在病重病危告知单上签字。
5、重要的检查和治疗及患者病情变化时应告知患者或患者家属,知情批准。
6、门诊患者就诊时,接诊医师对患者的初步诊断及所需做的检查必须有具体的告知,对所开药品的用法、副作用向患者和家属告知。
7、对住院患者告知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病室的管理制度并签字。
8、严格按照医疗文书所规定的谈话记录执行,不得随意修改。
9、严禁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进修、实习人员代理谈话签字记录。
10、医保患者还须严格执行医保谈话签字制度。
重症医学科探视、陪同制度
1、重症医学科为专医、专护、不留家属陪同。非本科及相关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家属探视:每日10:00—10:30。
3、凡入住本科患者家属,如需了解病情,可向值班医生或主管医生提出,由其在给予解答,如有特殊规定,可向科主任及护士长提出,由其解答。
4、特殊情况需入室探望的家属,由当班医护人员视病情请示科主任或护士长后给予另行安排。
5、探视患者要按规定期间,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
6、传染患者一般不得探视和陪同。
7、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保持安静。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准吸烟、饮酒。要爱惜公物,节约水电。
8、每次探视时间均有护士引导家属更衣、换鞋,进入病区,原则上规定每轮每床只能进入两名家属探视,其余家属轮候进入。
9、探视、陪同人员损坏或丢失医院物品应补偿。
10、入住重症医学科患者家属需留下联系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及时取得联系。
重症医学科床位使用报告制度
1、按照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规定,加强治疗床位数位医院病床总数的 2%—8% 。
2、床位的使用率少于85%或至少保存一张空床。
3、假如床位使用率大于85%,及时报告给医务部或行政总值班,便于合理安排。
4、假如重症病房没有空床或呼吸机,应立即报给医务部、行政总值班或分管院领导,由相关领导协调患者的收治工作。
重症医学科科务会议相关规定
1、为了加强学科建设,促进重症医学科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有效的连续改善,现对我科的科务会议作如下规定。
2、科务会议内容:院部及职能部的各种指令性任务传达,科室有关行政、医疗、教学、科研相关工作布置,质量、服务相关内容连续改善措施安排等。
3、科务会议召开时间:定于每周一上午提早15—30分钟再科内集中召开科务例会;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全科人员参与的科务会议。
4、科务会议主持:科务会议由科主任主持。
5、科务会议记录:全科科务会议内容由科主任事先拟定,并记录在“科务会议记录”专用记录本上。
6、遇紧急、重要的事项,各组长及其别人员需对科务例会中缺席的人员及时做好传达,同时运用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公布科务会议中重要内容。
重症医学科科室病历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医院病历书写规范。
2、病历质量由科主任总负责质控。
3、平时具体病历科室质控员负责管理。
4、每科室病历设立质控负责人员。
5、每月举行一次病历书写规范学习(包含上月病历书写所犯的错误和局限性之处)。
6、现症病历由科主任、质控员抽查,三天一次(每周二、五)。
7、归档病历必须在出院后2天内完毕,并上交质控员负责检查。
重症医学科排班、调班、下乡安排制度
1、为了科学、合理安排各岗位的工作,尽力控制好各种不安全因素,现对我科的排班、调班及下乡事宜作如下规定:
2、全科的平常工作安排由科主任统一安排。
3、科主任将依据各岗位的技术规定及特性,结合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专长、技术能力及相关培训情况,合理安排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
4、所有人员一律不准私自调班,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班时,必须向科主任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征得批准后才干调班。
5、全体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科主任的临时调动需求,以应对各种意外情况的发生。
6、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及私自调班者,将按院部有关规定进行解决。
7、根据卫生厅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条件规定,凡需要进行下乡锻炼者,科主任将优先安排,其它指令性的任务,如各种体检、下乡服务等,将由科主任依据各专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及特点给予合理安排。
重症医学科医师培训制度
1、健全重症医学科医师培训管理体制,实行科主任、各医疗组长、带教干事负责制。
2、科室医师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实行细则,贯彻率>80% 。
3、认真贯彻卫生厅和医院对各级医师人员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毕继教学分。
4、住院医师按计划完毕规范化培训。
5、每年的培训计划中,必须包含理论和技能培训。
6、必须参与医院组织的具有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7、鼓励科室医师参与在职硕士、博士学历教育。
重症医学科护理工作制度
一、重症医学科护士应符合监护室护理人员岗位资质规定。
二、每班设监护组长1名,负责监护时候的护理管理工作和值班人员的临时调配,下班前检查执行医嘱和贯彻护理计划情况,必要时及时向护士长报告。
三、值班护士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入住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进行24小时连续监护,密切观测病情变化,认真填写监护记录,准时完毕各项监护治疗工作,保证护理安全。
四、值班护士负责病室环境及探视人员管理,保持环境整洁。
五、值班护士应严格服从护士长排班,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换班、替班。
六、听班人员应与病区保持有效联系,服从监护组长和护士长工作调配。
重症医学科护理文书记录与保管制度
1、按《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估标准》及有关医疗配套文献规定进行医疗文献管理。
2、护士长负责病区医疗护理文书的管理,办公护士负责具体整理保管工作,各班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规定执行。
3、住院患者的医疗病历和护理病历中各种表格应按规定顺序排列整齐,规定记录及时、据实、完整,不得随意涂改、伪造或遗失,用后归还原处。
4、患者不得擅自翻阅和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只许携带病历摘要。需要复印病历者,按《医疗事故解决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保证病历档案保密性、安全性。
5、护士长和质控员每周检查各种文书的整理和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归档前的护理文献按有关标准进行审核。
6、科主任和质控员每周检查医疗文书的质量,对归档前的黄牌警告医疗文献按有关标准进行审核。
7、患者出院或死亡后,护理与医疗病历按序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及时交由原科室送病案室统一保存。
重症医学科卫生管理制度
1、各班次工作人员天天下班前认真清理一次桌面卫生,整理好物品方可离开。
2、上班时穿戴工作服,各工作物品保持整齐,不随地丢弃。
3、工作人员应将各种洁净物品与污物物品分开区域存放。
4、所有冰箱中不得存放食品等私物。
5、每周对本组工作区做一次卫生清扫。
6、定期接受全院性的卫生检查。
重症医学科感染管理制度
1、重症医学科病房布局合理,各区均设有非手触式洗手设备和手消毒设施。重症医学科应安装空气净化装置通风,保持清洁安静,空气新鲜。
2、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应接受医院感染管理的专业培训。工作时应穿专用工作服(更衣)、穿室内鞋(换鞋套)、戴工作帽、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外出时,应换鞋、换外出服装。
3、严格人员进出管理,有感染性疾病者严禁入内。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允许探视,特殊情况需入室探视时,应取得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由值班人员引进探视。
4、严格掌握进入重症医学科患者的分室标准,对免疫克制、特殊感染及进行血液净化治疗者必须单间隔离,感染者与非感染者分开护理。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患者,必须采用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所有使用的物品,必须专人专用,用后严格消毒并无害化解决。
5、重症医学科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正的确施隔离技术,认真洗手或手消毒,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均须洗手;执行侵入性医疗操作前,接触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及护理特殊感染性疾病患者时必须戴手套,避免锐器刺伤,如意外刺伤应做好应急解决,并报告感染管理,随访观测并记录。
6、加强患者的感染管理及检测,特别是对各种置管路、口腔、皮肤、肠道,抗生素使用情况,细菌耐药情况,用药后不良反映的检测。加强危重患者的局部护理与清洁消毒,防止并及早发现菌群失调而引发的医院感染。
7、进行动静脉注射、导尿管的放置、气管插管及引流管的放置、呼吸机的使用等操作,应严格按相关操作的感染控制措施操作与护理。
8、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患者用物的消毒灭菌管理及检测。每个床位所用的血压计、听诊器、床头用品、供氧装置等,严禁与其他床位交叉使用。患者转出或出院后,应清洗消毒。
9、加强医院感染检测,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或医院感染病例有异常增长时,应及时报感染管理科,尽快调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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