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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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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76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 纲要公示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6条 城市性质   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 以电子信息、 石油化工为主的制造业基地, 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第7条 城市职能   ( 1) 中心城市职能: 惠州市是珠三角东部的次中心城市, 随着规划区经济实力的提高, 次中心城市的地位将会进一步突出。由于扼守珠江三角洲东部交通门户的地理区位条件和处于政治、 经济、 文化中心的高端位置, 惠州市对博罗、 龙门、 惠东、 河源、 汕尾等地将会发挥更大的区域辐射和服务功能, 包括商务、 教育、 就业、 居住、 旅游等方面。   ( 2) 产业职能: 惠州为广东省石化产业基地, 积极培育石油及化学产业集群; 形成电子信息业产业集群, 形成劳动密集型的轻加工业发展优势( 如服装、 毛织、 运动器材、 灯饰等) 。建立起旅游业产业集群。   第8条 城市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产业强市, 拥有良好生态环境和文化魅力的旅游城市、 文明城市和宜居城市。   第一阶段: 到 , 积极推进拥有惠州产业特色的工业化发展速度、 质量和规模, 梳理和整合空间资源、 城市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 加大基础设施、 环境整治等基础性投入, 构建良好发展环境, 夯实发展基础, 为城市的全面腾飞提供支持。   第二阶段: 到2020年左右, 推进现代化建设质量, 建设魅力独特、 经济强盛、 生态环境优良、 城乡协调、 文化及旅游产业发达、 社会文明、 适宜人居的城市, 全面提升城市战略地位。   远景发展: 全面实现现代化, 建设成为经济、 社会、 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强市, 拥有良好生态环境和文化魅力的旅游城市、 文明城市和宜居城市。   第9条 经济发展目标与策略   ( 1) 到 , 全市生产总值( GDP) 达到1700亿元, 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 到2020年, 全市生产总值( GDP) 达到5800亿元, 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   ( 2)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走科技含量高、 资源消耗低、 环境污染少、 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 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 3)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石油化学工业, 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密集型装备制造业, 促进产业集聚, 大力发展内源型经济; 倡导循环经济策略, 走集约、 循环发展之路;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不断扩大第三产业规模, 加快物流业、 旅游业、 服务业发展; 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力, 促进惠州经济持续、 快速、 健康发展。   第10条 社会发展策略   ( 1) 全面推进人口健康发展。不断优化人口结构, 提高人口素质, 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改进人居环境质量。   ( 2)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 3) 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关注弱势群体, 缩小贫富差距, 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化, 改进创业环境, 建设完善的社会事业体系, 推动社会均衡发展。   ( 4) 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 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   ( 5) 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设施系统, 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第11条 生态环境发展策略   ( 1) 推进区域生态网络建设。以建立稳定、 持续和高质量的生态网络体系为核心, 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流域的综合治理, 确保城市与区域的生态安全。   ( 2) 强化重点地区的生态建设。以积极的规划理念和财政政策, 关注地区生态要素构成, 划定禁建区和限建区域, 保护河湖水系、 山体林地、 湿地等生态敏感区, 加大生态廊道、 区域绿地、 环城绿地、 城市公共绿地等生态环境建设。   ( 3) 提升发展环节的生态保护行动。贯彻科学发展观, 实行产业结构、 能源结构、 城市空间规划布局的协调发展, 坚持建设、 预防和治理并重, 把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促进生态、 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第12条 空间发展策略   ( 1) 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惠州与相邻城市经济发展走廊的建设, 积极促进区域城市功能、 产业互动, 基础设施连接与共享, 构筑开放、 统筹与协调发展的, 面向区域、 整体提升的城市空间结构。   ( 2) 提高运行效率。打破行政区划门槛, 强化空间整合, 优化功能配置, 构建高效发展环境。   ( 3) 有序推进沿海战略。构建多中心空间格局, 加强沿海地区及过度地区的发展指引和服务体系的建立, 构筑分工明确、 有序推进的空间结构。   ( 4) 构建城市特色。积极关注惠州山水生态城市要素构成特色, 建立可持续发展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利用, 处理好城市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 确定规划期内生态保护的内容、 范围和管制要求, 建立持续的山水城市形象。 第三章 城市发展规模与策略   第13条 人口规模   规划区 、 2020年配套人口规模分别按230万人和370万人计算。   第14条 城镇人口分布   第15条 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区 、 202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53平方公里、 427平方公里。   不包括大亚湾石化工业基地占地2440公顷, 惠州( 荃湾) 港区占地1450公顷, 合计为3890公顷。由于石化工业基地和惠州( 荃湾) 港区是区域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 其用地不纳入本次规划用地平衡。 第二部分 统筹与协调发展 第四章 区域统筹与协调发展   第16条 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界定惠州市产业构成及在区域中的发展地位、 资源构成优势及重大基础设施的区域定位, 积极推进与相邻城市地区的产业互动、 互补, 构建区域一体化的、 高效的发展环境。   第17条 重大基础设施衔接与共享   ( 1) 突出惠州港服务于产业发展的定位, 建立与产业功能区域高效的服务系统链接; ( 2) 惠州港的疏港系统与深圳市干道网系统、 东部工业区对外交通系统, 实现一体化的无缝链接, 提高整个地区经济运行效率。( 3) 预留轨道交通廊道。   与深圳相邻的惠阳-大亚湾地区, 预留两条轨道交通线位走廊, 一是城际快线轨道交通, 该线预计起点为广州, 经东莞沿海( 珠江) 、 深圳机场, 横向贯穿深圳从东部工业区延伸到大亚湾开发区规划的中心商务区, 在深圳与惠阳交接的白云坑附近, 预留两条轨道交通之间及其它公共交通的接驳站场; 二是深圳3号线延伸至惠州核心城区新火车客运站( 新桥片区——惠阳商务、 商业中心区) , 与惠州南北向轨道交通接驳。   ( 4) 沿海快速客运铁路站场的选址, 考虑与东莞方向的快速交通系统的连接, 扩大沿海快速客运铁路服务区域, 推进东莞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联系。   ( 5) 惠州的沥林镇与东莞的谢岗镇同为边缘镇区和水源性缺水地区, 两镇共享供水水源。   第18条 跨地区产业协调发展   ( 1) 惠阳西南部地区, 依托深圳龙岗东部工业区和大亚湾西区第二产业规模化发展需求, 利用空间资源存量优势, 积极地推动现代都市第三产业的发展, 建设支持第二产业发展的商务及生活环境, 以地区整体发展需求为目标取向, 形成产业互补、 协调发展的城市功能布局。   ( 2) 深圳葵涌坝光地区被深圳市政府区定为精细化工片区, 源于大亚湾作为广东石化基地之一的存在, 两城市应发挥各自优势, 构建大项目带动下的产业链延伸长空间和基础设施支持系统。   深圳拥有工业发展成熟、 投资能力、 市场号召能力强等优势, 惠州与深圳的优势正好形成互补。两地连片的工业发展用地规模超过二百平方公里, 完全能够利用双方的优势, 建立合作发展机制, 推动产业聚集和规模放大。   第19条 跨地区流域治理与保护   惠州与深圳应建立跨区域的河流整治与保护机制, 改进淡水河( 深圳境内叫龙岗河、 坪山河) 水质, 为区域供水安全提供保障。   起源于深圳梧桐山, 流经深圳龙岗区的龙岗河、 坪山河汇入惠阳区境内的淡水河, 由于受上游深圳方面污水影响, 水质严重恶化, 长期处于超Ⅴ类状态, 而且逐渐影响了西枝江下游河段水质。监测结果表明, 西枝江紫溪口至东江出口河段水质有逐年下降的趋势, 由90年代初期的Ⅰ-Ⅱ类降至现状Ⅲ-Ⅳ类, 出现有水不能用的局面, 导致惠州和深圳在西枝江的水源点被迫搬迁。 第五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20条 市域城乡统筹战略   ( 1) 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进程,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政策, 加速城乡要素的互动通道建设, 加大农村地区的发展要素和空间要素的投入, 改进城乡区位关系、 经济关系, 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进程。   ( 2) 加大城市公共财政对农村地区生活要素的投入, 提高生活配套服务设施水平与标准, 改进生活环境质量, 提高教育和医疗服务水平, 缩小地域差别和生活差别, 推进农村现代文明进程。   第21条 市域自然环境保护目标与策略   目标: 保护惠州市山、 林、 河、 湖、 海共具的生态格局, 不断增强和完善生态功能,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为东江提供充分洁净的淡水资源为基本目标, 在保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的前提下,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越价值, 不断改进人居环境质量,发展休闲、 度假、 疗养及旅游产业, 营造宜于创业的生产空间和适于居住的生活空间,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策略: 惠州市划分为三个生态经济区: 北东部山地丘陵农林牧生态经济区、 中南部农、 工、 商综合发展生态经济区和南部海洋水产资源保护生态经济区。   ( 1) 以山川大势和地貌形态组合为基础, 构筑惠州市区域大背景的生态环境格局。   ( 2) 以茂密广布的山地森林构筑惠州市域天然生态屏障。   ( 3) 以10个自然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东江、 西枝江及白盆珠等三大水库为中心建立市域生态系统。   ( 4) 规划两江四岸( 城镇内) 、 京九铁路、 高速公路、 国道、 省道两侧和县道两侧各设置防护林带, 滨海沿岸设置200—500米防护林带, 构建绿色生态走廊。   第22条 市域空间管制原则   ( 1) 强化规划引导, 高效、 合理地使用建设用地; ( 2) 严格控制禁建区的建设行为,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文化留存; ( 3) 引导区域性设施建设, 减少重复投资; ( 4) 建立区域管治社会机制,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23条 市域空间管制策略   惠州市域空间划分为四级, 城镇集中发展区、 独立建设区、 限建区、 禁建区。   ( 1) 城镇集中建设区: 依据规划分区实施, 由规划建设单位负责协调, 国土、 环保、 水利、 电力、 电信等单位协同建设。   ( 2) 独立建设区: 适度建设, 由所在地方政府进行建设审批, 报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3) 限建区: 规划区内不宜开发建设, 成立市级区域管理部门, 统一管理协调。对进入本区的产业采取准入性政策, 严格限制国家或广东省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和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 污染环境、 破坏资源、 损害健康和社会公利的项目; 占地大、 用水多、 耗能大、 技术落后以及会对附近生态保护地区环境产生危害的建设项目。   ( 4) 禁建区: 禁止建设, 由各级林业、 环保、 文物、 旅游、 水利、 国土、 规划建设等部门联合划定, 以行业为主, 协调管理。   第24条 市域总人口与城市化水平   惠州总人口: 达350-410万; 达400-490万; 2020年达510-650万。   市域城市化水平: 达到63%左右, 达到74%左右, 2020年达到83%左右。   第25条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与人口分布   2020年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分为五个级别:   人口规模大于50万: 惠城区( 市区, 包括桥东、 桥西、 江南、 江北、 龙丰、 河南岸、 小金口、 水口、 惠环、 陈江) ( 153) 和惠阳区( 包括淡水、 秋长、 沙田、 大亚湾) ( 81) 。   人口规模20-50万: 惠东县城( 40) 和博罗县城( 30) 。   人口规模10-20万: 新墟( 11.3) 、 镇隆( 10) 、 沥林( 10.5) 、 龙门县城( 17.1) 、 圆洲( 10.4) 、 石湾( 10.4) 、 马安( 10.5) 、 三栋( 15.3) 。   人口规模3-10万: 稔山( 6.3) 、 黄埠( 3.8) 、 吉隆( 3.9) 、 龙溪( 3.7) 、 平潭( 4.2) 、 横沥( 5.5) 、 潼湖( 5.4) 、 潼侨( 7.6) 、 多祝( 3.0) 、 良井( 3.9) 、 永湖( 4.4) 、 汝湖( 7.1) 。   人口规模小于3万: 港口、 永汉、 长宁、 泰美、 麻陂、 杨村、 柏塘、 平陵、 龙江、 铁涌、 公庄、 增光、 梁化、 矮陂、 龙华( 博罗) 、 横河、 九潭、 石坝( 蓝田) 、 麻榨、 沙迳、 安墩( 石塘) 、 平海、 福田、 湖镇、 巽寮镇、 盐州、 新庵、 白盆珠、 南昆山、 观音阁、 路溪、 平安、 左潭、 芦洲( 芦岚) 、 天堂山、 地派、 铁岗、 大岚、 龙华、 响水、 高潭( 马山、 宝口)   第26条 城镇职能   城镇体系职能划分为五个等级:   ( 1) 惠城区( 市区) 、 惠阳区( 市区) 为广东省及珠三角次区域中心城市。( 2) 惠城区( 市区) 、 惠阳区( 市区) 和惠东县城为惠州市域中心城市。( 3) 博罗县城、 龙门县城、 石湾、 杨村和稔山为地区性中心城市。( 4) 吉隆、 新圩、 沥林、 圆洲、 平陵、 永汉、 泰美、 潼湖、 湖镇、 黄埠、 巽寮、 长宁、 南昆山、 矮陂、 多祝、 公庄和永湖为中心镇。( 5) 规划其它城镇为一般城镇。   第27条 市域空间布局   规划市域空间格局为”一区四核五轴七节点”的”核心—网络—放射”状。   一区: 惠城—惠阳( 市区) 为全市的城镇核心区, 核心区向北延伸至龙门形成城镇发展副轴。   四核: 惠城( 城区及博罗县城) 、 惠阳城区( 含大亚湾) 、 惠东县城为市一级主核心, 龙门县城为山区发展核心, 促进核心城镇对周边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轴: 惠城—数码工业园—联想工业园—三和开发区—惠阳城镇轴; 深圳( 香港) —新圩—陈江—惠州市区—杨村—河源发展轴; 广州—博罗县城—惠城区—惠东县城—稔平半岛发展轴; 深圳( 香港) —惠阳—惠东县城—汕头发展轴; 惠城—龙门城镇发展次轴。   七节点: 规划稔山、 吉隆、 新圩、 多祝、 杨村、 圆洲、 石湾为辐射轴上的中心城镇。   第28条 发展指引   全市按五条产业轴线组织产业空间: 国道G324产业轴线、 惠深高速——惠河高速——省道S244产业轴线、 省道S356产业轴线、 惠澳产业轴线和沿海及沿江产业轴线。   国道G324产业轴线由四个经济板块组成: 福田、 长宁经济板块——以休闲旅游业为主; 罗阳经济板块——以综合服务制造业为主; 惠城区经济板块——以信息、 金融、 房地产、 科技教育、 商业、 服务业为主; 惠东县城经济板块——以商贸、 物流业为主; 稔平半岛经济板块——以旅游、 海洋、 制鞋业为主。   惠深高速——惠河高速——省道S244产业轴线由四个经济板块组成: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发展高新技术为主; 杨村经济板块——以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产品为主; 新圩经济板块——以加工制造业为主; 龙门县城经济板块——以建材及山区生态产业为主。   S356省道产业轴线由四个经济板块组成: 惠阳区板块——以电子、 商贸、 金融、 房地产业为主; 惠东县城板块——以商贸、 物流业为主; 白盆珠板块——以旅游、 生态经济产业为主。   惠澳产业轴线由三个经济板块组成: 惠城区经济板块; 惠阳区经济板块; 大亚湾石化产业经济板块——以发展石化及其下游产业为主。   沿海及沿江产业轴线: 沿海产业轴线贯穿大亚湾西区制造加工业板块、 大亚湾石化工业板块、 稔平半岛旅游与海洋养殖业及临海产业( 备用) 板块、 黄埠吉隆制鞋业板块; 沿江产业轴线经过沿东江中游的惠城区北部五镇生态农业经济板块、 惠城区经济板块、 博罗县城经济板块、 潼湖生态农业经济板块、 园洲-石湾制造业经济板块。   第29条 市域交通发展规划   高速公路网:   ( 1) 延伸广惠高速公路至稔平半岛; ( 2) 建设沿海高速公路, 贯穿深圳-大亚湾-霞涌-稔山-吉隆-汕头; ( 3) 建设莞惠高速公路, 贯穿东莞-镇隆-永湖-大岭-多祝-白盆珠-新庵; ( 4) 建设广河高速公路, 贯穿广州-南昆山-铁岗-左潭-平陵-河源; ( 5) 建设盐地高速公路, 贯穿盐田港-义和-湖镇-左潭-地派; ( 6) 建设惠韶高速公路, 贯穿惠阳大亚湾-永湖-马鞍-汝湖-泰美-平陵-龙门-韶关; ( 7) 建设惠澳高速公路, 贯穿大亚湾-新桥-永湖-数码园-马安-水口-汝湖。   市域主干道:   ( 1) 五横:   ①广州-福田-龙华-柏塘-杨村-麻陂-河源; ②广州-龙溪-罗阳-汝湖-仍图-横沥; ③石湾-潼湖-陈江-惠城-平潭-平山-高潭; ④新圩-秋长-淡水-沙田-白花-平山; ⑤深圳-大亚湾-稔山-吉隆。   ( 2) 五纵:   ①地派-左潭-沙迳-横河-湖镇-龙溪; ②蓝田-龙门-公庄-惠城-陈江-镇隆-新圩; ③麻陂-仍图-水口-永湖-惠阳-大亚湾; ④石坝-观音阁-横沥-平潭-白花-霞涌; ⑤大岚-梁化-平山-稔山-港口。   铁路规划: 近期沿海铁路客运专线; 中期建设惠花铁路、 杨平铁路; 远期规划建设澳头—汕尾、 澳头—碧甲、 澳头—平湖( 接广深线) 等铁路。   港口规划: ( 1) 沿海港口: 以枢纽港的要求对惠州港进行规划建设, 至 , 拥有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16个, 1—5万吨级泊位18个, 5000—1万吨级泊位11个, 沿海港总吞吐能力达到8690万吨; 到2020年, 拥有5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24个, 1—5万吨级泊位25个, 5000—1万吨级泊位16个, 总吞吐能力达到15490万吨。   ( 2) 内河港口: 改造现有码头, 提高靠泊能力; 东江内河港区设石湾、 园洲、 龙溪、 潼湖、 博罗、 惠城、 汝湖、 水口、 仍图、 泰美、 观音阁11个作业区。至 , 拥有39个300吨级泊位和19个500吨级泊位, 吞吐量达到400万吨; 至2020年, 拥有42个300吨级泊位和24个500吨级泊位, 吞吐量达到800万吨。   机场规划: 近期利用原有平潭军用机场, 开通民航航线, 可重点发展货运业务; 远期视城市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另择新址建设机场。   第30条 岸线利用规划   ( 1) 南海石化基地东边界以西、 以南至坝光与深圳交界处岸线, 除保留淡澳河出海口生态旅游保护岸线、 澳头衙前片区城市生活岸线、 南海石化隔离岸线外, 规划为工业、 港口岸线。   ( 2) 南海石化基地东边界以东至稔平半岛西岸港口镇岸线, 除建设碧甲港口、 工业岸线、 范和港区、 亚婆角装卸点、 港口镇海关监管二类码头等工业、 港口岸线外, 规划为生活旅游岸线和水产盐业岸线。   ( 3) 港口镇以东至汕尾交界处,规划为水产养殖岸线、 生态保护岸线和备用岸线。   ( 4) 大亚湾内除芝麻洲、 麻洲、 狗虱洲、 黄鸡洲、 马鞭洲、 纯洲、 喜洲、 锅盖洲、 桑洲等岛屿, 其它岛屿均规划为旅游开发。   第31条 海岛利用   大亚湾内有大小岛屿和岩礁近百个, 芝麻洲、 麻洲、 狗虱洲、 黄鸡洲等岛屿开发利用形成荃湾港区和临海工业基地, 马鞭洲建设南海石化、 广石化15万吨级原油码头, 其它岛屿均可作为旅游开发, 重点开发的有大辣甲岛、 小辣甲岛、 坪峙岛、 三角洲、 小星山岛、 大三门岛等10多个岛屿。 第三部分 都市区空间规划 第六章 空间发展策略   第32条 规划区划   在都市区范围内划分为四个次区域:   ( 1) 惠城次区域: 中心城包括桥东街道办、 桥西街道办、 龙丰街道办、 江南街道办、 江北街道办、 河南岸街道办、 水口街道办、 小金口镇、 汝湖镇、 马安镇、 三栋镇; 独立镇包括永湖镇、 平潭镇、 良井镇。   ( 2) 惠阳-大亚湾次区域: 中心城包括淡水街道办、 秋长街道办、 沙田镇、 澳头街道办、 霞涌街道办; 独立镇为新圩镇。   ( 3) 陈江-仲恺次区域: 中心城包括惠环街道办、 陈江街道办、 潼侨镇、 镇隆镇; 独立镇包括潼湖镇、 沥林镇。   ( 4) 北部山区次区域: 中心镇为横沥镇; 独立镇, 包括矮陂镇、 大岚镇、 芦洲镇。   第33条 城市空间布局   规划期内: 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 以都市区”一城三点、 双心结构”为核心, 以三横三纵城镇发展轴为重点, 依托城镇群体, 轴线拓展、 梯度推进。   以白云嶂、 红花嶂自然山体为绿心的”梭形”空间结构, 梭形的两个顶点分别为惠城中心城和惠阳-大亚湾中心城, 梭形的两个腰分别为陈江-仲恺中心城和淡水湖( 数码园) 片区。其中, 淡水湖( 数码园) 片区是惠城中心城的组成部分, 以高新技术、 教育和体育产业发展为重点的城市地区, 片区东部延伸到惠东县城的大片区域, 规划期内界定为城市远景发展的战略性地区, 重点强调控制发展。   远景: 融合、 提升都市区西线发展轴, 从”一城三点、 双心结构”过渡到”一城三点、 三心结构”, 在逐步拓展、 营造中线发展轴, 提升东部惠东战略要点的基础上, 最终形成以城乡一体为特征的”网络化”城镇发展格局。   第34条 次区域职能   惠城次区域——地区性主中心( 广州、 深圳是区域主中心, 珠海主城区是区域性副中心) , 惠州主城区, 是珠江三角洲外圈层重要的增长级, 也是珠江三角洲向内陆地区传递区域辐射带动力的重要门户。   惠阳-大亚湾次区域——地区性副中心, 加强产业极化, 完善服务功能, 与地区性主中心共同带动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陈江-仲恺次区域——加工制造业聚集区, 珠三角东部电子电器业聚集区, 重点加强产业升级和空间整合。   北部山区次区域——惠州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规划区内重要的生态屏障, 应加大城市公共财政投入, 促进农业生产效能提升、 生态环境保育、 水源保护, 推进镇区整合, 提高镇区建设标准和综合配套水平, 严格控制一切对地区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建设行为。   第35条 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政策要点   ( 1) 消化存量: 经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和用地功能规划整合, 以消化存量建设用地为主, 满足近期城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 2) 开发控制: 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政策, 规划所界定的占用农田保护用地的使用周期, 必须滞后于现状存量建设用地的使用时间, 除特殊的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外, 一般性的城市发展项目严禁占用农田保护用地。   ( 3) 整合聚集: 实施以城市重大项目、 公共交通廊道为引导, 成片整体联动、 聚集配套开发、 渐进衍开的发展模式, 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服务效率, 改变城市建设依托区域性交通廊道的建设模式。   第36条 空间管制目标   ( 1) 保全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区域生态”底线”的保障条件, 防止生态环境恶化, 保护区域生态结构,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 2) 保护战略性资源。经过对具有整体战略意义的资源和交通发展空间的管制, 防止战略性空间资源的破坏和低效利用, 保障区域经济、 产业和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条件, 保持区域整体竞争力。   ( 3) 优化空间结构。针对地区发展差异, 空间分类管理, 经过制定标准、 政策倾斜, 基础设施引导等措施, 提高城镇建设水平, 实现区域全面发展。   ( 4) 协调矛盾冲突。经过协调发展中的冲突和矛盾, 保障区域整体利益, 实现”双赢”和”多赢”。   第37条 管制空间区划   强调从宏观层次根据空间的主要用途与特征对区域空间划为不同属性的空间, 在同一空间内作统一的规划安排, 实施统一的控制条件, 从而使更大的区域空间用途的发展取得协调。将都市区域划分为禁止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   ( 1) 禁止建设区包括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生态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水源保护地、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 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区域、 重要的保护绿地以及国道、 省道两侧划定的不准建设控制区。   ( 2) 限制建设区为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者敏感区。   ( 3) 适宜建设区为除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   第38条 外围镇区发展指引   ( 1) 坚持统筹规划、 加强引导、 突出特色、 扶持重点、 支持配套设施建设的原则, 促进独立城镇建设质量的提高。   ( 2) 合理归并、 适度整合, 提升中心镇的聚集带动作用, 促进城乡发展要素流动和土地的集约利用。   ( 3) 加大教育、 文化、 医疗卫生、 体育等社会事业投入, 改进人居环境, 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差距。 第七章 资源和生态环境保育   第39条 禁建区保护指引   作为生态培育、 生态建设的首选地,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必须永久性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 除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外, 严禁在区内进行任何类型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40条 限建区保护和利用指引   将根据资源环境条件进一步划分控制等级, 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 城市建设用地的选择应尽可能避让。   对于与限制建设区重叠的城市建设区, 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 做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并提出生态补偿措施。   应保持现状土地使用性质, 非经原规划批准部门的同意, 不得在限制发展区内进行非农建设项目开发。   第41条 区域绿地规划指引   区域绿地是为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突出地方自然人文特色和改进城乡景观环境, 实行长久性严格保护和限制开发的、 具有重大自然、 人文价值和区域性影响的绿色开敞空间。   规划区内的区域绿地构成包括: 风景绿地、 自然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 郊野公园、 基本农田保护区、 湿地。   第42条 环城绿地规划指引   环城绿带是指在城镇规划建设区外围一定范围内, 强制设置的基本闭合的绿色开敞空间, 作为永久性的限制开发地带, 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   规划目标为传承自然脉络和历史文化, 保护郊野和乡村特色, 塑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确保绿地规划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城市建设与山川河流等大地景观相结合, 支持城镇结构和布局优化。   ( 1)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水域、 果园、 湿地。( 2) 公共性开敞绿地: 公园、 游乐园、 野营基地、 野生动物园、 名胜古迹等。( 3) 体育运动设施: 高尔夫球场、 滑草场、 赛车场、 赛马场、 马术表演场等。( 4) 绿化比率高、 景观佳或旷地型用地: 自来水厂、 小型污水厂等大型公共设施; 具有传统文化价值的村落等。( 5) 生产性绿地: 花圃、 苗圃、 植物园等。( 6) 其它: 纪念性林地、 防护林等。   第43条 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规划结构布局合理、 总量达标、 综合功能优化的城市绿地系统, 创立具有山水园林特色、 历史文化底蕴和南亚热带地域风情的花园式宜居城市。   ( 1) 体现惠州城市格局和自然山水特色; ( 2) 城市绿地结构布局与城市形态演化相一致, 与城市范围内的水系、 道路、 绿地等要素的空间分布格局相一致; ( 3) 城市绿地结构布局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相适应, 能够明显地改进城市的大气环境、 水环境, 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减灾防灾的能力; ( 4) 具备良好的景观游憩功能; ( 5) 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风貌, 绿地结构布局与城市功能区划、 人口分布相适应, 满足市旅游发展的需求, 构建具有优化综合服务功能的园林游憩系统。   第44条 惠城次区域   利用惠城特有的两江一湖优势和丰富的山体等自然资源及各类历史人文资源, 构筑融山、 江、 湖、 城于一体的绿地系统。   第45条 惠阳-大亚湾次区域   利用自然河湖水系、 山体、 滨海滩涂及各类历史人文资源, 依托”山、 海、 河、 道路、 森林、 湿地”要素, 构筑惠阳——大亚湾”河海相通、 山城一体”的特有生态绿化空间形态, 形成”城市绿化海岸线、 绿色河岸线、 绿色交通线、 绿色山麓线、 绿色天际线”的城市绿地网络。   第46条 陈江-仲恺次区域   依托陈江-仲恺次区域现有空间布局结构, 利用周边山体、 湖泊水系等自然资源, 构筑山水相连、 山城相楔的生态绿化空间形态。总体采用”三轴、 两河、 多带、 四区”的网络化城市绿地结构形式。   第47条 北部山区次区域   北部山区以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为主, 形成区域绿地合围城市建设用地的格局。   第48条 水体保护策略   城市建设量”水”而行, 按照水资源的实际承载能力, 引导和调控需求, 合理安排城市建设规模和时序, 加强对重点发展区域的水资源配置。坚持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 人口、 环境相协调, 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 1) 东江、 西枝江   加强东江、 西枝江的治理。严格划定东江、 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 制定专门的水源保护条例, 确保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规定行政交界的水质目标、 总量控制目标、 城市污水厂的建设、 禁止建设的产业等。并以水功能区划为依据, 根据不同水功能区划的纳污能力, 制定相应的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削减量目标和防治对策措施, 提高水资源的可利用量, 保护水体水质。   ( 2) 淡水河 参照《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 按整治目标, 逐步做到水质达标交接; 加大环保投入, 制定分年度达标计划, 采取坚决措施, 削减排污量, 逐步改进淡水河水环境质量。   ( 3) 西湖 经过引水、 截污、 疏浚、 控制人口增长、 控制面源污染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西湖水质的保护与改进; 加强滨湖地区的地表绿化, 进一步改进西湖周边道路的绿化,控制外围保护地带的建筑密度, 提高绿地率, 提高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景区内除山区外, 全部实行管网配水, 污水必须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外排, 不能直接向西湖排放, 山区无条件敷设排污管道时, 应配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 4) 水库 对惠州境内的供水水源根据未来的发展, 划分不同的层次, 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分层次分重点的保护水源地。对于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库, 严格划定水源保护区, 加强监管的力度, 保证水源水库不受污染; 对于已经失去饮用水源功能的水库能够考虑转换其功能, 允许其库区一定范围内进行有限度的开发, 对于非饮用水源水库, 应按原设计功能加强管理。   ( 5) 大亚湾海域 根据《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严格执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确保大亚湾海域Ⅲ类水质目标按功能达标; 加强对政府环保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督, 严把除污化学试剂的质量关; 进行防污教育, 提高民众的海洋环保意识; 根据大亚湾海域的赤潮污染, 制定污染防治规划及事故应急计划。   第49条 水环境综合治理   ( 1) 加强水源地控制区的保护和管理, 河流及河道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 保证水源的水质标准和卫生防护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 的各项规定。   ( 2) 根据水环境容量, 合理进行工业布局, 严格限制重污染工业的发展; 各企业污水必须达到排放要求后接入污水管网, 输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统一处理; 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降低工业废水的排放量,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   ( 3) 对惠城、 惠阳城区进行排水管网改造, 逐步建立健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系。强化规划设置的惠城区12座, 惠阳区7座总共19座污水处理设施和其中部分采用生态湿地工艺进行处理的小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管理, 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转, 污水经处理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地表水体, 并进一步提高污水的处理效率, 以改进水质。   ( 4) 从源头削减农业面源污染, 减施氮素化肥, 在淡水河、 西枝江流域, 严格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 减少对河流的污染。   ( 5) 经过科普宣传、 加强管理, 降低城市面源污染物的产生; 对进入东江、 西枝江、 淡水河和淡澳分洪河水体的污染物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控制; 建立河流、 水库生态隔离带, 对非点源污染进行控制。各镇、 区应统一规划、 统一管理, 加强协作, 使水资源和水设施得到最大化利用。   第50条 湿地保护与建设   ( 1) 潼湖湿地: 设立保护区, 植被恢复、 加大污水治理力度、 扩大保护区面积, 积极推进弃耕还湖、 弃陆还水, 成为惠州市调节洪涝灾害一道天然绿色屏障。   ( 2) 淡水湖湿地: 结合淡水河污染治理和远景淡水湖地区的环境建设, 延续山水城市特色, 集合现代发展理念, 构建生态型城市水体景观。   ( 3) 潼侨湿地: 推进湿地型的综合环境建设, 增强地区调节汛期洪水能力, 同时构建远景城市地区的生态型城市水体景观。 第八章 重要地区发展指引   第51条 惠城江北地区发展指引( 优化、 发展控制、 农保用地)   市级行政、 会展和文化中心: 以江北南区的市政府、 体育中心为核心, 以完善原有规划功能、 完成城市政府的发展预期为主要目标, 包括政府行政办公、 会展设施和文化设施的建设等。   铁路客运中心、 物流商贸中心: 将依托惠州铁路枢纽, 在江北东北区部地区发展商贸业, 在铁路西侧沿线, 重点发展物流产业。   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优化、 梳理和调整重要地区的土地利用和功能, 包括东江沿岸地区工业用地的调整与控制、 城市主干道两侧、 火车站周边地区等。   第52条 惠城西湖周边地区   市级商业中心、 旅游服务接待中心: 依托老城, 经过降低开发强度、 旧城更新改造, 提高城市发展质量、 改进生活环境, 培育现代服务业和旅游接待功能, 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53条 惠城水口地区   以商业性开发为主的生活居住功能区域, 临江地区将严格限制工业项目的选址, 保护东江沿岸景观和水资源。   第54条 惠澳大道数码园地区   规划期内以城市体育中心、 高等教育中心、 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基地给予定位, 作为城市战略性地区, 将严格控制地区投资质量和项目等级, 建立高端城市建设标准的发展思路。其中, 远期将结合淡水河改造, 建设新的山水城市形象。   第55条 陈江—仲恺核心城区   区级中心: 强调为本地区服务的综合目标, 经过空间整合, 实施地区整体的效率开发战略。   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 仲恺开发区以及其管辖的镇隆北部工业园区, 功能组合纳入组团的空间整体发展目标;   加工工业聚集区:组团外围、 以区域交通为主要导向的发展地区, 重点布局在潼侨、 沥林和镇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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