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60 X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LS/T 3269-2020 油用米糠Rice bran for edible oils 2020-11-19发布2021-05-19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j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CjTC270)归口。LSjT 3269-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工业大学、益海(佳木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武汉轻工大学、河南山信粮业有限公司、江南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玉兰、潘坤、何东平、王格平、徐广超、李时军、金
2、青哲、汪学德、王动民、李秀娟。LSjT 3269-2020 油用米糠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用米糠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及包装、储存和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油用米糠的收购、储存、加工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0 稻谷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jT 5490粮油检验一般规则GBj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抨样、分样法G
3、BjT 5492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jT 5494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j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jT 14488.1植物油料含油量测定GB 19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料GBjT 24904粮食包装麻袋3 术语和定义3.1 3.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米糠rice bran 糙米碾白过程中被碾下的皮层、米胚和少量米牺的混合物。油用米糠rice bran for edible oils 用于提取食用油脂的米糠。4 要求4.1 质量要求4.1.1 油用米糠的原料应符合GB135日的质量要求。4.1.2 油用米糠的质
4、量指标见表1。1 LSjT 3269-2020 表1油用米糠质量指标等级粗脂肪含量(干基)/酸价(KOH)/水分/% mg/g 1 二三18.0运20.0般地区2 二三16.0运30.0运13.53 二三14.0运40.0东北地区等外40 运14.54.2 食品安全要求4.2.1 油用米糠按GB19641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4.2.2 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5 检验方法5.1 抨样、分样按GBjT5491执行。5.2色泽、气味检验按GBjT5492执行。5.3 杂质检验:按GBjT5494执行。5.4水分检验按GB5009.3执行。5.5 粗脂肪含量检验按GBjT14488.
5、1执行。5.6 酸价检验:按GB5009.229执行。6 检验规则6.1 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jT5490执行。杂质/%运2.0色泽、气味淡黄色、黄白色、黄灰色,具有鳞片状不规则结构,可含有少量米胚和稻米成分及稻壳,无酸败、霉变及其他异味6.2 检验批次为同种类、同产地、同收获年度、同运输单元、同储存单元的米糠。6.3 判定规则油用米糠各项质量要求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可根据等级指标的符合性,判定降级或判定为不合格产品。7 标签标识7.1 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等级、产地、加工年度和月份。7.2 转基因产品标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 包装、储存和运输8.1 包装包装应清洁、牢固、无破损,缝口严密、结实,不应撤漏。不应对米糠造成污染。使用麻袋包装时,应符合GBjT24904的规定,使用编织袋包装时,应符合GBjT8946的相关规定。2 LS/T 3269-2020 8.2 储存8.2.1 应储存在清洁、低温、干燥、防雨、防湖、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8.2.2 米糠易氧化,尽早制油,不宜长时间储存。若需长时间储存,应采用米糠膨化和稳定化处理后再低温储存。8.3 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不得与有腐蚀性、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