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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原则学习笔记.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9804860 上传时间:2025-04-09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51.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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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一致原则:(即GP和LP利益诉求越趋于一致,越能有利于基金的良性发展) l 在LP获取收益后,GP能够获取相应比例的收益,有利于利益一致; l GP的财富增长主要依靠于投资收益,有利于GP和LP的利益一致,相反,如果GP通过管理费、交易费或其他费用实现资产增长,不利于利益一致; l GP自有出资并承担风险是保证利益一致的最好激励方式; 1、 收益(业绩提成)· A、 返还全部出资和支付优先回报率的瀑布报酬结构(Preferred Return)(案例)是最好的基金报酬模式,有利于利益一致; B、 对于持续出现减值及核算的项目,基金管理公司向投资者返还所有已经收回的成本,及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何返回 C、 优先收益应当从实际出资之日起算,计至取得收益之日; D、 业绩提成按照税后净收益计算; E、 如果存在分期的收入或资产重组,必须在收回全部投资成本后才能提取业绩提成; F、 建立回拨机制,以保证在需要时及时回补; G、 建立提存账户,留存充足的保证金,不低于GP业绩提成的30%,以支付有可能发生的回拨债务。 H、 回拨期限需超过基金的存续期及其他清算、补偿条款; a、 基金展期需经PLAC多数表决通过,且只能延续一年; b、 基金存续期满后,LP不同意展期的,GP需在一年内完成清算。 I、 GP收取的交易费、监管费、董事费、咨询费、退出费等都需要纳入到基金收益中。 2、 费用支出(管理费) A、 管理费应以合理的支出和薪酬水平为基础; B、 管理费应包括GP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营运开支、工资、差旅费、营销开支及其他因管理所产生的费用; C、 成立基金时,GP应向潜在LP提供管理费示例,作为分析和设置管理费的指导;以及向其完整披露GP和其私募中介机构之间的财务预算等相关尽职调查文件,一般来说,全部私募中介费用由GP承担; D、 GP的管理费和业绩提成应主要支付给成功运营该基金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费用支出; E、 基金或基金投资的公司在向GP的关联方目前看到的协议中很少有这一条款的提及 支付咨询费时应经过LPAC的审核并经多数的表决通过; F、 在投资期结束基金成立后续基金或存续期延长时,管理费用应适当减少很少提及此条 。 3、 对GP进行以下约束,以保证GP和LP的利益一致性: A、 GP需要向基金出资以获取一定的基金权益,不能以管理费抵扣的方式出资; B、 对GP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基金权益进行限制; C、 GP关键人的全部工作时间应投入本基金的运作工作当中,除非投资期届满或本基金被交易、投资等特殊情况,禁止GP和和本基金实质上存在相同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基金发生实质性接触,或担任该基金GP; D、 不允许GP跟投基金投资的项目,其全部投资收益应通过其持有一家基金的份额来实现; E、 GP不应通过其他投资平台对本基金适用的项目进行投资,但符合基金募集结束前预先公布的跟投协议中所约定的比例进行的投资除外; 基金治理原则(即LP和GP如何协调投资理念,在各自的权限下共同治理基金) l 私募股权基金应采用长期固定的治理结构,GP拥有独立的投资决策权,LP在信任GP且理解其投资策略及范围的基础上接受此治理结构; l LP为应对投资利益的冲突以及投资环境、投资团队的变化,需建立LPAC来应对,以保证LP在合作协议约定范围内有效的履行职责,并在基金存续期内向GP提出合理化建议; 1、 GP的义务 A、 当投资团队行为和变化影响到LP实际利益时,需执行关键人条款如何签订,都有哪些具体约束? ,重要事项需经LPAC审议后再做决定,关键人条款是LP保证其权益的重要手段: a、 违反关键人条款或发生团队实质性违约、欺诈、恶意、重大过失、违反信义义务时,投资期自动中止,其后180日内,若LP未能通过重新任命相关人员,则投资期清算还是继续回收期运作? 终止; b、 团队核心人员无法保证正常工作时,应立即通报全体LP,并要经过LPAC商议;任何人员变动或发生关键人条款中约束的情形,要立即向全体LP通报; c、 未经全体LP或LPAC多数表决同意,不得修改关键人条款。 B、 基金的投资策略是影响LP是否向其投资的重要因素,因此基金的投资策略必须确定、明确并保持一致性,投资策略应明确基金投资的范围权限、行业集中度限制、投资进度限制等,并且GP应接受LP对其投资策略的除外保留,除外保留可约定LP出资限于投资特定的行业或限于在特定法域内投资。 C、 GP的信义义务 a、 GP应向LPAC报告所有的利益冲突和不对等交易,对于GP不确定的情形可向LPAC征询意见,GP不得自行认定不存在利益冲突; b、 GP应适用较高标准的信义条款,不能制订条款允许GP现行认定其不存在违反信义义务,且不得免除GP违反信义义务及其他过错的责任; c、 如为了合理补偿GP,而设置了适用于全体合伙人的回拨机制,回拨比例应限制在承诺出资的合理比例(不得超过25%)范围内,回拨期限不应超过分配之日起两年。是否有必要?GP需要哪些补偿? 2、 LP的权利 A、 为了协助监督GP履行信义义务及对基金承担的其他义务,LP可以代表基金聘用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还可以借助于第三方的支持,审计机构直接向LPAC报告任何已知的利益冲突: a、 审计机构应每年度向LPAC提交关于估值及其他事项的意见,就收益分配向GP及LP出具独立审验报告,并在基金年会上接受询问; b、 审计机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应告知LP; c、 就涉及基金治理的重大事项或其他GP和LP可能发生利益分歧的事项,经达到合理比例的少数LPAC成员同意,可以聘请独立咨询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基金承担。 B、 基金变更 a、 对有限合伙协议的任何修改都应当得到LP多数表决权的同意; b、 LP所持有的表决权过三分之二通过可对承诺期指的是什么期限? 的中止和承诺期的终止行使无过错撤资权; c、 LP所持有的表决权过四分之三表决权通过可对撤换GP和解散基金行使无过错撤资权。 3、 LPAC的职责 之所以建立LPAC,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l 要求GP及基金运营不断提高透明度(受越来越强调LP的信义义务的影响) l 多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所带来的复杂性 l 金融危机所造成的压力(金融监管力度不足引发的风险) 其正式职责需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主要职责通常限于下列事项的审查和批准: l 产生利益冲突的交易,例如跨基金投资或关联方交易 l 对投资组合公司的估值方法(有时直接批准估定的价值) l 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应当由LPAC同意或批准的其他事项 LPAC应和GP就合伙运营事项保持密切沟通,包括但不限于: l 聘请审计机构 l 符合企业责任原则(包括CSR/ESG/PRI) l 划拨合伙费用 l 利益冲突 l 团队建设 l 新商业领域拓展 在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中,LPAC并没有董事会一样的地位,LPAC也并非广大LP的代理人或代表,LPAC也不能取代LP和GP之间的经常性开放式的交流。此外,LPAC发挥作用有赖于基金内部不同主体间高度的相互信任,并信守承诺。担任LPAC委员或接触敏感信息的LP必须保守秘密, 并承诺为履职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透明度原则(即通过GP向LP提供和基金投资相关的财务、风险管理、运营、交易等详细信息,使得GP能更有效的履行信义义务) 1、 财务相关的 A、 费用 l GP应定期披露GP在管理费项目上的全部费用及出资请求书和分配通知书; l 出资请求书和分配通知书的内容应符合ILPA标准格式要求; l GP每季度应提供下一期出资请求和分配的预算金额; l 和GP有关联的基金或基金投资的公司收取的费用野营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B、 财务报告 l 基金应在每年度结束90日内向投资者提供基金及投资的公司的年度报告; l 基金应在每季度结束45日内向投资者提供基金及投资的公司的季度报告; l 财务报告的格式参照ILPA标准报告要求; 2、 风险管理 GP在年度报告中应包括重大风险及风险管理的信息,包括: l 基金的集中投资风险 l 基金的外汇风险 l 基金及投资的公司的杠杆信贷风险 l 基金及投资的公司的退出风险(例如退出环境发生变化) l 投资的公司的战略风险(例如改变或违背投资战略) l 投资的公司的商誉风险 l 基金及投资的公司的非财务风险,包括环境的、社会的和公司治理的风险 l 可要求提供重大事件的即时报告 3、 信息披露 A、 GP的信息披露 l  接受任何司法或有权机关询问的 l 基金存续期间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债务的 l 违反有限合伙协议或其他基金文件的任何条款 l 和实际或收益所有权、GP的表决控制权,基金文件的签约主体发生转让或变更有关的其他活动,如:设立上市机构、向他人出售管理公司股份、公开发行管理公司股份、设立其他投资机构等 B、 LP的信息披露 l LP名录,包括联系信息,但不应包括特别要求不列入名录的LP的信息 l 基金募集完毕的文件,包括最终版的合伙协议和补充函 l LP必须对所接受的敏感信息保密。合伙协议应明确约定允许LP内部讨论基金及相关活动事宜。GP有权按规定惩戒违反保密义务的LP LPAC GP和LP应在有限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LPAC的职责,并在设计LPAC是商议确立其议事规则,尤其强调了以下两点: l LPAC是一个整体运作的委员会,而不仅是若干成员的聚合体。对于重大事项,GP应当争取通过LPAC集中LP的意见,并和LPAC进行讨论,而不应和LP直接进行双边讨论; l LPAC应定期安排非公开会议,使LP有适当的机会发表自己的不同观点; LPAC的地位并不体现为直接监管和审计,而是作为GP的决策咨询机构,并为LP发表意见提供适当的机会。 1、 LPAC设立: 设立LPAC的过程中,普通合伙人通常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A、 GP同意邀请LP作为LPAC成员的,应向该LP发送正式的邀请函,邀请函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程安排的信息、费用报销程序、合伙协议约定的LPAC的职责的概要、免责声明 B、 在LPAC设立之后,GP应编写LPAC成员名录和联系信息,并发送给全体LP其中的任何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更新 C、 LPAC应由几名LP的投票代表组成,规模较大的基金的代表人数可达十几名,分别代表不同的投资人群体 D、 LPAC初始设立后,LPAC成员的更替由GP决定,增加或减少LPAC成员人数应当同时经过LPAC和GP的多数表决权同意 E、 LPAC常委会议程和召开时间应当尽早确定,并通知全体LP F、 应明确投票门槛和投票规则,至少要求过半数的LPAC成员参加投票方为有效 G、  LPAC成员不领取薪酬,但基金可以报销LPAC成员的合理费用 2、 最佳LPAC会议模式的建议: A、会议召集 l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LPAC会议,成员本人应出席会议,也可以选择通过拨入电话方式和会; l 鼓励GP就时效性较强的重要事件(例如利益冲突)召集LPAC进行经常性磋商。LPAC成员应以灵活方式积极参和磋商,经LPAC同意,就特定事项可以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进行; l 初步征求GP意见后,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成员基于合理判断和审慎决策有权提议召开LPAC会议; B、议程 l 任何LPAC成员可以向LPAC会议递交议案,但应按要求的合理方式通知GP; l 须提交LPAC同意或审批的事项,GP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至少10日向每一个LPAC成员发送有关议题的相关信息; l LPAC会议期间,应预留时间供出席的LP进行不公开商议。LP可以选出一名或几名成员来主持讨论并将商议结果报告给GP; l LPAC有权私下接触基金的审计机构并就估值问题进行商议。来自审计事务所的代表应列席每年末召开的LPAC会议或年会; C、投票表决 l LPAC的表决会议只允许该基金的LPAC的成员出席。方便起见,关联基金的LPAC会议可以一并召开,并在会上就共同的事项进行讨论; l 基金应当保证LPAC成员不会因履行职责而承担责任; l 在任何情况下,在投票前每位LPAC成员都应当考虑自己是否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在会议讨论时也应当向其他成员披露存在的利益冲突; D、会议记录 l GP应当做好LPAC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30日内发送给全体成员,并在下次会议召开时提交审核。LP要求查阅经核准的会议记录的,应当在在合理期限内提供; l GP应对全部会议表决或电话会议投票的情况进行记录,并保留一份手写、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的同意函。在LPAC成员要求查阅详细的投票记录时,GP应立即提供。 业绩回拨:(LP应享有充分的回拨执行权利,包括直接向GP执行回拨款项的权利) 关于业绩回拨应考虑一下几个内容: 1、 争取避免出现回拨: 返还全部出资和支付优先收益的瀑布结构能最大程度降低超额分配,是一种最佳模式; 对于按项目进度计算提取业绩提成的,采用资产净值范围测试(不低于125%),以确保估值已充分考虑到边际误差。 2、 GP的回拨担保 LP是和作为一个整体的全体GP而非多个GP个体订立合伙协议,应约定GP之间相互承担无限连带责任;(GP个人?) 如果没有约定无限连带责任,应有担保人对GP的全额回拨提供担保,担保人包括:有实力的GP母公司、GP个人担保、几个GP共同担保、开立提存账户(不低于业绩提成的30%) 3、 税负处理 GP接受业绩提成等基金分配需缴纳资本利得税。因为限制了GP采取亏损补报措施来抵消之前的计税收入,在GP无业绩提成(或必须返还超付提成)的情况下,会产生税款的损失。一直以来LP代GP承担了这部分损失。 4、 回拨计算公式 回拨金额应当是超付的业绩提成金额和全部已付的业绩提成金额中较小的金额,并应扣除实际纳税金额。为了不影响基金的现金流,在操作中不应简单的将税款金额从回拨总金额中减除不减除税款由谁支付? ,同时回拨计算公式应考虑到LP取得的优先收益。 案例分析: 采用优先返还出资人全部出资和优先收益模式(瀑布报酬结构)+追赶模式,优先回报率8%,业绩奖励20%,投资成本1000万元,最终收回1500万元, 1、超额收益:1500-1000=500万元, 优先回报:1000X8%=80万元, GP理论业绩奖励:500X20%=100万元, LP理论业绩收益400万元; 优先返还出资人出资和优先受益后剩余业绩奖励:500-80=420万元, 2、420万元依照何种速度流向GP,即追赶期, 资金流向GP和LP的速度为(x%):(1-x%), A、如果x=100,则速度完全偏向GP,420万元先向GP支付20万元,剩余400万元按照1:4分配给GP和LP,直至GP得到100万元上限后不再向GP分配; B、如果x=50,则速度为1:1,即同时向GP和LP支付80/3万元,使得GP和LP(包含优先分配的收益)的分配比例达到1:4,剩余420-160/3万元按照1:4分配双方,直至GP得到100万元上限后不再向GP分配,本案例余额能覆盖双方; C、如果x=20,则速度为1:4,向GP和LP一直按1:4的比例支付下去,则GP最终能拿到84万元。 14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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