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羽毛球竞赛规那么—双打〔2021〕
定义:
运发动:参加羽毛球比赛的人。
一场比赛:双方各一名或两名运发动是决定胜负的最根本的单位。
单打:双方各一名运发动进展的一场比赛。
双打:双方各两名运发动进展的一场比赛。
发球方:有发球权的一方。
接发球方:发球的对方。
1、场地与场地设备
1.1 场地应是一个长方形,用宽40毫米的线画出。
1.2 线的颜色应是白色、黄色或其他容易区分的颜色。
1.3 所有的线都是它所界定区域的组成局部。
1.4 从场地地面起,网柱高1.55米。当球网被拉紧时〔规那么1.10〕,网柱应与地面保持垂直。网柱及其支撑物不得伸入场地内。
1.5 不管是单打还是双打比赛,网柱都应放置在双打边线上〔图A〕。
1.6 球网应由深色优质的细绳编织成。网孔为均匀分布的方形,边长15~20毫米。
1.7 球网上下宽760毫米,全长至少6.10米。
1.8 球网的上沿是用宽75毫米的白带对折成的夹层,用绳索或钢丝从中穿过。夹层的上沿。必须紧贴绳索或钢丝。
1.9 绳索或钢丝应结实地拉紧,并与网柱顶取平。
1.10 从场地地面起至球网中央顶部应高1.524米,双打边线处网高1.55米。
1.1 1 球网两端与网柱之间不应有空隙。必要时,应把球网两端与网柱系紧。
2、羽毛球
2.1 球可由天然材料、人造材料或其混合制成。无论是何种材料制成的球,飞行性能应与由天然羽毛与薄皮包裹软木球托制成的球的性能相似。
2.2 天然材料制作的球
球应由16根羽毛固定在球托上。
每根羽毛从球托面至羽毛尖的长度,统一为62~70毫米。
羽毛顶端围成圆形, 直径为58~68毫米。
羽毛应用线或其他适宜材料扎牢
球托底部为球形,直径为25~28毫米。
球重4.74~5.50克
2.3 非天然材料制作的球
球裙由合成材料制成的仿真羽毛代替天然羽毛。
球托应如2.2.5所述。
球的尺寸与重量应如2.2.2、 2.2.3与2.2.6所述。但由于合成材料与天然羽毛在比重、性能上的差异,允许有不超过10%的误差。
在因海拔或气候等条件不适宜使用标准球的地方,只要球的一般式样、速度与飞行性能不变,经有关会员协会批准,可以变通以上规定。
3、球速的检验
3.1 验球时,运发动应在端线外用低手向前上方全力击球。球的飞行方向应与边线平行。
3.2 符合标准速度的球,应落在场内距离对方端线外沿530~990毫米之间的区域内〔图B〕。
4、羽毛球拍
4.1 球拍长不超过680毫米,宽不超过230毫米,由至4.1.5所述的各主要局部构成。
拍柄是击球者通常握拍的局部。
拍弦面是击球者通常用于击球的局部。
拍头界定了拍弦面的范围。
拍杆通过4.1.5所述的部件,连接拍柄与拍头。
连接喉〔如有〕连接拍杆与拍头。
4.2 拍弦面
拍弦面应是平的,用拍弦穿过拍头十字穿插或其他形式编织而成。编织的式样应保持一致。尤其是拍弦面中央的编织密度,不得小于其他局部。
拍弦面长不超过280毫米,宽不超过220毫米。拍弦可延伸进连接喉区域。
.1 伸入拍弦区域的宽不得超过35毫米。
.2 包括拍弦伸人区在内的拍弦面总长不得超过330毫米。
4.3 球 拍
球拍不允许有附加物与突出部,除非是为了防止磨损、断裂、振动或调整重心的附加物,或预防球拍脱手而将拍柄系在手上的绳索,但其尺寸与位置必须合理。
球拍上不允许附加任何可能从本质上改变球拍形式的装置。
5、挑边
5.1 比赛开场前应挑边。赢方将在或6.1.2中做出选择。
5 先发球或先接发球。
5 在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开场比赛。
5.2 输的一方,在余下的一项中选择。
6、计分方法
6.1除非另有规定,一场比赛应以三局两胜定胜负〔附录二与三〕。
6.2除规那么7.4与7.5的情况外, 先得21分的一方胜一局。
6.3对方“违例〞或球触及对方场区内的地面成死球,那么该方胜这一回合并得一分。
6.4 20平后.领先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
6.5 29平后,先到30分的一方胜该局。
6.6一局的胜方在下一局首先发球。
7、交换场区
7.1以下情况,运发动应交换场区:
7.1.1第一局完毕。
7.1.2第二局完毕〔如果有第三局〕。
7.1.3在第三局比赛中,一方先得11分时。
7.2 如果运发动未按规那么8.1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在死球时立即交换。已得比分有效。
8、发 球
8.1合法发球
8.1.1一旦发球员与接发球员作好准各,任何一方都不得延误发球。发球时发球员球拍的拍头做完后摆〔规那么8.2〕,任何迟滞都是延误发球。
8.1.2发球员与接发球员,应站在斜对角的发球区内,脚不得触及发球区与接发球区的界限。
8.1.3从发球开场〔规那么8.2〕,至发球完毕〔规那么8.3〕前,发球员与接发球员的两脚,都必须有一局部与场地的地面接触,不得移动。
8.1.4发球员的球拍,应首先击中球托。
8.1.5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发球员的腰部。腰指的是发球员最低肋骨下缘的水平切线。
8.1.6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
8.1.7发球开场〔规那么8.2〕后,发球员必须连续向前挥拍,直至将球发出〔规那么83〕。
8.1.8发出的球向上飞行过网,如果未被拦截,球应落在规定的接发球区内〔即落在线上或界内〕。
8.1.9发球员发球时,应击中球。
8.2 一旦运发动站好位置准备发球,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场。
8.3一旦发球开场〔规那么8.2〕,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或未能击中球,均为发球完毕。
8.4 发球员应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即被视为已作好准备。
8.5双打比赛发球时,发球员与接发球员的同伴应在各自的场区内。其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9、双 打
9.1发球区与接发球区
9一局中,发球方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发球方均应从右发球区发球。
9一局中,发球方的分数为单数时,发球方均应从左发球区发球。
9接发球方上一回合最后一次发球的运发动应在原发球区接发球。他的同伴接发球的站位与其相反。
9接发球员应是站在发球员斜对角发球区的运发动。
9发球方每得一分后,原发球员那么变换发球区再发球。
9除规那么10的情况外,发球都应从与发球方得分相对应的发球区发出。
9.2击球顺序与位置
每一回合发球被回击后,由发球方的任何一人与接球方的任何一人,交替在各自场区的任何位置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规那么15〕。
9.3得分与发球
9发球方胜—回合〔规那么6.3〕那么得分随后发球员继续发球。
9接发球方胜一回合〔规那么6.3〕那么得一分。随后接发球方成为新发球方。
9.4发球顺序
每局比赛的发球权必须如下传递:
9首先是发球员,从右发球区发球。
9其次是首先接发球员的同伴,从左发球区发球
9然后是首先发球员的同伴。
9接着是首先接发球员。
9再接着是首先发球员,如此传递。
9.5运发动在比赛中不得有发球、接发球顺序错误或在一局比赛中连续两次接发球〔规那么10的情况除外〕。
9.6一局胜方的任一运发动可在下一局先发球;一局负方的任一运发动可在下一局先接发球。
10、发球区错误:
10.1以下情况为发球区错误:
10发球或接发球顺序错误;
10在错误的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10.2如果发现发球区错误,应予以纠正,已得比分有效。
11、违 例
以下情况均属违例:
11.1不合法发球〔规那么8.1〕
11.2发球时:
11球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11球过网后挂在网上。
11接发球员的同伴接到球或被球触及。
11.3比赛进展中,球:
11落在场地界限外〔即未落在界限上或界限内〕;
11从网孔或网下穿过;
11未从网上方越过;
11触及天花板或四周墙壁;
11触及运发动的身体或衣服;
11触及场地外其他物体或人;
〔关于比赛场馆的建筑构造问题,必要时.地方羽毛球竞赛承办机构可以制定羽毛球触及建筑物的临时规定,但其归属的世界羽联会员协会有否决权。〕
11被击时停滞在球拍上,紧接着被拖带抛出;
11被同一运发动两次挥拍连续两次击中〔但一次击球动作中,球被拍框与拍弦面击中,不属违例。〕;
11被同方两名运发动连续击中。
11触及运发动球拍,而未飞向对方场区。
11.4比赛进展中,运发动:
11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球网或球网的支撑物;
11球拍或身体,从网上侵入对方场区〔击球时,球拍与球的最初接触点在击球者网这一方,而后球拍随球过网的情况除外。〕;
11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导致阻碍对方或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11阻碍对方,即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
11成心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故作姿态等。
11.5运发动严重违犯或屡犯规那么14的规定。
12、重发球
12.1由裁判员或运发动〔未设裁判员时〕宣报“重发球〞,用以中断比赛。
12.2以下情况为“重发球〞:
12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规那么8.5〕;
12在发球过程中,发球员与接发球员都被判违例;
12发球被回击后;
12.1球停在网顶;
12.2球过网后挂在网上;
12比赛进展中,球托与球的其他局部完全别离;
12裁判员认为比赛被干扰或教练干扰了对方运发动的比赛;
12司线员未能看清,裁判员也不能做出裁决时;
12遇到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
12.3“重发球〞时.该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
13、死 球
以下情况为死球
13.1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场向击球者网这方的地面落下;
13.2球触及地面;
13.3宣报了“违例〞或“重发球〞。
14、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分
14.1 比赛从第一次发球起至比赛完毕应是连续的〔规那么与允许的情况除外〕。
14.2 以下比赛中,每场比赛的第一局与第二局之间允许不超过90秒的间歇,第二局与第三局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间歇。
14 国际比赛工程;
14.2.2 国际羽联批准的比赛工程
14.2.3 所有其他的比赛〔除非有关组织预先公布不允许这些间歇〕。
〔有电视转播的比赛,裁判长可在赛前对规那么的执行作出决定〕
14.3 暂停比赛
14.3.1 遇有不是运发动所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以根据需要暂停比赛;
14.3.2 在特殊情况下,裁判长可以要求裁判员暂停比赛;
14.3.3 如果比赛暂停,已得分数有效,续赛时由该分数算起。
14.4 不允许运发动为恢复体力或喘息延误比赛。
14.5 承受指导与离开球场
14.5.1 不允许运发动在一场比赛中承受指导〔规那么或的规定除外〕;
14.5.2 在一场比赛中,运发动未经裁判员同意,不得离开球场〔规那么所述的不超过5分钟间歇除外〕。
14.6 裁判员是比赛是否延误的唯一裁决者。
14.7 运发动不得由以下行为:
14.7.1 成心延误或中断比赛;
14.7.2 成心改变球的形状或损坏球,以此影响球的速度或飞行性能;
14.7.3 举止无礼;
14.7.4 规那么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
14.8 对违犯规那么、或的运发动,裁判员应执行:
14.8.1 警告;
14.8.2 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
14.8.3 对严重违犯或屡犯的一方=判违例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违犯一方的该场比赛资格。
15、裁判职责与受理申诉
15.1 裁判长比照赛全面负责。
15.2 临场裁判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球场及其周围。裁判员应向裁判长负责。
15.3 发球裁判员应负责宣判发球员的发球违例〔规那么9〕。
15.4 司线裁判对球在其分管线的落点宣判“界内〞或“界外〞。
15.5 临场裁判员对其所分管职责内的事实的宣判是最后的裁决。
15.6 裁判员应做到:
15.6.1 维护与执行羽毛球比赛规那么,及时地宣报“违例〞或“重发球〞等;
15.6.2 对申诉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15.6.3 使运发动与观众能随时了解比赛的进程;
15.6.4 与裁判长磋商后撤换司线或发球裁判员;
15.6.5 在缺少临场裁判员时,对无人执行的职责作出安排;
15.6.6 在临场裁判员未能看清时,执行该职责或判“重发球〞;
15.6.7 记录与规那么16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15.6.8 将所有与规那么有关的争议提交裁判长〔类似的申诉,运发动必须在下一次发球击出前提出;如在一局比赛结尾,那么应在离开赛场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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