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古代汉语讲解(下)(浙江工业大学).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9779612 上传时间:2025-04-07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181.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古代汉语讲解(下)(浙江工业大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古代汉语讲解(下)(浙江工业大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七章 古汉语被动表示法 任何叙述句都是以动词为谓语叙述一个动作行为的句子,必然存在一个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与主语的关系问题。主语和动词谓语的关系无非是两种,一种是主语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即施事者,一种是主语是动作行为的被动者即受事者。据此,主谓之间有两种关系:主动关系和被动关系。古今汉语表示被动关系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有形式标志的,一种是无形式标志的。所谓有形式标志即句子中有助动词、介词等表示被动的词语,从句式本身能看出来的,这种句子就叫被动句或被动句式,如现代汉语主要用“被”。所谓无形式标志的,即句式本身没有表示被动的词语,本身跟主动句差不多,人们只从意念上、概念上知道主语是被动者,这叫做概念被动或意念被动。 一、被动句式 现代汉语最典型的是“被”字句,古汉语被动句式比较多。 1.“(於)于”字句,即:动+介词“于”+主动者 ①卻克伤于矢。 ②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史记) 这种句式先秦比较常见。注意: A 并不是介词“于”本身能表示被动,而是动词已用于被动的意义,“于”只不过引进主动者使之更明确,如:“卻克伤”。正因为“于”使被动明确,所以古人常用之于对比,一表主动,一表被动: ③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荀子·修身) ④物物而不物于物。 B 并不是所有的“于”都是被动句,有的“于+名”是引进处所做补语等。有时不好辨别,须紧密结合上下文来辨别: ①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孟子·梁惠王上) ②文倦于事,愦于忧。而性愚懦,沉于国家之事,开罪于先生。 ③随亡于荆,吴并于越,智伯灭于晋阳之下。 (韩非子·说疑) ④有志乎古者希矣,志乎古必遗乎今。(韩愈《答李翊书》) 2.“为”字句,即:主语+“为”+主动者+动词 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韩非子·五蠹) “为”字句是古汉语常用的被动句,现代也用,“为”的作用跟“被”差不多,位置、性质都一样。由这种主要的格式还发展出另外几种: 主语+“为”+主动者+“所”+动词 数十年,竟为秦所灭。(史记·屈原列传) 主语+“为”+动词 有一于此,将为戮乎? 主语+“为”+“所”+动词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史记·项羽本纪) 同样要注意“为”是个很灵活的词,既可作介词,也常作动词,要仔细辨析: ①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 ②翟永令母皈心释氏,日诵佛不辍声。永令佯呼之,母应诺;又呼不已,母愠曰:“无事何频呼也?”永令曰:“吾呼母三四,母便不悦,彼佛者,日为母呼千万声,其怒当何如?”母为少止。 3.“见”字句,即:主语+“见”+动词 ①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②请师见拒,辞行被拘。 (后汉书) ③厚者为戮,薄者见疑。 (韩非子·说难) ④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论语·阳货) 这种句式的“见”与“为”差不多,可对译。但“见”与“为”有一点不同,“为”可直接引进主动者,“见”不可,如要引进,只能在后面再加“于”引进主动者,构成: 主语+“见”+动词+“于”+主动者 如: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 注意:有的“见”字句表面上跟被动一样,实际并非被动: ①因往见司徒王允,自陈卓几见杀之状。 ②生孩六月,慈父见背。 (李密《陈情表》) ③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韩非子·说难) ④加少孤露,母兄见骄。(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 “见”在此是副词,类似现代汉语“别见怪”、“莫见笑”、“希见谅”,一般称之为指代性副词,形式上作状语,意义上是指代动词宾语,一般指代第一人称。 “被”在先秦主要不是用于被动,而是动词“覆盖”、“遭受”等。如: ①众谗人之嫉妒兮,被以不慈之伪名。 (屈原《哀郢》) ②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 (贾谊《论积贮疏》) ③项王身亦被七十余创。 (史记·项羽本纪) ④晋献惑于骊姬兮,申生孝而被殃。 (楚辞·七谏) ⑤赵被兵,必亲韩。 (史记·白起列传) 一般来说,“被+名”肯定是动词,“被+动”才有可能是被动。 二、意念被动 所谓意念被动是指这种情况:有些表示被动的句子在句法结构上同表示主动的句子没有什么区别,在形式上与主动句一样,实际上主语是受事,是被动者。 ①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②兵挫地削,亡其六郡,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此不知人之祸也。(史记) ③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阿房宫赋) 像这种被动表示法,由于它在形式上与主动句一样,并没有任何表示被动的标志(如“为”、“见”等),所以不能算真正的被动句,更不能称被动句式。但由于它以主动句的形式表达出被动的内容,或者说它在形式上是主动句,在语义内容上却是被动关系,所以又叫意念上的被动或概念上的被动。实际上,这种被动表示法在现代汉语中是屡见不鲜的,比如:“酒喝了”、“信写好了”,再如“架也打了,气也出了”,一般不说“架也被打了,气也被出了”。这说明了汉语的灵活性,英语一般是要改成被动语态的。 以上这种被动表示法不容易产生误解,因为受事主语大都是无生命的,不可能发出什么动作,但古汉语情况较为复杂,如果要说与现代汉语有什么不同,即表现在古汉语很多有生命的事物也常常在动词前用作受事主语。如: ①昔者龙逄斩,比干剖。(庄子·胠箧) ②鲁酒薄而邯郸围。(同上) ③操军破,必北还。 (赤壁之战) ④君无术则弊于上。 (韩非子·定法) ⑤公伤股,门官歼焉。 (左传·子鱼论战) ⑥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报任安书) ⑦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 ⑧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生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五蠹) ⑨下之化上疾于景响,举错不可不审也。(史记) 这种被动表示容易引起误解,主要靠上下文文义来定,像这种被动表示现代汉语也有,但不太多,如:“林业部长撤了。”由于意念被动在形式和主动句一样,因此同一个名词在前后两句中既可作主语又可作宾语,体现了汉语的灵活性。如: 冀复得兔,而兔不可复得。(五蠹) 人固不易知,知人亦不易也。(史记) 第八章 古汉语词序 词序是词在词组或句子中的相互位置,是一种重要的语法手段。词序不同,语法关系就不同,语法意义也就不同。如:做人难、难做人、人难做;不怕辣、辣不怕、怕不辣。 古今汉语的词序基本一致,主要有两种不同,一种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宾语前置,一种是动量表示法。 一、宾语前置的三种情况 1.疑问代词作宾语 上古汉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必须放在动词或介词的前面。疑问代词主要有:何、安、孰、胡、奚、谁、恶(wu)、焉、曷。 ①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论语·宪问) ②达巷党人曰:“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子闻之,谓弟子曰:“吾何执?执御乎?执射乎?吾执御矣。” (论语·子罕) ③敢问夫子恶乎长? ④学恶乎始?恶乎终? 需要说明的是: A 如果动词前面有助动词或副词时,前置的宾语一般放在这些成分前: ①管仲曰:“公谁欲与?” ②圣王有百,吾孰法焉? B 注意不要将所有的动词前的疑问代词都看成宾语,有的可能是状语,比较: ①嗟乎!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 ②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③沛公安在? ④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⑤圣王有百,吾孰法焉?(荀子·非相) ⑥祭仲专,郑伯恶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 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左传·桓15) 2.否定句代词作宾语 否定句是表示否定的句子,在形式上必须有否定词。否定词有:无(动词)、莫(代词)、不、弗、毋、勿、未、否、非。古代汉语中否定句中如果是代词作宾语都放在动词前面。 ①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②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 ③吾问狂屈,狂屈中欲告我而不我告。 ④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⑤富而不骄者鲜,吾唯子之见;骄而不亡者,未之有也。(左传·定13) ⑥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曰:“莫余毒也。” 由上述例子可知,这种宾语前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A 宾语必须是代词,如: 不己知—不知人 未见力不足者—未之见 这里应注意,有些词虽然有一定的称代作用,并非代词,也不前置: ①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知子也?” ②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B 全句必须是否定句,比较: 告我—不我告、知尔—不吾知。 所谓必须是否定句也就是说句中必须有否定词“不、未、毋、莫”。为什么不说“弗、勿、非、无、否”呢?“否”用于独词句多,或与“是”连用;“非”是否定整个谓语;“无”本身是动词,而“弗”、“勿”一般不带宾语。如果“弗”、“勿”带了宾语同样要前置,如: 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之收,是人主之不明也。(韩非子·孤愤) 与疑问代词作宾语前置一样,否定句动词前如果有副词或助动词,前置的宾语一般也放在它们前面: ①楚君之惠,未之敢忘! ②丘也闻不言之言矣,未之尝言。(庄子·徐无鬼) ③天下有道,圣人成焉;天下无道,圣人生焉;方今之时,仅免刑焉。福轻于羽,莫之知载;祸重于地,莫之知避。(庄子·人间世) 否定句代词作宾语前置不如疑问代词作宾语前置严格,例外多一些,如: ①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②知谓黄帝曰:“吾问无为谓,无为谓不应我,非不我应,不知应我也。” 3.宾语前置用代词复指 在上古汉语中,有时为了强调宾语,可以把宾语提到动词或介词前,再在提前的宾语后面用代词“之”、“是”等复指: ①姜氏何厌之有? ②鲁居深山,戎狄之与邻。 ③我楚国之为,岂为一人,行也! ④吾以子为异之问,曾由与求之问。 这种前置的宾语有时还再加上一个表示范围的“惟(唯)”,构成“唯(惟)……之(是)……”格式,这种格式突出了宾语的单一性、排他性,语气更强: ①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 ②鸡鸣为驾,塞井夷灶,唯余马首是瞻。 ③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惟有理与强可以庇民者是从,而敢有异志者,亦如之。 在西周后半期,用来复指的除了“是”、“之”外,还有“焉”、“斯”等。如: ①朋酒斯享,曰杀羔羊。(诗经¡¤豳风¡¤七月) ②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 (左传¡¤隐公六年) 到了春秋初期,用来复指的代词才固定下来,先是以“是”为主,后是以“之”为主。 如果前置的宾语本身是代词,则用“之”复指: ①“孝子不匮,永赐尔类”,其是之谓乎? ②谚所谓:“唇亡则齿寒。”其斯之谓与? 有时代词宾语直接提前而不复指,注意不要混淆。如: ①寡人是问。 ②今吴是惧而城于郢。 ③谚所谓“室于怒而市于色者”,楚之谓也。 二、动量表示法 动量即动作行为的数量,即动作行为发生了几次。现代汉语表示动量,一般是将数量词置于动词后,构成“动+数+量”式。如:打了三拳、读了五遍、跑了两趟。 上古汉语名量词少,动量词基本没有,要表示动作行为的数量通常有两种方法: 1.把数词直接放在动词前面作状语 ①寒暑易节,始一反焉。 ②逐之,三周华不注。 ③禹三年在外,三过家门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④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苏洵《六国论》) ⑤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⑥秦王不怿,为一击缶。 以上可以用“先秦无动量,数词直作状”来记忆。翻译成现代汉语时需要加一个动量词并把它变成补语。 2.为强调动作行为的数量,把数词移到句尾,在数词前加“者” ①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庄子·胠箧) 比较:三举所佩玉玦以示之。 ②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 ③韩子卢逐东郭逡,环山者三,腾山者五。(战国策·齐策) “者”字前面的变成主语,后面的变成了谓语。 第九章 古代汉语代词 古汉语代词与现代汉语代词主要类别基本一致,只是具体形式不一样。 一、人称代词 (一)第一人称代词 第一人称代词又叫自称代词、己身代词。现代汉语普通话只有一个“我”,古代汉语则有“我”、“吾”、“余”、“予”等,还有“朕”、“台”、“卬”等。如: “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尚书·汤誓) “人涉卬否,卬须我友。”(诗经·邶风) “朕”秦始皇26年开始为皇帝自称,“卬”有人认为是女子自称,“姎”的假借,《说文》:“姎,妇人自称。” 1.中古以前,“吾”“我”用法略有区别,“吾”不太作宾语,“我”可作宾语,“吾”“我”并用时更明显,往往是“吾”做主语,“我”做宾语。 ①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 ②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③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论语·阳货) ④太宰知我乎!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 ⑤文公曰:“辅我以义,导我以礼者,吾以为上赏;教我以善,强我以贤者,吾以为次赏。”(吕氏春秋·当赏) “吾”“我”这种用法的不同,看来只是位置的关系,如“不吾知”,再如:“我胜若,若不吾胜。” 2.“余”“予”是同音词,可以通用,只是写法有异,一些书如《左传》多用“余”,一些书如《尚书》多用“予”。注意辨认出是代词。 ①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左传·僖公22年) ②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余”“予”与“吾”“我”的差别在前者一般不作复数。 (二)第二人称代词 第二人称代词又叫对称代词。现代汉语普通话只有“你”,古汉语有“尔”“汝”“女”“乃”“而”“若”等。 “女”和“汝”是古今字的关系,不用多说。下面举其他的例子: ①若为佣耕,何富贵也? ②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③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 ④慎而言也,人且知女;慎而行也,人且随女。(韩非子·) 1.从后一例可以看出,“而”“乃”一般不作宾语,很少作主语,也就是主要用作定语。 2.第二人称代词“尔”“汝”可活用为动词,含有表示轻贱或不礼貌的意思: ①游雅常众辱奇,或尔汝之。 ②忘形到尔汝,痛饮真吾师。 (三)第三人称代词 第三人称代词也叫他身代词。现代汉语普通话是“ta(他、她、它)”。上古汉语与之相当的主要有“其”“之”。如: ①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 ②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 ③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 1.“其”“之”在上古并不是真正的人称代词,而主要是指示代词,第三人称是它们的兼职。或者说,作为人称代词的“其”“之”实际上是从指示代词发展而来的。如: ①或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②姜氏欲之,焉辟害? 前例为“那个”,后例为“这样”,都不是“他(它)”,所以不要看到“其”“之”就认为是第三人称,更多的还是指示代词。 兼作第三人称代词的“其”“之”与现代汉语代词“他”有很大的不同: 一是“其”在上古一般只能作定语,“之”一般只能作宾语,都不能作主语。其中,“之”不用解释,“其”则相当于名词+“之”,也就是相当于名词加“的”,但是在翻译成现代汉语时,这个“的”有时出现有时不出现。如: “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 四个“其”,前两个译为“它”,后两个译为“它的”,这是现代汉语的不同,并非古汉语不一样,它们都是定语。 二是“其”“之”有时可以活用为第一、第二人称,主要用在对话中: ①此子才,吾受其赐;不才,吾怨子。(史记·晋世家) ②昔者宋昭公出亡,谓其御者曰:“吾知其所以亡矣。”(韩诗外传) ③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 2.由于“其”“之”在上古不能作主语,所以上古汉语实际上没有用作主语的第三人称代词 上古还有个“彼”,“彼”虽然有时能作主语,但本质上是指示代词,有很强的指示意味,起区别彼此的作用,而且感情色彩浓烈,有轻蔑的意味,等于说“这个人”、“那个人”,到后代才发展为一般的第三人称。如: ①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论语·宪问) ②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孟子·滕文公上) 由于“其”只能作定语,“之”只能作宾语,所以吕叔湘说:“这三个字没有一个是发育完全的,合起来仍抵不了白话文里一个‘他‘字。” “他”在上古的意义是“别的”“其他”,如: 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②王顾左右而言他。 “渠”“伊”是后代(六朝)才出现的人称代词: ①女婿昨来,必是渠所窃。(三国志) ②使伊击,必能克定西楚。(世说新语) 由于上古没有作主语的第三人称代词,所以现代汉语用第三人称的地方,古代有两种方法: 一是重复前面的主语,如: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 二是省略主语,如: ①[ ]射其左,[ ]越于车下;[ ]射其右,[ ]坠于车中。” ②公患之,使鉏麑往贼之。[ ]晨往,寝门辟矣。[ ]盛服将朝,尚早,[ ]坐而假寐。 (四)其他 1.单复数问题 古代汉语人称代词没有单复数形式的不同,也就是单数可以表示复数,如: ①十年春,齐师伐我。 ②吾与汝毕力平险。 ③状河伯留客之久,若皆罢去归矣。 ④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 ⑤击之,必大捷焉。 还有另一种表示法,就是在人称代词后加“侪”“曹”“属”“辈”等: ①吾侪何知焉? ②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③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矣,吾属皆且为之虏矣! 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⑤若等安能及之哉! 这些词与“们”不同,意义比较实在,相当于“这些人”“这班人”。一般说来,“侪”加在“吾”后,“曹”加在“汝”“尔”后,“属”加在“我”“若”后,只有“辈”“等”可通用。 2. 尊谦称问题 文言文没有表示尊称的对称代词“您”,但是有很多表示尊称与谦称的词语,这些尊称、谦称都是名词,不是代词,但在意义上代表了“我”和“你”。如: ①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对迎。谁知离别情?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头潮已平。(长相思) ②时之所重,仆之所轻。 ③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 ④窃以为此亦执事之所闻也。 表示尊称的有:陛下、执事、公、君、子、足下、吾子 表示谦称的有:寡人、不谷、小人、孤、臣、仆、愚、妾 另外,自称以名,称人以字也是表示尊敬的方法。 由于尊称、谦称,加上没有第三人称主语代词,加上省略等,所以古汉语第三人称代词用得少。 二、指示代词 指示代词是指代人、事、物的代词。现代汉语指示代词比较简单,只有近指“这”,远指“那”。古代汉语指代系统比较复杂。 1.近指和远指 近指有:此、是、斯、时、兹。这些指示代词指示的对象距离说话人比较近,可译为“这”“这个”“这里”“这样”等。 ①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琵琶行) ②有美玉于斯。(论语·子罕) ③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尚书) ④孰使予乐居夷而忘故土者,非兹潭也与?(钴姆潭西小丘记) 远指有:彼、夫。指代距离较远的对象,可译为“那”“那个”“那里”“那样”等。 ①彼一时也,此一时也。 ②微夫人之力不及此。 ③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论语·先进) “夫”多作定语,指示作用较轻。有时可不译: 左右曰:“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 2.泛指和特指 “之”是泛指。“之”的指代作用很广泛,有时可以是一种抽象的道理,有时可以是一种情况,有时甚至不知所指。如: ①由此观之,则强弱大小可见于前事矣。(战国策·齐策) ②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 ③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 ④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⑤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 ⑥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暝,意暇甚。 后四例“之”的意义就很宽泛,所以有人认为已经虚化,变成了凑足音节的词,所以应根据具体情况恰当地翻译,不需译就不译。 “其”与泛指“之”对应,表示特指,即总是含有特定的、合适的等意义,并且总是作定语。 ①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②藏之名山,传之其人。 ③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 ④入之甚寒,问其深,则其好游者不能穷也。(游褒禅山记) ⑤既其出,则或咎其欲出者,而予亦悔其随之。 ⑥孔融少时,与诸兄食梨,取其小者。 ⑦知其白,守其黑,似老;学不厌,教不倦,似孔;其实,摩顶放踵,墨家者流。(古砚铭) 3.无定代词——或、莫 当说话人不愿或不必说出某个具体对象时,常用的代词是“或”,相当于“有的”“有人”,它虽有指代对象但所指并不明确,叫“无定代词”。如: ①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或以为死,或以为亡。 ②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莫”与“或”相对,是否定性的无定代词。如“莫余毒也已。” “或”和“莫”一般只用作主语。 4.特殊的指示代词——者、所 指示代词中除了“其”“之”外,出现频率较高的就是特殊的指示代词“者”和“所”。说它们特殊,是因为它们不像其他代词一样可以单独用作句子成分,而是必须和别的词或词组构成“者”字结构或“所”字结构作为句中的一个成分。说它们是指示代词,是因为都有指代作用,都指称一定的人或事物。着眼于前者,有的书称之为助词,着眼于后者,有的书称之为辅助性的代词。 这两个词都是特殊的指示代词,但两者又有区别。在结构上,“者”是附着在其他词后面,“所”是附着在其他词前面。更重要的是在意义上,“者”字结构指动作的主体(施事),“所”字结构指动作的对象(受事)。试比较: “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所见所闻” (1)者 “者”字作为代词,主要有两种用法: A 放在动词、形容词、或动词性、形容词性的词组后,构成“者”字结构,具有一个名词性词组的性质。如: ①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②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 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史记) ④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庄子) ⑤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封建论) ⑥今夫平居里巷相墓悦,酒食游戏相征逐,诩诩强笑语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真若可信,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柳子厚墓志铭) 分别可译为“……的”、“……的人”、“……的东西”等。 B 放在数词后面表示种类和范围,如: ①此五者,知胜之道也。 ②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 “者”字除了作代词外,还有下面一些用法,通常认为是语气词。如: ①兵者,国之大事,四声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慎也。(孙子) ②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 ③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 ④三子者出,曾皙后。 ⑤今者项庄舞剑,其意常在沛公也。 ⑥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论语) ⑦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 ⑧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⑨伍奢有二子,不杀者,为楚国患。 但也有人把这些“者”都看成是代词,这样,作为代词的“者”就有两类:一类是在谓词性(动、形、数)成分后面,使之名词化;一类是在名词性成分(名、所字结构)后面,用来复指,使此名词性成分强调化。 如何区别?一个可有可无,一个不可不有: 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 (2)所 “所”字作为代词,所代的是某种动作行为的对象等,它位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的前面,组成“所字结构”。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大致有三种情况: ①“所”+动词(动词性词组),这是最基本的格式,指代动作的对象 “庸主赏所爱而罚所恶,明主则不然。”(史记) 既然这种结构是名词性的,所以它就跟别的名词一样,可以受到别的定语的修饰,也可以修饰别的名词。因此有几种形式: a名+(之)+所字结构——指明是谁的动作对象 “粟者,民之所种。” b所字结构+(之)+名词——加上具体事物的名字 “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 c所字结构+者——不必明言或不可明言的对象 “视吾家所寡有者。” d名+所字结构+(之)+名——最清楚 “秦王谓荆轲曰:‘取舞阳所持地图。’” 归纳以上五种,简单表示如下: ①所食→②所食者→③民之所食→④所食之粟→⑤民之所食之粟 ②“所”+介词+动词(动词性词组) 主要有:“所为……”、“所与……”、“所从……”,仍然是名词性的词组。其中最常用又最复杂的是“所以……”: a表示行为所赖以实现的工具,可译为“用来……的东西(工具)”。如: “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 b表示行为的方式方法,可译为“用来……的方法”。如: “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 c表示行为的原因,可译为“……的原因”。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 ③“所”+动词(动词性词组) 这一类与第一类形式相同,意义不同,意义上属于第二类,等于省略了介词。 ①诺,恣君之所使之。 =所以使之 ②他日,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所以事孔子事之 ③其北陵,文王之所避风雨也。 =所以避风雨 这一类如何区别于第一类?凡第一类,“所+动+名”中间都可以加一“之”而意义不变,如“所佩玉玦”等于“所佩之玉玦”;而此类中间不能加“之”,如“以所事孔子事之”不等于“以所事之孔子事之”。 另外再讲一下“有所”、“无所”、“何所”: ①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②今先生处胜之门下三年于此矣,左右未有所称颂,胜未有所闻,是先生无所有也。 ③朱评漫学屠龙于支离益,殚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 “有、无”是动词,所字结构是宾语,“何所”是主谓倒装,即“所……何?” 5.谓词性的指示代词——尔、若、然 除了以上指示代词外,古汉语中还有“尔”、“若”、“然”几个代词: ①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 ②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③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很难说是近指还是远指。实际上它们与其他指示代词的区别在于:主要作谓语、定语,是谓词性的指示代词。 另外,“焉”和“诸”也属于这类中。“焉”的意思是“于此”,“诸”的意思是“之于”,词义中都包含一个介词,介词是谓词性的,所以也可以归为谓词性的代词。 “焉”经常作补语,如: ①制,岩邑也,虢叔死焉。 ②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由于“焉”经常处于句尾,所以一部分“焉”虚化了,成为表示提示语气的语气词,如: “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 “诸”常用在叙述句里,相当于“之于“,如: ①公伐诸鄢。 ②投诸渤海之尾。 在疑问句尾的“诸”相当于“之乎”,如: ①闻斯行诸? ②不识有诸? 三、疑问代词 古代汉语的疑问代词可以分为三类:指人、指事物、指处所,三类之间存在交叉现象。指人的主要有:谁、孰;指事物的主要有:何、胡、曷、奚;指处所的主要有:安、恶、焉。分别相当于“谁”、“哪个”、“什么”、“哪里”等。 “孰”与介词“与”连用,构成固定格式“孰与”,表示比较,如: ①吾孰与徐公美? ②我孰与皇帝贤? 这两句的意思与“吾(我)与……孰美(贤)”相同。 在使用“孰与”的句子中,比较的具体内容也可以不出现,也就是谓语的核心谓词可以不出现: ①君料臣孰与舜? ②救赵孰与勿救? “孰与”有时用在反问句中,已经不是表示疑问,如: ①惟坐待亡,孰与伐之。(后出师表) ②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 在这种反问句中,“孰与”前后两项,一般是肯定后项而否定前项,其意思是“哪里比得上”。 第十章 古代汉语介词、连词 一、介词 介词是把名词、代词等引介给动词、形容词的词。简单地说,介词是实词与实词的中介。它在形式上是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的词组结合成介宾结构,此结构在意义上是表示动作、行为、性状的时间、处所、工具、方式、原因、目的、对象等,在语法功能上是充当状语或补语。 (一)于(於、乎) “于”和“於”原来都是动词,“于”是“往”,“於”是“在”,后虚化为纯粹的介词。“于”“於”上古并不同音,但作为介词意义差不多,只是书写形式不一样。差别主要在于历史时代和作者用字不同,甲骨文只用“于”不用“於”,《尚书》只用“于”,《诗经》并用,以“于”为主,《左传》、《论语》、《孟子》等并用,以“於”为主,战国后大多用“於”,今简化合并为“于”。 “乎”的上古音与“于”相近,作为介词,其作用与“于”一致,所以三字差不多,不难掌握。其主要作用有: 1. 引进处所 ①子贡反,筑室于场,独居三年,然后归。 ——所在 ②吾闻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未闻下于乔木而入于幽谷者。——起始、归趋 从处所稍稍引申,即动作行为发生的范围、方面,如: ①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②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2.引进时间 是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五蠹) 3.引进对象 ①赵氏求救于齐。 ——向 ②昔秦伯嫁其女于晋公子。 ——给 ③丹青不知老将至,富贵于我如浮云。 ——对于 4.引进比较 ①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②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 另外一种比较不是比较程度,而是比较异同,但也是比较: ③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④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 5.引进原因 ①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②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 ③然后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 6.引进主动者(略) 以下举几个“乎”的例子: ①学恶乎始?恶乎终? ②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③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 “于”的核心用法是处所,处所是具体的,由具体抽象化成为其他各种用法: 所在(在) → 方面(在……方面) 所由(从、自) → 原因(由于)\被动(所由的施动者) 所至(到) → 对象(对、向)\比较的对象 (二)以 “以”作为介词的主要用法有如下几种: 1.引进动作行为凭借的工具、手段、标准、条件等 ①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②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③余船以次俱进。 2.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 ①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树”的东西) ②教之以进、退、坐、作之方。 (“教”的内容) ③复以弟子一人投于河中。 (“投”的对象) 这种“以”一般可翻译为“把”,也可译为“用”“拿”等。翻译为“用”“拿”时似乎与上一种相似。区别在于:这里的介词宾语实际上就是动作行为的宾语。正如现代汉语中的同形结构可以通过“变换”加以揭示一样,古汉语中显性结构相同、隐性结构不同的现象也可以用“变换”来揭示: 以笔写之 以笔赠之 → 写之以笔 → 赠之以笔 → *写之笔 → 赠之笔 3.引进原因 ①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言废人。 ②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4.引进时间 ①平原君以赵孝成王五十五年卒。 ②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左传·襄公26) “以”的用法并不太难,难处在作介词和作连词的区别。另外,“以”还可作动词,如: ①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用) ②皆以美于徐公。 (认为) “以”的宾语有时可以在“以”前,有时可以省略,注意区别: ①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逊以出之,信以成之。 (论语·卫灵公) ②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史记·李斯列传) 前例宾语前置,后例宾语承前省略。 (三)为 介词“为”的主要用法有: 1.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 ①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 ②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君子不为小人之汹汹也辍行。(同上) 2.引进动作行为的目的 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②为道不为己,故逢患而不恶;为民不为名,故蒙谤而不避。(论衡·问孔) 3.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 ①为长安君约车百乘。 (替、给) ②不足为外人道也。 (对) ③太子怒,入为王泣。 (向) 4.引进动作行为的假设条件 ①王甚喜人之掩口也,为近王,必掩口。(韩非子·内储说下) ②左右对曰:“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说苑·奉使) 5.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略) (四)与 介词“与”的用法和现代汉语“和、跟、同”基本相同。 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 ②吾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 ③中国与边境,犹支体与腹心也。 仔细分辨,是三种情况。①引介出另一个施事者,②引介出涉及的对象,③引介出比较的对象。 “与”还有一种用法,就是表示“替、给”的意思: ①今子与我取之,而不与我治之;与我置之,而不与我祀之,焉可? ②汉王与义帝发丧。 ③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 介词“与”不难理解,困难的是与连词“与”的区别。 介词小结 古汉语介词与现代汉语介词比较有如下特点: 1.除“于”外,大都具有多重词性,往往由动词虚化而来 “以”“为”不必说,举“与”为例: ①玉斗一双,欲与亚父。 (给) ②取君中驷与彼下驷。 (对付) ③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 (参与) 2.介宾结构作补语多 现代汉语除处所外,一般只作状语。 3.介词及其宾语常省略 A 作补语的介词结构中的“于”“以”常省略 ①未至百里,民扶老携幼,迎君[ ]道中。 ②收天下之兵,聚之[ ]咸阳。 ③死马且买之[ ]五百金,况生马乎。 ④吾闻汉购我头[ ]千金、邑万户。 B “以”“为”“与”的宾语常省略 ①精卫衔微木,将以[ ]填沧海。 ②今智伯知我,我必为[ ]报仇而死。 ③拘礼之人,不足与[ ]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 ]论变。 ④齐使以为奇,窃载与[ ]之齐。 4.介词宾语有时前置 ①谚所谓“室于怒市于色”者,楚之谓矣。 ②人生愁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情何限?故国梦重归,觉来双泪垂。高楼谁与上?长记秋晴望。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 ③微斯人,吾谁与归? 可见古汉语介词很灵活,如“举所佩玉玦以示之”可以有多种说法: 以玉玦示之(状语)—— 示之以玉玦(补语)—— 玉玦以示之(前置) 示之玉玦(省略介词)——举所佩玉玦以示之(省略宾语) 二、连词 连词是连接词、词组或句子的虚词,其语法作用就是表示各种连接关系。连词和介词的区别是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