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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赟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初稿)
嘉赟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总 则 3
一 、 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4
二、 员工守则 4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5
一、 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6
二、 福利待遇 7
(一)工资待遇 7
(二)福利 8
三、人员招聘录用及解聘办法 8
(一)员工录用原则 8
(二)录用人员的条件 8
(三)试用期 8
(四)晋职晋级 9
(五)调动 9
(六)辞退、除名 9
(七)离职 9
四、出入管理制度 10
五、考勤管理规定 10
(一)劳动时间 11
(二)员工考勤制度 11
(三)请假制度 12
(四)有薪假期 12
(五)其它规定 12
六、奖惩制度 13
七、员工工作、生产纪律 16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16
一、卫生管理规定 17
二、电话管理规定 17
三、员工厂牌使用准则 17
四、员工就餐制度 18
五、食堂管理制度 18
六、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9
七、工厂保安人员值勤准则 20
八、值班室管理制度 22
第三章 财务制度 23
一、资金管理制度 24
二、财务部管理制度 24
(一)总则 24
(二)财务部的职责 24
(三)结算纪律 25
三、费用管理制度 25
(一)总则 25
(二)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26
(三)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29
(四)日常财务手续办理程序规定 29
4.1 借支款项 29
4.2支付、收取款项 30
4.3 报账销账 31
4.4 专项费用申请和开支 32
4.5 个人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32
4.6 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 32
4.7 部门公用费用管理办法 33
四、物料物流管理制度 34
第四章 工厂生产管理制度 35
一、生产作业管理 36
二、报表管理 36
三、库房管理 36
第五章 工厂安全管理准则 37
一、火灾防护 38
二、窃盗防范 38
三、生产安全 38
四、门卫管理 39
五、厂房内和进出仓库的安全政策 39
六、工厂安全与卫生 40
七、身体伤害的预防 40
八、处理紧急医疗事故程序 41
第六章 材料管理制度 42
一、计划工作的分类 42
二、材料计划的审批 42
三、材料的采购 42
四、材料的保管 43
五、材料的发放与领取 44
六、 材料的使用 45
七、退料、补料和换料 46
八、补 料 47
九、材料报废 47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49
一、仓库日常管理 49
二、入库管理 49
三、出库管理 50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51
附件 52
一、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 52
二、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54
三、资金催收管理办法 56
四、机械设备维护细则 61
五、岗位职责 (工作说明书) 63
(一)总经理职责 63
(二)生产经理工作职责 64
(三)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66
(四)市场副总经理职责 68
(五)财务经理职责 69
(六)仓库管理员职责 70
(七)车间主任职责 71
还要添加
总 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 、 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学习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9、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嘉赟家具有限公司行政部所有。
二、 员工守则
1、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第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离职申请表”,经由总经理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行政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 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行政部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离职申请表”,提出辞退理由,经行政部核实,经由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行政部核实和总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八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行政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行政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厂办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
二、 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 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第十三条 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员工工资每月10日发放。
(2)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四条 假期类别:
(1)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2) 全公司员工每月放假2天,由公司根据生产进度安排放假。
(3) 员工申请事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取消。详情参照《考勤制度》实施办法。
(二)福利
1、升职加薪:对式的表现特别优异的员工均有被升职加薪的机会。
2、调薪:每年工资原则上普调一次的原则是依据公司效益好坏,由人事部门及各负责人出调整方案送呈公司老板审批。
3、公司提供伙食,宿舍。水电自付。
4、员工各种罚款一律拨入员工福利金(得不包括工作错失,而导致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之罚款)
5、每年节假,以按公司规定的节日给予有薪假期。
6、其它奖励:凡在公司服务的职员工有下列情况者酌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A.奖金在年底发放薪资时发放,分为200元、150元、100元、50元四种。B.对公司管理改善有具体建议,经采用成效者。C.才能卓越、领导有力、工作成绩优秀者。D.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保全人或物之安全者。E.检举舞弊、违规、盗窃、浪费、损毁或其伤害本公司利益者。F.全年未曾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
三、人员招聘录用及解聘办法
(一)员工录用原则
本公司择优聘用、量才适用、奖惩分明、优胜劣汰。工厂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厂长向股东会提出申请,经股东会批准后,再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二)录用人员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
2、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或技能;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
4、品格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试用期
凡被录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对于无工作经验者,在试用期前增加一个月的培训期,如在试用期内不称职或犯有过失,公司可按规定予以辞退,如在试用期中有突出表现,可由直接主管报厂长批准提前就职。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缴验下列证明:
1、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2、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两张。
(四)晋职晋级
本公司员工均享有晋职、晋级的机会,公司将提升能力较强员工至较高职位,升职主要依据:不拘一格用人才,着重于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敬业精神、道德品质、个人素质的考核,并与其工作实绩结合。晋升后的前三个月属试任期,试任期间,工作表现较好并能胜任的,公司正式聘任新职,否则将酌情予以安排。
(五)调动
因工作需要在本厂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经征求本人意愿后由厂长作出调动决定。被调整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两天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部门报到,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六)辞退、除名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2、涉及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有违法嫌疑者;
3、公司业务性质变更或管理方针调整而产生冗员,需要裁减员工人数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有关人员。对于被裁减人员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离职前必须交回一切公司所属物品,付清有关费用。员工因受惩罚而辞退、除名、不发补偿金。
(七)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为四种:(1)当然解职(2)辞职(3)自动离职(4)解雇
2、凡员工身体残疾或心志丧失,不能胜职者为当然解职。
3、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职员提前一个半月,并填写辞职申请书,交部门主管同意再转上级批准。
4、未按公司辞职规定的自动要求离厂者,以请假逾期一星期,不返厂者为自动离职并不发放薪金。
5、违反公司各项规则条例者,应给予开除解雇,凡解雇者须扣除造成公司损失及废除所有应得之福利。
6、凡是离职人员均要办理移交手续,准许后方可离厂。
7、当天结算工资,必须当天搬离宿舍,并到人事开放行条。
四、出入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有特殊事情需要外出者,事先写好申请同部门主管同意,交生产主管批准,在到门卫室登记才许离去。
2、员工携带物品(行李)要经值班门卫检查后凭放行条才准出厂。
3、上班时间员工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要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告之保安,放能进入。
4、上班时间非特殊事由不准在大门会客。
5、下班时间或未上班员工除特殊事由外,不能私自进入厂房。
6、员工晚上外出不能超过12:00点,员工凡在厂外发生任何事情由本人负责,工厂概不负责。
五、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 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办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车间工人由各班组长负责考勤。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四条 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 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5号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依据。
第五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 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应出示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
第六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上述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 旷工论处。(对于责任不清的工伤处理,需经过公司法务人员核准。)
第七条 普通员工请假1天的向主管请假,向总经理备案;普通员工请假2天、主管请假1天的向总经理请假;普通员工请假3天、主管请假2天及以 上的向总经理请假,向董事长备案。所有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提出书 面申请,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但上班后1日内需补办请假手续。生产工人请假,需向班生产主管请假,并向厂办公室备案。
(一)劳动时间
1、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职工每月休息两天,由于工作需要而上班的,公司将安排适当时间给予调休。
3、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外出人员(公干、安装、维修)8:00之前必须出发,借用公司车辆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员工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每日上下班都必须打上下班卡,每天4次。
2、员工考勤表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于次月前5天内完成。
3、计时员工上班时间只准提前10分钟,不允许迟到早退,不允许连续打卡。
4、代他人刷考勤卡者,给予乐捐50元/次同时,并在企业文化栏公告及存案作日后晋升或评选优秀员工参考资料之一。
5、因公事外出未曾打卡者,须经其部门主管核实签卡。
6、忘记打卡者,当天到主管处签卡,但该月签卡四次者虽经部门主管证明属正常上班忘记刷考勤卡的,属故意违纪处理给予乐捐10元/次。
7、无故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愿放弃所有工资待遇,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处理。
8、无故旷工一天扣当月二天工资,加班旷工扣当天工资。
(三)请假制度
1、事假: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一日,月累计不超过三天,全年不超过20天。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及时间安排由厂长审批。全年事假超过20天者,除扣发当日工资外,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
2、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的,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
(四)有薪假期
1、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员工每年享有“元旦”、“清明”、 “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各一天, “春节”各三天,共计十一天有薪假期。由于公司的行业性质需要,以上假期若安排职工工作,公司将统一安排至春节调休。
(五)其它规定
1、所有休假都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者,视为旷工处理。
2、凡无特殊理由,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或提前离开公司,即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按《考勤制度》执行。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公司按规定发放加班费用或者给予补休。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推诿,无故不参加加班者,视旷工处理。
4、所有休假,如遇节假日、休息日,都应包含在休假时间内计算。病假、事假可以用补休抵冲。
5、所有请假手续,每月底随考勤汇总表,经厂长签字后存档。
六、奖惩制度
第一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工厂将予以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 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
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
2、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4、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5、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6、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7、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8、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以及旷工半天的;
9、 工具、材料等,不按规定存放的;擅用他人工具及设备者;
10、 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11、 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12、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旷工一天的;谎报考勤的;
2、在禁烟禁火区擅自明火的;
3、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4、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6、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7、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8、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9、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10、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11、半年内受警告二次者;
(对给工厂和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教育后仍不改的;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5、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5天;
6、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防害工作秩序者;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
12、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事故者;
13、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4、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七、员工工作、生产纪律
1、全厂员工必须带厂牌上班。
2、全厂员工必须准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上班时间严禁吃零食、撕打、聊天、打瞌睡等。
4、少抽烟,只能在吸烟区抽烟,公司其他工作区内严禁抽烟。
5、凡属公司劳动工具,财、物未经办公室人员批准不准私自外借。
6、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做私事,干私活,不得外出探亲、访友等。
7、员工在厂工作时,应节约用水、用电、用料、严禁浪费。
8、下班后不得在车间逗留、休息、娱乐。
9、员工不得无故拒绝所分配之工作必须服从,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者应立即向主管申述理由,但在未批准,变更之前应无条件服从。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第二条 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第三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第四条 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第五条 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第六条 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第七条 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第八条 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二、电话管理规定
第一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不得打私人市话。
第二条 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并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第三条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三、员工厂牌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厂牌。员工厂牌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二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厂牌以资识别。未按规定配带厂牌者,禁止出入。员工厂牌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厂牌交还人事行政部注销。员工厂牌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向行政部申请补发。
四、员工就餐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未到规定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前就餐。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不得拥挤。 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的能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第二条 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饭菜,剩余饭菜、洗碗水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四处随意泼洒。不准在食堂内追赶、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做到文明用餐。
第三条 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搬挪、拆卸、破坏公用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第四条 就餐人员不准把食堂餐具带回办公室或宿舍占为已有。 就餐后,应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清理。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第五条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给予乐捐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厂部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健康证、上岗证等必备。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第二条 食堂时刻保持清洁卫生,每餐后必须对食堂的桌椅、地板进行清洗。餐具清洗干净后,统一消毒。平等待人,饭菜定量,食品足秤。
第三条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
第四条 提前一天制定隔天的食谱,品种式样多,改善员工伙食,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未烹调的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虫的入侵。
第五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第六条 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做好防盗工作。
六、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宿舍楼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二条 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洗刷,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第三条 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放假员工要把自己的东西交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严禁在宿舍楼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第四条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 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室内不准张贴带色情的画片、图像、放黄色录像带。
第七条 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请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自行负责。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 行政部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宿舍卫生、水表、电表、电器线路,发现违章线路立即拆除,经教育再次违犯者报公司办公室按公司行政处分处理。
第九条 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人来宿舍住宿。探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探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登记表上如实填写。探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员工所住宿舍。亲属留宿须经保安同意并登记,留宿期间发生异常事件,相关责任不能明确时,由被探视员工负责。
第十条 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由保安清点宿舍一切物品,遗失、损坏则照价赔偿。
七、工厂保安人员值勤准则
第一条 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厂办制订,报行政部批准执行。
第二条 保安人员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 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行政部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记录在“警卫日志簿”,并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行政部核阅。
第三条 人员管制:
1、外界来宾到工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门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本厂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2、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持相关申请单核准后,准予进厂。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四条 物品管制: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按顺序装订保管。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部门制定“责任人表”送警卫室执行。
1、厂商交货时所随带运出的物品,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2、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a) 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b) 由携带者叙述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c)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3、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a)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b)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4、本公司员工及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如遇特殊情况,需先报行政部批准。
第五条 车辆管制: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须凭相应的核实单据放行。私人车辆须有公司开据的通行证方可进出。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第六条 紧急事件之处理: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a) 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办。
b) 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c)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八、值班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位导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三条 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
第四条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五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核定。
第三章 财务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权处理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 工厂涉及固定资产,经营状况,损益类收入,战略决策等重大的与股东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均必须向董事长和股东汇报。
第三条 货款管理:对涉及销售收款,销售人员不得接触销售现款,一律由工厂收回;开展销售业务应将赊销和现销分离开来,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折扣必须在销售前办理审批手续;工厂负责方(工厂销售方)无权收回任何货款。
第四条 付款管理:每月7日前把上月资金使用情况报公司,向董事长汇报,由公司财务审核确认。对于工厂外购原材料,统一由工厂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付款。
第五条 业务结算方式
(1)工厂自行接单生产的按实际创利计算。若是公司下单,一般情况下,工厂销售价格下降10%;特殊情况下,可能下浮比例大于10%,届时另行规定。
(2)工厂每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直接材料+本期生产耗用间接材料+本期直接人工+本期制造费用
二、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促进内部资金的统一平衡和运用,理顺内部结算关系,合理控制资金流向,减少资金沉淀,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是公司内部之间及对外经济活动的中心,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财务部的职责
第三条 统一办理公司外部资金收入的划转业务,一切外部收入直接划入指定的外部银行收入专户,并在当日将款项转入公司银行账户。
第四条 统一办理公司对外的付款业务。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情况经平衡后支付,同时减少公司账户存款。
第五条 办理公司经济往来业务的结算。公司一切经济业务,必须通过财务部进行结算。
第六条 办理公司内部拨款业务。
第七条 办理公司内部借款业务。各部门根据需要在财务部核定的借款额度范围内向财务部申请借款,财务部审查平衡后予以办理借款手续。
第八条 办理公司贷款和存款的计息业务。财务部按国家颁布的同期存贷款利率,计算各帐户每月的存贷款利息,并于每月月底入账。
(三)结算纪律
第九条 凡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一律通过财务部结算。
第十条 各部门外部收入必须转入公司的账户中,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各部门外部支付用款必须由财务部统一支付。
第十二条 各部门必须每月与财务部对账,超过两个月未对账者,将按照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公司加强财务部存款,贷款的管理,掌握资金动态,不得透支,不得超过贷款定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完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颁布其他有关制度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将来资源整合后的各办事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各办事处的业务收支均纳入本公司的会计核算。所有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方式和计算统计口径由本公司统一规定,任何人员未得到本公司的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变动。
(二)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员工对外办理公务之需要,规范差旅费开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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