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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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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规 划 xxxxxxx工程 监 理 规 划 目 录 页 1. 工程概况------------------------------------------------------------2页 2. 工程现场状况------------------------------------------------------3页 3. 工程项目实施组织系统------------------------------------------5页 4. 工程监理范围和三控目标---------------------------------------6页 5. 监理工作依据------------------------------------------------------7页 6. 工程监理工作概述------------------------------------------------8页 7. 工程质量控制------------------------------------------------------8页 8. 工程进度控制-----------------------------------------------------18页 9. 工程安全控制---------------------------------------------------- 19页 10. 工程投资控制---------------------------------------------------20页 11. 合同管理---------------------------------------------------------21页 12. 监理组织机构---------------------------------------------------22页 13. 监理工作(含绿色施工管理)------------------------------25页 1. 工程概况 xxxxxx工程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工程是集商业、车库、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本工程分为xxxxxxxxxxxxxxxxxxx。均为地下三层,地上为四层, 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檐口高度为25.8m。 地板厚度为1030mm,地下室为连体结构, 本工程为筏板基础,主体结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工程主要部位标高设置见表1-1。 主要部位标高设置 表1.1 部 位 设计标高(米) 绝对标高(米) 室内地坪 xxxxx xxxx 室外地坪 xxxx xxxx 基础底面 xxxx xxx 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划分如下: 第一施工阶段:场地降水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和土方挖运工作并使基坑挖到槽底设计标高处; 第二施工阶段:地下抗拔桩和结构施工至±0.00标高处,地下结构封顶; 第三施工阶段:地上4层主体结构封顶; 第四施工阶段:二次结构施工、内外檐装饰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第五施工阶段:设备调试、系统调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一施工阶段工程量 表1-2 工程内容 统计量 场地降水 抽水井xxxxx眼 土方挖运 xxxx万方 基坑支护 xxxx 桩基工程 抗拔桩xxxx根 2. 工程现场状况 2.1 场地状况 场区槽底土均匀密实,局部槽底存在水泡现象,排干水后清除上部虚浮土,清除至原状土层。 2.2 施工作业区的划分 总包方为了便于施工生产的管理,在进行结构工程施工时,将结构工程划分为xxxxxxxxxxx流水段,以下介绍流水段轴线划分内容: xxxxxxxxxxxxxxx 3.工程项目实施组织系统 工程项目实施组织 表3.1 建设单位 xxxxxxxxxx xxxx 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长 设计单位 xxxxxxxxxxx xxxx 设计负责人 总承包位位 xxxxxxxxxx xxxx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xxxxxxxxxx xxxx 总监理工程师 基坑处理工程分包单位 表3.2 工程内容 分 包 单 位 法人代表 项 目 负责人 职 务 围护桩、抗拔桩 xxxxx xxxx xxxx 项目负责人 结构工程劳务分包单位 表3.3 施工作业区 或专业工程 单 位 名 称 负 责 人 xxxx xxxxx xxxxx xxxx xxxxx xxxx 4. 工程监理范围和三控目标 4.1监理工作范围 依据xxxxxx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是: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业务。即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做好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 4.2 工程监理目标 1. 工期目标: 工程开工日:xxxx 工程竣工日:xxxx 2. 工程质量目标: 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 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1)结算方式:xxxxx合同。 (2)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 所有计价均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相关政策性、配套文件的标准执行,按照“定额量、主材信息价或甲方认价,辅材定额价”的原则进行计价(其中主材、辅材的定价方式详见附件2、附件5)。 单份单项洽商不超过2000元的承包人不计取费用,该2000元至单项定额字目下的直接费。 (3)对工程价款调整因素中的经济变更与洽商作重点控制。 5. 监理工作依据 1.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属合同文件; 2. 建设单位与我方签订的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附属合同文件; 3. 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开工文件; 4.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会议纪要等文件; 5.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施工工艺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 6. 政府发布的法规、政令; 7.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注:以下简称《管理规程》); 8.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注:以下简称《监理规程》); 9. 施工企业编制并经逐级审批的,经我监理机构审核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6. 工程监理工作概述 6.1 工程监理工作总则 1. 工程监理机构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者,在工程监理活动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认真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状况,并公正处理施工方的正当权益。 2. 监理人员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3. 在工程监理工作中以预控为主,并做好过程控制;对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要加强巡视,重点旁站。 4. 向施工方作监理工作交底,提出监理工作要求。 6.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组成图 详见框图1 7. 工程质量控制 7.1 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1. 以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为质量控制依据,督促施工方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 2. 以质量预控为重点,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 监督施工方质量保证组织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到位,促使施工方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做好控制。 4. 不合格的工程物资不准在工程中使用;工序质量不合格的不予签认;未经签认的工序工程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2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程师实施监理工作的计划文件和指导文件,由监理工程师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现针对本工程的规模状况和工程的复杂程度,拟编写下列分项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1. 基础底板及地下结构钢筋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 基础分部混凝土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 基础分部防水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4. 主体分部钢筋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 主体分部混凝土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6. 主体分部模板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7. 屋面防水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8. 卫生间、浴室及室内防水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9. 蓄水池防水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0. 幕墙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1. 玻化砖地面铺贴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2. 砌筑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3. 保温节能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4. 室内给排水及消火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5. 电气安装分部管线敷设及穿线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6. 照明装置安装、配电箱及盘安装、插接母线安装、电线槽、桥架及电缆敷设等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7. 通风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由于目前的施工图还不齐全,我监理部将依据施工图设计状况,适时调整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项目。 7.3 旁站监理 1. 对结构混凝土的浇筑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2. 对地下结构的外防水工程的重要部位实施旁站监理; 3. 对其他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4. 节能保温进行旁站。 7.4 工程质量的预控 1. 对总承包方的核查工作: (1)核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2)核查质量管理与质量检查人员配备情况; (3)核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人员的持证情况; (4)核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 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状况 (1)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核查经营范围、资质等级、年检状况、企业资金注册状况等。并核查上述证件中的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名称等是否一致;分包单位的资质状况应与分包工程的规模相适应; (2)核查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等资格证件; (3)如有必要,要对分包单位的业绩状况进行考察。 3. 参加图纸会审,做好审图记录,参加设计交底; 4.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表式B2-1(A1监)] (1)施工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报送监理方审核; (2)报送时间,应在该项工程开工前15日以前报送监理方; (3)审核的原则如下: a. 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可行,可操作性强; b. 计划安排:符合总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资源供应计划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资源供应计划能落实,真正成为施工进度计划的保证; c.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系统要落实,措施要有针对性,并能贯彻实施,能起到实现工程实体质量等级目标的保证作用; d. 施工组织:施工组织合理,人员安排能到位,特别是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到位。责任明确,组织得力,是顺利开展施工生产的关键。 e. 技术措施费:是否发生技术措施费,此事应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监理人员切不可大意,更不可擅自做主,要切实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f. 安全生产运行和保证措施:严格执行DB11/383-2006、DB11/382-2006安全规程要求。措施要合理可行,确定的措施和工作都必须是能够落实的。 G.严格执行DB11/513-2008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要求。 H.严格执行GB50411-2007建筑节能要求。 5. 核查施工放线测量成果 (1)核查测量人员的上岗证,核查所用仪器、量具的检验合格证; (2)核查引用的基准点和依据是否正确有效; (3)核查测量过程是否正确,监理人员对工程定位测量过程实施旁站监督; (4)核查工程定位测量的控制网、轴线控制、高程控制等控制桩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5)核查测量成果是否正确。 6. 核查工程动工条件,签发工程动工报审文件; 根据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的规定,施工单位在达到开工条件时应向我监理方申报《工程动工报审表》[表式B2-5(A5监)],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审查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已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证,监理方和施工方已得到开工证的复印件; (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监理方审核确认; (3)施工方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人员等)的资格证件已经监理方核验合格; (4)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已完成,施工放线测量成果已经监理、设计和规划等部门核验合格; (5)施工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已到岗就位; (6)主要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已进场,并能保证施工生产活动持续进行; (7)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及场内道路等设施已满足施工条件。 7. 核验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按质量控制方法分为三类(注:详见《管理规程》附录A) Ⅰ类物资:仅需提供出厂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Ⅱ类物资:提供出厂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提供在现场取样通过复试的复试报告。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详见《管理规程》附录A的规定; Ⅲ类物资:除提供上述质量证明文件外,还需通过规定龄期再经检验试验方能认可其质量的物资,如混凝土、砌筑砂浆等。 (2)进场的工程物资,要经施工方自检合格后附齐质量证明文件,向监理方报验。 (3)设备开箱检查时,应由供货方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生产厂家等共同开箱检查,由施工方作好《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C4-3); (4)当采用进口设备时,供货方应提供我国口岸的商检证明,不能提供商检证明的,不准使用在工程中; (5)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时,要核验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看原件,留复印件。 8. 核查混凝土、砌筑砂浆的配合比申请单和配合比通知单 (1)审核混凝土配合比中的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砂率、石子粒径、水灰比等指标是否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 (2)混凝土浇筑前要先完成混凝土浇筑会签工作,以验证该浇筑部位的隐检、预检工作已完成(注:隐检、预检的项目详见《管理规程》第8.6.8条的施工记录),已具备混凝土的浇筑条件。 9. 审核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审核主要的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以确保施工工艺、劳动力配置、原材料使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 7.5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 一切工作都是由过程来完成,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是重要的质量控制手段; 2. 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巡视工作,使质量问题及时得到纠正; 3. 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等除加强巡视外,还要实施旁站监理; 4. 对本工程中的以下施工部位和工序做重点巡视和旁站监理: (1)地下结构外防水层铺贴工程中的基层平整与清理工作; (2)地下结构外防水层铺贴中的防水材搭接处的搭接宽度及粘结的密实情况; (3)基础底板梁与柱交叉处的钢筋绑扎工程中的钢筋根数、钢筋位置、箍筋位置及数量、钢筋规格等; (4)各结构层的梁板柱交接处的钢筋绑扎及模板支设; (5)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接头位置及搭接倍数; (6)各层墙、柱、板的混凝土接茬处的清理工作及接茬措施的落实。 (7)施工作业分区之间接口处的施工任务的划分,接口处施工责任及施工质量。 5. 核查工程预检、核查隐蔽工程; 执行工程隐检和预检的项目详见《管理规程》第8.6.1、8.62条的内容。 6. 作好检验批质量的核查验收工作; (1)施工方在检验批质量达到报验条件时,应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在报监理方检验; (2)施工方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D-1),报监理方核验。 7. 针对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检验批签发监理通知,限期整改,对质量问题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指令,要求其进行整顿整改; 8. 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施工队伍,监理方有权要求其退出施工现场。 9.针对工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得到根本的解决。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可归纳如下: (1)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低,或责任心差,或违规操作; (2)施工工艺存在问题,应做调整; (3)工序穿插不合理,本工序受其他工序的严重干扰,施工环境不具备条件; (4)现场管理不协调,施工组织不得力,管理人员不尽职; (5)施工机具或手使小型工具不能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 (6)工程材料质量差,不能保证工程质量。 7.6 工程验收工作 1.分部工程的核查验收工作 (1)施工方在分部工程达到报验条件时,应首先作好自检工作。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工程,由企业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组织核定; (2)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附件,报项目监理部; (3)对地基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工程,应有结构验收文件,由施工方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附表D)。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可整体验收,也可分段验收,并报请质量监督机构核验。 (4)分部工程监理验收程序详见下图 同一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第n个) 同一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第2个) 同一分项工程的子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第1个) … 分部工程验收文件: 1. 施工管理资料 2. 施工技术资料 3. 工测量记录 4. 施工物资资料 5. 施工记录 6. 施工试验记录 7.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同一分部工程的全 部子分部工程完成 施工单位自检 形成 《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A7监) 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应有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形成 下一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2. 关于幕墙工程的验收工作 幕墙工程完成后,幕墙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其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经幕墙施工单位自检,并认为达到验收条件时,备齐该验收记录中规定的各项验收资料,向幕墙工程发包方提出验收申请。由幕墙发包方进行复检,并确认具备验收条件时,由幕墙发包方组织相关单位(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等)进行幕墙工程的验收工作。 玻璃幕墙的验收工作应从施工方案审核开始。施工方案中应设玻璃幕墙验收方案,验收方法具有可操作性。隐蔽工程验收是重点,应符合JGJ102-2003规范的规定。 玻璃幕墙存在着极大的不安全因素。因此,在这种工程的施工前应首先熟悉本文所列的各项规范、规定。在控制施工质量时,切不可大意,对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理。 由于玻璃幕墙的后期维修费用很高,存在着极大的不安全隐患,层间防火层的处理很不完善,火灾隐患极大。因此,监理方建议建设方不采用玻璃幕墙或尽量少采用玻璃幕墙。 对于玻璃幕墙及隐框玻璃幕墙应执行以下规定: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建筑幕墙》JG3035-1996(注:国家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第 4.7节、第 4.8节;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建设部2000年6月21日印发的国经贸外经[2000]583号; 《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1997]167号(注:见汇编第五册); 《玻璃幕墙技术管理规定》北京市质监总站(97)质监总站第41号(注:见汇编第四册); 对于金属及天然石材幕墙工程应执行《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施工方通过自检,认为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总监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在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时,一般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各方提出问题,由施工方进行整改。施工方认为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再由建设单位组织正式的竣工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应邀请质量监督部门派员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进行竣工移交工作,并签署《竣工移交证书》;总承包方向建设方交付工程竣工报告。 (4)依据《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暂行管理规定》(2000)质监总站第36号通知的规定,工程竣工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a. 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b. 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 c.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5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向备案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8. 工程进度控制 8.1 工程进度控制原则 1.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是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附属文件所规定的工期目标; 2.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 3. 对工程进度采取主动控制。 8.2 工程进度的预控 1. 审核施工方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注:包括总进度计划;年、季、月等周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监理方审核。必要时,要求施工方制订周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方审核(注:不必填写文件报审表)。 2. 每月对月施工进度实施情况作考核,为次月的施工进度计划的预先控制工作提供依据。 8.3 工程进度的事中控制 1. 每天对月进度计划中的各施工项的施工进度情况作记录,并标记在月施工进度计划图表中,对进度计划作跟踪监督; 2. 监理工程师巡视工作中,记录施工过程中影响当日工程进度的因素,对关键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给予解决; 3. 要求施工方及时对施工进度计划做调整; 4. 对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以利指导下一施工周期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和完善生产调度工作。 9. 工程安全控制 9.1 管理方针及成员组成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B11/383-2006、DB11/382-2006安全规程要求。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9.2 组织可靠的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思想,把安全管理引入正常的监理工作中去。为此工程项目监理部按要求成立了安全管理监理小组。总监兼任组长,执行总监为副组长,并接受公司工程部的工作监督指导,其余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组员,层层落实。 9.3 安全监理工作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工程投资控制 10.1 投资控制工作的原则 1. 投资控制的依据要清楚; 2. 要切实为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负责,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10.2投资控制的预控工作 1. 熟悉合同文件,建立合同文件台帐; 2. 以施工合同的约定为控制依据; 3. 依据施工合同对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分析技术洽商和经济洽商; 10.3 投资控制的事中控制工作 1. 按时完成对施工方月完成工程量和月完成工作量申报的审核确认工作; 2. 对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实物量及时作好记录,为做好经济处理积累可靠的数据; 10.4 合同外项目费用的控制 1. 监理方和施工方应有建设方关于实施合同外项目的通知书; 2. 不论合同外项目的工作量大小,施工方均应先编制概算件报监理方审核确认,然后方可施工作业; 3. 合同外项目完成并经我监理方核验后10日内,施工方将结算件报监理方审核签认,并作为建设方支付费用的依据。 10.5 工程结算工作 为做好工程结算工作,我监理方每月与施工方、建设放进行工程量核对和工作量核对; 11 合同管理 11.1 合同管理的要求 1. 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或与物资供应方签订的采购合同,是监理方控制工程投资、协调和处理参建各方工作关系的重要依据; 2. 合同管理工作由负责预结算的监理工程师负责; 3. 合同文件是指在监理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下列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及补充文件; 设备采购合同、协议书及补充文件; 与合同相关的函件、备忘录、电传文件、电报文件等。 4. 当发生合同文件的前后内容出现矛盾时,当前文件的规定为有效。 11.2 合同管理工作 1. 按合同当事人分别建立合同台帐,按合同文件产生的时间顺序排列汇总; 2. 熟悉合同文件的内容,自己不清楚的要主动向合同当事人了解; 3. 分析合同条款的约定,对那些约定不明确的、易产生纠纷的条款,应主动向建设单位反映,并及时采取完善措施,防止发生合同纠纷; 4. 经济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 5. 监督合同的履行状况,对偏离合同的行为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12 监理组织机构 12.1 项目监理机构组成(框图1) 总监代表:马连江 土建专业: xxxx 电气专业: xxxx 水暖通 专业: xxx 投资控制: xxx 资料文档: xxx 安全控制: xxx 总监代表:裴宗其 总监:xxx 总监代表:王军 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对监理人员的专业和人数作调整。 12.2 监理人员岗位责任 1.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负有组织和领导责任;组织项目监理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监督施工合同履约情况;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签发项目监理部的重要文件,下达重要监理指令;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组织编制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督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与工作作风。 2. 执行总监: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行使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职责和权力。 3. 总监代表: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行使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职责和权力。 4.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执行监理法规;对本专业监理工程的关键环节、重要部位或关键工序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加强巡视和重点旁站;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对本专业的监理工程实施工程进度控制和工程质量控制;在投资控制方面,与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程计量。做好监理预控工作和过程控制工作;做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做好见证取样工作;做好监理日志;起草监理通知及其他监理文件;核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对设备的安装工艺和安装质量作好监督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并监督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的实施。 5. 经济管理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文件的收集汇总工作;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工程量及工作量台帐;审核施工方申报的月完成工程量和月完成工作量;审核施工方报审的工程结算件;作好与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6. 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的领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检查总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转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按施工图纸及相关标准,对总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工作。 13 监理工作 13.1会议制度 1. 定期召开监理例会 拟定每周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对监理例会的周期作适当调整,并事先通知与会各方。 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可随时召集专项工作的专题会。 监理例会的内容根据施工生产状况的需要而定,其目的是:沟通情况,交流信息,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促进施工生产紧张而有序地开展,督促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实现合同所约定的各项目标。 2. 监理工作交底会 监理机构进入施工现场后,向施工方进行监理工作交底,并将《监理工作交底》文件发给施工方。 向施工方明确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专业配置、监理工作要求、监理工作运转程序等。 3. 分部工程验收会 施工方对分部工程进行自检自评认为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时,应报请监理方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施工方备齐该分部工程的全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资料,报监理方审核。监理方召集分部工程验收会,组织有关各方参加验收活动。 13.2 绿色施工管理 严格按《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审计中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在日常施工中会随时对施工单位节水、节电、资源在利用、施工现场扬尘处理、有害气体排放及噪声污染等方面进行抽查,对不符合绿色施工的情形,向施工方发监理通知,责令在规定日期内进行整改;对严重违反绿色施工的情形,监理方将通知相关政府部门,并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工作。 13.3 其他工作 1. 监理通知 监理方就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控制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等事宜,向施工方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施工方给予澄清、或给予纠正、或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施工行为下达停工指令,以防止发生严重的后果。 2. 工、料、机动态月报 施工方应于每月28日前将工、料、机动态状况填表。 3. 混凝土浇筑申请会签单制度 本制度是保证在混凝土开盘浇筑前对隐检、预检等检查项目都已检查合格,证明已具备混凝土开盘浇筑条件。 混凝土工程动工前,由施工方填写会签单,并组织施工方各专业负责人会签。会签齐全后报监理方会签签批,否则不准开盘浇筑混凝土。 4. 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我监理机构监理工作的月度小结。 监理月报的编制周期是自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月报经总监审核签发。 xxxxxxxxx工程监理公司第xxxx项目监理部 第 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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